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泄漏发生后,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吸人、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内,引起内辐射;而γ伽马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使人员受到外照射伤害。
短时间内大剂量电离辐射引起的放射性损伤,称急性放射病。较长时间超过允许剂量的辐射损伤,称慢性放射病。此病常见于接受过量射线的工作人员、公众及核武器爆炸的罹难者,主要引发造血功能障碍、内脏出血、组织坏死、感染及恶性变等。
其中。核辐射导致的全身外照射损伤主要出现在急性放射病典型病程的初期,表现为恶心、呕吐、疲劳、发热和腹泻。“假愈期”患者持续时间长短不同,症状有所缓解。严重的发展到了极期则有感染、出血和胃肠症状。经恰当治疗后上述症状可逐渐缓解。
而局部照射损伤是随受照剂量的不同,在受照部位可能出现红斑、水肿、干性脱皮和湿性脱皮、起水泡、疼痛、坏死、坏疽或脱发等症状。局部皮肤损伤通常持续几周到几个月,严重者常规方法难以治愈。不过,外照射多见于核电站工作人员。
体内污染引起的内照射一般没有明显的早期症状,除非摄人量很高,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国外发生的核辐射致病事件中,患者多表现为疲劳、头昏、失眠、皮肤发红、溃疡、出血、脱发、白血病、呕吐、腹泻等。有时还会增加癌症、畸变、遗传性病变发生率。一般来讲,身体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风险也越大。
放射医学专家指出,遭遇核辐射要尽可能缩短被照射时间,远离放射源,尤其要注意屏蔽。同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淋浴,尽量清除核污染。
核辐射防护原则:
1.内外兼防。发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特别是有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时。总的防护原则是“内外兼防”。具体包括两方面:
(1)体外照射的防护。(D尽可能缩短被照射时间;②尽可能远离放射源;③注意屏蔽,利用铅板、钢板或墙壁挡住或降低照射强度。
具体措施:当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大气中形成烟尘通过时,要及时进入建筑物内,关闭门窗和通风系统,避开门窗等屏蔽差的部位隐蔽。(2)体内照射的防护。①避免食人、减少吸收、增加排泄、避免在污染地区逗留;②清除污染,减少人员体内污染机会。
具体措施:如果核事故释放出放射性碘,应在医生指导下尽早服用稳定性碘片。服用量成年人推荐为100毫克碘,儿童和婴儿应酌量减少。但碘过敏或有甲状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2.远离核辐射。(1)进入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的地区时,要对五官严防死守。例如,用手帕、毛巾等捂住口鼻,减少放射性物质的吸人。
(2)穿戴帽子、头巾、眼镜、雨衣、手套和靴子等,有助于减少体表放射性污染。
(3)特别注意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食品等。
(4)如果事故严重,需要居民撤离污染区,应听从有关部门的命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撤出污染区的人员,应将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脱下存放,进行监测和处理。
(5)受到或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清除污染,最好的方法是洗淋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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