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旅游企业绩效综合测评体系再造

旅游企业绩效综合测评体系再造

发布时间:2022-11-04 16:05:06 来源:网友投稿

[收稿日期]2006-08-11

[作者简介]李武武,男,江苏南京人,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旅游企业绩效。

[摘要]已有的理论成果与目前旅游企业绩效测评的实际要求仍有一段距离。针对我国旅游业的特点,坚持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建立旅游企业绩效测评的综合指标体系。通过大量的调研与统计分析,设定统一规范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标准值,使得这一测评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关键词]旅游企业;绩效;测评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1—0066—0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旅游企业绩效测评体系仍未统一。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是企业社会效益,主要指标有企业接待人天(次)数、国内旅游收入、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有效投诉等;而投资者关心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指标有企业净利润、企业负债率等;作为经营者,关心的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主要指标有企业营业额、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等。尽管旅游统计已归口政府旅游管理的职能部门,但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统计陋习仍屡见不鲜。在业内,创建一个纵向可加、横向可比、便于操作的旅游企业绩效综合测评体系的呼声愈来愈强烈。

1999年8月13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发[1999]9号)文件中指出,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积累经验、掌握方法、培训队伍、理顺关系”;2000年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发[2000]3号);2001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统发[2001]3号);2002年,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2002年中央直管企业(集团)子公司效绩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统[2002]8号)。可见近四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绩效测评工作相当重视,各级地方政府也为此付出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很不平衡,主要表现为,试点的范围相对较小,主要为中央直管企业和当地的大型国有企业;测评的目的主要是确定经营者的个人报酬,和企业员工关系不大,大家普遍不关心;旅游企业的试点单位微乎其微,缺乏可参照性。

在“论旅游企业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的创新”一文中(见《财会研究》2004年第4期),笔者根据国内外企业绩效测评最新理论成果,结合我国旅游企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构建了旅游企业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的理论模型。但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不像理论阐述的那样简单,许多可操作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的解决。主要表现为:指标过多,标准过高,旅游企业一时难以适应,定性标无法量化等。

针对以上原因,本文构建的旅游企业绩效测评体系不可能照搬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绩效测评体系,只能根据目前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及我国旅游行业内的企业绩效测评方法及相关指标操作的可能性,本着客观、可比、简单易行的原则,采用变通的方法,构建目前国内旅游旅游企业绩效测评的可操作性模型。

二、模型的指标体系再造

目前旅游业通行的绩效测评体系的主体是城市旅游行业的管理部门,具体讲,是市旅游局旅游统计处和旅游管理处。旅游统计处的职责是收集汇总企业的财务信息,旅游管理处的职责是全方位的监督旅游企业经营全过程,并结合财务信息,给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评定。由于旅游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市旅游局旅游统计处和旅游管理处对旅游企业的年审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年年进行,旅游企业对此也比较适应。许多城市旅游局每年都将年审评定及企业排序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普遍认同。例如,2003年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双百强旅行社排序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定性标准,即入选的基本条件,包括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法规,未受过任何处分;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已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核实。二是定量标准,方法是按外联人天、接待人天、旅游利润、旅游收入、实缴税金、外汇结汇等六项指标进行排序,将以上六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0名旅行社。其中在旅游利润、旅游收入、实缴税金、外汇结汇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单项排序前300名的旅行社都被排除。显然,这一指标体系和财政部推行的测评体系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测评和排序方法也有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目前旅游业通行的绩效测评指标体系测评内容有经济效益状况、社会效益状况两部分组成,并根据归口管理的不同,分计量测评和非计量评议两个层次,前者由市旅游局旅游统计处负责,后者由市旅游局旅游管理处负责。在此基础上,笔者将发展创新状况(即发展能力)增添到现行的旅游企业绩效测评指标体系中,将原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部分组成的指标体系扩展为可行的经济、社会、发展三部分指标体系(见表1)。该企业绩效测评指标体系中的计量指标主要依据上个世纪90年代初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几年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旅游局设置的旅游统计指标的等相关内容确立的,尽管在理论上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客观性、可比性及便捷性。由于这一指标体系长期存在,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类旅游企业的财务统计和年审内容都有统一的标准,又得到社会的认可,在旅游管理部门还可以直接获得,因此采用这种测评指标体系既有较好的可行性,又不失科学性,在目前条件下可以说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表1作为旅游企业绩效测评体系的一个模型,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新性,首先是指标内容创新,增加了企业发展状况的测评指标;其次是测评方法创新,原来对非计量指标的评议只有年审通过不通过之分,若是通过也没有量上的区别,现使用的测评体系中,通过年审的企业也有分值,彼此间也有量上的区别。二是实用性,该体系中新增的指标在现正使用的旅游统计数据中均存在,只是原先未纳入测评体系;在对旅游企业的年审中,许多非计量指标通过测评和排序,也有了一定的量化值,而且使用起来相当方便。

三、模型的标准体系再造

有了指标还不能测评,只有设定统一规范的企业成绩效评价指标的标准体系,才能对旅游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价和横向比较。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中有关指标要求,我国80%以上的旅游企业应为小型企业。表2是小型企业类旅游企业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表,其中数据主要来源为四个方面:一是来自财政部公布的《2002年

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以下简称《标准值》),在表中主要包括1—6指标项目中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公路交通三个类别的所有标准值。二是借用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值》中的企业类别,结合旅游特点,通过大量的调研与统计分析,经业内人士认可,修改后形成的标准值,如表中1—6指标项目中旅游商店、旅游企业、旅游景点的指标,它们是分别借用《标准值》中零售业、轻工业、公共设施服务业的数据修改后形成的。三是根据国家旅游局及省、市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统计数据中得到的均值,再经旅游业内人士普遍确认的数据,如表中7指标项目的所有标准值。四是国家旅游局的行业法规,如表中8、9指标项目的所有标准值。其中指标项目8显示的是扣分值,它是根据2002年国家旅游局第15号局长令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旅发[2002]4号)中的说明,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被有效投诉的违规行为分为五类,分别扣除2、4、6、8、10分;而指标项目9显示的是事故等级,它是根据1994年1月22日国家旅游局颁布《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各等级细则中有详细的介绍)。

表2中的数据是对应企业绩效不同档次的指标,但不是测评后的分值,为了便于横向比较,根据《标准值》表示的实际含义,具体规定如下:①优秀值及以上的分值为1;②良好值及以上的分值为0.8;③平均值及以上的分值为0.6;④较低值及以上的分值为0.4;⑤较差值及以上的分值为0.2;⑥较差值以下的分值为0。显然,在旅游企业绩效定量测评中,分值最高为9分,最低为0分。对于表1中定性评议的部分,由旅游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年审中给出。按照“定量测评:定性评议=75%:25%”的比例关系,定性评议指标每项分六个等级:①优秀值的分值为0.5;②良好值的分值为0.4;③平均值的分值为0.3;④较低值的分值为0.2;⑤较差值的分值为0.1;⑥最差值的分值为0。6项合计最高分为3分,最低分为0分,即企业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议指标两类15项合计最高分为12分,最低分为0分。

2003年~2004笔者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江苏省内两个城市20个旅游企业的绩效进行测评。该项目采用了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值,在实际应用和信息反馈中,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小平)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推荐访问:再造 测评 绩效 体系 综合

版权所有:袖书文档网 200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袖书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袖书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20026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