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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实论》看公孙龙六篇的关系\再评公孙龙

发布时间:2022-11-03 14: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本文从公孙龙六篇文章之一的《名实论》一篇出发,通过分析六篇文章的含义以及阐发六篇文章之间的关系,力图揭示出公孙龙的六篇文章实属一个有机整体,进而与惠施相比较,再次从新的角度看待历史传奇人物——公孙龙,试图给予公孙龙在逻辑界一个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关键词:公孙龙;惠施;名实论;

引文:公孙龙为战国末期赵国人,“离坚白”学派的主要代表,多数人承认的至今被保存下来的公孙龙本人著作共五篇。即:《名实论》、《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而《迹府》一篇被认为是后人摘录公孙龙的言行材料,此六篇收集于《公孙龙子》一书中,作为现代人研究公孙龙的主要参考材料。

公孙龙是中国逻辑史上的重要代表人物,但对其逻辑思想评价历来存在很大分歧,本文纵观分析了这六篇原文,试图找到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挖掘出公孙龙思想精髓所在,从而为客观分析公孙龙作出有益探讨。

一、从《名实论》一篇出发,总体探析公孙龙子六篇之间的联系。

公孙龙《名实论》中提出的“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明确的赋予了“正名”说以逻辑意义和要求,深刻揭示了同一律的内容。[1]他首先提出了“物”、“实”、“位”、“正”四个基本范畴,并规定了它们的含义,为进一步阐述名实观和正名理论提供了前提,他认为“物”就是天地万物。“实”就是事物本身的质的规定性。“位”即指事物有其确定的位置,“正”即事物处于它应在的正当位置。具体看其他五篇,联系《坚白论》中的“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此处的“正”与《名实论》中的基本四范畴中的“正”实属同一指代。再联系《指物论》,说“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此处的物亦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可见,《指物论》、《坚白论》中的基本概念范畴,与《名实论》一致。

再进一步分析《迹府》,此篇虽为公孙龙言行记载,但仍反映了其逻辑思想上的一致性。[2]作为“六国时之辨士”的公孙龙,“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提出“白马”、“坚白”等一系列著名辩题,并积极展开辩论,他“欲推是辨,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力图纠正名实混乱的现象,达到教化天下,稳定和巩固封建社会制度的目的。说明公孙龙极其重视正名问题的政治意义和作用。可见,《迹府》中通过公孙龙的言论,我们明显看出公孙龙《坚白论》和《白马论》这两篇论著的背景理论渊源,而公孙龙正名理论的立论基础,大多数人认为是“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也就是说要明确“实”的范围和内容,努力使它的位置摆正,做到“位其所位”,“不过”,“不旷”,称谓物之实的名才能正确表达物之实。类似《坚白论》,公孙龙提出《白马论》,无非是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予以纠正名实散乱的现象罢了,具体分析《白马论》,公孙龙认为,[3]“白马”之名只能唯一的称谓白马之实,“马”之名只能唯一的称谓马之实。如果承认“白马是马”的命题,但无异于用“白马”之名去称谓“马”之实,或用“马”之名去称谓“白马”之实,会造成“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的现象,违反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原则,混淆了名实关系。

二、《通变论》和《名实论》之间联系浅析。

所谓通变论,顾名思义,旨在论述通达变化的道理,其中心论题是“二无一”。它主要从概念上分析了整体与部分的分离性。而公孙龙为了深入阐明“二无一”的道理,详细分析了整体与部分的差异。[4]在第二类论题:“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以及第三类论题:“青似白非黄,白以青非碧”。这两个论题的具体论证中,公孙龙仍旧以“正名”要求出发,明确提出了关于“类”的概念和逻辑分类的思想,比如:类同类异问题,分类标准问题等,这使公孙龙的正名理论更充实和完备。公孙龙在《通变论》中坚持名实相当的“正举”,反对名实无当的“狂举”。

[5]有学者认为,《公孙龙子》一书必须加以具体分析后,批判地继承,采取全盘肯定或者全盘否定的观点,都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其实,[6]公孙龙讲的“正名”已提出了要求“名”具有确定性的逻辑思想,也就是目前我们的“关于概念不能相混淆和偷换的原则”,这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是相一致的。[7]有些人不承认公孙龙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所阐明的逻辑思想内容,仅以常识中的“白马是马”作为唯一的正确判断,将辩证思想与逻辑思想相对立,或将“白马非马”中的“非”字仅从语词加以解释,把“白马非马”的逻辑命题简单斥之为违反常识,违反辩证法的绝对诡辩,其实实为不妥,因为离开了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所做的分析这个整体语境,单拆开从整篇截取一小部分加以分析,是不可能求得与原文作者意图一致、符合原意的理解的,类似情况在《通变论》、《坚白论》中亦如此,分析句子含义,分析原文作者意图,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句子所处的整个文章的语境,更甚者,还要联系文章的作者的所处年代以及所处国家的社会、经济背景加以综合考虑,特别是年代久远的文献,由于保存日期久,加之中途转抄摘录,难免存在只字的错漏,因而对于古文的句子含义分析,结合文章语境和作者背景来综合考虑,是非常必要而有效的。

《公孙龙子》中收录六篇,作为一个整体,综合体现了公孙龙系统逻辑思想,其中《名实论》被普遍认为是其思想核心,所谓公孙龙逻辑思想集大成的代表作,其实纵观六篇,就是一个非常严密的体系。[8]公孙龙的全部的逻辑思想贯彻着一个“同一律”的精神,“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这样一条规律实质上就是一个“甲是甲”的公式,这对于冲击当时流行的“两行论”和“两可”之说作用巨大。不可否认,公孙龙子的逻辑思想的价值巨大,比如“个别”和“一般”这两者间存在着一致关系,这一方面的意义人们众所周知,而两者间也存在着“矛盾关系”,这一方面意义易被人们所忽略,而公孙龙把后一方面的意义突出的强调了出来,这有利于人们在进行思考时注意概念内涵上的缜密分析,也有利于提高对于全面考察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而且《墨辨》的作者明显的是由于接受了公孙龙子的这种影响,因而能够比较注意更为全面地来考察各种问题,结果才能帮助他们把我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且在关于“同”与“异”两者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上,《墨辨》也表现出一种比较全面的态度。它说:“同,异而俱于之一也”(《经上》;又说:“同异交得,放有无”(同上引),诸如此类,我们显然可以看见《公孙龙子》的影响,而惠施“万物毕同华异”的学说,又可以视为对于《指物论》中的“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一论点具有启发的作用,不过惠施是从异偏同而归于“万物一体”的结论,而公孙龙则是从同偏异,以达到“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的结论罢了,有学者认为公孙龙子的思想,在我国古代逻辑思想中的地位,是上推尹(文子)、惠施之波,下疏《墨辨》之流的。

三、联系惠施,再评公孙龙。

[9]多数学者认为,惠施和公孙龙都自古被称为“辩者”,惠施所提命题:“山渊平”,“天地比”,“齐秦袭”等,和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坚白石二”等,确实与一般常识对立,时人称为“诡辩”,但惠施的“历物十事”和《公孙龙子》书中的各篇,对古代逻辑科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二者的遗著中,一些具有重要的逻辑价值。虽惠、公二者的哲学观点不同,但对于前秦逻辑学的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却是一致的。

惠施的逻辑思想基本是唯物的,“历物十事”虽只是结论式命题,找不出准确的推导过程,但它们仍存有推论的科学基础,《庄子•天下篇》来看,惠施对于自然科学是有所研究的。[10]《吕氏春秋•有始览》云:“天地有始,天徽以成......解在乎天地之所以形,雷电之所以生,阴阳材物之精,人民禽兽之所安平。”据近人研究,这和惠施的“万物说”有关。从天地一人之身的类比,推导出惠施的“大一”,从众耳目口鼻,众五谷寒暑,推导出惠施的“小一”。“大一”与“小一”虽各不相同,但本质上同一。而惠施的“大同异”和“小同异”即以此同异掺杂的客观世界为基础。他的逻辑思想的形成,主要基于当时一些科学研究,但从先秦逻辑思想的发展史来看,又有他的历史渊源。郭沫若认为“惠施,公孙龙之徒本是杨朱的嫡派”。惠施在上仅劝告上者不要骄傲自大,成为孤家寡人后不利于封建主的大统一。荀况把惠施、邓析列为同派,而邓析到惠施的逻辑思想发展,墨濯又是他们的中介,从概念论的发展过程考察,墨濯虽超邓析,但缺乏概念本身的分析,而到了战国中期,随政治、生产斗争以及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惠施和公孙龙就有了从社会、自然领域中总结概括出一般概念的特征。[11]冯友兰把惠施和公孙龙分为“合同异”和“离坚白”的两派,但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密切结合而言,决不能只有外延而无内涵,或者反之。惠施虽讲离,但仍归本于合,故得出“天地一体”的结论,而公孙龙虽讲合,但仍归本于离,故得出“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的结论,惠施重在概念外延的扩大,而公孙龙却重在概念内涵的分离。[12]除此之外,公孙龙对逻辑学的贡献,更在于对概念作出前所未有的研究。但公孙龙提出的许多概念并 不是首创,温公颐认为,重要的在于,公孙龙用了多元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把这些概念置以新的系统中加以解释,作为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他虽在《名实论》中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但天地间的物必依于本体界的“指”而存在,公孙龙把“物”变为抽象的存在,与唯物论中的“物”相对应,他虽看出抽象的一般和具体的个别的矛盾,但没有认识到二者的对立统一,他把对立给绝对化了。他的认识方法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物到心,而是恰好相反,这是唯心论的认识论。同西方逻辑相对,中国逻辑不纠缠于形式,而注重思维的实质性研究,公孙龙从内涵方面分析概念和判断,与西方逻辑侧重外延研究不同。

[13]关于逻辑规律,公孙龙虽没明确提出,但其论辩中不自觉地运用,例:他坚持“白马只能是白马”,这是抽象同一律表现。《迹府》中与孔穿论辩广泛运用了矛盾律等。

温公颐认为,公孙龙对逻辑的又一贡献,就是他摆脱了正名主义的政治逻辑,而向纯逻辑方面发展,他虽标榜“正名实以化天下”(《迹府》),但最后只说到“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名实论》),即从纯逻辑观点出发,没政治意味。

总之,在评价公孙龙的问题上,本人认为对作品《公孙龙子》一书必须是联系历史背景加以具体分析和批判,采取全盘肯定或否定观点实为不妥,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看,公孙龙对逻辑史作出的杰出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可称之为中国逻辑史上一名出名的逻辑学家,同时结合其人所处历史背景,他作为我国古典逻辑学的创始人之一,在没有任何现成的逻辑术语的情况下大谈逻辑问题,难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妥之处,但总体来说,贡献是不容忽略的一大部分。

参考文献:

[1]《中国逻辑史教程》温公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P33-P35

[2]《中国逻辑史教程》温公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P37

[3]《中国逻辑史教程》温公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P39

[4]《中国逻辑史教程》温公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P61

[5]《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P214

[6]《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209

[7]《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210

[8]《关于公孙龙的逻辑思想在我国古代逻辑思想史中的地位》.林振环

[9]《惠施、公孙龙的逻辑思想》.温公颐

[10]《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166

[11]《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169

[12]《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173

[13]《中国逻辑思想论文选》三联书店.1980年版.P180

[14]《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先秦卷.中国逻辑史研究会资料编选组.甘肃人民出版社.P72—P105

[15]《中国逻辑史》孙中原著.P147—P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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