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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5篇

发布时间:2022-10-26 19:05:04 来源:网友投稿

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5篇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2017-02-15浏览:分享人:覃莉霞手机版 大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5篇,供大家参考。

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5篇

篇一: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2017-02-15 浏览:分享人:覃莉霞手机版

  大家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内容,立足工作实际,直奔会议主题,总结问题实事求是,查找问题精准聚焦,剖析原因深刻透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到的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范文。欢迎阅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今天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到天桥区参加指导区委常委班子 2016 年度民主生活会。

  在民主生活会上,天桥区委书记毕筱奇代表区委常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相互之间坦诚开展批评。大家在发言中各抒己见,直奔主题,自我批评直面问题,相互批评直截了当。

 王文涛对天桥区委常委班子 2016 年度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大家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体现了认真的态度;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坦诚相待;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剖析问题

 比较深刻、触及思想;提出的整改措施非常务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

 王文涛强调,要深刻认识核心意识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区委常委班子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狠下功夫,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推动天桥区的改革发展实践。要深刻认识核心意识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就是坚决维护核心;讲大局的突出表现,就是坚决服从核心;讲看齐的根本标准,就是坚决向核心看齐。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决策部署不含糊、落实要求不打折扣,切实凝聚起天桥区建设发展的强大力量。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区委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把规矩和尺度立起来。要深刻汲取李洪海涉嫌严重违纪案件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抓住换届有利时机,确保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进一步营

 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我市着眼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了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查核处理“四位一体”的正向激励机制。区委要带头树立担当意识,旗帜鲜明地敢于为担当者而担当,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履责担当的积极性。要结合天桥区发展实际,按照市委“453”工作体系要求,精心研究谋划好今年全区任务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慕建民,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刚参加活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1 月 5 日下午,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工作会(第四组)在万州外国语学校举行。周家坝、熊家、分水教育责任督导片区 18 所学校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区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片区督导室督学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各学校党组织书记围绕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问题,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党建工作的不足等进行了专项述职。述职结束后,各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对各学校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会议由万州区委教

 育工委书记程宏江主持,程宏江对各述职情况和各党组织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对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下一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抓好重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学习,重点抓好两学一做的深化工作,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三是抓好结合,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常规工作和其他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制度建设成果,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

 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

 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

 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

 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

 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建议意见

 4.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6.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8.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

 10.对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篇二: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

 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

 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

 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

 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

 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

 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

 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校(以下简称华能党校)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办学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立校和从严治校,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校工作的着力点,作为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党性教育,强化理论教育,突出能力培养,严明纪律规矩,规范支部生活,致力于将党校打造成为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模范样板。

 深化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党性修养的难点在于知行合一,党性教育的重点在于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华能党校始终将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线贯穿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致力于引导学员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

 及时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是及时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辅导,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党校正在进行的全面从严治党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贯穿到专题辅导、自学讨论、研究报告、学员讲坛等诸多环节,使六中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二是组织学员赴井冈山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等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专题、体验、访谈等方式组织教学,注重感性的体验和理性的升华相结合。三是拓展和借助优势教学资源,认真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大案要案分析。

 华能党校不断研究探索党性教育的实现形式,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出了“五个结合”:将理论学习和模范人物的学习结合起来,将正面的引导和反面的警示结合起来,将个人的自我反省...

篇三: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我们一定要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下是 PINCAI 小编收集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一:

 为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严把握总体要求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直宣传文化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谱写了创新型文化强省“八个强”建设的崭新篇章。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省直宣传文化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全战线更具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更好地为中央和省委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才能为安徽在

 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坚定地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提供有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我们一定要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

 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入脑入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强化,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愈加坚定,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和省直宣传文化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更加自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奋发有为、实干兴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政治生态明显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成效明

 显,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全面覆盖、衔接配套、夯实扎牢,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既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念之魂,拧紧思想“阀门”,又注重依纪依规治党,增强法治思维,扎紧制度“笼子”,以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优化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加强系统谋划、整体统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宣传文化工作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又坚持点面结合、示范引领,以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突破带动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既强化宗旨意识、树立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坚定决心、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又着眼长远、强基固本,抓细抓常、常态长效,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持续巩固制度成果。

 坚持分类指导、优化功能。既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机关、事业、企业和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精准施策、分类施

 治,又着力优化各级各类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弘扬传统、改革创新。既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加快党内治理走向现代化。

 二、从严抓好理论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章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方式,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综合运用学习型党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在线学习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以及文艺工作、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推进宣传工作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总开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防止理想信念动摇和思想滑坡,从根子上杜绝一些党员干部烧香拜佛、“不信马列信鬼神”等现象。把形势政策学习教育作为宣传文化战线的必修课,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明白人,防止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明、把舵不准。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建设,加强理论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抓好面向宣传文化系统自身的理论宣讲,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引领宣传文化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内化为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企业内生动力。

  .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着眼于“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要求,突出思想道德素质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宣传文化干部能力建设。围绕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严管党治党的能力,着力解决一些干部站位不高、谋划不力、思路不清、目标不明、绩效不显的问题。继续办好宣传文化“读书报告会”“双周大讲堂”和“微平台、微课堂、微讲台”等学习载体,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办好县处级宣传干部进修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等主体班次,开展对市县、高校、国有企业新任宣传部长和专业技术人才全员轮训。深入实施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着力解决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青黄不接等问题,促进宣传文化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增强。

 三、从严落实党规党纪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部务会做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转化为谋划推进宣传文化工作的实际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恪守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把铁的政治纪律具体化为严

 格的宣传纪律、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观点,决不允许出现所谓的“舆论飞地”,坚决扭转一些党员身份意识淡薄、组织纪律观念淡漠、言行随意、口无遮拦、自由散漫等现象。牢牢把握文化行业的特殊属性,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贯穿文化改革发展全过程,确保各类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决反对违规经营创收谋利的错误思想。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坚持、加强、创新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不让任何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允许在党组织中行特权、搞例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把好

 各类关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切实加强宣传文化单位自身建设,坚决防止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党组织地位边缘化以及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问题,推动各类新闻出版单位、社科研究机构和各类文化阵地勇于举旗打头当先锋,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力军。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阵地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思路,大力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大管网治网力度,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加快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和向党内的情况通报,发挥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舆情会商、预警协调机制,建立涉及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打响做强“安轩平”评论品牌。

 四、从严建强班子队伍

 10.打造“四个过硬”领导班子。着眼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以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为目标,加强部务会自身建设和省直宣传文化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

 理。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不断增强班子功能和合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善治理、敢担当的要求,把那些党性坚强、敢抓敢管、擅长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及其配套制度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部务会议制度、部务会工作规则、部务会成员职责清单,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指导督促省直宣传文化单位党委(党组)健全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既防止搞“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又防止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坚决杜绝核心不彰、不讲团结,甚至搞团团伙伙、拉山头划圈子。

 11.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紧跟中央、安心热爱、钻研求索、积极作为”的宣传文化干部要求,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严防视野不宽,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搞任人唯亲、“近亲繁殖”、裙带关系。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核实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防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跑风漏气”、说情拉票、唯分唯票、随意变通、程序空转等现象,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和“带病上岗”等问题,坚决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置职务和“裸官”“吃空饷”等行为。深化宣传文化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搭建平台、发挥作用,加强省直宣传文化单位之间、宣传文化单位与其他部门和地区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推进宣传文化单位内部干部轮岗交流,选派干部特别是年轻后备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培养锻炼,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活力不强等问题,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

 12.着力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工作。着眼打牢党的战斗力基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

篇四: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2017-01-06浏览:分享人:吴元琳手机版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一:

 近日,雁塔区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该区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紧扣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党建总体布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组、党(工)委自身建设,提升党组、党(工)委领导能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党组织,做到教育管理从严、制度建设从严、执纪问责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雁塔“争创一流、西部领

 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明确了区属各党组、党(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指导分管领域开展党建工作。并对各党组、党(工)委的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教育管理从严

 学习传达宣传责任。保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分析研判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工作趋势和走向,讨论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分析问题、提出工作的具体措施、方案、意见等,形成指导意见。

 审议决定责任。研究确定本级党建工作目标、思路、措施、重点等。及时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党建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汇报、请示,对提请审议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

 安排部署责任。抓好党建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做到目标明确、主体明晰、要求明白。做好组织动员、协调保障,

 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充分发动、广泛动员、指导得力、保障有力、抓紧落实的良好局面。

 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加大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帮助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在内容、形式、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创新。积极选树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加大对后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

 制度建设从严

 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责任。落实上级部署和本级党组织确定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工作效果。每半年至少听取 1 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严选拔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责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真正把党性强、业务精、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改进考核方法和手段,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偏等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管中。

  制度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抓实基层党的建设。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细化、完善具体制度和办法,使制度更务实管用、落地生根。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考核报告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每年至少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 1 次抓党建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工)委的述职评议和考核监督。

 执纪问责从严

 执纪问责责任。支持和保障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加快纪检体制改革创新。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领导和支持加强纪律审查,实行“一案双查”,用问责推动党建责任落实。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雁塔区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进党的建设。各党组、党(工)委和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党组、党(工)委和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学习传达宣传,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审议决策,安排布置党建工作,做到“四

 亲自、四同步”。各党组、党(工)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党组、党(工)委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自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把群团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让群众组织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区级相关部门加强服务协调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定,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二: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

 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

 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

 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 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三:

 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建议

 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

 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

 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3、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

 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2、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 1-2 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

篇五: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

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2017-02-15 浏览:分享人:武莉涛手机版

  要树立遵守纪律意识。遵守纪律则是一种修养、一种品位、一种文明,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以党规党纪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并且做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到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范文。欢迎阅读

 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和加强党的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在实践中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把党的建设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笔者认为,正在召开的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实行责任制把从严治党任务确实落到实处。

  近年来,党中央开展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的教育实践活动,如 2016 年 6 月开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6年 4 月开始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2016 年 2 月开始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所有这些教育活动,对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等都产生了极为有效的作用。这些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建设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

 件下的成功运用和创新发展。总结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历程和经验,我认为以习近平在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是巨大的,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极大认同和衷心拥护。

 归纳起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在这方面,党中央通过集中抓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效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和理论武装水平。

 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中央通过制定实施“八项规定”、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使党的作风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得到了大扫除,“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反腐倡廉成效深得党心民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通过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各级巡视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具体措施,使腐败得到了有效遏制,受到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党的制度建设得到有效健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制度治党”的重要命题,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举措,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等多方面健全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党的制度建设越来越健全完善。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带来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当然,从我们党所承担的崇高历史使命和艰巨任务来衡量,在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但现实当中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还没有自觉确立起来,“四个自信”缺乏问题仍存在。二是防止“四风”回潮的有效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四风”问题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防止“四风”死灰复燃的常态化体制。三是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虽然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热情比过去高了、行动比过去多了,但是从实际效果看,要使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常态化,就必须建立

 健全真正客观有效的体制机制。四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中央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很艰巨。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应当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第一,加大从严治吏力度,让人民群众从身边干部身上看到希望。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所以,从严治党最关键的就是从严考察干部、从严提拔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的问题,让人民群众从身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身上看到我们党的希望、看到我们国家的希望。

 第二,把制度建设当作重点,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第三,真正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实行责任制是贯彻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所谓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为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实行

 责任制把从严治党任务确实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2016 年 7 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再次提醒, “这场考试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在这一场“赶考”中,中国共产党从自身着手,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向人民做出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庄严承诺,立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这是我们党 90 多年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3 年多来,我们党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本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即日起推出“八论全面从严治党” 系列特稿,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进行系统梳理,实事求是、全面深入回答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赶考”路上的重大课题。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对于从严治党来说,不论是纪律建设、作

 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战略新举措。发挥利器作用,巡视工作越加规范;创新组织制度,推进纪检机构全面派驻;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上重拳频出,形成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这些思想观点切中要害,蕴含深意,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党章党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王岐山同志强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振聋发聩,提神醒脑。对党章党规的信仰和遵从本就应该铭

 刻在每一个党员的脑海,何以需要唤醒?这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给予的深刻昭示。那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忏悔时,无一例外地谈到自己忘记党员身份、党性观念不强、党纪党规意识淡漠。他们走上歧路就是从党章党规意识沉睡开始的,唤醒一些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要管党的治本之策。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住 430 多万个党组织,管住 8700 多万党员,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全面从严治党。如果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那么大多数党员就可能处于脱管状态。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就会心存侥幸,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漠视党规党纪,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纪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基本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使其自觉敬畏、遵守党章党规。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掀起学习党章党规

 的热潮,促进党章党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党章党规要求党员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必然靠加强纪律建设走向未来。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并挺在前沿,使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事实证明,党规党纪松弛已成为党内的一大忧患。作风和腐败背后的问题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腐败分子违法犯罪都是先从违纪开始,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知晓党规党纪、敬畏党规党纪、严守党规党纪,让党规党纪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坚持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强化违纪立案意识,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出现

 “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教育挽救原则,区分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做到保护创新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贪腐者,形成鼓励振兴、敢于担当、创业干事、遏制腐败的执纪导向。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地生根,积小成为大成,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上。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是抓总的,提纲挈领的,带动全局的。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作为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责任,是党章党纪的规定,是组织和人民的重托,责任和使命之所在,没有任何理由推卸。对党委书记而言也是分内之事、必做之事,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党委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通过约谈督促、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委领导班子要

 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大多数”。各级纪委要依据党章规定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加强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执行纪律上。党章党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严惩腐败不动摇,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我们紧跟党中央反腐败的节奏和步伐,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较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严惩腐败,要做到态度不变、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发力反腐败。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办案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坚持打“老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继续拍“苍蝇”,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同时注意严格程序,加强请示报告,在处置每个问题线索、审查每起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要坚持狠刹“四风”不懈怠。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党规党纪问题。当前,我们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坚决纠正“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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