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09年10月-2011年7月在笔者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52例,服用米非司酮进行药物治疗。结果: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4.23%。治疗后患者的血红蛋白明显升高,子宫肌瘤的体积明显缩小,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无明显副作用。结论: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疗效明确,无明显副作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方法。
【关键词】 米非司酮; 子宫肌瘤
中图分类号 R711.7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4-6805(2012)22-0131-01
子宫肌瘤又称子宫纤维肌瘤,是子宫的实性、良性肿瘤,是女性盆腔最多见的肿瘤。多发于中青年妇女,尤其多见于30多岁的妇女。子宫肌瘤发病率高,约占10%~20%,并且肌瘤的恶变在0.13%~0.39%之间[1]。随着医学的不断深入研究,药物保守治疗为更多女性接受治疗的首选方法,其中小剂量米非司酮在治疗子宫肌瘤方面就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9年10月-2011年7月在笔者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52例,年龄41~53岁,平均(45.2±1.4)岁。所有患者均经B超及妇科检查确诊,其中有34例肌壁间肌瘤,5例黏膜下肌瘤,7例浆膜下肌瘤及6例混合性肌瘤。入选患者排除子宫、宫颈或附件的其他肿瘤和病变患者及患有心、脑、肝、肾等重要脏器疾病患者。
1.2 治疗方法
患者从月经首日开始每晚睡前服用米非司酮,每天12.5 mg,连续用药3个月。与此同时,在服药期间每月定时检测血尿常规及肝、肾功能情况,并采用彩色多普勒仪检查患者用药前后子宫及肌瘤的相关情况。
1.3 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症状消失,子宫肌瘤消失;有效:症状有所改善,子宫肌瘤体积缩小20%以上;无效:症状或子宫肌瘤无明显改善[2]。
1.4 统计学处理
所得数据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治疗结束后,显效19例,有效30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4.23%。治疗后患者的血红蛋白明显升高,子宫肌瘤的体积明显缩小,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患者在服药早期出现轻微恶心5例;潮热、多汗2例,阴道分泌物减少1例,停药后均自然消退,无其他明显副作用。
表1 治疗前后患者的血红蛋白及肿瘤体积的变化比较
时间血红蛋白(g/L)肌瘤体积(cm3)
治疗前85.42±4.33324.58±57.13
治疗后98.55±7.4371.48±15.84
3 讨论
子宫肌瘤是由子宫平滑肌组织增生而形成的女性生殖系统中最常见的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为球形实质性肿瘤,多发或单个,大小不一,表面光滑,表面有一层由子宫肌层受肌瘤压迫而形成的假包膜[3]。一般肌瘤含纤维组织多,呈白色,质较硬,若肌瘤含平滑肌较多,则色略红,质较软。当肿瘤生长快、血运不足,发生缺血,造成一系列变性,可引起急性或慢性退行性变,常见变性有玻璃样变、囊性变、红色变、肉瘤变及钙化。目前尚未找到子宫肌瘤的确切病因,但临床资料表明子宫肌瘤的发生和生长可能与雌激素有关。
米非司酮近年来在妇科临床应用越来越广泛,除了对终止早中期妊娠、子宫肌瘤的治疗效果显著,近年的研究显示对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宫颈癌、绒毛膜癌等妇科肿瘤亦可能有一定的治疗作用。米非司酮是一种抗孕激素制剂,兼有抗糖皮质激素作用,其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胞DNA的合成来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同时还能通过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来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4]。在治疗妇科肿瘤方面,对子宫肌瘤研究较多,但其作用机制尚未最终阐明。对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及绒毛膜癌的研究尚处于实验室阶段。随着米非司酮作用机制及应用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可能为妇科肿瘤的治疗开拓新途径。米非司酮主要影响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功能进而影响生殖系统;因此在用药期间,由于相关内分泌环境的改变而产生疾病治疗作用及相应的副作用。
研究结果显示,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疗效明确,有效率高达94.23%,能够有效升高血红蛋白,缩小子宫肌瘤的体积,且无明显副作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方法。
参考文献
[1]卞政,姚霞琴.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的疗效观察[J].中国临床医学,2009,16(3):419-420.
[2]刘婕,张敏,胡春艳,等.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166例临床观察[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242.
[3]刘丽.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临床分析[J].实用药物与临床,2007,10(4):223-224.
[4]闫海珍,解凯辉,张惠英,等.小剂量米非司酮治疗子宫肌瘤的临床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1,20(8):967-968.
(收稿日期:2012-05-11) (编辑:陈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