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年协会“六有、六簿、五上墙”标准,供大家参考。
老年协会“六有、六簿、五上墙”标准
老年协会“六有、六簿、五上墙”标准
一、“六有”
1、有一个通过老年人选举产生的,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协班子。老年协会在村(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居民小组、自然村可成立老协小组或分会。协会设名誉会长、正、副会长若干人。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2、有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经费基本保证活动需要,并有专人管理,有帐簿。
3、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应结合实际指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年度目标任务。使会议、学习、活动、走访慰问、宣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每项活动有记录并如期实施。
4、有一个创收积累资金的养老基地,并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提倡协会建立养老基金。
5、有一个适应老年人活动(办公)的场所。应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开展各项活动,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6、有一块老年协会的牌子。
二、“六簿” 1、老年人名册簿。
2、来信来访(维权、调解纠纷)登记簿。
3、走访慰问登记簿。
4、学习、会议记录簿。
5、好人好事登记簿。
6、财产登记簿。
三、“五上墙” 1、组织机构情况上墙。
2、协会班子成员分工上墙。
3、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上墙。
4、各项制度上墙。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上墙。
四、“四个一”工程 1、有一块养老基地 2、有一个老年经济实体 3、有一批为老年人服务项目 4、有一个老年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