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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49033064(完整)

发布时间:2022-10-13 11: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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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49033064(完整)

 

  1 法制建设在推动和创新 军事变革中的重大作用研究

 摘

 要:

 论文对人民军队法制建设历程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对法制建设在推进人民军队革命化、 正规化、 现代化建设方面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针对法制建设在推进和创新军事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做了深入的讨论。

 关键词:

 军队法制建设

 军事变革

 科学发展观 1 军队法制建设 1. 1 军队法制建设历程 建军必建制, 治军先治法。

 人民军队建军 84 年来, 法制建设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 一条最基本的经验, 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从理论上解决不同历史时期军队法制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注重探索和创立先进的军事法制思想, 并以此来指导军队的法制建设实践, 从而推动和创新部队的军事变革。

 (1)

 把党的军事法制思想作为军队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 毛泽东同志作为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 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军队建设实践中, 围绕如何把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为具有严格纪律和强大战斗力的新型人民军队问题, 开创性地提出了人民军队法制化建设理论, 创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提出了运用法规明确军队的职能任务, 严格执行命令、 政策和纪律,

  2 建设正规化人民军队等一系列军事法制思想。

 他的这些思想, 奠定了人民军队法制建设的基石, 有力地促进了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

 邓小平同志针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军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设性地提出了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

 他强调依法治军, 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所有领域、 所有方面都制订出章程, 要用军事法规“统一认识、 统一行动” 。

 他还强调治军要严, 要从严执法, 从严执纪, 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些思想成为新时期军队法制建设的行动指南, 人民军队开创了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 为部队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所处的历史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 敏锐把握新的发展形势, 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军的思想。

 他强调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 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

 这些思想, 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军队如何加强法制保障问题的思想武器, 为全面推进和加强军队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新世纪新阶段, 胡锦涛同志准确把握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所处的历史方位, 集中回答了转型时期军队需要什么样的发展、 如何科

  3 学发展的法制保障问题。

 他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协调建军治军问题, 要坚持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要把依法从严治军作为全局性、 基础性、 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 要坚持 “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

 胡锦涛同志的这些思想,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是党的军事法制思想发展所取得的最新成果, 为新世纪新阶段军队法制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也为创新军事变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决定军队质量建设的因素很多, 具有导向价值的因素是什么?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出不同的回答。

 综观我军建设的历史经验, 比照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共同做法, 可以得出这样的共识:只有沿着法治化的建军轨道进行有力度的改革, 军队质量建设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2)

 把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作为军队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 “军无法不立, 法无严不威” 。

 古今中外, 不同国家、 不同军队, 概莫能外。

 人民军队从建军之日起能够战胜艰难险阻, 由小变大、 以弱胜强, 发展成为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重要原因之一, 就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坚持把依法从严治军作为治理军队的基本方式和军队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

 革命战争年代, 依法从严治军在人民军队中就已有丰富的实践。

 早在红军时期, 毛泽东等领导人在总结南昌起义部队纪律规范

  4 的基础上, 制定了“三大纪律” 和“六项注意” , 后发展为举世闻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抗日战争时期, 八路军新四军制定了《八路军军法处工作条例草案》 、 《新四军奖惩暂行条例》 等一大批条令、 条例。

 解放战争时期, 毛泽东要求全军总结经验, 制成条例或章程, 以便普及全军, 成为定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 依法从严治军实践实现了第一次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 毛泽东提出了人民军队正规化的任务, 要求全军实行“统一的指挥、 统一的制度、 统一的编制、 统一的纪律、 统一的训练” , 并加强“组织性、 计划性、 准确性和纪律性” 。

 改革开放以来, 依法从严治军实践获得了第二次跨越式发展。1991 年, 依法从严治军作为党的治军方针首先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被明确地提了出来。

 1997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国防法》 , 又将依法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军事法制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

 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 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被纳入到法制的轨道。

 (3)

 提高战斗力是军事法制建设的根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人民军队以来, 通过法律的形式, 一以贯之地将军队严格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为确立和巩固党对军队的领导地位、 确保人民军队的性质不改变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保证,

  5 同时也为党和军队在新形势下同军队非党化、 军队非政治化、 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思潮作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军以战为主, 战以胜为先” , 而军队克敌制胜的法宝在于有强大的战斗力, 故提高战斗力是军队建设的根本, 也是军队法制建设的根本所在。

 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人民军队能够所向披靡, 攻无不克, 战无不胜, 保持强大的战斗力, 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就是始终坚持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人民军队法制建设的根本任务。

 在党领导军队法制建设的历史过程中, 战斗力主线贯穿始终。人民军队法制建设立足于我军武器装备总体上处于劣势的客观实际, 注重发挥无产阶级军队的政治优势, 把人作为战斗力的第一资源, 通过培育革命军人的战斗精神来促进人与武器装备的最佳结合, 有效弥补了我军在武器装备方面的不足, 使我军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战斗力。

 这是党领导军队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条极为宝贵的经验。

 1. 2 军队法制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1)

 党对军队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 治军方式是由军队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担负的任务决定的。

 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 人民军队着眼国内外安全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军

  6 队建设的客观实际, 从党对军队的领导方式上实现了重大转变,把法制建设作为建军治军的核心内容, 书写了依法治军的辉煌篇章。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

 增强广大官兵的法制观念, 是把军队建设导入法治化轨道的基本前提。

 我军法治改革的不平凡历程, 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 由于“十年动乱” 的恶果, 导致官兵法制观念大幅度滑坡, 全军出现严重混乱的局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被打乱, 军事训练处于停滞, 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止。

 1978 年 5 月 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 石破天惊, 法制建设的号角重新吹响。

 经过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组织上的清理整顿和平反大批冤假错案, 全军上下开始认识到法制建设对于军队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知法是守法、 用法的前提。

 自1986 年起, 在先后实施了“一五” 、 “二五” 、 “三五” 、 “四五” 普法教育之后, 全军官兵在思想观念上完成了一次深刻革命,法制观念普遍增强, 法治改革的举措频频出台, 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法制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以法治改革为引领, 军队正规化建设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依法治军的最终目的是有法可依, 军事变革也必须从建规立制开始。

 到今天, 以《国防法》 为龙头、 由 15 部专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文本、 181 件军事法规、 88 件军事行政法规、 3000

  7 多件军事规章构成的军事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内容全面涵盖了国防组织体制、 国防科技生产、 国防动员、 战备训练、 军事勤务、行政管理、 政治工作、 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

 依法治军方针的落实, 从此有了坚实的基础。

  立法为基, 执法为本。

 执法监督在军事法制建设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20 世纪 90 年代, 全军各级领导机关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 先后对《兵役法》 、 《军事设施保护法》 、 《预备役军官法》 及《军事训练条例》 、 《警备条令》 等数十个军事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进行了严格的、 全面的监督检查, 不仅强化了广大官兵的法制观念, 也大大提高了各级领导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此后, 作为法治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举措, 总政治部 2005 年 7 月 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 , 这对于完善军事监察制度、 强化监察职能、 保障纪律检查部门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以及维护军队纪律、 保证军令畅通和促进勤政廉政等, 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使依法治军开始在规范化、 长期化、 制度化的大道上阔步前进。

 (2)

 把改革创新纳入科学轨道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的国防和军队建设, 必然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法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为法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也为法治改革拓宽了思路。

 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 我军建立

  8 的一系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 对于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其作用不可低估。

 如《预备役军官法》 、 《人民防空法》 、 《国防交通条例》 等, 从整体上解决了国家平战转换的资源共享问题。

 又如, 《军事设施保护实施办法》 、 《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 《航空军事运输暂行规定》 、《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 、 《水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 等, 极大地促进了“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 良性机制的形成。

  改革创新也是确保军队教育和训练改革高质高效的桥梁。

 军事改革的大门开启之后, 邓小平同志根据军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提出要把教育训练摆到战略地位。

 1990 年和 2002年, 江泽民同志先后签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 和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 , 对军事训练领域的各项活动进行制度规范和法规约束。

 两部“条例” 的颁布实行,强化了教育训练的战略地位, 开创了军事训练领域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世纪新阶段, 胡主席强调指出, 要通过深化训练改革,进一步把军事训练摆到战略地位, 把教育训练作为部队经常性的中心工作, 集中精力, 抓实抓好。

 随着新的训练大纲的颁布, 训练改革纳入了法制化、 规范化轨道, 依法治训、 按纲施训、 科学组训蔚成风气。

 训练场上, 按作战规律展开科学训练, 训练大纲随着时代变化滚动发展, 不断提高官兵适应复杂战场环境的技能、

  9 智慧和心理素质, 把扎实过硬的技术战术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融为一体, 大大提高了教育训练的质量和效率。

  打赢战争是军队职能的重心。

 尽管谋和平、 促发展、 求合作已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但传统安全威胁依然是国家主要的安全威胁, 相应地, 打赢战争的能力必然成为军队各种能力中的核心能力。

 军队法治改革的初衷, 就是为了提高核心军事能力, 围绕法治化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不仅实现了人与武器装备的有机结合和科学编组, 更重要的是从制度、 机制两方面确保了核心军事能力的生成与保持。

 近几年, 全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取得重要制度成果, 有 65 项新的规章制度出台, 138 项执行中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 还有 48 项过时的规章制度被废止, 为快速提升核心学习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

 牢牢把握法制改革的着力点 

 小智者治事, 大智者治人, 睿智者治法。

 随着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和我军使命任务的拓展, 我军法制建设面临新挑战, 用深化改革的思路加强法制建设, 成为应对挑战的唯一选择。

      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是军队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也是依法治军的重要内容。

 只有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 才有依法治军的大好局面。

 我军在长期的法制建设实践中, 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 也有不少沉痛的教训, 但由于从理论上加以梳理、 升华的

  10 工作没有完全跟上, 致使法理研究远远落后于发展着的实践。

 急需解决的问题, 是把当前法制建设的现实需求搞清楚, 在此基础上, 探讨依法治国方略对依法治军提出了哪些新课题, 尤其是那些带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基础理论问题, 以及政策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应用理论问题。

 理论繁荣的标志, 是形成鼓励探索、 推动创新的激励机制, 促使研究成果有效转化、 进入决策的应用机制, 符合客观规律、 可持续发展的引导机制, 最终形成完整、 科学、 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学理论体系。

  法制教育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

 全军正在深入进行的普法教育, 以推动军队全面建设为根本着眼点, 坚持以人为本、 贴近中心、 服务官兵、 学用结合和求实创新, 在法制教育模式上取得了突破。

 首先, 把院校正规化教育和部队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 把干部教育和士兵教育结合起来, 并以士兵教育为基础、 干部教育为重点, 分阶段、 分层次循序渐进, 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军事法制教育系统; 其次, 针对新形势、 新任务, 及时更新教材, 丰富教育手段, 活跃教育形式, 以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 使广大官兵的法治理念化为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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