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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22-11-03 10:4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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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通知(全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白银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03.22 • 【字 号】市政办发[2012]49 号 • 【施行日期】2012.03.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 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4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现将《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市委、 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的总体安排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 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 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 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重

  点,以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为目标,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强化全民素质教育,提高 城市综合卫生质量,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整洁、文明、健康、和谐的新白银。

 二、任务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严格治理沿街“十乱”现象,有效治理环境卫生 “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护 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城市卫生整体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 体系,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文明规范宣传教育,着力营造文明健康的城市文化;积 极推动卫生先进单位、先进社区(乡镇、村)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创卫工作纵深发 展。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全市城乡整体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广大群 众文明卫生素质持续提高,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和群众对城市卫 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持续保持省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力争 2015 年通过省爱卫 会验收并提名申报国家卫生城市。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 1、集中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街巷道路和居民区 的卫生保洁,做到无乱扔、乱倒,垃圾及时清扫清运;集中整治卫生死角,大力整 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清除陈旧垃圾堆。市容监察部门、各街道、社区要加 强市容市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加大对乱吐乱扔、乱泼 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靠等“十乱”现象以及损坏公共设施、践踏绿 地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督查、劝诫和处罚。

 2、加强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县区、乡镇要加强 协调组织,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辖区内交通沿线的卫生进行集中整治,铲除清理和 推平掩埋陈旧垃圾,加强沿路绿化建设,有效改善沿路环境卫生形象。要落实专门

  机构、专门人员,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口道路周边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的监 督管理,严禁乱倒、偷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全力擦亮城市的门面。

 3、做好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力整治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在城区 内要规划、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实行标准化管理。农村乡镇农贸 市场要做到整洁有序、清洁卫生。加强车站、施工工地、垃圾中转站、流动人口集 中居住地、家畜集中养殖地、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风景区等重点环境的卫生整治, 做到有人管理,设施齐全,面貌改善。

 4、实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卫生乡镇”、 “卫生村”以及“生态文明村”为载体,组织群众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 堆、粪堆、杂物堆,广泛开展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积极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加强规 划管理,积极落实投资,完善村镇道路、绿化、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探 索建立“户收、村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环卫长效管理机 制,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力争建成一批“卫生乡镇”、“卫生村”。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和综合治理 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实施重大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积极开展环境保护 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和易产生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强环保 设施运转监督检查,提高环保设施运转率,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达标。抓好污水处 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建成白银市医疗废弃 物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黄河白银过境段污染防治 工作,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标准。采取综合措施,大力开展环境噪声治理整顿。

 2、完善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规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精心 打造一批地标性建筑,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热管网和棚户区、 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和维护工作,新建、改建一批高标准城市水冲式公共厕所,积 极推进公共厕所免费使用。大力推行垃圾袋装化,增设各种类型、安全适用的密闭

  式垃圾收集容器。加快推进白银市区大环境绿化及广场、人工湖的建设,加强城市 沿街绿化带的绿化和维护工作,做到一街一景、四季有绿、三季有花。加强三县和 平川区城市环境绿化工作,大幅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3、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拆除户外违章广告,查处 小区内违章建筑,取缔店外经营、无证摊点,清除乱涂乱贴。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 理,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城市亮化和照明设施 功能完好。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行道平整畅通,护栏设施完好,加强城 市交通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章行驶、随意停靠、左道逆行、鸣号强超等不文明现 象。加强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和停车站(点)卫生整治,加强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的 管理。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旅游服务业、歌舞厅、公共浴池、 理发店、游泳池(馆)、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监督管理,严格按标准 发放卫生许可证,取缔无证经营。组织开展小型理发店、旅社、浴池等“五小”服 务行业的集中整治,严格监督各类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消毒程序,健全消毒设施, 落实消毒制度,努力提高卫生质量。加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对二次供水设施定 期进行清洗、消毒;搞好水源地防护,防护标志明显,防护距离符合卫生要求,确 保水源水、管网水、末梢水卫生安全。

 2、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餐饮业)的改 建、扩建、新建的审查和监督,对全市城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积极查处无证经营现象;开展中小饭店、小熟食 店、小副食品店、小冷饮店、小作坊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夜市、集贸市场、城 中村、食品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职工食堂、民工食堂、 学生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餐具、用具消毒设施,在中小饭店及食品摊点推广

  集中定点消毒。

 3、认真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

 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和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将传染病防治和计划 免疫纳入管理目标,完善免疫接种、预防消毒、卫生防病宣传、肠道门诊、疫情报 告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医疗 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标;加强暂住人口计划免疫监督工作,建卡、建证率达 标;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后处置的管理,一次 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处置达标;搞好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加 强采供血规范管理,全面实施公民无偿献血。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除 “四害”网络及专(兼)职除“四害”队伍。完善防鼠、防蝇设施,铲除“四害” 孳生场所,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四 害”孳生;开展化学防治,降低 “四害”密度;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和“三不 管”地区及沟、河、渠的除“四害”工作;查处国家规定禁用的急性剧毒灭鼠药 物。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生 活方式以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巡讲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卫生宣传咨询活动, 全面实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吸烟。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媒体,要以普及健康 生活方式为重点,举办讲座、专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城区街道不断完善健康知 识宣传阵地建设,车站、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以 及沿街户外宣传橱窗,要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 宣传,积极开展商场、影院、车站(候车室)、会议室、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 预防和控制吸烟工作。

  (五)大力开展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宣传活动。市、县新闻媒 体要开设专栏,集中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宣传,并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不卫 生行为和有悖社会公德、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曝光。在全市中小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文明卫生素质教育活 动。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及有害作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健康教育。要发挥 街道、社区的协调、组织、监督作用,抓好机关、单位内部卫生设施建设和卫生责 任制度的落实。

 (六)做好创建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要求,认真做好创 卫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存工作,落实专人管理,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图片 文档相结合,力争做到全面、系统、规范。制作多媒体光盘和宣传画册,做到图文 并茂,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的重点量化指标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其中带“*” 号指标为检查考核“一票否决”指标。

 四、实施步骤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经过 5 年的努力,力争 2015 年通过省爱卫会验收并提名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2012 年 1 月-2013 年 6 月,为强力推进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县区、各部门要 根据市上的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分工,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市、 区要分别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大会,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再部署、 再安排、再动员。要以强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城市卫生工作机构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筑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

  2013 年 7 月-2015 年 7 月,为优化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卫 生城市标准》和白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指标及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创卫工作 的优化、提高工作。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以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标 准,塑造工作亮点为重点,加强和优化“硬件”设施,完善和强化“软件”资料, 对已经达标的项目,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达标和经过努力短期内能够达标的, 要落实措施限期达标。对《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办法》要求的 11 项不达标“一 票否决”的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化措施,确保达标。在强力推进和优化提 高阶段,要确保在省级卫生城市检查评比中,保持“甘肃省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2015 年 8 月-2016 年 12 月,为申报达标阶段。主要任务是:2015 年下半年, 要经过严格的自查,申请省爱卫会复查后,申报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认真做好接 受国家级专家的调研指导工作。2016 年开始,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抓好创卫措施的持续落实,完善好创建的相 关资料和有关迎检配套资料,接受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改 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做到有 计划、有安排、有责任、有检查。进一步理顺城市卫生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 相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加大创卫资源整合和投入保障力度。要建立健 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由市政府与各县区及市上主要职能部门行 政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二)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管理体系。市、区、街道分别成立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领导组 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

  召开一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运行分析会议,听取各区、各职能部门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向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 公会汇报一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工作会;两个区也要建立例会制度,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

 (三)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创卫氛围。要采取大众传媒开辟专题栏目、编 印发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答宣传手册、向广大市民发放《致全市人民并外来建设 者的一封信》、城区主要地段设置大型的固定宣传牌、街道(社区)和单位开辟宣 传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卫 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提高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社会知晓度,争得广大 市民的支持和理解,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公德 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各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所承 担的任务和所管理的项目,确定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限,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对工 作中的重点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集中的专项整治。

 市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创卫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每半年对各区、各部门所 承担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考评,各区、各部门每季度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 及时上报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五)加强业务培训,实施规范化管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加强对各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区、各部门要分别对各类社会单 位、社区居委会专兼职人员,以及各行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各个层面 上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抓工作落实当中,抓硬件要上档次,抓软件起点要高, 要注重抓好各行各业的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市、区及各职能部 门要在条件适宜之时,组织各种观摩、交流活动,促进创卫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卫生、食药、城管、工商、环保等执法部

  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有关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治市。由城管部门 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问题,要堵 源头、查窝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要加强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对环境、食品卫 生问题、无照摊贩、沿街“十乱”等问题进行曝光。要加强群众监督,聘请城市卫 生监督员,对餐饮、公共场所、居民区、社会单位和背街小巷进行巡回检查,将检 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并将整 改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国家卫生城市重点量化考核指标及责任分工

 项目

 重点量化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市编办

 爱国

 1、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 市卫生局 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卫生 组织

 *2、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制度体系健全 运行有效,管理规范化。

 管理

 各县区政府 市直各部门 *3、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

 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4、获得并保持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

  城”称号。

 5、所辖乡镇建成 1-3 个省级卫生乡镇、3-5 个省级卫生村。

 6、市、县(区)分别评选、命名一批市级、 县区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 单位。

 市编办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 员、经费落实。

 市卫生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健康 教育

 2、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率达到

 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14 岁以 市教育局

 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按“教育行政部门

 健康教育评价表”,各项指标中选项为“A”

 的学校分别达 80%以上。

 市卫生局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住 市卫生局 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市爱卫办

  *4、街道、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 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 各县区政府 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

 市卫生局 市爱卫办

 ≥70%。

 市工信委

 市工商局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 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市卫生局 市总工会 市文化局

 市场服务处

 市广电局

 6、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每

 周不少于 2 期。

 白银日报社

 市卫生局 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7、开展公共场禁止吸烟工作,城市建成区

 无烟草广告。

 市工商局

 市爱卫办 市广电局

 8、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

 白银日报社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 求》。

 市容 环境 卫生

 2、城市亮化、美化,环卫、照明设施完好, 路灯亮化率≥95%。

 *3、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80%。

 各县区政府 市住建局

 4、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一般 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8 小时,清扫保洁覆盖 率达 100%。

 5、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 ≥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 100%密闭化。

 市容 环境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

 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

 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

 各县区政府 市住建局

 卫生

 7、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2 米,市政 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1.8 米。

  *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 ≥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 平方米。

 9、公共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检 市交通局 查达标率 98%以上;交通标线、隔离栏、信 号指示灯完好率 100%,交通违章行为查处率 市公安局

 100%。

 市住建局

 10、沿街道路指示牌、户外广告、门店招牌 市工商局

 规范、完好、整洁达标率 98%以上,沿街门

 店无占道经营。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11、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卫生

 市工商局

 管理达到标准要求。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 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 市场服务处 ≥70%。

 市食药局 市卫生局

 12、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市商务局

 环境 保护

 1、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 市环保局

 生态破坏事故。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

  *2、全年空气 API 指数≤100 的天数≥全年 天数的 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 分贝。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6、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7、医疗废物应统一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 置。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8、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 求。

 各县区政府

 公共 场所、 生活 饮用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

 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市卫生局

 2、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 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健康证有效,各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

  水卫 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生 3、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 水质 100%符合《城市公共水质卫生标准》。

 市住建局

 *1、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 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 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 全。

 市卫生局

 食品

 市食药局 市住建局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

 训。

 各县区政府

 安全 3、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 100%。

 4、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食品 安全

 5、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 市食药局

 等)依法经营,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工艺流

 市卫生局

 程、卫生设施、内外环境以及食品采购、储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存、销售符合要求。

 市工商局 各县区政府

 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

  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7、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 市商务局 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市农牧局 各县区政府

 1、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

 2、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3、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 100%。

 4、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

 95%。

 传染

 5、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 病防 治

 无偿献血≥90%。

 市卫生局 各县区政府

 *6、连续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 故。

 7、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得到有效治理,医 疗服务秩序良好。

  病媒 生物 防制

 1、各级财政安排除“四害”专项经费,能满 足开展防治工作需要。

 市财政局

 *2、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三项达 各县区政府 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

 市爱卫办 市工商局

 准的三倍。

 市住建局

 3、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1、100%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 理制度。

 市工信委

 社区 和 单位 卫生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80%以上社区

 的环境得到有效的整治。

 各县区政府

 3、城区 85%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 (场)、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旅游局 市教育局

 4、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争创省、市级 “卫生先进单位”。

 市民政局

 城中

 各县区政府 市住建局

 1、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村及 城乡 结合

 2、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 村容整洁。

 部卫 生

 3、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 卫生知识知晓率≥70%。

 4、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清运率 100%。

 5、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 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市爱卫办

 1、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农村 卫生 工作

 2、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3、垃圾清运率 100%。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 市农牧局

 市爱卫办

 4、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 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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