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索以未婚怀孕青少年为中心的教育、服务综合干预策略,为减少青少年不安全性行为提供依据。方法 选取北京、济南和广州385名前来妇幼保健机构青少年门诊就诊的未婚怀孕青少年为研究对象,采用对照研究,干预组190人,非干预组195人,提供围绕终止妊娠前后的干预教育。结果 干预组人群在生殖健康知识,尤其是避孕知识和技能方面显著提高,且在性态度、安全性行为的选择以及应对方式、内外控制感等心理社会能力上均有所改善(P值均<0.05)。在干预后生殖健康知识总分上升为89.3分,性态度为62.7分。结论 对未婚怀孕青少年提供适宜的涉及知识、态度以及心理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综合干预具有一定的效果。
【关键词】 妊娠,青少年期;生殖健康服务;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态度,实践;干预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 R 195.1 R 169.421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2-0154-03
有效减少青少年未婚怀孕是促进青春期生殖健康领域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1]。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在生物、社会和心理方面都发生着深刻改变的时期,此时的青少年无论是在生理还是在心理、社会方面都尚未发育成熟,因此,与成年时期的怀孕相比,这一时期怀孕的危害更为严重。
为减少青少年不安全性行为以及未婚怀孕,国外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相关的研究项目来提高青少年的生殖健康[2]。而我国该类研究较薄弱,对于未婚怀孕青少年的服务多仅局限于终止早孕,缺乏其他相关教育和支持。本研究在对未婚怀孕青少年生殖健康状况、性行为以及相关社会心理能力的研究分析基础上,试图深入探索以未婚怀孕青少年为中心的综合教育、服务干预策略,初步了解综合干预模式内容和方式的适宜性及效果。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研究对象分别选自北京市、济南市、广州市妇幼保健机构,于2006年8-12月来就诊要求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未婚、年龄10~24岁女青少年,采用自愿原则参与,有精神疾病及智力障碍者除外。本研究最终参与干预前后问卷调查者共计385人,其中干预组190人,非干预组195人。
1.2 方法
1.2.1 研究工具及内容 运用自行设计的自陈式不记名调查问卷(KAP)与相关心理测评量表,分别在干预前后完成问卷填写,比较其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KAP)及心理社会能力,以评价干预效果。问卷主要包括一般情况调查表、自尊量表[3]、应对方式量表[4]、内外控制源量表[4]。在就诊和干预完成即时,分别在独立、安静的房间对被试进行问卷测试,调查员审查合格后,当场收回。
1.2.2 干预研究设计 在流产术实施前后分别提供干预。主要内容为:流产手术前提供必要的医学检查,并提供面对面的流产前咨询和健康教育,包括流产过程及各种可能后果等信息,帮助青少年提高认识,作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同时提供一般流产后复诊联系卡片和保健宣传手册,内容为避孕指导、术后康复等。
流产术后,以本研究自行编制的《未婚怀孕青少年生活技能教育与保健指导活动指南》[5]为基础,通过联系安排流产青少年术后复诊,为其提供流产术后日常护理与自我保健、营养及体型恢复指导、避孕知识及技能、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以及缓解压力、有效交流、合理决策、拒绝与协商等生活技能指导。研究将这些内容设计为2个活动,并利用术后1~2月内的随访安排干预。
活动1——流产术后自我保健:帮助青少年掌握基本的生殖健康知识,认识未婚怀孕对健康的危害,掌握流产后护理、营养保健知识和技能。同时学会交流与表达、缓压、拒绝等生活技能。
活动2——提高生活技能:是使青少年掌握必需的避孕知识及方法,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同时培养青少年做决定、协商、自信与自尊等生活技能,逐步形成个体责任感和健康行为。
干预活动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通过头脑风暴、小组讨论、游戏等方式学习有关知识、技能,并设计康复训练操,增加青少年兴趣,鼓励参与。每次活动2~2.5学时,总计4~5学时。
同时,研究设计编制了知识宣传折页及手册,“如果怀孕你该怎么办——学会求助”、“未婚青少年人流术后保健指导”及“呵护花季共享青春,提高你的生活技能”,在每次干预之后发放至青少年,帮助其进一步学习巩固有关知识。非干预组不提供如上综合干预措施。
1.2.3 统计学处理 采用EpiData3.0软件包统一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数据的录入,SPSS11.5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对知识、态度分别采用相应的赋值进行评分。知识、态度平均得分越高,表明知识掌握水平越好,态度越趋保守。
2 结果
2.1 生殖健康知识得分比较 比较干预组与非干预组生殖健康知识得分情况,总体前者(87.3分)明显高于后者(64.6分)(t=14.29,P<0.01)。从分类上看,干预组在“性生理知识”、“避孕知识”、“人工流产知识”、“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预防知识”得分上均达到85分以上,均显著优于非干预组(P值均<0.01)。见表1。
分别比较2组在干预前后自身知识得分发现,干预组知识总平均分从干预前的68.7分上升为干预后的87.3分(t=-14.91,P<0.01)。分类比较显示,干预组在“性生理知识”、“避孕知识”、“人工流产知识”、“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预防知识”得分上也均有显著提高。而非干预组在干预前后知识总分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t=-1.28,P=0.201)。
2.2 态度反应 性态度是一个人在性方面基本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的体现。本研究设计性态度问题共7项,内容涉及对“婚前性行为”、“未婚同居”、“保持多个性伴侣”、“一夜情”、“对男友性要求”以及对“未婚怀孕”等态度。
干预后比较,干预组与非干预组青少年性态度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227,P=0.821)。但在对于“婚前性行为”一项上,干预组态度平均得分(51.25±20.45)明显高于非干预组(43.50±17.50)(t=3.916,P<0.01),显示干预组青少年所持态度更为保守。认为“如果我确定彼此相爱就同意男友提出的性要求”,干预组仅39.1%持赞同态度,而非干预组达到65.1%。
比较干预组自身干预前后的性态度可以发现,干预后青少年性态度得分有所提高,从(60.35±12.02)上升为(62.74±10.97),表明性态度在干预后转变更趋于保守(t=-2.609,P=0.010)。对于婚前性行为,认为“准备结婚男女就可以有婚前性行为”一项上,赞同率由干预前的63.2%下降至56.9%;表示“赞成未婚同居”者的比例由干预前的31.1%下降为23.7%。对于“未婚怀孕”的态度,干预前后该项得分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t=-2.520,P=0.013),由(52.50±35.68)上升为(59.50±32.23)。干预前28.9%的青少年认为“自己不能接受未婚怀孕但认为是正常现象”,在干预后该比例下降为24.7%;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未婚怀孕者却由干预前的17.4%上升为干预后的22.6%。
2.3 行为比较 本研究对行为干预效果评价时,设定了包括性行为、避孕行为、求医行为、行为改变意愿以及生殖健康应对策略等多项问题及相关场景。
在针对不同生殖健康问题的应对策略方面,接受干预的青少年呈现了更为积极的变化。面对生殖健康问题的做法,干预组青少年表示会“找医生咨询”的比例(64.9%)明显高于非干预组(54.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4.53,P<0.01)。对再次怀孕的做法,干预组青少年表示会“立即到曾提供教育或服务的专科门诊就诊”,该比例明显高于非干预组(χ2=16.72,P=0.002);由此可见,干预组对于专科门诊所提供服务与干预活动的接受程度以及寻求服务意愿更好;而乐于找“医生咨询”获得专业人员的帮助,从而更好地解决生殖健康问题,反映出干预组青少年面对生殖健康问题时的选择更为行之有效。
涉及婚前性行为上,本研究未发现干预组青少年的发生比例呈现明显降低。避孕措施的使用频率2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对干预前后干预组自身比较则发现其避孕措施使用频率有所提高,多数干预组青少年在干预前选择“偶尔使用”避孕措施,而在干预后选择“每次都用”避孕措施的比例明显上升,由干预前的13.0%上升为干预后的65.9%。非干预组在干预后避孕措施的使用频率虽然也有提高,但是上升比例低于干预组,提示干预措施对于提高青少年避孕措施的使用频率具有一定帮助。
另外,对于“在结婚前是否打算避免性行为”,多数干预组青少年持否定态度。对于“在结婚前是否准备避孕”,则大多数干预组及非干预组青少年均予以肯定的应答,而且干预组青少年比例(85.9%)明显高于非干预组(53.7%)。提示干预措施对帮助青少年选择安全的性行为具有一定的作用。
2.4 干预前后2组青少年心理社会能力的变化 见表2。
自尊、应对方式与内外控制感在本研究中被选为评价心理社会能力的指标。
3 讨论
对文献回顾发现,国外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以相关的研究理论为基础涉及发展青少年非意愿怀孕的干预研究[5],而我国起步较晚。本研究以青少年门诊为研究现场,试图在为未婚怀孕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和自我保健知识技能的同时,融入相关的心理社会能力培训,旨在提高未婚怀孕青少年生殖健康的知识和良好应对、交流等心理社会能力,进而减少导致未婚怀孕的危险行为,预防再次怀孕;并探索一种改善未婚怀孕青少年生殖健康的综合服务模式。
结果发现,干预使青少年在生殖健康知识,尤其是避孕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提高,干预组生殖健康知识总分显著高于非干预组(P<0.01),其中“性生理知识”、“避孕知识”、“人工流产知识”、“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预防知识”得分均达到85分以上。相对开放的性态度也有所改善,由干预前的60.35分提高到干预后的62.74分,表明青少年的性态度在干预后更趋于保守。依据认知理论可知,提高个体对生殖健康的认知、掌握必要的保健技能是青少年保护自己避免出现生殖健康问题的前提,而性态度的改善则有益于促使青少年为保护自己的生殖健康而付出努力。因此,知识、态度的改善是青少年危险行为改善的基础。提示在对未婚怀孕青少年干预策略中,注意改善其认知与态度,如了解不安全性行为的后果、如何避孕、流产后如何进行自我保健等,都十分必要。
国外有研究指出,对怀孕进行预防的模式不仅要提供信息,还应包括决策技能、如何处理性关系等[5-7]。开展以价值观与决策能力等方面的干预可以使青少年的性态度明显改善,减少怀孕。笔者的一些前期研究也证实,青少年未婚怀孕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结果,其中心理社会能力是一个重要因素[8]。本研究针对与青少年危险性行为发生关系密切的几项心理社会能力(如交流、协商、应对、建立自信、缓解压力等)进行了干预,但由于心理社会能力目前尚缺乏完善的量表加以测量,因此研究者以一些国内外研究为基础,选择了3类量表。结果显示,干预组在干预后应对方式平均得分显著高于非干预组;内外控制源得分显著低于非干预组,提示在干预后青少年更倾向于采用积极的应对方式,并且更倾向于自我内控。表明干预活动对青少年的相关心理社会能力有所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未来生活,产生积极的长远效应。
虽然本研究未发现干预活动对减少青少年性行为发生有所作用。但深入分析发现,尽管干预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比例相对依然较高,但采用安全性行为比例增加,避孕措施的使用频率,特别是“每次使用避孕套”的使用率明显上升,而采用“体外射精”等不安全的避孕方式下降。事实上,本研究在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并未过多地、严格地提及利用“禁欲”来避免未婚怀孕的再次发生,而是集中于“如何避免不安全性行为”。美国有关以减少青少年生殖健康危险项目[5]18个月随访结果显示,对于已经发生性行为的青少年,参与项目可使之无保护性行为的可能性减小。本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干预组青少年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不准备避免性行为”,但“准备避孕”。提示对已发生性行为和怀孕青少年,其干预重点应在于促进其建立一种负责的安全性行为,以减少重复非意愿妊娠的风险。
本研究初步发现,对未婚怀孕青少年实施涉及知识、态度以及心理社会能力方面的综合干预,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但鉴于青少年未婚怀孕问题的敏感,本研究在实施干预上面对较大挑战,以至总体研究人数相对有限,因此外推结果存在一定局限性。今后有必要在此初步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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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