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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8篇

发布时间:2022-08-09 17:15:01 来源:网友投稿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8篇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1

  近期,我们在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部分村级组织在项目建设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管理缺位、虚报工程造价,专项资金管理混乱、违规支出等。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直接关乎群众利益,影响村“两委”的凝聚力及决策的公信力,有关方面应予关注并规范。

  1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由于村级工程一般都是小型建设项目,加上村级管理基础差、工程实施情况复杂等原因,导致建设程序不规范。绝大部分建设项目未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部分项目无设计图纸直接施工,导致工程量无法控制;工程竣工后也无竣工验收报告等,形成“三无”工程(即无勘察设计、无竣工验收、无结算审计报告)。有的工程项目其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报价、评标数据几乎一致,有的工程只有一个竞标单位,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

  2工程价款支付把关不严。审计机关在审计x村“村组道路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两个工程项目时发现,两个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为91.2万元,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95.08万元,中介机构审定金额为90.87万元,审计机关复审金额为74.63万元,审计机关在中介机构审计的基础上再审减工程价款16.24万元。但截至审计之日,以上两个工程项目由于工程价款支付把关不严,导致超额支付工程款16.57万元。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村级组织存在坐收坐支和账外收支行为,有的上级专项资金还没有进入村级账户就直接支出。如x村xx年市级财政拨入扶贫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该镇财政所根据相关文件直接从财政所的核算账户中支出了,没有通过村级财务进行核算;有的村级资产和收入未及时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管理,如x村xx年的光伏发电收入没有纳入村级财务核算范围,滞留在村级账户之外。

  4违规支出现象较为突出。主要是存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大量使用现金结算工程款、白条报账、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如x村用现金结算水库整修工程款9.75万元;x村用白条支付村办公楼维修工程款4.48万元、支付挖机费1万元等。同时,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情况较普遍。如x村以假发票报销村级公务支出2.4万元,其中报销租车费用1.73万元、报销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0.67万元。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镇、村两级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不到位,财经纪律观念还有待加强,没有建立完整的村级项目建设和财务核算管理等制度,相关工作程序无章可循;二是镇、村两级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政策执行不到位;三是专业岗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把关,如工程建设、财务报账等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专业基础,导致程序上不合规、管理上违规等问题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审计建议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程序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纠正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执行政策错位、落实责任不力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既要追究经济责任,追回国家损失,同时要追究纪律责任。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2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200份,开展座谈交流5次,我们对辖区内及周边兄弟单位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实施情况进行了摸查,发现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推进,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普法征程已经走到了“六五”,屈指一算都30年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提升了,但往往是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的多,能真真领会其内涵和实质的少。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执法不畅”。一些行政法规不明确,不具体,管理权限不清晰,一些部门职能划分不科学,造成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冲突。专门的普法宣传部门对政府其他部门职能或其他部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在各自组织的普法活动或者执法行为中,会因为缺乏了解和必要的沟通,造成法律知识的长短脚也容易导致执法不畅。

  2.执法人员责任感不强,导致“执法不严”。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乱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现象。一部分“过于胆大”的机关工作人员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另一部分“过于胆小”的执法人员缺少担当,产生逃避心理和畏难情绪,不敢严格执法,不愿主动执法,行政不作为。

  3.执法过程规范性不够,导致“执法不准”。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对执法过程的细节规定不具体,缺乏规范统一的标准;对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有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满足于自己的经验做法,不重视对执法规范和制度的学习,对新的规章制度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导致执法过程合理却不合法。

  (二)公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证据意识不足,法律信仰不够,导致“不信法”。一方面,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往往忽视对证据的保留,很多纠纷都由于证据的缺失而无法顺利解决。例如用人单位仍较少主动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买卖行为中行为人也没有索要票据的意识等。另一方面,公民亲历执法全过程较少。在法律的执行监督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方式。人们偏向盲目相信电视媒体、网络新闻,反而对于司法、执法部门不信任。

  2.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较片面和浅显,导致“不懂法”。其一,学法内容片面化。调查中发现,人们对涉及日常生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法》等比较熟悉,而对与自身基本权利相关的《宪法》等不了解;同样,工作人员在进行宣传时,也侧重对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而全民普法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其二,对法律知识浅尝辄止。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甚至不少群众将全国法制宣传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混淆。

  3.“知”“行”脱节,法律流于形式,导致“不用法”。目前人们能做到知法、守法,也笼统地知道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具体的权益以及如何运用法律却知之胜少。在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游贩与城管捉迷藏的现象,也存在占道经营,看到城管来了就赶紧收掉的问题,在利益面前,真正从认识到行为上严格守法,在经营户中还比较少见。

  二、产生的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认真梳理分析,认为基层在法治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官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群众知法一知半解而不懂法,没有真正认识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深刻内涵。原因如下:

  (一)宣传内容泛化,针对性不足。法制宣传中还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公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甚至有的单位根本没有往深层次去思考本单位究竟应该宣传什么法律,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往往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做做样子,喊喊号子。扎扎实实搞形式,认认真真做样子。

  (二)执法力度不够,法律权威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存在不同制度的内容发生冲突的现象。二是各类执法部门之间缺少协作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三是执法人员人数较少,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素养。

  (三)法律信仰缺失,守法意识不足。当今社会,不管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群众,法律至上的意识还不够。在遇到问题时,第一反映还是寻找自己的关系网,依靠私力解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用权办事打“擦边球”的传统思维仍然没有转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分层级进行普法。1.宣传主体要立体。建立纵向从中央到省市,省市至区县,区县至镇街,镇街至村居及横向由各个涉事部门的法制宣传机构,再引入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个人等多种主体,形成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模式。2.普法内容要纵深。普法内容既要突出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法,也要兼顾其他基本法。法治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有证据意识,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补救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3.宣传方式要创新。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行的法治宣传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动策划实施,公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公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本区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采取领导时时讲法、干部群众示法、法官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常态咨询点、法治微讲堂、法治夜校、巡回调解室、律师讲法以及法治文艺专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形式,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例如,2011年8月,九龙坡法院白市驿法庭深入石板镇天池村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胡某诉被告王某赡养纠纷一案,石板镇各村(居)书记、主任、综治专干10余名和近百名群众顶着烈日旁听了此案。审判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作了大范围的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LED、微信微博等新煤体的作用。在网络、广播站建立活动平台,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答疑解惑,出谋划策。让群众在遇到事情时知道向何处寻求帮助。当前,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通过微博真实记录执行工作的过程,公开各种执行措施,和网友一起体会执行法官的困难与艰辛。人民法院报将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联动,中国法院网同时开辟专栏进行图文和视频报道。4.宣传对象分层级。一是根据年龄区分。要结合各个年龄阶层的特征进行宣传。对25岁以下的群体注重学校的法制教育;25-40岁年龄段公民,应该侧重对法条的深入解读,调动他们对法律的思考积极性;40岁以上的的公民,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经历,遇到的法制问题相对较多,但是习惯用情、理代替法律处理问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根据职业区分。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应着着重学习依法行政,用法律来指导工作;外出务工人员应熟悉《劳动法》及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二)上下联动,多头协作,保证法律落到实处。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完整性。一要保证系统性。各部门在制定各自领域的法规制度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部门已生效的法律法规,防止想到之间矛盾,出现同一案由阴阳判决的现象,保证法律制度的整体性。二要保证连贯性。慎重出台、修改制度,杜绝朝令夕改、计划没有变化快的现象,提升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新出台制度的合法性与连续性。其次要保证法律的实效性。法治实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良法,二是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要将法律落到实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后要保证部门的协调性。一要加强配合。上下级部门、同级各部门之间要协作、联动,在各自的领域里落实法律。例如市政监察大队要对游摊进行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监督群众对交通法规的遵守等,涉及到自身的职责时,要主动配合,确保事情得以完满的解决。二要加强整合。可借鉴浙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做法,整合全区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壮大法律工作者队伍,提高法律素养。一是以法律人才为主体,体现专业性。积极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根据不同的工作领域,吸收各界的优秀法律人才,组建不同的法律队伍,建立法律人才资源库,让群众在知法的同时,还知道如何用法。二是以基层干部为补充,凸显广泛性。普法的薄弱区域仍在经济欠发达、信息较闭塞的乡村,因此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要发挥基层组织推进全民守法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镇街、村社干部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公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公民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他们与老百姓联系也最紧密,他们的法律知识更重要,有计划地对这些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以保证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让法律走向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里,记在老百姓心里。

  (四)引导全民参与,增强法治信仰。一是要对媒体人进行法律武装。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要不断增强网络媒体平台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在筛选信息时,注重合法性,尽量避免网络暴民的出现。二是司法、执法要进一步公开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司法调解、听证、涉诉信访等法律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行政,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度,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广开群众接触执法信息的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加强党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到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只有让群众真切地领会到法律在身边,真正的在发挥作用,公正地在维护他们的权益,才能让大家信仰法律,从而守法、用法。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3

  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一、整改目标

  认真抓好湘办发[20XX]28 号、湘办发[20XX]27 号、湘发[20XX]6号等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把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把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作为主要目标,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组织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激励保障。通过一年努力,使全市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更强、党员队伍能力素质更好、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更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更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领域党建工作比较薄弱。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灯下黑”的现象,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委(党组)意识不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单位开展党建活动不经常,党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方面,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还有差距,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仅为 41%,没有达到上级要求。

  2、基层运转保障不够到位。各类基层组织低限运转保障标准虽然达到了省委规定的最低要求,但整体保障水平还是偏低,村平均运转经费仅为 7.39 万元,村干部年人均工资仅为 1.21 万元,运转比较艰难。全市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地方发展党员的程序不严,质量不高,个别地方出现了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有的地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不经常,效果不明显。有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推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4、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不够平衡。中心城区阵地建设相对较好,但少数乡镇“五小设施”不全,有的县城、乡镇社区没有办公用房,少数偏远村没有办公服务场所。

  5、抓“硬件”建设与抓“软件”建设不够同步。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流于形式。

  6、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有的地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乡镇没有建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服务平台不够规范,一些基层组织的活动场所发挥作用不够,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服务不多。

  7、村级集体经济欠账较多。全市只有 28%的村(社区)有集体经济,且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质量和规模偏低,年收入 10 万元以上的村(社区)只有 169 个。全市还有 90%的村背负历史债务。

  三、整改措施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全省市州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议精神,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问题抓整改,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整改。

  1、强化管党责任。重点督促县乡两级党委书记落实管党责任,推动建立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整改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 2、加大保障力度。结合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和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基层运转的补助和保障力度。重点抓好乡镇“五小”设施和偏远村、社区基础保障建设,做到全覆盖。

  整改时限:20XX 年 12 月底前 3、抓好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工作力量,保证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少于 1/3。配齐配强乡镇专职副书记。研究出台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基层党务工作者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明年将乡村两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轮训一遍。

  整改时限:20XX 年 12 月底前 4、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逐步形成过好党内生活的新常态,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培训制、审查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组织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时限:20XX 年 6 月前 6、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从项目支持、企业帮带、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时限:长期 7、统筹推进党建工作。

  探索行业管理和党建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着力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统筹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和农村党建,解决好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4

  对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的要求和基层工作形势发展需求,当前基层干部队伍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任务繁重责任加大”与“编制偏少人员偏老”矛盾较突出。

  目前,"一票否决"评估监督,"xxxx"平台全面运行,"三改一拆","四破"整风,"五水共治"等重点任务同步实施,,使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和落实各项政策任务的末端,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压力。自该区成立以来,该区的行政编制总体上相对较小。全区x个乡镇仅有x名公务员。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长期偏紧偏满,但前线人手却不足。例如,有x个村庄,常住人口超过x人,总移民人口超过x人。今年,承担了x项重点任务(x项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全镇公务员编制x个,现有公务员x人,年龄平均x,其中x岁以上x人,x-x岁x人,x-x岁x人,x岁以下的仅x人,干部力量不足、队伍年龄老化断档问题日益凸显。

  二是“专业人才需求迫切”与“干部来源渠道单一”矛盾较突出。

  近年来,除安置复员士兵外,由于受人员配备因素少的影响,该地区每年仅组织向社会招聘约x名乡镇政府公务员,其中半数以上需要招聘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由于职位的缺乏,社会的招聘只能是无限专业的,不能直接用专业知识补充最急需的新鲜血液。目前,乡镇领导班子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一般干部中农林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匮乏。xx年代招收的专业技术干部年龄即将达到“条”到“线”。直接招聘的年轻干部和转业干部大多专业不同,流动性强,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面临“断代”问题。

  三是“基层队伍人心不稳”与“工作环境较难改善”矛盾较突出。

  由于工作的复杂性,干部的许多基本权益,例如节假日都得不到保障。同时,也面临着阶段性,突出性的检查监督任务。基层干部经常“两眼已开就忙到熄灯”。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就会受到批评和惩罚,或者被当场解雇。许多干部如履薄冰。在参观调研期间,不少村镇(街道)“一把手”反映前线压力大,经常睡不着觉。此外,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许多扎根基层、奔赴一线的干部长期超负荷工作。他们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有的病了还坚守岗位,一拖再拖,小病变大病,急病变慢性病。与往年相比,患病和住院的干部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仅在xxxx年上半年,区委就前往医院向多达xx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表示慰问。正因为如此,乡镇基层公务员的心不稳定,人心不安。在与干部的谈心中,不少乡镇班子成员提出了机关转岗的想法,有的甚至宁愿到机关部门当一般干部。

  四是“干劲活力有待激发”与“考核管理落地乏力”矛盾较突出。

  目前,乡镇公务员工作压力大,工资低,社会关注度高。阳光工资实施和津补贴治理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吃大锅饭问题死灰复燃,“苦乐不均”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的重要性和干部的待遇在政治待遇上无法体现,一些基层干部由于身份和年龄的限制,没有晋升的希望。老干部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队伍中有不少"站客"和"看客"。在严格干部管理方面,虽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基层工作考核管理方面,由于“粗放”措施相对较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好人”思想作怪、制度执行走样落地乏力等,导致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现象、“出勤不出力”问题依然改观不大、不能有效解决,不仅挫伤了部分同志的积极性,而且影响到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

  二、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让乡镇干部“暖心”。

  建议加大对基层一线的人员配备,特别是对开发建设任务重、社会管理压力大的乡镇。在严格执行的《规范和提高乡(街)干部待遇暂行办法》中,提出了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基数,由乡镇党委全面考核,严格有序发放,使广大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出台一般干部交流办法,在尊重自身意愿和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优先交流本单位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乡镇干部,对在现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的一般干部,给予照顾性交流安排,重点抓好有特殊困难需要组织照顾的乡镇干部。

  二是加大专业培训,给乡镇干部“充电”。

  建议各级党委在招聘乡镇公务员时,除优先考虑农林水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外,更要重视乡镇干部的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进行准确的理论培训,,针对乡镇干部的知识缺口、经济盲点和能力弱点,加强科技培训、管理培训和法律培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训,学习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形势的认识,不断锤炼乡镇干部的专业思想,提高专业素质,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乡镇干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思路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加强心理疏导,替乡镇干部“解忧”。

  针对乡镇干部长期以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责任压力不断加大,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失衡等不良心理问题,积极探索干部心理咨询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干部心理健康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乡镇干部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开通了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并通过心理专家坐下来回答配对咨询,帮助广大乡镇干部加强自我心理调节,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完善干部探亲慰问机制,建立干部“三必访、五必谈”机制,即干部遇到重大困难、生病住院、直系亲属死亡、干部提拔时必须探亲,交流调整,违纪处理,情绪异常,思想波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挫折和压力过大必谈。

  四是建立容错机制,为乡镇干部“撑腰”。

  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容错免责机制对于乡镇干部在改革创新和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是符合上级方针决策精神,只要符合条件,乡镇干部可提出免责申请,组织考虑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充分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使乡镇干部放下因错得咎的心理负担,到事业工作中大展抱负,在全区大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选拔力度,给乡镇干部“鼓劲”。

  始终坚持“三个优先”选配干部,努力营造让基层乡镇好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优先推荐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基层一线党政正职为市管后备干部;除一些专业技术领导岗位外,选配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选拔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优先考虑长期扎根乡镇经受过扎实磨练的干部。优化干部推荐和考察办法,采取“无任用提名推荐+多级署名推荐”办法选拔“黄牛型”干部,即看推荐情况又注重考察现实表现,防止简单唯票现象,不让脚踏实地的“老黄牛”干部吃亏。注重优化选拔方式,为防止在选任工作中过度依赖考试分数的做法,使广大乡镇事业干部自觉埋头实干,取消笔试比选环节,增加量化比选环节,强化实干实绩方面竞争,做到不唯分取人。科学设置量化比选条件,量化项目向乡镇经历倾斜,给予一定加分比重,从而使干出实绩的乡镇干部更能胜出。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5

  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师党委及师直党工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和自己工作实际,对照《党章》认真反思,认真查摆了自己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我个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党组织予以报告,不尽不详和有偏差之处,敬请党组织和各位领导、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治“散”,着力解决“不想为”问题方面

  我于2006年12月入党,2009年07月参加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培养、帮助下,辗转组织部、党办和向南办工作。一方面,我深受党的纪律教育和约束,逐步成长起来,感受到了纪律对我成长、成熟的磨砺和帮助,可以讲,如果没有纪律观念、没有对纪律的敬畏,我就不可能走到今天。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岗位的变化,虽然自己对党的情感、认知和信念追求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客观地讲,纪律观念也在弱化,对自己的要求也在放松,面对一些不良风气,自己也在随遇而安。一是党性观念不强。缺乏从政治上思考问题的敏锐性,对各级的决策理解不深,贯彻措施不力,落实的效果不好,表率工作不到位。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党内组织生活随意性大,有时以工作忙为借口不参加党支部学习。三是工作中传播正能量不够,虽没有不当言论,但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也偶而产生懈怠的情绪,同时对不言风气做斗争的勇气不足。例如,对社会上有一些不当言论、不良风气,心里不认同,但没有直接站出来面对或加以制止。

  (二)治“懒”,着力解决“不愿为”问题方面

  存在盲目攀比的问题。随着工作岗位和任职时间的变化,认为自己的“能力”也在提升,不自觉地产生了纵向比成绩、横向比待遇的思想。开拓创新精神弱化。习惯于和过去比,满足已有成绩,不愿自加压力,存在着求稳守成的心理。

  (三)治“庸”,着力解决“不能为”问题方面

  学习劲头不足。对工作中各项政策学习不系统,有选择性学习,尤其对向南发展各项政策学习不深入,条款掌握不明晰。存在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主要表现在处理问题凭主观判断,性格急躁。工作中满足不冒头不排尾就行,有“不骑马也不骑牛,骑着毛驴走中游”的思想,工作水平一直以来排在中游水平,缺乏分析改进措施,向优秀看齐意识减弱。

  (四)治“慢”,着力解决“不善为”问题方面

  在面对一些重大问题时,经常存在谨小慎微的情况,害怕出差子、偏差,经常是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例如,面对一些共性的工作问题,处理时以求稳为主,一般会等待上级出台政策,或等着了解一下其他单位的做法,很少拿出创新性的措施解决问题。对待发展坐着等、站着看、边上站,不主动谋划,不主动出击,不抓经济、不上项目,错失发展机遇。在工作中,有些时候存在不要太过往前抢的想法,总认为不稳妥、不可靠,这样一来往往错过了事业发展的最佳时机。

  (五)治“推”,着力解决“不敢为”问题方面。

  我每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通报案例,采取了相对措施,做了一些改进工作,但现在认真检查,感觉问题还多,形势还很严峻:在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方面,存在涉及本单位就关心、认真执行,不涉及本单位的事情,就不关心的情况。例如,在对待师党委中心工作上关心不足,一些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方面的工作,认为自己承担工作相距较远,参与不上,所以为其做贡献也不足。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在急难险重面前畏缩不前,打退堂鼓,见到好处往前跑,遇到矛盾躲着行。

  (六)治“浮”,着力解决“不实为”问题方面

  存在学风不实等问题,表现在缺乏主动性和系统性,思考问题、研究工作不深入,平常的学习基本上都是以用促学、因需求学,以解决当务之急和现实问题为主,遇到了什么问题,才收集哪方面的书籍来学习研究,没有以高的标准系统性的提升自己理论素养。也因此,思考和研究问题不深入系统,长远谋划不到位,好多工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自身调查研究质量不高,在深入基层时都是带着一些问题去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待事情办完就返回。例如,每次深入基层调研,完成任务后即返回,没有过多的深入到群众中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工作。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多年以来,在为人民服务意识上有所松懈,虽然工作依旧尽职尽责,但情绪上开始出现懈怠,产生了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方面的问题。工作中,更多想着如何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密切,较少带着问题去调研解决,没有很好地研究分析形成解决问题的政策化措施,无形中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实际。

  (二)担当精神有所不足。艰苦奋斗的意识不像过去那么强了,少了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有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导致出现了工作选择性执行、求稳怕乱不敢突前的问题。

  (三)大局意识有所不牢。不能完全跳出个人的局部思维,融入全师的工作大局,在思维的广度、站位的高度上还有所欠缺,导致工作中过多关注自己领域,一些需要配合、联动的工作,协调、联系得不到位。工作中主动配合、补位的意识不强,存在怕越位的思想。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通过认真自查,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一)强化担当意识,坚决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今后工作中,要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强化担当意识,调节自身状态,面对“三大攻坚战”等艰巨的工作任务,不推诿、不退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地落实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问题,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

  (二)践行根本宗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对于自查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并将经常性的征求群众意见作为今后做好工作的重要方式,长期坚持下去。二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群众当中,努力解决好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注重小事小节,养成积极向上、俭朴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上自查可能还浅显,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也不一定到位,恳请大家提出批评意见,我一定会虚心接受并认真加以改正。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6

  今年以来,xx区纪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对辖区内乡镇、村、组、户,采取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了调研,其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乡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解决好纪检监察办公的基本条件,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人员,难以保证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对纪检监察工作资金投入少,有的乡镇连办案津贴、信访津贴等必要经费都没解决,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三是个别乡镇没有妥善安排好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工作,使他们分管工作多、负担重,没有充沛的精力来思考和从事本职工作,导致反腐倡廉成了会上重要、会后次要、忙起来就没有要等。

  (二)部分乡镇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上存在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等问题。不少乡镇特别是纪委书记职务,既是官又是兵;虽然多数乡镇配有监察室主任,但从现有的情况看,基本都是兼职,并且个别还存在身兼几职,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监察工作;如此现状要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难度较大,困难较多。

  (三)在业务上,缺乏连续性、前瞻性、完整性、规范性。多数乡镇能够做到及时贯彻落实、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但缺乏检查督促、跟踪到位。一些乡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缺乏应有的形式,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外宣意识缺乏,做了工作不爱搜集整理上报,使一些好的举措得不到及时反馈、宣传、推广;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不及时,导致上访问题时有发生;在化解矛盾工作方面,只注重了参与和协调,忽视了应收集了解掌握的相关资料,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缺乏力度,自然就没有深度、进度、广度,一些乡镇不会查案;有的乡镇平时尚不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工作档案不健全,缺乏规范性,年终检查到处找,相当零散,且有的还找不着。

  (四)乡镇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差距,在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制、责任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尚有一些不尽完善之处,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部门参与支持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级管理不够民主:一是发挥村支两委及成员的作用较差,村里大小事务的决策,一般是支书、主任说了算,其它成员很少参与,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一些村的民主管理制度虚设,如党员议事、村民议事根本没有参与到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之中。

  (二)村务公开效果较差:公开场地缺乏、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地点不适中、档案不健全。群众居住分散,部分村民不了解村务公开的情况,个别村存在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群众真正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较少。一些村公开内容杂、形式简单,群众看不明白,无法进行监督。

  (三)财务管理欠规范:一是一些村干部千方百计逃避乡镇对村财务监督,虽实行了村财乡管、集中收付制度,但有的村仍然存在收入不入帐的问题;二是开支不合理,随意性较大,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有些村虽然有制度,但没有明确理财管理人员,制度形同虚设;三是一些村多人插手财务,反而使专职财务心中无数,导致管理失控,难免酿成违规违纪问题。

  (四)村级纪检委员工作效果不明显:各乡镇虽配备了村级纪检委员,但一些乡镇所配人员没有注重其基本素质,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工作能力远不适应今天纪检工作需要;二是多数乡镇虽然明确了工作职责,但不细化,未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三是一些纪检委员主动性差,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群众对其了解甚少;四是部分村支两委领导不十分了解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重视不够,关心甚少。

  (五)部分基层党员存在的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时有不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甚至违犯规定的行为,存在工作不实,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办事不讲原则,优亲厚友。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甚至挪用贪污、侵占国家和集体财物;一些地方干部管理松懈,工作制度不严,领导难以带头,“走读”现象较严重,群众仍旧办事难。

  三、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认要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对照检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要逐步推行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建立村级促廉保廉制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建立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纪条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对广大干部加强以“四讲四有”为主题教育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权力制约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乡镇要制定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民主决策,逐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建设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重要工作,需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还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乡镇、村要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严格审批权限,村委会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检查,按时张榜公布;要推行“村财乡(镇)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运作管理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认真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的基层组织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征询意见,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后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监督、财务管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建设项目的监管等制度制度;要利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议事等主要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五)进一步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乡镇、村都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以保证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支两委干部“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三是乡镇、村要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平时加强督促,半年、年度按时考核,其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和工作奖惩的依据;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不认真执行责任制规定,发生重大案件,造成工作失误,给群众带来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并视其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促进党的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政治保障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乡镇纪委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承担工作任务,逐步解决纪委书记跳“独脚戏”的问题。各乡镇要调整配备得力的监察室主任,有利工作开展。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村级,领导好和指导好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落实好村级纪检要点,并制定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综上所述,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展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7

  1、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效果不好。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党员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松驰。

  整改措施: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员组织观念。

  整改计划:

  ①完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支部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李磊同志负责。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落实,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学习安排。

  ③给党员职工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对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计划:

  ①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形成共识。

  ②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多与党员同志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给党员同志压担子,在工作中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依托“党员先锋岗”和“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增强党员的先锋意识、责任意识。

  3、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是非观念不强的现象,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

  整改措施:加强与职工、党员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计划:

  ①支部每月(季)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活泼的氛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支部、行政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

党校分校村级教学点建设存在问题篇8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农村法制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党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可见,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所在。

  关键词:农村法制;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01

  一、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大部分村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的效果并明显。首先,法律界限模糊。农民在潜意识中认为不触犯法律中的八大刑事犯罪就认为没有犯罪,是遵纪守法的,对法律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分不清哪些触犯了法律,那些没有触犯法律。例如,一家村民将自己家的羊故意赶到邻居家的菜园里,造成邻居经济损失,他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并没有触犯法律,这种类似的认识和行为在农村并不少见。其次,村民调解方式法律被边缘化。在发生冲突时,选择的方式是暴力,而不是通过村委会调解或是请求报警等措施,以最原始的暴力械斗方法解决,令人感到十分惊讶。再次,对司法途径的不信任。在最终解决冲突时,村民表现出对司法解决的不信任。主要原因在于村民通过司法解决的畏惧以及地方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带来了损害农民的弊端所造成的。

  (二)农民权利意识淡薄

  农村权利意识不强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首先,农民对法定权利的怀疑。即使村民知道自己拥有某项法律权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半信半疑。其次,不积极参与行使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基层选举。我国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农民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样可以参政议政,参与到农村基层选举和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上来。但是,在农村,大部分村民认为这样的权利形同虚设,农村的基层选举与他们关系不大。这种意识的出现是造成部分农村基层岗位贿选得以存在的根源,如果村民都可以积极的参与到农村自治制度中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农村不正当选举的现象将会失去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

  (三)农村法律配套制度滞后

  从法律制度的实践主体农民方面,主要存在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从外部法律制度上来说,农村法律制度或措施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上有待于加强和完善。首先,立法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对农村的发展十分重视,在抓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也颁布了大量的法律,通过立法的手段促进帮助农村发展。但是,农村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律的完善要跟上发展的脚步,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其次,执法水平落后。作为农村基层的相关执法机关,执法队伍人员层次不齐,执法手段脱离法律允许范围,执法态度让村民无法接受,自然造成法律执行的困难。再次,司法需要公正。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害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有理打不赢是目前司法建设面临的三大问题。

  二、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相关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是前提。法制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农村法制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把农村经济搞活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新农村法制建设也才会有不竭的发展动力。“仓禀实而知礼节”,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富裕,农民安居乐业,相对来说,民风自然会好转,法制建设自然是水到渠成。

  (二)完善农村法律制度是关键。主要表现在加强立法的时效性,确保严格高效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三个方面。立法方面,在农村地区的立法过程中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该清理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的发展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以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执法,采取措施加快执法改革步伐必须从实际出发,理顺执法机构的职能,并明确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机关,逐步解决农村执法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同时要提高对农村地区的执法力度。司法方面可以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干部和有志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农民权利。

  (三)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是根本。农民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制度的实施是需要人来实施、贯彻和完成,所以提高农民本身的法律素质是整个基层法制建设的根本。开展法律教育,培养干部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同时,将法律宣传和农民的需求联系在一起,更有利于农民接受,最终实现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目的。

  (四)发展基层农村教育是保证。农民对法制的认同和学习需要教育作为保障,加强农村教育十分有必要。只有加大了教育的投入,通过文化下乡、建立乡村图书馆、开办农村农民业余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知识,培养学习科学文化的兴趣,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有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接受和认同。

  参考文献:

  [1]张旭光.关于我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21-122.

  [3]苏峰.新时期完善农村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2010,(10).

  [4]胡圆圆.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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