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的措施, 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建筑施工;事故原因;安全管理
1 前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些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我国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使我国建筑业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业总的安全状况趋于好转。但是,我们对建筑业的安全形势也不能过分乐观。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们面临的施工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工程各方没有履行相应责任
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 签订霸王合同, 要求垫资施工, 拖欠工程款, 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 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 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 最终酿成事故。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只重视质量, 不重视安全。有些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 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 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缺乏安全技术交底, 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 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2.2 相关制度、法律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 安全生产机构、消防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 未能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 未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无从考核。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考虑安全施工设施费用, 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而委曲求全, 一旦中标, 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 于是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 这也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我国法律跟不上形势发展, 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目前建筑市场较为混乱,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 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下, 偷工减料, 安全意识淡薄, 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 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 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2.3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 综合素质较低, 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 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65%是农民工, 这些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民转为工人, 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习惯意识等, 还不能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 他们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自我保护能力差, 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2.4 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 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 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 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 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2.5 安全资料管理有待规范
安全资料收集整理中假资料很多, 很多资料只是简单复印, 或资料收集人代签字。检查资料时会发现, 上面的“检查情况”栏中多是“符合要求, 满足要求”等字样, 而到底怎么样才“满足要求”, 填报人不得而知。安全资料还容易出现有头无尾、前后不对应等现象。
3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的措施
3.1 进一步落实建筑市场监管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理顺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依法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纳入监管,迅速彻底扭转拆除工程、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监管失控的局面。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要把各项建设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和每一个岗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要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履行职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和责任者,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罚。
3.2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企业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对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3.3 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引入专业服务和专家服务的轨道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覆盖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有法可依,但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向专业化、专家化转变.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很有必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它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客观要求。
3.4 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堆放整齐.职工行为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标志醒目,并按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班组上岗前,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的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3.5 建筑施工企业要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项目要进行批评处罚。
结束语。百年大计, 安全先行。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社会系统工程, 是建筑业的生命线, 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 国家对建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 我们要切实采取可行的对策, 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 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努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业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能完全依靠施工单位一方面的力量, 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在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 只要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管理严格, 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