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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发布时间:2022-10-21 11:05:06 来源:网友投稿

[提要] 随着相关政策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真实和科学性更加关键。本文介绍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定义及其方法,重点描述多层模糊综合评价法特点与优势。

关键词:内部控制评价;多层模糊综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其方法

收录日期:2013年3月14日

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企业治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怎样的内部控制才是有效的,怎么对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较为真实客观的评价也是关键问题。为整合现实中存在着的各种各样内部控制概念和解释,也为公司评价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提供一个参照标准,美国的COSO委员会1992年发布了具有里程碑式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并于1994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这就是著名的“COSO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三个目标和五个要素。按照该框架,当董事会和管理层为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合理保证时,就可以判定企业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他们了解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公布的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可信赖的;使用的法律法规得到了遵循。2010年4月26日,我国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简称《配套指引》)。其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部评价主体、评价依据、评价范围及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相关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建立适合我国制度环境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实现我国企业“构建企业、注册会计师和有关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有效的内外部监督评价体系”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内涵、主体及客体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也就是指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主体根据一定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个财务年度)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或水平而进行的评价活动。有效性评价的主体包括外部评价主体、内部审计人员以及企业的全体职员;评价的客体是指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对象。考虑到我国对大多数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要求披露内部控制状况,也没有对内部控制审计做出强制性规定,现阶段内部控制评价的客体是所有中国上市公司。与其他的企业信息一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需求方包括:投资者、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监管部门以及潜在的投资者。投资者的需求源自对资本安全的顾虑;管理层的需求始于自身对管理职能的反思和受托责任履行过程的反映;监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的评价需求则是由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派生而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价、如何评价、由谁评价、评价的标准又是什么?这都是上述内部控制各利益主体对内部控制评价相互协调的结果。在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及评价中,不仅要考虑公司管理层的内在激励,还要考虑外部约束,即立法和监管的要求,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审批、外部审计、公众和舆论监督等,其中外部审计师的鉴证结论在外在约束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信号传递作用,经常作为各种机制的判断依据。因此,管理层与审计师这两个内部控制评价主体的博弈贯穿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全程。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模式

我国与美国的制度环境有很大的不同,直接将美国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式移植到国内可能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我国存在特殊的制度环境如股权结构较特殊、投资者法律保护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平衡、公司治理机制有缺陷等,使得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视角首先应当是规制或监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我国内部控制评价视角除了基于监管之外,还要基于企业管理。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相关规定,结合我国提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目标,即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以监管部门为主导、各单位具体实施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咨询服务为支撑、政府监管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笔者认为,“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注册会计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政府监管部门(或非盈利性机构)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是较适合我国制度环境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式。

三、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运用

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通过多样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手段,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定性评价方法是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文字描述和评价的方法。定量评价方法需要建立定量评价标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数学分析模型来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优化评价考核内部控制的指标体系,使其具备科学性和可利用性。

我国通过对美国的借鉴与改进相应的也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方法使用较多的是问卷调查法、抽样法、分析性复核法、穿行测试法;定量方法使用相对较多的是经济数量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基本上都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发展趋势:多层分析法与模糊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模糊综合评价法

现在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多层分析法与模糊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模糊综合评价法是研究较为广泛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以作为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该综合评价方法是一种综合运用两种方法的科学方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该方法在权重的确定上首先采用德尔菲法(属于定性评价方法),然后通过一定的数学方法进行量化(属于定量方法)。在权重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模糊数学方法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合成评价指数也体现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2、模糊现象适度精确化、定性分析定量化。该方法以模糊数学为基础,应用模糊关系合成原理,从而将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利用模糊隶属度理论把定性指标合理地定量化,很好地解决了现有评价方法中存在的评价指标单一、评价过程不合理的问题。

3、指数合成运算科学合理。该方法采用乘和加(加权平均)算子来合成指数,相对于以前的其他合成方法而言,计算过程相对简单,并且考虑了各个因素的贡献。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特点决定了选用多层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必然性。首先,内部控制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经营活动效率效果、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程度等子目标,而这些子目标又可以按照影响因素或实现这些目标需要考虑的方面等进行细分,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其次,一些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尤其是定性评价指标很难严格界定其评价标准。由于缺少客观的标准,在利用定性评价指标如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时,一般只能用模糊语言如“优、良、中、差”,“高、中、低”等来描述,这时运用传统的评价方法就遇到了障碍,但是如果基于层次分析法确定各层指标权重,然后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再次,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一种综合量化评价,单一的定量评价指标或者定性评价指标都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必须采用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而多层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就是一种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概念满足了模糊性的特点,模糊数学的模糊变换方法考虑了权重不同的各因素的影响。

五、结语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强制性披露政策出台,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也被企业利益相关者更多的关注,因而更加科学有效地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至关重要。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受到管理当局或大股东控制的现象比较严重,内部控制基础普遍薄弱,仅仅依靠评价指引的原则性规定很难有效落实内部控制评价的制度,因此,需要推出更为详细、具体的行动指南来指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进行,同时制定更加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方红星译.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2]于增彪,王竞达,瞿卫菁.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基于亚新科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案例研究.审计研究,2007.3.

[3]李宇立.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判断[J].财会通讯(学术),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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