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语法教学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语法教学与其他课型分工配合,对提高教学效率其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语法课如何与口语课、听说课、写作课、汉字课、文化课和综合课进行分工配合,以期对提高教学起到一定的作用。
關键词:对外汉语;语法教学;其他课型教学;分工配合
简单地说,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语法教学研究就是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或外语而进行的语法研究,是一种教学语法研究。把汉语作为一种教学语言系统进行语法理论研究与把汉语作为母语进行的语法研究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研究一直是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领域广泛关注和深受重视的问题。从学习者的角度来看,学习语法的意义并不是体现在系统地掌握语法学知识,而是在于灵活地使用语法知识帮助自己进行交际。也就是说,相对于母语语法研究的系统性,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语法研究则更强调针对性和实践性。它的这一特点就决定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语法教学不能是孤立的。总的来说,语法课教学与其他课型教学根据其各自特点既有不同分工,又应该与其他课型的教学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相互促进。
目前,海内外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课型大致包括口语课、听力课、写作课、语法课、汉字课、文化课和综合课。其中,语法课既可以单独设课,也可以融合于其他课型中进行教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式聚焦的语言教学成为二语习得领域和外语教学领域的研究热点,R.Ellis(2001)将形式聚焦教学划分为三类:关注纯语言形式的教学、计划性兼顾意义和形式的教学、偶发性兼顾意义和形式的教学。其中,前两种采用的是语法集中教学,后一种则是采用语法分散教学。前者集中教学是指在持续的一段时间内(如一堂语法课,或持续的几天或几周课),围绕单个语法结构或一一对照结构展开教学;而后者分散教学就是把语法教学分散到不同课型中进行教学。
听说课(口语课、听力课)的教学需要与语法教学密切配合。听说能力是语言学习的一项基本内容,“听”与“说”一起被普遍认为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语言技能。Florez(1999)将听说看做是一个构建意义的交互式过程,包括输出、接受和处理信息。它通常是自然的、开放性的、逐渐展开的,但并不是不可预测的。口语能力与听力能力不仅涉及正确的语音,适当的词汇,也需要语言使用者用合乎规则的语法将要表达的“说”出来,将要接收的信息“听”明白。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二语学习者即使掌握了正确的语音,可说出的汉语依然洋腔洋调,即使听懂了每个词的意思,与母语使用者交流时依然会遇到诸多困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离开语法,用来听说的句子就成了一堆混乱的“砖头”,不能建设成语言的“大厦”,语言交际就无法顺利完成。
写作课教学更是需要语法教学作为前提,也为集中的语法教学提供了最佳平台。作为书面表达形式,作文表达比口语表达更要求严谨性、精确性、逻辑性和文采。然而这些要求的实现,离不开合理恰当的语法。因此,二语学习者不得不在写作实践中主动关注语法,这也为教师的语法教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写作课中,由于学习者对语法能力的需求,经济高效的显性的语法教学成为可能。
汉字课和文化课也是进行隐性语法教学的好时机。汉字课和文化课看似与语法教学无关,实则是隐性语法教学的良好时机。在汉字课和文化课中,教师可以利用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帮助学生完成任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的时机培养学生语法能力。通过汉字课和语法课中的任务教学,教师需要注重学习者分析知识和元语知识的培养,而这两种知识,正式二语习得中语法知识获得和语法能力培养的必要条件。这种毫无痕迹的“语法教学”更加亲切自然,不会给学习者增加额外负担,更容易被学习者接受。
综合课中语法教学的意义毋庸置疑,语法能力作为二语学习者综合能力中的重要一环,其地位不言而喻。值得一提的是,语法教学作为综合课教学中的一部分,既不能被边缘化和忽视,也不能喧宾夺主,把综合课上成语法课。
总之,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各个课型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使命,语法课教学与口语课、听力课、写作课、语法课、汉字课、文化课和综合课的教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要区分又要密切配合,相互促进。
参考文献:
[1]程晓堂.第二语言教学研究中的前沿问题[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刘珣.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6.
[3]Harmer.The Practic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J].Longman,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