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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5篇

发布时间:2022-10-31 20: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5篇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目录 2022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5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5篇

篇一: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实施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量化定级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比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比标准 根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四优”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划分“思想品德、政治生活、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创

 新创效、结对帮扶、落实执行、担当奉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十大指数,制定评分标准,实施百分制考核。由党小组负责日常考核。

 四、考核评比程序 采取“月度评议、季度评议、评定公示”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月度评议。由党小组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党员进行月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党支部。

 2.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群众测评,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小组 3个月的评议结果(平均值)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公示。党支部结合党小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及组织考评成绩,评定出季度星级党员。党支部对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党员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要进行复核。

 五、考核评比类别 1.评星定级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评定为“优秀”,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扬,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为“五星”党员每季度*名。

 2.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

 评定为“合格”,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60~69 为“二星”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错等手段,对症下药、限期整改,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一星”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组织要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及时消除不合格表现,帮扶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或不在乎其党员身份、不认知其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 (5)个人发生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评星定级活动成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激发动力、提升水平的过程。

 (二)确保公正实施。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实施方案,各党小组结合各自岗位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量化,重点突出“三会一课”参会情况、党员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严格做好党员日常积分记录,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做到每月一汇总、一审核、一公示,按照季度进行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进行公开量化,通过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

 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基础分 60 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

 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 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 50 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 70 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10%左右、四星级占 15%左右、三星级占 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

 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 50 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

 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基本、强化导向,融入日常、严在经常,量化考评、务求实效。

 第三条 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

 第二章 参加对象

 第四条 组织关系在***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积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不参与评星定级。

 第六条 当年新发展党员和市外新转入党员纳入积分管理,不参加评星定级。

 第七条 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指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备案,可不参加积

 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八条 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基本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基本分 100 分,围绕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设置具体指标,其中过好组织生活积分 35 分、参加学习教育积分 25 分、执行管理制度积分 20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分 20 分。围绕奖惩情况、个人信用等级等方面,设置加减分事项。

 第九条 对未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的党员,视情予以扣分。党员因公请假 6 次及以下的不扣分,6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因私请假 4 次及以下的,每次扣 1 分,4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 对不具备使用“党员 e 家”APP、参加支部微信群讨论、参与“学习强国”“***干部学院”在线学习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积分管理按年度进行,积分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二条 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更新维护党员日常活动数据和审批党员申报信息,对党员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积分审核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积分

 录入工作,由党支部“党员 e 家”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个人积分及排名在“党员 e 家”APP 上实时显示。党支部每月在党员活动日公布,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

 第四章 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 党员评星工作一般于每年 1 月进行。

 第十六条 年度积分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五星级党员;8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四星级党员;7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三星级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人数分别不超过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总数的10%、30%、40%。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人数在 10 人以下的,可申报评选 1 名五星级党员。

 第十七条 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等基础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得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星的意见,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其中,拟评定为四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报批前应做好沟通。

 第十九条 评星工作纳入“党员 e 家”智慧平台记实管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评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四星级、五星级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对星级党员举行授星仪式,并采取适当形式展示先进风采。

 第二十二条 对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在教育培训、激励关怀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党内表彰推荐人选,原则上从五星级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60 分且无特殊原因的要进行警示,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员 e 家”管理员做好积分录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积分数据真实、信息维护及时、结果客观公正。积分生成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第二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党员积分不准不实的,视情对党支部书记、系统管理...

篇二: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订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难组织、队伍难管理、作用难发挥”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二、 考核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 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政治学习积分”、“履职尽责积分”、“奉献担当积分”、“网格引领积分”四部分构成。每年度初始积分为50 分,每月根据党员积分规则对应增加或扣减积分,按月公布党员积分分值。

 政治学习积分:推动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重点根据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智慧党支部规定动作完成情况、主动学习分享等方面赋予积分。

 履职尽责积分:强化党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党员工作业绩、工作响应

 速度,完成交办任务等方面赋予积分。

 奉献担当积分: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员的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强成才, 对于受到上级表彰、参加岗区队活动、主动分享工作经验、带头参加社会公益等方面赋予积分。

 网格引领积分: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党业融合延伸到各班组,形成全覆盖的党建管理机制,党员在网格中业绩优秀,向网格输送工作经验,向网格上传下达重点工作的赋予积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具体积分规则见附件。

 四、 积分运用 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篇三: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 3 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 100 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 6 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 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 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 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 3 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扣分大于 5

 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 5 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 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 5 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 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 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 3 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 100 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 98 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 96 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 94 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1 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 92 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2 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 90 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 1 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3 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 200 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 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 20 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 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 次记积分负 3 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 次记积分负 6 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 3 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 10 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 60 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 15 分,讲规矩、有纪律30 分,讲道德、有品行 15 分;履职积分 40 分,即讲奉献、有作为 40 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 20 分,

 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 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2 月 20 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 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 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 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 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 1 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 2 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

 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 80 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 分)

 (1)红星云 APP 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 500 积分积 1 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 1 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 0.5 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 2 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 5 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 5 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 5 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 5 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 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 10 分,优秀的记 20 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 5 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 3 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

 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 2 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 10 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 0 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 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 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篇四: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按照州县委组织部要求,结合苍山西镇实际,决定在全乡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 6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总支(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

  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在职党员,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目标任务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对无职党员,按照设岗定责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对流动党员,根据发挥作用情况,采取简便有效的方式设定项目和分值。履职分由党总支(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基层党总支(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小组(不设小组的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小组(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

  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80 分-70 分(含 70 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70 分-60分(含 60 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 60 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

  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跨越发展实事,建全面小康太平‛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不同领域党员的实际情况,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党支部要明确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采取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

  其他党员担任,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黑板报、公示栏、网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要针对农村、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情况和党员特点,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增强积分管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加强统筹,把党员积分管理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在考评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原则上全乡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共产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具体情况由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

  联合支部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附件:1.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参考)

  2。党员积分登记表(参考)

 中共 镇委员会

  6 年 8 月 6 日

 党员 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参考)

  (参考样式:各村党总支、乡党政支部、机关联合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标准和分值)

 项目

 计分标准

 扣分 扣分标准

 基

 础

  分 有信念 讲政治 1 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5 分)

 3.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 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 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 分)

 具体扣分标 准由党支部 根据实际研 究细化。

 有纪讲讲规矩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5 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 分)

 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5 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 分)

 5.自觉遵守村规民约(5 分)

 有品行 讲道德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 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5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5 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5 分)

  履职分 有作为 讲奉献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 分)

 2.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5 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次品、无 违章等(4 分)

 4.参与‚挂包帮‛,帮助联系户脱贫,解决实际困难(5 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 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 分)

 6.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 公益活动等(3 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 分)

 在工作、生产、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表彰,加 5 分;受 到省级表彰,加 4 分;受到州级表彰,加 3 分;受到县级表彰,加 2 分;受到乡级表彰,加 1 分。

 以最高分值表彰计分,不累加。

 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

 积分为零

篇五:党员得分较低的由所在支部负责提升

部党员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考核制度(一):党员考核制度

 党员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目标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 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 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 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 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 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 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 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 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 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 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 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一)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 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 69 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党支部

 2012 年 2 月 10 日

 党支部党员考核制度(二):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内容: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 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5 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做到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检查措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党员监督。(5 分)

 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3 分)

 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6 分)

 5、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有吸引力(6 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 分)

 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5 分)

 2、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 分)

 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 分)

 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3 分)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 分)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10 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

 进、推动本部门工作。(5 分)

 3、严格管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在经常性的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8 分)

 4、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收缴党费。(2 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 分)

 1、每年度、每学期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有具体落实的措施。(5 分)

 2、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有考察记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10 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及时转正工作。(5 分)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 分)

 1、支委会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时,事先有准备,学习效果好,有考勤和记录。(5 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 分)

 3、做好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共青团、工会的工作,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5 分)

 二、考核办法

 (一)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负责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并与“争优创先”活动结合起来。

 (二)考核程序:首先党支部认真总结工作并向全体党员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照上述考核内容所列出的指标,发动党员逐条自评,打出自评分数。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所报的考核评估表,听取党支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然后召开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为各党支部打分。党支部自评和党总支评估的成绩各占总分数的 50%。

 (三)党支部的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支部为优秀支部;

 总分达到 75-89 分的支部为良好支部;

  总分达到 60-74 分的支部为一般支部;

 总分低于 60 分的支部为较差支部。

 考评为优秀的党支部才能获得评选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资格。

 (四)对优秀党支部,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对较差党支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进行整顿,促使其尽快改变面貌。组织部将对优秀及较差党支部情况重点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附则

 (一)本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考核细则由抚顺矿业集团公司热电厂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支部党员考核制度(三):党支部党员考核办法

 xx 公司 xxx 党员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 xxx 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结党员的日常考核,激励每个党员积极进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个人自评与党员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与党员创先评优相结合,坚持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

 三、考核项目及记分办法(年度考核满分为 100 分)

 1、支部大会(20 分):无故缺席,每次扣 5 分;不按时参加,每迟到 10 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无故缺席扣分(由支部书记考核)。

 2、党课考核(15 分):无故缺席,每次扣 5 分;不按时参加,每迟到 10 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无故缺席扣分(由支部书记考核)。

 3、执行制度(10 分):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一次扣2分(由组织委员考核)。

 4、交纳党费(10 分)每月超过 18 日未交纳党费,每次扣1分;不足额交纳党费,每次扣2分;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作不合格处置(由组织委员考核)。

 5、本职工作(15 分)按照本人岗位职责、任务及训练目标情况进行考核,未做好每次扣2分。(由救护队班子考核)【党支部党员考核制度】

 6、全年出勤(10 分):除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外,要求出满勤。无故不出勤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全年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勤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由支部书记考核)。

 7、其它活动(10 分):党支部临时安排的其它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因公请假不参加的,每次扣 0.5 分;因私请假不参加的,每次扣 1 分;不按时参加,每迟到 10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无故缺席扣分(由宣传委员考核)。

 8、党风党纪(10 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受党纪处分的,考核为不合格(由支部书记考核)。

 以上考核扣分不受基本分限制。为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采取“公开标准、分工负责、按季考核、每季通报、年终总评”的办法,被考核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其它活动并取得成绩的,可适当加分;考核中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奖扣同时进行。党员定量考核由党支部负责,每一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局党组及县直机关工委。

 四、奖惩措施

 1、每月考核一次,党员年终考核的分数为每月的平均分。

 2、党员定量考核达到 90 分以上的为年度考核合格;参与优秀共产党员及各类评选的,则必须达到 95 分以上。

 3、党员定量考核在 90 分以下的,根据存在问题,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其谈心谈话;党员定量考核在 8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发给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在党

 支部大会上作出检查,如经教育无效、未按时改正的,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照党章规定,劝其退党或除名。考核在 60 分以下的,作不合格党员处置。

 党支部党员考核制度(四):2014 党员管理及考核制度(修定)

 图书馆党员管理及考核制度

 1、党员考核制度

 2、支委、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3、支部工作制度

 4、预备党员考核制度

 党员考核制度

  对党员进行考核,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为了使图书馆支部党员长期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学院党委和支部的决议和决定,在自己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获得群众的认可。

 2、自觉维护图书馆大局,维护党组织和党员形象,不说有损集体利益的话, 不做有损集体利益的事。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利益和关系,在奖金分配及工资晋升、评先进等方面不争不闹,服从组织决定。

 3、服从组织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工作主动积极,不分份内外,不计较个人得失,更不得有延误和推诿、扯皮现象。在图书馆突击任务中,自觉加班,甘作奉献,在图书馆建设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大力倡导敬业奉献精神,尤其在关系到学院和图书馆前途和命运的重大突击任务中,党员应责无旁贷,服从组织安排,不计报酬、不讲价钱,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4、带头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业务培训,并能取得良好效果,努力提高思想 修养和业务水平,主动适应图书馆建设需要。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每月两次的组织生活会以及所在部门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带头每年阅读至少一本有益工作的书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全馆职工的学

 习;在每年一次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考核中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5、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国法,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教育,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行为规范,为人师表,在为读者服务工作中,发挥党员示范作用,让群众满意,让读者满意。

 6、带头讲团结,主动做好党外群众思想工作,处理好党群之间、干群之间、 群众之间的关系,影响和团结周围群众努力工作。不得搬弄是非,不与同事和读者发生纠纷,更不得挑起矛盾,破坏团结,影响大局。

 7、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

 8、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种活动,有责任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比如资助贫困学生、受灾捐赠、业余时间加班工作等。

 二、考核办法

 1、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及考核内容,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定期

 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上向支部汇报, 并每学年以书面形式呈交支部。

 2、群众监督:采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了解党员在群众中的反映。

 3、党员评议:按照上述内容,在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评议。

 4、支部评价:每年组织一次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考核。根据党员表现及考核结果、图书馆职工考核记录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突击任务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党员评议和群众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支部评价意见,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党员考核情况。

 5、总结表扬:支部结合学院党委开展的优秀党员评选活动,每年进行考核总结和评比,以树立先进,并进行表彰;对党员考核情况较差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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