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9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XX县审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情况自查报告 一、主要情况 XX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扎实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情况自查报告一、主要情况
XX 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法制审核依法规范,促进审计监督更加透明、有效、合法、公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推进机制。及时召开“三项制度”落实专题会议,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确定由局法制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审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落实审计公示制度。所有项目实施前三日,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公告审计组成员、审计内容以及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审计人员执行“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的监督。
三是规范现场管理,做好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审计现场各环节管理,明确把统一规范的审计文书作为审计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实现从项目组织实施、出具报告到审计整改等整个行政执法全程文字留痕、可溯管理。健全审计档案提交、保存、调阅监督机制,确保审计执法有据可查。推进档案质量检查全覆盖,增强审计执法过程记录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是严控审计风险,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组审核、法规部门审理、审计业务会审定”的审核模式,对审计评价、定性依据、处理处罚等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中的作用,提升审计执法水平,确保审计项目质量,防范控制审计风险。
二、发现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在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面做的还不够;三是对实施“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以“三项制度”统揽各项工作,注重制度落实成效。第一,将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民为本,务实高效。加大向社会公开年度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的力度,按要求适时公开;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全过程各类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第二,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抓住实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第三,健全审计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机制,综合采取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严格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落实“三项制度”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篇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司法局转发的《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三项制度”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县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就三项制度的培训、任务分解、制定、落实,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 5951 项,其中:行政许可 259项,行政处罚 4708 项,行政强制 189 项,行政征收 24 项,行政裁决7 项,行政确认 68 项,行政给付 9 项,行政检查 262 项,行政奖励116 项,其他行政权力 309 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办事评价系统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构建审监服务权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的权责界定,建立健全许可事项审批、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和困难,确保审批、监管高效衔接。
(四)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省、州、县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篇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我镇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XX(司法所所长)
XX(派出所所长)
XX(安监站站长)
XX(文化站站长)
XX(土地管理所所长)
XX(综治常务副主任)
XX(卫生院院长)
XX(劳保所所长)
XX(财政所所长)
各社区主任
同时我镇按规定指定普法依法治镇办承担本乡镇法制审核工作,具体负责本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执法决定审核等法制工作。工作人员为XX。
三、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我镇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全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XX镇各项事业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统一公示平台。要确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纹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
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提高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单位作出重大执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普法依法治镇办负责我镇的法制审核工作。同时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要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
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可以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内容。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4.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篇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X 府办字〔2019〕X 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行“三项制度”的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环节做到规范有序,行政执法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内容全面公示,行政执法环节全过程记录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全部事前法制审核,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社会满意度。
二、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根据三定方案,成立“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与法规股。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
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结合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3.推动事后公开。及时收集梳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后 7 日内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推行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执法场所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记录流程。对现场检查、
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确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格式,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制度建设,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审核工作。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
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
3.明确审核内容。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4.细化审核程序。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大执法的观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都是行政执法,都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积极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密切联系实际。我局的执法人员数量和编制情况远远不能满足“三项制度”的要求,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三项制度”过程中的问题、难点,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建设水平。
三是提高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重要性
的认识。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思维,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内容的学习掌握,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行机制。
篇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2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材料 202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年*月**日成立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情况
(一)高度重视抓好“三项制度”工作
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列入局工作议程,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局主要领导既是行政问责的重要对象,又是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为承担具体分管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具体业务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本部门推行本业务具体工作。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公室,负责完成或牵头落实实施项制度会议安排部署的具体工作事项。收到市司法局相关文件后及时研究部署,就实施“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了要求,切实确保“三项制度”执行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落实工作人员承办具体事项,迅速启动我局实施“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工作,抓紧制定相应的工作和实施,全面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切实提升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强化“三项制度”学习宣传。进一步巩固现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效果,继续深入组织学习项制度,切实做到对项制度人人皆知、个个熟知。积极安排局机关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二是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三是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配备*名法制审核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一是对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办公室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人为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三是建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规范局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存在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局属新组建部门,成立至今未开展执法活动,没有发生需要行政执法情况;二是业务人员配备不全,新入职同事相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三是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对实施“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对“三项制度”工作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规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学习指导,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认真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执法工作。
(三)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和指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各科室、二层单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步提升巩固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执行力。
篇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执法三项制度解析及实务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对于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是对行政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等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本文通过解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的背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的时间节点和适用情形等,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实务操作。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的背景 2017 年 1 月 19 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 32 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2018 年 12 月 5 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
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处罚法,增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加公示、公开要求,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3 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体现全过程记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细化法制审核要求,列明适用情形,规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处罚公示,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在行政处罚事前、事中、事后阶段,按照“谁处罚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示有关行政
处罚信息,确保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职责权限、实施程序、救济渠道、执法人员等信息。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同时对已公开但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 3 日内撤回相关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 第一,全过程记录应当以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些执法行为应当采用音像形式,有些执法行为可以采用文字形式。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处罚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全过程记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文字记录应当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
国务院将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分别制定本系统、本地方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便于在执法活动中完善文字记录。二是音像记录应当规范。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处罚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第二,全过程记录涵盖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过程。同时需要把握∶一是固定式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事实一般都发生在行政处罚启动之前,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在行政处罚程序启动后可以纳入全过程记录的范围。二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记录要求不尽一致。对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送达与执行等程序可能是高度连贯或者重合的,不必要求其分别作出记录。
第三,全过程记录应当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处罚行为有据可查。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
中储存。三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等形式对行政处罚全过程进行数据化记录,确保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
四、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是指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对该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等进行的审核。法制审核是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性制度,有利于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公正。
关于法制审核的时点。法制审核是事前审核,不能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再补办法制审核手续。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58 条第 1 款的规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对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关于法制审核的主体。行政处罚法第 58 条第 1 款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是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一方面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以保障法制审核的专业性、连贯性、统一性。另一方面没有统一要求成立法制审核机构,避免“一刀切”。行政处罚法第 58 条第 2 款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是 2017 年行政处罚法修改增加的规定。这里的“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是指 2017 年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行政机关中
第一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包括 2018 年 1月 1 日以前已经在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对这些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继续从事法制审核工作。
关于法制审核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 58 条第 1 款规定了四类情形∶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这是从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利益重要程度和案情疑难程度的角度,确定了法制审核的范围。除了明确列举的前三类情形外,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还可以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属于这些情形的,也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关于法制审核的内容。法制审核主要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
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可以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篇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xx 年,xx 县农牧局为我镇禁牧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 2 台;xx 年,xx 县公安局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 4 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镇从 xx年起,聘任 xx 司法所所长担任我镇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室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以下是附送一段心得,仅供参考。下载可自行删除:
人是悬挂于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如果离开了这一张意义之网,人其实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只是,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我们这些人读了太多的书,思考过了太多的问题,到了最后却再也无法像其他人那样照搬一个或是宗教教义、或是普世价值这样的一个东西来做自己的意义之网。对于生命的意义,我们寻找着、怀疑着,像一只小猫一样,在地面上轻柔地探出自己的脚步却警惕地盯着四周时刻准备收回。于是,有着无数个夜晚,我们在孤灯下寂静地思考着,却很难确定自己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这就是我们这些人的痛苦之源。
篇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参考模板)第一部分:推进工作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推进的基本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日常工作推进、协调指导督促、学习培训宣传、执法信息化建设、人员装备保障、考核评议奖惩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取得的成效 推进工作取得的成效,要资料翔实、前后对比,有数据支撑,要突出典型做法和经验,推行“三项制度”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产生的效果,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履职产生的积极作用,对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市场主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带来的变化。
要有前后对比、数据分析。比如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更加透明、暗箱操作是否减少;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否得到有力保护,违法现象是否减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率相关数据是否下降。
第三部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归纳和分析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问题应贴合本系统本领域执法实际,分析问题产生根源。
第四部分:下一步工作和意见建议 本地区本部门下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思路和重点,对市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五部分:附件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有关条例、办法、规则、指南、标准、流程、文书格式、指导手册、典型案例。
篇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项目 序号 实施要求 自查对象 完成情况 备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 348 号)规定,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2 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系统的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
省级执法部门
3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4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5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6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基本服务信息。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7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8 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消和更新机制,确保执法信息实时有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联网上公示最长为 5 年,对于一些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当事人已及时纠正的行政处罚,适当缩短公示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 1 年。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9 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设区市、省级
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执法部门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0 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研究制定或完善本系统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参考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
省级执法部门
11 市县行政执法机关要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
设区市
12 2019 年 9 月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国家规定的音像记录范围,编制本系统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标准、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省级执法部门
13 2019 年 9 月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省级执法部门
14 2019 年 10 月底前,市县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省级有关规定编制或完善本机关的音像记录清单。
设区市
15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16 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17 积极推进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设区市 省级执法部门
18 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确保作出执法决定前,审核各环节文字记录的同时可在必要情况下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9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配足配强工力量,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人员总数的 5%。目前未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足的执法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保障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20 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省级执法部门
21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22 2019 年 9 月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梳理、汇总本系统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并报送省司法厅备案,统一纳入全国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
省级执法部门
23 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本系统省市县三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或者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省级执法部门
24 2019 年 10 月底前,市县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省级有关规定编制或者完善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设区市
25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定简易程序外所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26 2019 年 9 月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的方式、程序、时限等内容,
省级执法部门
27 2019 年 9 月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承办机构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
省级执法部门
28 2019 年 10 月底前,市县行政执法机关要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或者完善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设区市
29 因相关人员在法制审核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30 推广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平台”。各地各部门新建监管系统原则上要基于省监管平台开 发,已建系统要逐步迁移或者集成到省监管平台。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31 抓好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APP)等载体,开设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动实现执法信息掌上查、随时查。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32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对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人工智能统计分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组织保障 33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34 各地、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35 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指导、督促本系统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省级执法部门
36 各级政府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设区市
37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场地和经费。
设区市、省级执法部门
38 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要报同级政府按规定程序列入财政预算。
设区市
39 2019 年 9 有底前,省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本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并报送省司法厅备案。
省级执法部门
注:1.设区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自查工作,由各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2.根据完成情况在“是”“否”栏目上打“√”;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请将有关内容填入备注栏。
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备注 1
对有关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公众参与的情况。
2 对有关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
3 对有关决策事项中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风险评估的情况。
4 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5 重大行政决策经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注:1.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自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局具体负责。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自查范围为 2019 年以来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备注 1 “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实施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根治。
2 是否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该监管不监管造成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
注:省级部门需自查本部门和本系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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