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关于中国历史发展的社会形态及相关理论问题,五六十年代时曾有相当热烈的讨论。改革开放初期,史学界又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探讨,但因种种原因而未能深入。得益于基础研究和实证研究近20年来的发展和进步,使我们今天有可能从新的高度重新认识这一问题。对于涉及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社会形态及相关理论问题再做反省和研究,已经重新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重视。
本刊编辑部与南开大学历史系在去年11月联合召开了"中国社会形态及其相关理论问题学术研讨会"。这里发表的是会后我们约请部分学者撰写的笔谈。我们欢迎对此问题有兴趣的学者积极参与讨论,以促进史学理论研究的进步。
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
清华大学文化研究所教授 何兆武
有关社会形态的构想在中外史学思想史上都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古代的五德终始、三统三世乃至100年前康有为大肆鼓吹的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都可以说是有关社会形态更迭的历史理论。在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形态更迭的理论、中世纪奥古斯丁的天城论、近代孔德的历史发展三阶段论和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以及20世纪30年代由斯大林总结的五种生产方式论,也都是有关社会形态的理论。就当代中国的史学思想而言,以五种生产方式为核心的社会形态论始终占有无可争议的独尊地位,它规范着史学研究的构架并指导着它的方向。
社会形态更迭的相续,大体上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规律。我想对规律这一概念,我们不妨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姑且称之为"描叙性的",另一种姑且称之为"规范性的"。前者只是在陈述事实上的前后相续;后者则是绝对命令式的规定,是必然的、给定的、非如此不可的。
马克思确实提到五种社会形态的相续,但我的理解是,他的这一提法只是对西方历史发展历程的一番描述性的说明,并无意以此作为一种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亦即"非如此不可"的)普遍必然的规律,即有似于19世纪实证主义者所设想的(并且刻意追求的)那种自然科学意义上(尤其是经典物理学那种意义上)的绝对不可更改的规律。它只不过是对已往历史的一项描述,而不是一种规定、或者说一种先天的立法。及至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节中把它体系化并传入我国之后,它就由第一种意义上的规律日益转化为第二种意义上的规律,亦即与自然科学规律一样的规律。由此出发,便在逻辑上先验地得出了一系列的历史定论。其中之一便是它断言一切民族都必然会自发地产生出资本主义,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但这一点并没有史实的根据。因为在全世界历史上,只有西欧自发地步入了资本主义社会。孤证不足为例。虽然随后有些国家也已经步入了资本主义,但都是由于外来因素的激发,而非由于其本身内在发展的成熟。但是研究者们却先验地认定它们也非走入资本主义不可,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想当然的论断,例如要到处去寻找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
上述观点还蕴涵着一个逻辑上的矛盾。既然历史的进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人的意志的努力对于历史的进程便无能为力,也无所作为;努力也罢,不努力也罢,都是毫无意义的和不起作用的。但事实却又大谬不然。全部人类的历史乃是彻头彻尾贯穿着人为的努力的;没有人的意志的作用,就没有人类的文明史,而只能是一部人类的自然史(可以与蚂蚁史、蜜蜂史或猴子史之类等量齐观),--尽管历史结局往往不符合人们原来的愿望。归根到底,历史终究是人的思想和意志所创造的,没有它就没有人类文明(或野蛮)的历史。故而经典的说法便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就不应该认定存在着某种先天规定好了(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像是一个多世纪以前实证主义科学观所设想的那样。否则,还要努力奋斗做什么?科学认识和知识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规律也是人们认识的产物,而认识是不断发展和不断变化的,所以大概也不会有万世不变的永恒规律。十八九世纪的人们认定世界只可能有一种惟一的真理或规律,牛顿则是惟一的幸运儿,是他发现了这条惟一的真理或规律,自此以后,人们的工作就只不过是去运用他的真理或规律而已。
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对现代中国历史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它有助于人们更深入、更科学地认识历史。然而任何理论过了头之后就会走向僵化的教条主义,科学就会朝着自己的对立面--经学(即神学)转化。于是反经学的科学在其自己反经学的过程中,也就逐步转化为经学那种形而上学的武断。其情形竟好像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并非是要从历史研究中得出理论,理论是给定了的,历史学家的任务则只不过是找出一些事实来"填充"或者"证明"那个现成的理论而已。犹如《圣经》上提到某些事实时总是说"这就应了经上的话"。然而在历史上(当然也在史学史上)任何科学或学科都是理论与实践双方相辅相成,不断携手并进的产物。实践不可能是先验地被给定的,理论亦然。
随着现代科学的进步,19世纪僵化的科学观已经逐渐褪色了。人文学科作为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不同的学术,也应该是不断地发展自己;二者的不同主要在于,自然现象不夹杂有任何人的意志和思想在内,而一切人文现象(也就是历史)则是自始至终贯彻着人的意志和思想的,它本身就是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表现。
回顾中国的史学史,恰好是在100年前,梁启超、王国维等老一辈史学家开创了中国的新史学,涤荡了传统的旧观念,使史学呈现出一番崭新的局面,在半个世纪里为史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大约50年前,又出现了另一次新的史学革命,以唯物史观的新视角来观察历史,从而产生另一番面目一新的历史学。50年的时间又过去了,我们的史学界是不是又面临着再一次创新,从历史学的认识论入手把史学理论的建设推向更新、更高的阶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