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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1篇

发布时间:2022-10-30 16: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1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 个人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1篇,供大家参考。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1篇

篇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心意识不强担当不作为能力不够动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到位等

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作风,取得了一定成效。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个人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认真具体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抓住重点关键,强化部署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制定明确的“规划图”、“路线图”、“施工图”,形成科学完善的工作思路,把工作越做越细、越做越实。

 形成和坚持好的工作思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放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局中。我们形成和坚持了如下工作思路: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抓好落实主体责任规划部署。工

 委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相结合,制定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形势下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作出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将主体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个层次分别细化为各自的五项具体责任,并对每项责任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中央国家机关 77 个部门也相继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办法或措施,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统筹推动党的各项工作围绕主体责任同时发力。工委坚持在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和做好机关党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发挥工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引导机关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努力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如举办了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展,开展了青年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促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家庭助廉行动等。三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合力。工委同部门党组(党委)、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机关党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

 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央巡视工作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了解巡视中央国家机关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抓住关键环节狠抓督导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关键环节,利用有效工作载体,多策并举、环环相扣,务求实效。我们主要抓好学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宣传交流三个环节的工作。通过抓学习教育培训,将主体责任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及各部门党校培训内容,作为机关“两委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首次举办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培训班,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杨晶在培训班上就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抓好党建主业、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抓监督检查,掌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通过宣传交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难题

 当前中央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起步顺利、势头良好,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了一些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各部门一把手强化了“两手抓”的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了指导、配强了力量。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落实责任中存在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些部门还有

 “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主体责任在司局支部层面还不落地,存在“中梗阻”现象;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还不到位,监督执纪的力度还不够大等。同时,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引作用,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评的重点,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健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使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有力的“指挥棒”。

 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及时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工作相对滞后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一案双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全委会建设。新形势下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既要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机关纪委还要查处本部门处级及

 其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并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指导下做好司局级干部违纪案件向纪工委报送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但是机关纪委全委会目前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顺、工作力量普遍不足、工作条件相对欠缺、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工委将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出发,在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继续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在已有制度机制基础上,下一步要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制度机制。一是专题报告制度。工委定期向党中央、中央纪委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部门机关党委定期向工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制定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破除“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的顽症,进一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重点部门、重点内容、薄弱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两个责任”压实。四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研

 究机制、沟通协助机制和宣传交流机制等工作机制。适应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落实“两个责任”的方式方法,切实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个人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监督制约不力

 一是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缺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觉悟高,水平高,能力强,有自控能力,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二是上级监督虚化。一些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时空限制,上级监督不能经常性地进行,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难以监督。三是同级监督弱化。存在同级之间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不想监督和同级之间情况互不掌握、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的不能监督。四是下级监督软化。上级往往掌握着相当大的用人权、财权、事权和话语权,下级怕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其他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五是监督的具体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组不好开展监督,监督不力。

  (二)纪检组的监督权力得不到落实

 知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导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在制度整体设计上,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只规定不准,出了问题后怎么办,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好的制度仍然要能落实到位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但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着把印发规定、开会布置等同于落实的现象,制度落实有的还停留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而未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四)监督体制不顺

 一是纪委体制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组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

 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部门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二是纪检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

 二、认真履行纪检组职责、实现党内有效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党内监督意识的强化,重点在于抓好教育和营造环境两个关键环节。要切实加大教育干部的力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先进性、权力观等教育,克服被监督者的特权思想,增强领导干部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党的监督理论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教育,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利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细化纪检组的监督职能

 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纪检组要经常向党组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纪检组又要真正履行好监督同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寓监督于权力运行之中

 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权力监督。要通过健全、完善巡视制度、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水平,切实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重大投资项目、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动态监督。领导班子内部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权力范围要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避免“一把手”揽权、专权和越权。同时,要通过对其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提高其思想境界,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掌权、廉洁从政的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有效的监督必须依托制度的强制力。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单位党内监

 督的薄弱环节,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若干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有了健全的制度,还需要认真监督执行,这就要求我们还要建立起使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效力,不被人为因素所破坏的保障制度。

 (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作为各级党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比其他领导成员更多、更大的权力,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也是对权力的核心部分的监督。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权”为“民主决策”;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批评与监督。三要削权。

 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在监督部位上,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的监督,适当削减这些部门的权力,实行公开透明,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于工程建设、煤焦领域、煤矿兼并重组、供应采购等重点领域,应当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加强督查,完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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