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无锡市地税局作为承担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职责的机关,毫无疑问应把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新农村发展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努力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组织收入,以税支农,做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集者
党中央提出,要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为此,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严征细管、堵塞漏洞,强化欠税清缴,做大收入蛋糕,在2006年取得入库地税270.35亿元的基础上,今年确保突破300亿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突破180亿元。从而不断做大做强地方财政实力,加大对“三农”投入的力度。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积极发挥税收调节农村收入分配的杠杆作用,全面执行调高后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减轻农村中低收入者负担。认真贯彻执行国税总局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切实加强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在今年的法定申报期内,我市43037人自行申报,补缴税款1.07亿元,申报人数及补缴税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前列。同时深入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纳税评估和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税收专项检查,稳步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管理,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落实政策,以税惠农,做支农税收政策的落实者
依法落实各项支农惠农税收政策,就是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农民的持续增收。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国家现行各项涉农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经营的税收负担,全力为农村、农民营造创业、投资、发展的最大空间,以实际行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支持农民创业,促进农民增收。对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取得的收入,给予免征相关地方税收的优惠;对农业机械、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产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农民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及农业特产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等,让农民在从事第三产业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支持农业增效,推进农业产业化。对从事林木种植以及林木种子、苗木作物、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注重扶持竞争力强的农口龙头企业发展,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养殖、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其所属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收入,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积极推动园艺业、特种养殖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对具有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职能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帮助其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提升农村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这一重点,认真执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企事业单位、重点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税收政策,享受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对企事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
加强管理,以税兴农,做农村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农村与城市相比,具有地域广、交通不便、税源分散等特点,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网络技术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因地制宜调整农村征管机构,建立起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模式,并以征收驻点方式,在鸿山、东绛、马山等偏远区域的村镇设置地税征收点或税务所,辖管附近若干村镇的税收管理工作,实行税收集中管理、税款属地征收,不仅极大方便了当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也降低了办税成本。
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农村建立税收管理责任区,积极开展纳税辅导、纳税评估工作,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的诚信纳税意识和依法办税技能,维护了农村经济税收的良好秩序。同时依托我局自行研发的税务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形成了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自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农村地税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干预农村纳税人正常经营和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积极改进农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方式。一方面全面推广使用个体税收管理软件,利用软件设计的指标,设定个体定额的参数值,实现对个体税收定额的科学管理和过程控制,使农村个体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务简单化;另一方面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推行民主定额和定额公开,围绕农民关心的个体工商户定额评定、私房出租税收管理等热点问题,建立和推广“纳税人之家”平台,启动评议听证程序,充分尊重并吸纳广大农民和个体户的意见,实行评税过程公开、定额结果公示,提高了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的民主度、开放度和公正性。
优化服务,以税护农,做扶持农民致富的有心人
优化税收服务、帮助农民致富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局努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工作效能,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推波助力。
大力抓好涉农税收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涉农税收政策;通过在农村庙会现场设立涉税政策咨询点、在村委会设立税收政策辅导站、组织税收专题讲座、走访农村茶果场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城郊和农村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咨询窗口,将涉农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免费赠送给农民。组织机关干部有针对性地搜集涉农资讯,于税收管理服务中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新消费、致富经等信息,帮助农户利用社会信息和政策导向调整生产经营思路,拓宽增收渠道,开启致富之门。
全力打造优质服务体系。高度关注农民需求,从农村实际出发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辟“服务新农村建设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认真执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特事特办等举措,全力搭建快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税收管理员跟踪服务和纳税辅导,为农村企业和农户办理纳税申报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服务;推广网上申报、银行扣缴等简便快捷的多元化申报方式,大大降低了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针对农民产销农产品的季节性需求,适时推出了送票上门、送政策上门、送信息上门等灵活的服务举措。
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程。3年前我局与宜兴市鲸塘镇西墟村结对扶贫。期间,全局160多名干部先后深入该村,想方设法帮助村民创业致富,帮助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高效经济作物,引进创办了两家企业,增加就业岗位126个,组织引导470多名农民外出务工,使村民人均年收入增长了15%以上。现在西墟村不仅摘掉了贫困帽子,而且被无锡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百村奔小康”先行达标村。与此同时,我局20多个农村征管分局与宜兴市、江阴市和锡山区、惠山区的经济薄弱村结对共建,实行帮扶挂钩,帮助发展生产、改善村容村貌、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系无锡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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