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块链金融:应用、风险与监管,供大家参考。
区块链金融
应用、风险与监管
一
引言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金融业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监管,金融管控门槛不断升高。同时,反恐战争导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成本不断增加。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底层架构——去中心化的交易账簿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提供了一种颠覆现状的可能性。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应用未来可能给金融业带来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区块链作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当前金融科技领域最前沿技术的集成应用,被很多研究机构认为是能够彻底改变业务运作模式的重大突破性技术,并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国(UN)、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以及许多国家政府研究讨论的热点。如在国际组织方面,IMF于 2016 年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的探讨》,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UN 于 2016 年成立了资产数字加密委员会(WADCC)并发布了一份题为《加密货币以及区块链技术在建立稳定金融体系中的作用》的报告,提出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一个更加稳固的金融体系的建议。FSB 于 2016 年正考量建立全球统一区块链协调框架的可能性。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中国工信部(MIIT)、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GO-Science)、香港金融监管局(HKMA)等官方机构均于 2016 年发布了各自的区块链白皮书,跟踪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演进、应用前景和风险变化等问题。
但是,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和创新,仍然没有脱离金融风控的本质。2016 年 6 月,区块链项目 The DAO 就因其上层智能合约中存在漏洞而遭到黑客攻击,导致价值约 6000 万美元的360 万以太币被转移。2016 年 8 月,香港比特币交易所 Bitfinex 近 12 万单位的比特币遭窃取,价值超过 7000 万美元。在肯定金融科技创新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技术进步带来的监管难题,不断探索改进监管体系和完善监管政策。
二
区块链金融主要应用及潜在风险
(一)主要应用场景
金融服务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应用领域,虽仍不成熟,但由于该技术具备去中心化、匿名
性、开放性、自动性、不可篡改性等特征,其具备重构金融业基础架构的潜力。讨论区块链金融,应从早期的“技术极客思维”“币圈”等跳出,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金融思维与技术的融合上。下文就数字货币、数字票据、征信管理、跨境支付与结算四个应用场景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进行讨论与分析。
1. 数字货币
以比特币、极光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崛起颠覆了人们对货币的认知,正在改变人类使用货币的方式。目前,这类“去中心”的私人数字货币虽仍有争议,但已被部分欧美市场所接受,能够进行商品支付,甚至衍生出借记卡、ATM 机等配套产品。私人数字货币的火爆也引发了各国货币当局的关注。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有中心”的国家版数字货币构建新的混合型货币体系成为各国央行研究的热点。厄瓜多尔、突尼斯等国央行率先推出本国官方数字货币;英国、荷兰央行正计划分别推出各自的数字货币 RSCoin、DNBCoin,并已在本国白皮书内公布数字货币的具体数学公式和算法等信息;其他包括中国、瑞典、澳大利亚及俄罗斯等在内的央行也有计划发行本国数字货币。各国央行普遍认为,国家版数字货币带来的信息优势可以提高货币指标的准确度,帮助监管当局更机动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必要时有助于追踪资金流向并全面评估及监测金融风险。
2. 数字票据
由于传统票据业务人为介入多,票据的真实性、划款的及时性均得不到保障。“一票多卖”“出租账户”“清单交易”等违规交易时常发生。依托区块链技术发行数字票据可以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可以保证票据数据的真实性,在检验数字票据信息时提供一致性证明。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可以消除信息的不对称,不再需要特定的中心系统或者实物票据进行控制和验证,实现点对点的价值传递,进而改善票据市场的中介乱象,并降低监管成本,提升运作效率及交易安全度。目前,巴克莱银行已和 Wave 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将国际贸易相关的文件如信用证、提货单等放到区块链进行认证,实现交易内容的完全透明化。国际联盟 R3CEV 联合微软公司、以太坊正公开测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票据交易系统,功能涵盖了票据的交易、签发、赎回等多个流程。而就国内票据市场而言,央行2016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 2018 年后,原则上我国单张出票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票据办理。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的发展毫无疑问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 征信管理
信用体系是金融机构的核心。以银行系统为例,目前的信用体系是商业银行将借款主体的信
用信息上传至中央银行的征信中心,需要时再从征信中心下载参考。这种方式存在使用成本高、信息不完整、数据时效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公司通过分析消费者的行为信息进行多维度信用评级,但仍未改变信用创造的方式。区块链技术可通过技术背书而非中心化信用机构来进行信用创造,构建起新的征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一条交易信息都被程序化记录、储存、传递、核实、公开,该体系借助链接密码保证信息的安全及不可篡改,确保储存的信息可靠性强,使用成本低,亦可防范道德风险。目前,“区块链+征信”已经在金融业得到了较为成功的运用。Chainalysis 公司基于区块链技术为银行设计了一套异常交易行为检测与分析的系统,实时监控公开式账本的交易行为,协助银行反洗钱及反欺诈。
4. 跨境支付与结算
传统模式下的跨境支付与结算受多中心、多环节、各国清算程序不同的制约,需要借助国际资金清算系统(SWIFT)等在全球各个银行、代理行之间进行交互,时间长、效率低、费用高。借助区块链技术可以省去第三方金融中介机构,极大简化国际结算烦冗的处理流程,实现端对端的双方直接支付,提高运作的效率。同时,区块链技术加密分类账簿的本质能够实时在全球共享的平台上记录信息,让所有参与方得到准确的账目记录,实现交易即结算。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 年全球跨境支付规模已达 6010 亿美元,其中每个汇款人所承担的中介手续费高达 7.68%,“区块链+跨境支付”市场广阔。目前,Ripple 公司已经创建的基于区块链的通用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协议,为用户提供跨境、任意币种实时支付清算外汇转账服务,不仅效率高、交易费用低,还保证了用户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私密性。OKCoin 公司也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金融交易平台,覆盖了包括日、韩在内的 18 个亚洲国家,每月的交易额可达数百万美元。
(二)对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
对于各类金融创新来讲,各方普遍会有这样的担忧:“风险在整体上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就区块链技术特征而言,毫无疑问可以有效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集中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促进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定。但区块链金融本质上是金融依托新的技术重新确定价值、储存价值和交易价值的过程,并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相反,其具有的开放性、互联互通性、科技含量高的特征,使得金融风险更为隐蔽,潜在的技术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法律风险更为突出和复杂。
1. 潜在的技术风险隐患
区块链金融作为多种新信息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其风险特征更加复杂和难以评估。目前,技
术风险所引发的安全性威胁将是未来金融稳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技术本身而言,虽然区块链技术暂时是相对安全的,但同样面临着许多潜在安全威胁。在算法领域,随着量子计算机等新计算技术的发展,未来非对称加密算法具有一定的破解可能性;在协议领域,基于PoW[1] 共识过程的区块链主要面临的是 51%攻击问题,即节点通过掌握全网超过 51%的算力就有能力成功篡改和伪造区块链数据,而这并非无法实现,只是成本过高;在使用安全性领域,区块链技术安全的前提私钥是用户生成并保管的且没有第三方参与,一旦丢失私钥,便无法对账户的资产做任何操作。
2. 潜在的系统 性风险隐患
区块链金融本身是基于互联网开展业务,并利用互联网的“范围效应”“规模效应”“尾部效应”实现快速扩张与发展。但同样,一旦风险爆发,这些效应会反过来放大风险的传染性和影响,加快传播的速度,进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甚至金融体系的崩溃。在技术支撑上,由于许多应用基于相同的区块链技术基础,一旦该技术基础存在漏洞被黑客破译,那么所有使用该底层技术的应用很可能都会在短时间内遭受攻击进而陷入瘫痪。此外,和我国过去几年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相似,区块链金融存在准入门槛较低,行业无统一标准、无监管细则等问题,市场竞争可能会更加激烈。金融机构会更倾向于冒险经营,致使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偏好提升。
3. 潜在的法律风险隐患
区块链用去中心化方式维护数据库,看似可以颠覆传统金融业、提高效率。但技术上的去中心化并不等于市场管理的去中心化,去中心化就意味着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责任问题不容易被界定,也使得整个路径难以监管。区块链技术下的监管者将面临“天量”的数据,理论上全网数据都将向监管者敞开,因此监管者可能面临缺乏精准入口来搜寻和使用这些数据的问题。同时,监管者还要对信息的透明度进行规范,哪些信息属于私人信息,哪些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哪些信息属于仅对监管者开放的信息。当今的法律体系会决定某公司在从事违法活动之后,由谁来承担相应责任,而区块链金融的法律空白很可能产生巨大的犯罪风险,影响金融稳定。
三
国内外区块链金融监管思路
随着应用研究的深入,国内外金融监管当局也在密切关注区块链金融创新的进展及潜在风险,各国监管者都在努力寻找企业管理与监管力度的平衡点,在保证本国金融利益与安全的监管底线下制定不同的监管标准,鼓励区块链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一)针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
从全球主要经济体来看,针对最早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这类非本国央行发行的私人数字货币,各国监管态度不一。以英国、德国、加拿大等为代表的国家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鼓励数字货币进一步创新,并积极与标准协会以及数字货币行业制定一个最佳的监管框架,将其纳入国家监管体系;以美国、日本、新加坡等为代表的国家及欧盟不鼓励参与但在发展中综合整治,将比特币归类为“商品”、“资产”或“第三类虚拟货币”,确定了必须监管比特币、反对用比特币从事洗钱和非法交易的基调,同时也表明了保护比特币作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成果的立场,主张现有监管框架下的调整;以中国、俄罗斯、泰国、冰岛、越南等为代表的国家对比特币态度较为强硬,不认可其货币属性,禁止国内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交易服务,甚至部分国家将买卖比特币、用比特币买卖任何商品或服务视为违法行为,主张严格监管。
(二)针对其他区块链金融应用的监管
在后比特币时代,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区块链技术的其他应用呈现开放态度。但区块链技术的不确定性和颠覆性对金融体系的冲击后果更难预测,尤其需要引导和规范。如何把握平衡,是每个监管者面临的难题。面对区块链金融的发展趋势,各国家(地区)政府也积极地调整监管策略,与时俱进地摸索出适应本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方式。主要有三大类。
1. 以英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为代表的主动型监管
这些国家或地区金融体系成熟,有完善的征信体系、较为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但技术和市场处于相对劣势地位。为了发展区块链技术,形成后发优势,政府挺身而出成为主导力量。英国对区块链实行宽松的监管政策,鼓励深入研究区块链金融应用。英国金融业务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针对区块链金融的监管问题,提出“监管沙盒”[2](Regulatory Sandbox)项目,企业家们可以利用这一工具以及使用客户的“知情同意书”,在一个可监管的环境中实验他们的想法,进而鼓励初创公司进行该领域的创新。此外,英国即将推出区块链监管指引,进一步消除市场的担忧,鼓励创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同样采取了开放的、鼓励创新的区块链金融监管政策。政府推出了“沙盒机制”,允许在沙盒注册的公司事先报备后开展与目前法律相冲突的业务,并保证未来不追究法律责任。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同样致力于探索区块链技术,2016 年 11 月就分布式账簿技术发布白皮书并成立了一个配有高性能的计算资源和专业人才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银行、支付服务供应商、金融科技企业和 HKMA 都能在此创新中心集思广益,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测试及评估新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
2. 以美国、澳大利亚等为代表的限制性监管
美国的人才优势和优越的资本环境构建了良好的以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金融生态。针对这样的特性,美国实行功能性监管,即不论区块链金融以何种形态出现,抓其金融本质,厘清该金融业务的实质,按照其功能将其纳入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美国银行监管机构货币监理署(OCC)发布了联邦宪章的“责任创新框架”,并将区块链科技纳入银行风险评估报告中。总体来说,美国对区块链金融的应用监管是相对比较严格的,监管以稳定为主。澳大利亚政府同样密切关注金融领域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官方组建了一个国际技术委员会,旨在创建区块链国际标准。但为了防止垄断,政府机构严格审查国内四大银行的区块链活动,大型银行在参与区块链项目之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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