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湖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本省《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省的研学旅行工作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
不过,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感觉难度大、风险难以防控,中小学校管理者则苦于操作政策不配套,不能动、不敢动、不想动;社会力量,如旅行社、旅游景点则热情高涨,纷纷打着研学旅行旗号走进校园招揽生源。
“一冷一热”,看似矛盾,实则是各方都在亟待相关部门对研学旅行加以规范,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制止研学旅行市场乱象,防范研学旅行中的安全事故和廉政风险,确保其健康持续发展。
一、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存在的现实问题
1.统筹协调机制缺失,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湖南省研学旅行相关政策出自11部门,依据职责,审核和管理主要落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旅发委,应该由前者牵头负责研学基地评审、课程审定和学校研学指导等相关事宜,后者负责研学旅行承担机构的审查及管理等。
但目前各地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并未理顺,造成管理主体不明、参照标准不一。同时,在研学旅行的日常监督和方向引导上,各部门还没有全面履职,导致研学旅行或者研学实践基地的评选尚未规范,标准不明确,信息不对称。
笔者了解到,直到现在,各地尚未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领导小组”。正是由于领导小组尚未建立,市县多数相关部门实际上不愿去管、很少去管。少数部门着力推动,但运用中难以统筹协调。
2.管理运行中学校责任边界不清,存在两大风险隐患。
一是安全风险。研学旅行组织环节多,过程复杂,需要把学生带到校外,在往返交通、景区设施设备、食宿以及传染病预防等方面都存在安全风险。而安全问题一直是如今学校管理中的难题,学生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只要出了安全问题,学校承担无限责任。这也导致了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总是担心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在研学旅行组织过程中,学校对相关旅行社的资质及服务水平缺乏选择依据,这也增加了学生外出的安全风险。
二是廉政风险。研学旅行大都要向学生收费,但是目前各地发改委没有专项收费许可,旅行社缺乏行业规范,造成研学旅行市场管理混乱,收费标准不一,甚至出现到同一个目的地研学,不同学校、不同旅行社价格不一,这极易引发家长投诉。并且,参与指导研学旅行的带队老师,是否可以发放补助,用什么经费发放补助,尚无明确规定。个别旅行社直接给老师和校长补助又被纪委查处,这大大增加了学校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3.研学旅行课程开发严重滞后,研学目标难以实现。
研学旅行以研学课程为核心,以研学教育为目的,必须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调研中我们发现,因为研发力量不足,相关课程开发严重滞后。
事实上,基地研学课程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各学龄段学生成长的规律对主题、目标、项目和评价反馈等方面进行科学设计和把关。由于缺乏引导,尚未出台课程标准或者指南,造成市面上合格的研学课程严重缺乏,达不到研学旅行预期的教育目的。
4.“研学导师”资格认定混乱,指导老师素质亟待提升。
研学指导教师的市场需求量很大,但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研学导师”培训机构,没有任何一家得到了相关11个部门中任何一个部门的认可。研学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没有统一标准,将导致基地、旅行社、学校学生三方利益受损,专业性和服务性降低,也很難带来研学旅行的高教育性、高成长性效果。
此外,各地尚未形成对指导老师参与培训的奖励或补贴等激励措施,基地及试点学校培育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推进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健康发展的建议
1.各地要尽快发挥“研学旅行领导小组”的指挥功能,强化组织保障。
根据省11部门文件,省级要成立“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地要成立“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并对所有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
交通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并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参与研学旅行的场馆、景区、景点门票要加大减免力度;保险企业要开发有针对性的研学旅行保险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要再次强调教育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明确审批机制和责任处室,负责审核学校研学旅行实施方案、开展研学旅行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各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分别要建立“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由“选修课”变为“必修课”。
2.明确研学旅行收费的政策依据,建立经费收支监管制度。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要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校外活动费。建议研学旅行费用照此执行,学校按次据实收取,不得按月或按期收取。
在教育公用经费中,要为研学旅行工作经费开口子,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有一定的经费补助。要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并逐步走向常态化。要有研学旅行专项财政补助,对特困人员子女实施费用减免政策。要建立研学旅行活动收费动态管理机制,杜绝商业化操作,避免教育事业被侵蚀,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另外,外省一些有效做法,也可借鉴。比如青岛对于中小学研学旅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等等。
3.尽快建立研学旅行基地和研学旅行企业准入制度,出台研学旅行实施标准。
现阶段,湖南亟需制定出台研学旅行实施标准。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研学旅行基地标准、研学实践课程标准、研学实践指导老师标准,由旅发委制定专门的承担研学旅行企业服务标准。基地课程必须具备革命传统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教育、自然生态、国情教育、国防科工等六大板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有基地和研学旅行企业既要有准入机制,也要有退出机制,每年执行问责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奖优罚劣。
4.建立研学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制度,加快研学实践工作队伍建设。
建议由省级教育科研部门牵头制定研学旅行指导教师从业标准,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知识。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研学旅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他们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每年定期安排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打通业务进修和专业发展的渠道。同时设立培训奖补机制,如纳入国培计划,加快研学旅行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5.建立省級研学旅行信息公开平台,让学校根据实际选择研学基地和研学旅行企业。
建立省级研学旅行信息网,使之成为一个面向公众的研学旅行评价评估平台。分学校需求、学生管理、课程资源、过程监控、价格公示、质量评估等类别,实行研学旅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学校可通过平台择优选择,基地和研学旅行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建议委托教育科研机构或专业协会开展对我省研学旅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并对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布结果、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6.倡导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研学旅行,鼓励公益基金资助深度贫困县研学旅行活动。
社会公益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第三方力量,在推动社会创新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而这种创新优势,如果运用到对研学旅行内容的开发上,对于规范研学旅行市场内容会有很大帮助。我国专注研学旅行内容开发的非盈利组织众多,政府要在这方面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公益组织进行研学内容的开发与设计,让研学旅行市场运行更加规范。面向深度贫困县的研学活动,政府应该出台政策,鼓励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并给予资金及政策支持,实现中小学生参与研学活动的公平性。
7.建立研学实践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间的联系,完善开放、多元的实践育人体系。
教育主管部门宜尽快建立研学旅行评价体系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将研学旅行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一定的学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可以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
(本文是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年立项课题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