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处分种类(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 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 记过、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1) 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 告诫, 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 以便加以警惕, 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
(2) 记过。
记载或者登记过错, 以示惩处之意。
这种处分,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
(3) 记大过。
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 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
这种处分,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
(4) 降级。
降低其工资等级。
这种处分, 适用 于违反行政纪律, 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 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
(5) 撤职。
撤销现任职务。
这种处分适用 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 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
(6) 开除。
取消其公职。
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的人员 。
行政机关公务员 受处分的期限及特别规定:
(一) 警告, 6 个月 ;
(二) 记过, 12 个月 ;
(三) 记大过,18 个月 ;
(四) 降级、 撤职, 24 个月 。
公务员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 晋级; 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 并不得晋升工资档
次; 受开除处分的, 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1) 在国家公务员 纪律规定中, 行政处分分警告、 记过、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六种。
(2) 在给予国家公务员 处分时, 应根据其错误性质、 情节轻重、 危害大小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 区别处理。
对于违反纪律,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失的公务员 , 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对于违反纪律,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国家公务员 , 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 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3) 对于级别为本人所任职务相对应的级别在最低等级的, 不宜给予降级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 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4) 为了 维护行政处分的严肃性, 保证行政处分应有的效果, 国家公务员 纪律规定中明确规定, 国家公务员 受行政处分期间, 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 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