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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儿童电视剧之基本特性

发布时间:2022-11-01 13:4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目前我国儿童电视剧在管理、创作、产业开发等诸多环节存在着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障碍之一就是理论落后。为了厘清观念,该文在本质层面对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性进行了反思,指出我国的儿童电视剧存在着运作模式不够电视化、视听语言落后、娱乐性不够、不符合孩子特点等缺陷,揭示出儿童电视剧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在儿童本位、戏剧情节、娱乐本性和视听语言等多个方面真正符合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性。

[关键词] 中国儿童电视剧;现状;特性;出路

总结起来,我国目前的儿童电视剧仍然突出地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我国现有的儿童电视剧在整体上呈现出娱乐性不够、吸引不住孩子的特征。尤其是和动画片相比,甚至不如并未反映儿童生活的普通电视剧更受儿童欢迎。与此同时,随着电视剧制作的公司化、经营的市场化趋势,近年又出现了一个矫枉过正的做法,片面理解娱乐性,以为娱乐就是搞笑,忽略在电视这一大众媒介上出现的娱乐应与审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基本规律,否定提供给孩子们的娱乐产品应比普通的影视作品更讲究品位和原则!

二是中国不少的儿童电视剧至今存在着教育本位、成人本位严重的基本特征。比如2009年获得飞天奖一等奖的作品《名校》就存在着明显的问题:该片究竟主要是给谁看的?一方面,我们承认安建导演的这部作品是一部有价值有意义也能吸引住观众的优秀电视剧,但关键的问题是它是儿童电视剧吗?不是儿童电视剧,为什么又可以获得儿童电视剧的一等奖?是儿童电视剧的话,那我们该如何定义儿童电视剧?如果离开了儿童本位,儿童电视剧如何确立自身的独立价值?

第三,中国儿童电视剧行业在政策、管理、经营、创作、产业开发等诸多的环节都存在问题,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局面,儿童电视剧成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叹息之地。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理论落后。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征应该是什么样,儿童电视剧的努力方向应该如何,这些最基本的提问我们一直都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正是基于此,我们提出了反思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性这一非常基础、非常重要又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的理论命题。

儿童电视剧应以儿童为主要目标受众,适应儿童的特点,这是儿童电视剧最基本的特性。陈舒平老师在《儿童电视学》一书中给儿童电视剧下的定义很明确:儿童剧,是指以儿童的视角和理解方式,用电视手段拍给儿童看的戏剧,应能充分体现儿童的心愿及成长特性。[1]这一定义对儿童特点的强调,对儿童目标受众非常重视,值得认可。同陈老师的意见类似,我们绝大多数的博硕士论文中的儿童电视研究和其他专家学者的儿童电视研究,也基本能在理论上坚持儿童受众这一目标。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对儿童电视剧的这一特性在落实的时候往往很不到位,突出表现为两点。

一是为了商业价值,为了收视率,而不肯真正地定位于孩子,而是想方设法地迎合成人观众的趣味。个别人在理论上也开始出现了偏差,认为家庭剧是比儿童剧更有前途的电视剧品种。这样的观点,实际就是对儿童电视剧基本特性的游离和否定。如第28届飞天奖上获得优秀儿童电视剧荣誉的两部作品《淘气包马小跳》和《万卷楼》就明显地存在着迎合成人观众的倾向。如果与同期的日本儿童电视剧《钢之女》等作品对比一下,我们就不难看出,后者虽然也讲了成人的故事,但更主要的却是在反映孩子们自己的故事和情感。而我们的作品,儿童却更多的是一个符号。连近两年最成功的《淘气包马小跳》,其电视剧版就明显不如小说版更注重儿童中心,在反映儿童的情感方面很不深入,很肤浅,明显地不断游离儿童本位这一基本特性的要求。

二是我们很多的创作者都总是企图不分年龄阶段来创作儿童电视剧。虽然在理论上基本都承认低幼孩子、小学生和中学生的电视剧需求是差别巨大的,但一到创作阶段,常常不遵守这一基本的特性的要求,时常以扩大市场为借口,总是企图把4~18岁,甚至更宽泛的年龄层观众作为自己的目标,从而在实际上与儿童本位这一基本特性形成了冲突和对立,是没有前途的思路和策略。管理部门,至今没有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电视剧做不同的要求和管理,甚至用“青少年题材电视剧”这样非常宽泛非常不科学,严重缺乏对象感的术语来进行管理。这样的管理,没有抓住儿童电视剧“以儿童为主要目标受众”的基本特性,必然导致管理的偏差和失误。综上所述,尽管儿童电视剧是“为儿童”拍摄的电视剧,必须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这一在理论上似乎大家都认可的儿童电视剧基本特性,在我国当前的儿童电视剧实践中却被反复地践踏和否定,从而导致了我国儿童电视剧总是低水平重复,状况令人担忧。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儿童电视剧不仅分年龄,甚至分性别来进行非常具有针对性的传播,只有真正遵循差异化竞争策略的基本规律,儿童电视剧才能有大的发展。[2]

儿童电视剧是电视剧,具有一般电视剧的特征,这是儿童电视剧更重要的特性。如同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首先是人一样,儿童电视剧虽然是为儿童拍摄的,但如果它连优秀电视剧的基本条件都达不到,怎么可能成为受孩子们欢迎的儿童电视剧呢?儿童电视剧要符合一般电视剧的基本特征,是常识,似乎是多余的废话,但实际上,纵观我国的儿童电视剧创作,即便是其中相对优秀者也不乏大量的不符合电视剧基本特性的现象存在。当我国普通的非对象性电视剧已经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对电视剧的特性把握已经比较深入的今天,我国的儿童电视剧却仍然处在试探摸索的阶段,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对“儿童电视剧是电视剧,具有一般电视剧的特征”这一非常重要的近乎常识的观念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我国电视剧理论领域的泰斗曾庆瑞教授在其洋洋洒洒百万言的《电视剧原理》中明确指出:电视剧,是在电视屏幕上演剧的艺术,是通过电视屏幕上演剧而进行审美的艺术,是一种通过电视屏幕上演剧进行审美的新兴的意识形态。[3]优秀的电视剧总是能充分利用电视的技术优势,体现了视听综合艺术的优势;发挥了电视的传播优势,靠真情实感和富有情节的故事吸引观众持续关注;演员的表演足够电视化,充分发挥出屏幕演剧的独特优势,以塑造电视屏幕上的形象为核心目标……仅仅就拿最核心的这两三条电视剧本质特征与我国现有的最优秀的儿童电视剧相比,就可以发现我们不少的儿童电视剧与电视剧的本质相差有多远。比如获得第27届飞天奖“少儿电视剧”奖三等奖的《AA快乐营》就存在着非常不电视化的情况。该剧最大的问题是舞台化倾向严重。几乎可以不改任何台词、道具、服装和表演,就可以直接在舞台上表演,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效果应该还会比在电视屏幕上表演更好。称之为“一个不错的儿童舞台系列剧”一点都不过分!比如整个第一集的内容,核心内容几乎就只有一个:听一号主角穆佳乐说瞎话。在剧情上没有任何能抓住观众的东西,只有情况交代和态度表达!近些年,不少儿童电视剧都习惯性过于依靠夸张动作、表情和非生活化的舞台腔台词,是典型的舞台化方法!而真正的电视剧更多地要靠剧情和以蒙太奇为核心的视听语言来抓住并感动受众,绝不是靠出位的表演和聒噪的废话!当然有人会说,情景喜剧不是也很受欢迎吗?的确,传播特性也是电视的基本特性之一,所以,舞台化的情景喜剧当然也有其生存的空间。但有其生存的权利,并不等于它是主流,并不等于它就典型地切合电视剧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本质规定性。任何一种艺术,可以达到本门艺术的高度、创造出杰作和伟大作品的典型形式往往是更符合、更接近本门艺术本质特征的那些作品!拿《AA快乐营》《万卷楼》这样的作品和同时获得两届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的作品相比,谁更符合电视剧的本质规定性,谁更感人更成功,不难做出判断。

儿童电视剧不够电视剧化!我们不少的儿童电视剧编导、制片机构,甚至包括研究学者,都对儿童电视剧是电视剧这一最基本的特征把握严重不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以至于拍摄出了大量不符合电视剧本质特征规定性的电视剧,却因为拿了“儿童”这一张挡箭牌或者说是遮羞布,依然可以发行。要促进中国儿童电视剧的发展,就必须首先揭掉这一迷障,清晰有力地强调“儿童电视剧是电视剧,必须首先符合一般优秀电视剧的要求,然后才是儿童的要求”这一重要的特性,而绝不能以为小孩子好糊弄,剧作弱一点,制作差一点也没关系,那就违背了儿童电视剧首先是电视剧这一最重要的基本特性,而大错特错了。

儿童电视剧的特性,不是个复杂的理论命题。但在实践中, 不少儿童电视剧作品,包括获奖作品在内,都没有充分地尊重和遵守儿童电视剧基本特性的要求,从而不断地导致偏差。我们梳理中国儿童电视剧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的研究文章,居然没有一篇特意提出这一命题。大多数人都觉得似乎其不证自明,所以才导致了实践中的偏差,不断地进行低水平重复。所以,我们有必要强调,只有牢牢抓住为儿童、符合不同年龄儿童特点、符合电视剧作为视听艺术的特点等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性,我们的儿童电视剧创作、评价和管理才会真正地有标准,有针对性,从而促进我国儿童电视剧的真正发展。

我国儿童电视剧要获得发展,就必须:首先要符合电视剧一般意义上的本质规定性,要好看,要能吸引住观众,要靠视听语言和剧情勾住观众一集一集地往下看,从而在娱乐观众的同时也给他们以优美的文化熏陶;其次才是要符合儿童的特点,反映儿童的生活,适应儿童的需求,以儿童为中心,为儿童所认可,做到真正的儿童本位,但绝不是简单地迎合,而是在满足、尊重、呵护的同时又结合着引领、成长和导向问题。尤其是要以未来健康人格的培养为中心,而不能以狭隘的知识论来要求儿童电视剧,更不能以成人本位和教育主义为导向,把教育题材电视剧与作为对象性节目的儿童电视剧混为一谈;再次,应努力学习世界先进的儿童电视经验,同时又保持住民族特色,使中国儿童电视剧成长为具有典范意义的富有持久生命力的适合中国儿童需要符合中国文化环境的优秀的儿童艺术形式。

在普通电视剧已经不断取得新成就的今天,中国的儿童电视剧还如此的跟不上儿童和市场的需要,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更主要的不是资金和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观念的落后才是导致我国儿童电视艺术创作和管理实践领域探索发展的勇气不足,总是在低水平上重复的更重要的原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对儿童电视剧的基本特性进行再探讨绝非空话套话,而是非常有现实针对性的。

[参考文献]

[1] 陈舒平.儿童电视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210.

[2] 王利剑.英国CSC公司少儿频道差异化竞争策略剖析[J].电视研究,2012(02).

[3] 曾庆瑞.电视剧原理·本质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105.

[作者简介] 王利剑(1978— ),男,四川眉山人,中国传媒大学博士,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电视节目制作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影视艺术与儿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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