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xx 省 xx 市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
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 xx 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 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二)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三)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存在认识偏差。监察体制改革前,各纪检监察室承担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双重职责,主要精力集中在查办案件上。监委成立后,虽然将部分纪检监察室改名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职责,但传统思维定势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很多地方将建章立制的重心放在履行调查处置职能上,而在履行监督职责上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探索不够。认识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重业务培训轻素质提升,存在本领恐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普遍侧重对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按程序做好具体的事、按步骤完成既定的工作,既不能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处理事务;也不善于把握运用政策、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素质差距,也是掣肘日常监督的重要因素。
(三)重单兵作战轻联动协作,存在机制不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起了权力监督新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各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不仅造成大量监督信息闲置浪费,而且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这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势必造成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 (一)做好“三篇文章”,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做好“研判”文章,要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做到既见“树木”又看“森林”,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综合信息库、畅通监督信息共享交流渠、实行干部廉情双向分析制
等方式,使日常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做好“学习”文章,既要注重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业务能力,又注重培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能力水平,特别是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做好“拓展”文章,要在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各领域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构建“三项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一是构建发现问题机制,要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二是构建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在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时严把“三关”,即线索处置研判关、谈话函询质量关、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科学合理。三是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机关其他内设机构“一抄三报一提供”的工作制度。“一抄”,即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和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三报”,即派驻机构及时报送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关键少数”相关情况和问题线索、自办案件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一提供”,即监督检查室主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巡察工作。
(三)突出“三个到位”,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延伸谈话函询效果,“红脸出汗”到位。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职责定位,强化谈话函询成果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运用。二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儆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生态评价,“惩前毖后”到位。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篇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环境友好型企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供应的主要手段,正朝着基地型、规模化、集约化新能源大项目迈进。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发展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成了有关部门深入探讨的话题。本文研究了基层风电企业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引言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改善环境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呼声,环境友好型企业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风力发电作为当前社会的主力清洁能源,受到各国的青睐,正朝着基地型、规模化、集约化新能源大项目迈进。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发展新局面,通过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职能监督,规范日常监督行为,先做好监督预防工作,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要求体现在日常管理过程中。
二、基层风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策略 (一)强化政治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压实责任。二是认真落实专责监督职能,结合日常工作、专项检查、现场调研、巡视巡察反馈,梳理公司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作风等问题,编制专项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定期召开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落实职能监督推进工作情况。四是对公司领导班子的政治生态、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视自查整改
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实现巡视整改闭环管理,是切实保证巡视巡察取得实际效果的保障。公司
纪委开展深化中央专项巡视自查整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时间表,全面组织开展深化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坚持抓常抓实,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签订“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管理保证书、集体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每逢重要节假日,通过会议、微信群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监督;以案为鉴,利用企业网站及时推送中纪委、自治区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案例。坚决反对“四风”,围绕公款吃喝、违规用车用房等开展作风专项检查。
(四)健全监督机制,落实追责问责意见
加强党内监督,制定《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建立 5 个层级的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清单和“负面清单”。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党委会前置审议环节。加强对干部提任前廉洁把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建立廉洁档案“活页夹”,实行以月为周期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把握“ 五个要素” ,实践运用“ 四种形态” 进行纪律谈话
“四种形态”是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年初制订“四种形态”下纪律谈话年度计划和具体推进时间表,明确谈话任务清单,将谈话任务分解到每个月,通过纪律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预防作用。
(六)夯实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业教育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的纪律意识。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在企业网站适时发布廉政论坛、廉政时评、警示案例,及时转发党中央文件、讲话精神等,大力宣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纪党规和业务理论等,注重“以干代训”,通过问题线索核查实战,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三、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逐级弱化,职能监督和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干部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认识站位不高,落实巡视整改不积极主动;三是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对上级制度研究不透彻,制度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缺乏制度的刚性执行,业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违纪的风险若隐若现;四是防范潜在“四风”问题敏感性不强,违规报销住宿费、交通费的情况仍然个别存在;五是纪律谈话问题针对性不强,没有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被谈话人整改表态不明确,较真碰硬、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
四、改進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规矩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思想建设。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持健康同志关系、报告个人事项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净化公司政治生态。
(二)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大监督格局 一是协助公司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制度。二是深化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开展职能监督专项调研,掌握各部门职能监督履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履行职能监督情况汇报,不断深化职能监督的作用。三是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能力,对党支部日常监督工作出监督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履职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
(三)狠抓“四风”整治,深入推动作风建设 一是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把监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坚决摒除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时刻警惕“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从严从快查处“四风”问题。二是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重点关注漠视群众诉求、侵害职工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 一是加强干部作风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作风监督。二是加强关键环节监督,防范廉洁风险。着力强化重要领域监督检查,围绕减亏增盈、提质增效、制度建设、“三重一大”和招投标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五)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纪律谈话,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正确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制订谈话推进计划,明确谈话时间、谈话对象,着力推进实施。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践行总书记对好干部的二十字要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党员身份意识。二是深化纪检干部“三转”。进一步梳理工作内容,该退出的议事机构一定退出;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专责监督执纪工作。三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通过“以干代训”、技能培训、专项实战,强化“三项基本功”、学好用好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
规则等党纪党规,着力提高运用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执纪执法监督和狠抓落实的本领。
五、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因此,有关部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虽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广大纪检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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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xx 县按照“三转”要求,以坚持“三个结合”、 建立“三项制度”、 编织“三张网”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三个结合”,增强干部监督的系统化
1. 合理分工和科学制权相结合的原则。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权力过于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在信访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干部选任权等方面,建立健全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执行与监督的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合理分工,各室之间科学制权,努力实现分工制衡。
2. 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形式、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内外结合,两个监督一齐抓。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通过自我排查、开门纳谏等方式,查找信访承办、案件查办、定性量纪、干部选任等方面的权力运行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积极拓宽信访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认真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投诉,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3. 教育爱护和惩处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干部监督工作要在惩处干部的同时体现对干部的教育爱护,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惩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起到保护干部,避免犯错误,惩处和教育干部都是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形式,这样,才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事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三项制度”,增强干部监督的规范化
1. 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以及派驻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对纪检干部权利运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诫勉,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
2. 建立干部约谈制度。实行“班长”找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找科室主任谈心,科室主任找本科室干部谈心,做到干部轮岗和交流必谈,干部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必谈,干部年终考核反馈必谈,纪委常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前必谈等“四个必谈”,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纠正。
3. 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坚持县纪委常委每季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巡访,在巡访时做到“四访一评”,即巡访单位负责人、巡访分管领导、巡访执纪执法部门、巡访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民主测评,每次巡访都要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巡访登记表》,并把巡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编织“三张网”,增强干部监督的常态化
1. 编织警示教育网。持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况钟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以及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走进监狱、走进法庭,接受现身说法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教、以案促防、警钟长鸣。按照分类
推进、按岗设置的原则选择培训内容,按干部群体分类施教,切实提高勤廉教育的针对性。
2. 编织群众监督网。通过设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举报邮箱,发放监督联系卡等方式,动员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将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并对收集的监督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表现档案,纳入干部监督信息库,有效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
3. 编织家庭助廉网。注重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将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对象,让家属当好“贤内助”和“廉内助”,每年签订一份“家庭助廉”承诺书、至少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座谈会、重点时段寄送一张廉政明信片或发送一条勤廉短信,引导和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知廉守廉,自觉将勤廉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营造清正廉洁的家庭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二、存在问题
1. 自我监督意识不力。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和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和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但是,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特权思
想,不愿接受监督,忽视了自身的客体角色,不能正确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总把自己看作是监督主体,是“监督别人的”,片面地把被监督看成是威信降低、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2. 监督体制机制不全。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
3. 监督方式方法不够。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目前,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绩效考核和述责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
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方法还不够全面直接。
三、主要对策
1. 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科室、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2.。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监督。“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要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点,制度建设要立足于干部监督工作实际,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认真修订,对尚未建立、工作中又确实需要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
3.。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目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仍然是以内部自觉遵纪守法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格局。要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要不断拓宽监督领域,把监督从纪检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不但要强化八小时以内的监督,还要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篇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强化自我监督成为一项重要任务。从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监督队伍建设仍显不足。干部监督室的编制职数相对不足,干部监督机构工作力量与监督对象范围不相匹配,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监督部门如何做到善于监督敢于
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外部监督渠道不够通畅。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使外界人士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弱化;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的问题,外部参与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
(三)监督形式单一。在监督重点上,存在对干部八小时以内管理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相对少;在监督办法上,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大多通过查办信访件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往往是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
二 、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思 路 与 对策
(一)加强干部监督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素质是保障。一要加强力量,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各地应选配党性、原则性较强,敢于碰硬的年富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干部监督检查一线,确保一支高素质的干部监督队伍。二要加强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加强经验交流,特别要通过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坚持传帮带和总结提高,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我监督的自觉性。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查纠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强基础工作、狠抓作风转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全体干部,既要敢于担当,又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确保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就要努力建设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一要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轮岗制度,对一些重要敏感岗位,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组织人事等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干部因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过长,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二要推进公开公示制。加强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建设,有效利用现代媒体,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在本地重点网站上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和涉腐涉纪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官方新闻,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回应群众期盼。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聚焦关键问题,务求监督的实效性。一要坚决查办案件。始终要将纪律审查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系统巡查、专项督查、约谈监督、述职述廉、社会监督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多渠道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社交圈、生活圈、交友圈。
篇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三篇 三篇 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篇 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篇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把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头雁效应,体现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受到有效监督,一旦失去有效监督,权力就会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开诚布公,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如实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作用,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及时性,具体化,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要认真对待,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自己摆进去,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监督不“走过场”。
各地各级要增强“四个意识”,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脉“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厘清责任,整改落实具体到人、到事,明确整改时限,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
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让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内监督的一项生动实践,使得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二篇 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二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起了党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是我们党全面强化监督,建设廉洁政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说:“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源于党章,臻于实践。它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遵循党章、维护党章、践行党章,着力把党章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
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一,强化党内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宗明义作出的重要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也体现着我们党对自身历史使命的责任担当。而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管党治党的力度,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了显著成绩。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解决。只有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强化党内监督是解决当前党内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重视加强党内监督,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党经历过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
敢于直面问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存在着党不管党,全党纪律严重松弛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第三,强化党内监督是完成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6 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8周年。时间过得非常快,很快我们的党就要面临一百岁生日。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国家可以有着成百上千年的历史,但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一个连续执政超过百年的大党。一些老牌执政党丢权垮台的事例值得我们深深警醒。当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面临的“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原则强化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
眼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主要应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最大优势也是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修订完成的。《条例》强调:“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等有效机制,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方面党内监督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置,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体现“惩”的威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实现“治”的功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对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
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党内监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列宁当年领导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之所以能在只有 20 万党员的情况下推翻了沙皇专制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这其中民主集中制起了重要作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正确方向和根本途径。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单设一章,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作用,是对现行《条例》的一大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在主动开展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上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职位越高、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坦诚接受监督。2016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党内监督,要从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做起。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者和推动者,也是党
内监督的信号塔和标杆尺,全党看这里的信号,全党以这里为标尺。
“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 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因此,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说。新《条例》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三、全面强化监督,建设廉洁政治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弘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方面与时俱进,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
党内监督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都与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执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比如纪法不分,执纪不严,对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使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和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党内监督的硬约束和严肃性不足,党内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这都要求我们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之前,“良医治未病”,加强纪律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在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之后,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要促使监督取得成效,就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促进监督的精准高效。《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党内监督形式,以促进监督取得成效。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过设置举报专区、开设廉政留言板和加强交流互动等形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同时,还应尝试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等,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发挥新技术新手段的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
第三,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条例》在构建科学完整的党内监督顶层设计的同时,拿出专章对“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进行了规定,构筑了以党内监督为龙头,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种监督方式相衔接、协调一致的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1941 年,...
篇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建议是对个人或团体提出的关于未来如何操作某事物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文章 12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
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
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
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 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 XX 市委 XX 部署,推动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
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 XX 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 2】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
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
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
篇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充满信任和期待,因此,如何破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难点?铸好“打铁人”,严防“灯下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xx 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党委、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专门成立监督机构,制定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法方式,扎实落实好信任不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同时,随着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难点问题也显露出来,对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
识没有入脑入心。市、县两级纪委都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党的理论、党纪法规采取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和实践。这些工作,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却是认认真真走了形式:会议参加了,资料看过了,笔记记满了,发言交流了,考试高分了,眼睛看到,嘴巴讲到,笔头写到,检查考核过关了,但心里是否记下,是否入脑,是否用党章党纪指导规范自己言行,别人无从知晓,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了,判断不出,掌握不了其他思想动态。
(二)“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不明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多数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在工作时间内,看似都认真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八小时以外不时出现酗酒、打麻将赌博等现象。并且这些违纪违规行为都是事后由群众举报的。当前开展的“八小时外”监督,没有全面结合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生活,如果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大多会为监督对象掩盖一些问题和毛病,由家庭成员指出其违规违纪现象几乎没有可能。单位对监督对象业余生活了解不多,监督落空。当然,不可能派人对监督对象的八小小时外生活紧盯紧跟。
因而把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管住,监督出明显效果,确实困难重重。
(三)风险排查工作不扎实。当前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在查找风险点,忽视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忽略了对防控效果的评估。同时,对查找是否准确也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有的甚至完全照抄照搬上年度排查表上交完事,有的大而空,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同志认为只要找到风险点、提出措施,好象风险就防住了;只要把找查风险点数量、采取措施条数统计出来,感觉整个工作就完成了,排查工作成为数据的统计工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的岗位人员担心,自己查找出深层次问题,尤其是难以整改的问题,查找出来是自找麻烦,不如自己不主动找,等别人发现。二是有的负责人在审核下属排查表时,把关不严,签字了事。三是监督部门没有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控的效果没有进行了解。
(四)专职监督力量薄弱。除市纪委成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外,县市纪委没有专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工作由组织宣传部承担,机关党建、工会等工作大都包含在组织宣传部,而编制只是 2-3 人。虽然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必须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专职。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在 5 月份对干部监督工作明察暗访了
解到,全市没有一个县市完全按计划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主要的原因就是派不出人手去做。各县市纪委虽然成立了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一定力量开展了工作,但多数工作还是组织宣传部在单打独斗,有效监督力量没有完全整合起来,有的工作想开展而没有人力去组织实施。
(五)对乡镇纪委书记监督亟待加强。以 xx 为例,乡镇纪委书记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总数的 50%。究其原因,一方面,县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下任务多,侧重于对统一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业务培训开展不多,教方法少,乡镇纪委不会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了违规违纪。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引导不够,使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律上对自己不严格要求,县市纪委监督远而一时监督不到,乡镇党委信任而不作深入监督,纪委委员忙于各自业务工作无暇监督,或者不想、不敢监督,多数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监督虚化,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容易违反生活纪律。
二、着力破解难点努力提升监督效果 (一)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学习教育。
效果评价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原因很多,归根到底,还是在政治上,背离了政治信仰,忘记了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主动看齐的政治勇气、政治担当,敢于把“看齐”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保障各项
工作与习近平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部署的坚决落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建立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学习和党性锻炼情况,党组织对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定期进行评估通报等制度,探索党组织对党员先期了解、判断机制,使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情况有较为科学考核评价,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创新丰富“八小时外”监督方式。“八小时外”监督必须做好家庭监督这篇文章,发挥好家属的监督作用。可以说,机关管八小时以内,家属管八小时以外。如何使家属参与到对干部的监督中来,提升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一是解决家属认识上的问题,监督好干部,不仅对干部好,更是对家庭负责、关系家属切身利益的事,不是对干部和家庭私生活横加干涉。二是方法得当,监督要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不能因为开展监督造成家庭矛盾的加深,影响家庭生活。为畅通与家庭沟通交流渠道,市纪委深入到干部职工家中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干部家庭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干部生活作风、业余爱好、社交等情况;宣讲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的危害性,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筑牢家庭监督的铜墙铁壁。
(三)着力防范岗位风险。紧紧围绕监督执纪权力,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一项一项排查风险点,一条一条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决定,由案管室审核、分管委局领导把关,最后在机关内部公布。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防控落实情况的适时检查,使防控措施落实成为动态,时时有调整,年年有改进,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成为真正的“紧箍咒”。对监督执纪过程实行倒查,查找是否存在违反《规则》的行为。对监督执纪问责对象回访进行回访,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不依纪安全文明履行职责问题。
(四)强化对乡镇纪检干部监督。县市纪委和乡镇党委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标杆意识教育,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律、敬重权力,摒弃特权思想,不要认为“山高皇帝远”,自己是监督别人的,没有人监督自己,成为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人。县市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培训,使之尽快进入角色,达到会做事、能做事。纪检干部离开乡镇要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县市纪委与乡镇党委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离乡抽查核实制度。县市纪委干部监督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对乡镇纪委明察暗访工作,县市纪委每次对业务工作检查指导中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列为必查内容,实现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经常化。
(五)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树立遵章守纪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明知是违纪行为,却经不住考验,受不住诱惑,仍要去做,那就是不自律。纪检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才能堵住空子,才能树起标杆。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为例,“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如果办案人员没有从内心树立不能单独接触相关人员的这条底线,他要想接触,途径和方法太多了,外界的监督怎么防范都会有空子。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律己于前,才可能发现相关规定、制度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也只有律己于前,才能为全市党员干部树起遵守纪律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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