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严复是中国近代逻辑思想史上的第一人,也是近代逻辑史上译介西方逻辑学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为引进并普及西方逻辑学做了大量具体而微的工作。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以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推理理论为参考,以严译著作典籍为依据,探讨严复是如何比照连珠体和直言三段论推理,实现中国传统逻辑与西方逻辑的融合,并对后世逻辑学和其他学术思想产生深刻影响的。
关键词:严复;连珠体;三段论;融合
中图分类号:B81-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6-0115-02
一、连珠体与三段论
连珠体是综合推理的一种丰富的表达形式,是中国逻辑思想史上不可或缺的经典推理理论方式之一,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文章体裁。早在汉魏时期,学者们对此种逻辑推论格式就做过各种有益的探讨,六朝时特别风行,后来普遍地应用于各种文学体裁中,特别成为诗词歌赋汲取的一种论式。连珠就是他们有心刻意为之的传世之作。关于连珠这种演绎形式的具体开创者,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汪奠基认为先秦名辩学者在讲“类”的形式中就已经运用了,如荀子;[1]
(2)近代学者孙德谦在《六朝丽指》中认为邓析是最早的连珠作者;
(3)明代杨升庵在《丹缘总录》中认为连珠始作于韩非子;
(4)梁代沈约《注制旨连珠表》和刘勰《文心雕龙·杂文》都认为连珠肇始于杨雄;
(5)西晋傅玄在《叙连珠》中则认为连珠是汉章帝时班固、贾逵和傅毅三人受诏而作。
现在的逻辑学界多数学者认为比较成熟的具有推论性质的连珠应以《韩非子》“内外储说”中的六篇三十三则《解老》、《喻老》等为代表,并可以看作是连珠体的滥觞。连珠是韩非开创的一种表达逻辑推理的文体格式,并被称之为连珠体。杨雄则首先对这种逻辑形式做了改造,创立了二段为主的逻辑形式,并赋以“连珠”之名沿用至今。正如杨升庵在《外集》中说:“韩非书中有连语,先列其纲而后著其解,谓之‘连珠’。”[2]比如,《储说》诸篇,都是先列出总纲,即所谓“经”,表达的是相当于论证中的论题;然后逐条解析、列举例证,称之为“说”,相当于逻辑论证中的论据。
关于连珠的具体特点,前人也都做出了不少详细的评论,其中以沈约、傅玄的说法最具有代表性。沈约指出连珠是“盖谓词句连续,互相发明,若珠之结绯也。”(《艺文类聚》五十七)。
傅玄在《叙连珠》中指出,连珠是“辞丽而言约,不指说事情,必假喻以达其旨,而览者微悟”(《文选》卷五十五,李善注引)。这是说,连珠的言辞优美而简约,它不直接说理,往往通过连类譬喻来表达它的论点,达到说理的目的,而使读者能够领会其意。从这个意义上看,他着重说明了连珠在推论方法上的形式特点。从《韩非子》三十三则连珠看,也的确具有这一特点。汉代和魏晋时人的连珠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大多将连类譬喻与正面议论结合起来运用,但言辞的优美简约,仍是体现了所有连珠的共同特点。
连珠的具体论式,在《韩非子》的三十三则中,多是演绎与归纳相结合,不够简练。杨雄“二段式”的创立,简化了论式。以后,二段式连珠经班固、贾逵、傅毅、杜笃、王粲、曹丕等人的拟作、锤炼,逐渐趋于成熟,形成了“臣闻(或‘盖闻’)……,是以(或‘是故’)……”的比较固定的语词形式。这里的“臣闻”引导的相当于论题部分,“是以”引导的相当于推证部分。至西晋时期,陆机创作“连珠体”五十首,他在自觉运用二段式的同时,又创立了“三段式”连珠,用以表现更为复杂的推理过程。陆机的三段式连珠分为两种:一是“臣闻……何则……是以……”式;二是“臣闻……是以……故……”式。但后来众多模仿的拟作者还是偏好于二段式。到东晋初年,葛洪撰写了一百八十二则连珠,其中很多地方有类似三支因明的,这些都可能与葛洪“广譬”、“博喻”的思想有关。葛洪喜好在前提里引入“犹……”,这大多是可以作为例证来看待的,与三支因明中在性质上确实很相似。
由于连珠体当时主要掌握在文学家的手里,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把连珠体视为一种文学体裁。例如北周的庾信是骈文大家,他创作的“拟连珠”四十四首,讲究排偶和用典,文学性超过了逻辑性。不过,连珠体毕竟主要是根据分析断言,用来讽刺和陈诉政治见解的,这就与逻辑存在着直接的血缘关系,所以它始终未能与逻辑分家,最后演变成了逻辑与文学的结合体。
二、力促连珠体与三段论的融合
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中,认为连珠体是一种类似西方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推理的中国古代别致的推理范式,将古代连珠之名作为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汉译名称,正足以说明他已经看出连珠和直言三段论推理的性质类似:①都具有前提和结论的结构;②都是表示“所以”、“是故”的推理形式;③都是从真前提出发,合乎逻辑地必然得出某一正确的结论。但不同之处在于:西方传统的三段论只是演绎推理,而连珠则包括了演绎、归纳、类比等多种推理形式。
严复在《名学浅说》中对连珠体加以解释,“连珠体见于《文选》,乃一体之骈文。常以臣闻起,前一排言物理,后一排据此为推,用故字转。其式但作两层,与三词成辨者,实稍殊异。”[3]不难看出,连珠原本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体格式,严复用它来借指演绎法的三段论式,因而从客观角度而言,也就揭示了这种骈文与三段论在逻辑意义上本质相同,只是形式稍有差别而已。在此我们可以看出,他把西方逻辑思想与中国传统逻辑真正做到了一次准确与通俗的完美结合。严复同时又指出,所谓“例”就是亚里士多德所提的大前提;所谓“案”就是小前提;而所谓“判”当然也就是指结论。他在后来所举“画蛇添足”的事例中,指明了其中隐含着演绎推理的三段论式结构。“蛇固无足”是大前提,“今为之足”是小前提,“是非蛇也”构成了结论。严复又指出,大前提有些时候是可以省略的。比如,宋代苏轼用连珠体评论周武王时提出的观点:“以臣伐军,武王非圣人也。”其中就只有小前提和结论。实际上苏轼省略了大前提“圣人不以臣伐军”,这个大前提存在人们的头脑之中,是不言自明的,所以可以省略。接着,严复自己又对演绎法的三段论做了一翻评论,“此吾国文字中甚古之辨也,而自合名学律令如此……一篇之论,或用连珠甚多。先证其例,由例得判,判复为例。使其中所成连珠,皆中名学律令,而无懈可击,所言自为定论,不可得摇。”[4]严复强调传统的三段论公理,即所谓“曲全公理”乃是“致知穷理之所基”。肯定三段论的四个格各有宜用,“第一式宜于探索幽隐,指明物性;第二式宜于微辨异同,分疏疑似;第三式宜于标举专例,就同取独;第四式宜于譬析支流,即类知别。”[5]他还向国人专门介绍了耶芳斯的另一部逻辑学著作《辩学启蒙》,说明“其书之论连珠,以园代词;观其园之交融分处,则委词之全偏、正负了了不纷,甚便初学,亦新书也……学者参阅可也。”[6]从中不难看出,他对三段论是给予极高肯定的,并把中国传统演绎思想——连珠体的理论地位确认为逻辑推理是无懈可击,不可复摇的。
但同时应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家们并没有对连珠体作出理论上的概括和说明,也没有提出像亚里士多德三段论那样完善的逻辑推理规则,因而使得这种有意义的探索未能被后来的人们完全理解而予以足够的重视,这是十分可惜的事情。直至严复译介西方逻辑思想,经由其比较中西推理的相似性后,这种中国古代闪光的逻辑智慧才得以重现光辉,并在中国逻辑思想史上占有相应的一席之地,严复在此不可谓不居功至伟。
参考文献:
[1] 汪奠基.中国逻辑思想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3页.
[2] 梁启雄.韩子浅解(上册)[M].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6页.
[3](英)耶芳斯著.名学浅说[M].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3页.
[4](英)耶芳斯著.名学浅说[M].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3页.
[5](英)穆勒著.穆勒名学[M].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0页.
[6](英)穆勒著.穆勒名学[M].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