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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2-11-04 19:55: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边缘化”问题,主要表现是党的组织在企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难以保障,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难以落实和党务工作力量不足。上述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企业党组织的“失位”,“经济优先原则”下传统党建模式难以适应企业治理需求,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的内在机制建设不足。必须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人地位,推进“四同”增强解决问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在完善国企领导体制中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配套完善企业党建责任与考评机制。

[关键词]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8)03002005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上述“四化”问题中,“边缘化”是最基础的问题,某些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这方面尤为突出。

国有企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破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问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国有企业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增强内生动力、破解自身改革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

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内涵和表现

从字面含义讲,“边缘化”指向人或事物发展主流的反方向移动、变化,即非中心、非主流或被主流所排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可以理解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念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等诸方面工作中,追求经济利益、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流思想和文化,现代企业经营模式成为企业主流经营方法,经营业务特别是其中的技术人员成为企业骨干,而党的建设在其中成为被忽视、被轻视的工作,处于地位上“可有可无”、工作上“可轻可重”、人员上“可强可弱”的状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是党的组织在企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难以保障,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难以落实和党务工作力量不足

(一)党的组织在企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难以保障。

首先,在管理章程上党的组织地位不明确。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企业党组织在公司章程中的法定地位不明确。有的企业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或是两句话简要概述,即使单独成章也没有实质内容,在议决规则、董事会、章程修改、公司合并分立等關键章节中没有体现党的声音和党的工作的表述,企业党建流于形式。其次,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党的组织难以参与。尽管有的企业党委成员特别是负责党务、纪检工作的成员进入董事会、经理层,但只在党务问题上发表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体现不出党的影响力。有的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机制不完善、操作规则不健全,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会”关系不顺,哪些事项属于党委会议、哪些事项属于董事会议、哪些事项属于经理办公会议等没有明晰的界定。有的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管理层有名无实,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说不上话、插不上手,存在“陪衬决策”现象,起不到应有的把关作用。有的企业党委会记录只有理论学习、发展党员、评优评模等,没有研究企业重大问题的记录,有的甚至以党政联席会、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再次,党务机构设置不合理。企业中的党委地位边缘化,党的基层组织难以与同级业务部门“平起平坐”,一些企业特别是集团下属二级单位党务部门成为排在生产经营部门、综合工作部门之后的第三类部门,普遍存在党组织书记是二线岗位甚至作为安置性岗位的现象。一些企业中甚至存在以“难以发挥作用”为由取消基层党组织的现象。

(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难以落实。从党委层面看,一些企业对党建工作不过问、不研究或很少专题研究,有的甚至很少单独召开党委会,“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制度,不落实”的假繁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委对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的联系定位不准,难以掌握“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切入点,引导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结合的举措不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经营发展、推动企业变革的实际成效不足。从党组织负责人层面看,企业党组织一般由行政“一把手或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尽管这种做法符合“一岗双责”的要求,但在企业的具体环境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明显的是这些人都属于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在经营管理中的事务繁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党务工作弱化,致使党建工作无时间、无精力、无人管。从组织制度层面看,有的企业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大都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汇编在册子上、落实不到行动上”。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空缺、空转现象,有的党务工作无人管、没人抓,还有的经费短缺、人才流失严重等。有的为抓党建而抓党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难以通过凝聚党员力量推动解决企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力量不足。从队伍配备情况看,有的企业存在对党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差别化管理和差别化考核的现象,党务部门人员少、经费少,党务人员经济待遇低,党务岗位缺乏吸引力,党务干部专业能力缺乏,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化现象普遍。有关调研显示,有41.72% 的人认为“党务工作部门边缘化,力量不足、后继乏人”,有 61.09% 的人认为“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紧张或很紧张”,有 46.5% 的企业为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 。从党务干部队伍看,企业党务干部有的年龄偏大、能力偏弱,有的是企业新进来的年轻同志,普遍缺乏党建知识和党务工作经验,存在“安排工作等文件,落实工作靠经验”现象。党务干部“五十岁等着退,三四十岁想转岗,二十来岁不愿干”的现象在企业比较普遍。从党务工作者层面看,企业党务工作者大多数兼职,抓党建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往往处于应付状态,没有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找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切入点,开展具有企业特点的党务活动少,缺乏深层次的党务工作探索和创新。从企业党员的思想认识看,一些党员对自身身份认知停留在普通员工的浅表层面,将组织生活、党建活动当作“额外的生产经营任务”,在本职工作中承担关键任务、发挥关键作用的体现不够明显,宗旨意识和担当奉献精神淡化,带领员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问题的成因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现边缘化问题既有特定的历史成因,也深受党的领导与经济发展体制如何协调的体制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具体工作复杂多元的现实情况的制约。

(一)國有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的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领导体制总的思路是强调党政分开,解决以党代政的问题。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释放更大活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党组织摆脱纷繁的行政事务、集中精力管好大事。党政分开后虽然逐渐改善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企业的活力也有所增强,但党组织对企业“社会职能”的权力被剥离了,这为企业党组织不能很好地执行“政治职能”埋下了伏笔。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管理的角度看,权力与地位从来都是不可分的,没有权力便很难有地位可言。尤其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后,厂长(经理)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权力,党的领导权力实际被架空,“总揽全局”、“管大局”、“管大事”的地位难以保障,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脱离党组织甚至排斥党组织的倾向。地位和作用又是相连相承的,地位是“作为”的前提和基础并决定“作为”,“作为”又能巩固和增强地位。当党的组织在企业组织体系中处于“失位”状态,企业党组织的权力、地位、作用就模糊,就会缺乏实际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由此导致党的组织在企业中难以取得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必要资源和人力支撑,这就必然难以有所作为。

(二)“经济优先原则”下的传统党建模式难以适应企业治理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政党执政合法性基础逐渐从政治动员转向权力绩效合法性。也就是说,在社会各领域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实效性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也从体现党的领导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动员能力转移到实现党的领导成为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以促进企业经营能力的提升上来,以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为塑造党在经济领域中的领导权和执政权提供合法性支持,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考量指标的执政绩效合法性追求成为这一时期国企党建工作生成的逻辑之一”[2] 。在这种经济优先的逻辑下,传统党建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促生产谋发展成为企业的核心工作和重要职责,经营工作成为核心工作,业务部门也随之成为企业的核心部门,难以明显体现经济性的党建部门被放置边缘,党建工作让位于企业经营工作。二是干部选拔任用以经济指标为主要衡量指标,企业经营者也是党建负责者,企业“一把手”的“经济人”角色与“政治人”角色之间难以平衡,自然更注重将精力和资源投入到经营过程而忽视政治责任,由此导致在企业工作中党的建设弱化、边缘化。三是随着社会转型发展,企业员工的利益诉求多元化,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企业中占据多数。同企业的经济激励机制相比,以提高思想觉悟、政治动员为主的激励方式难以发挥效果,政党认同度受到弱化,企业党组织的对内凝聚力减弱,传统党建工作模式难以满足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党主要借助党建制度对工人的领导难以实现,导致党的领导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三)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的内在机制建设不足。在大部分企业中,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特性不同。党建工作主要做人的工作,业务工作主要对事或物的工作,并且工作内容相对明确具体,易于量化和考核,短期内容易见成效。与相对明确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相比,企业党建工作不易独立区分,刻意量化反而导致基层组织走入工作误区,需要扎根于党员思想、作用于实践积累,其成果往往在较长时期才能逐步体现[3],成效往往需要依托业务工作绩效显现出来。在以政绩为干部选拔晋升的导向下,一些干部更愿意把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企业党建工作不上心、不热心,再加上企业党建和业务的考评体系不一样,容易出现党建脱离业务工作的问题,这种“两张皮”问题又进一步造成对党建工作的片面化认识,认为党建是“虚”的,是脱离业务工作的“花架子”,由此形成“不重视——不发挥作用——更不重视”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党建工作的政治性与业务工作的经济性之间的差异导致其结合点难以把握,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的内在转换机制建设不足。党的政治优势在于把关定向,在于党的理想信念和严格纪律,需要通过企业党委(党组)、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员发挥作用,这样才能转化为实际的经济产出。在当前企业发展中,如何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在机构、目标、功能、作用上实现双融入、双促进,尚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同时,由于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导致党建工作难以深入人心,党员作用难以发挥。正如一项针对中央国家机关的调查显示:40%的党员干部认为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联系不紧密、存在“两张皮”问题;有人认为党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一味灌输”,觉得“组织并不了解我们的需求,不能及时解答疑惑”;也有人表示“道理都懂,可心里很难产生共鸣”[4] 。可见,无论从公司管理体制还是党员思想看,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的路径尚不明晰、作用发挥不明显,这导致党的建设在企业发展中被忽视。

三、国有企业党建边缘化问题的解决思路和举措

从根本上说,解决国有企业党建边缘化问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法人地位,使其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在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重塑党的组织、党建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要以法、制度、规章的形式明确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通过组织嵌入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法定”二字意味着加强党的领导、重视党建工作不只是认识上、工作上的要求,还要有基于法理的、刚性的制度安排,体现在顶层设计上要把党对国企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章程中增设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上进行同步设置和双进入,使国企党组织理直气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党的活动有章可循、有资源支撑。同时,要从制度上设计党组织作为公司治理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的配套规则,如成员资格条件、成员来源、组织方式、会议召集、决策程序、决策效力瑕疵的救济等,要增强党组织在国企治理中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推进“四同”,增强解决边缘化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建设边缘化体现在思想层面即对党的领导、党的工作不重视、不认可、不热心。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增强“四个意识”,站在党执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高度,提高对于国企党建重要性的认识。应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支柱和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要增强解决企业党的建设边缘化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建立“同学、同思、同践、同悟”的新“四同”工作理念,学懂弄通做实,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转化为推动实践的思想源泉。一是“同学”。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都是党的事业的大逻辑,领悟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深刻内涵。通过“三会一课”建立党的政治思想理论与本职岗位知识体系相结合的“双学双促”机制,学在平时,用在一线。二是“同思”。深入思考如何使学习内容成为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支撑点,深化对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关系、践行党员身份和落实本职工作的关系的理解,确保“学思”落在实处。三是“同践”。以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为己任,在主题党日或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将破解企业改革发展和本单位重难点工作任务作为突破口,针对急难险重任务或转型创新方向进行集中攻关攻坚,凸显党员的先进性。四是“同悟”。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同时聚焦党性修养、履职能力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形成从自身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不懈动力。

(三)进一步完善国企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明确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形式,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首先体现为党委(党组)在企业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推动企业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等按照党章规定程序进入党委,党委成员通过公司治理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保证党委成员能够依法依章参与国企重大决策,发挥领导作用。要落实“一岗双责”,国企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设专职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专职抓党务的副书记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事业心强。在战略决策上党委重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既支持董事会依法独立决策,又依靠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的主导作用,将党委意见融入董事会战略决策体系。在监督保障上,要通过党委副书记兼任监事长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对经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把关定向。在经营管理上,要通过党员高管和各级党组织执行党委决定,确保党委意见得到贯彻。

(四)配套完善党建责任与考评机制,夯实保障制度建设。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靠党建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解决边缘化问题的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强化政治责任,抓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完善“述评考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压实责任—量化考核—反馈整改”的党建工作闭环,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以“主体责任清单”等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办法,将团队建设、经营发展作为责任制重要内容,明确、细化各级党组织的主體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支委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确保主体明确、界限清晰、内容清晰。二是建立完善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坚持以评促建原则,在“五好党支部”创建中统筹兼顾年度党建工作要求和经营发展导向,周密设计评价内容和运用原则,细分并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的党建基础工作和促进发展成效的两类积分体系,兼顾“底线达标”与“高线倡导”,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具有国企特点、能够全面客观科学衡量党建工作的考评体系,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局面。三是建立完善党务队伍的培训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畅通党务工作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通过压担子、基层一线实践、轮岗锻炼和系统性教育,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既精通党务工作又熟悉经营管理的优秀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队伍。要创新绩效管理模式,理清对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评价机制,为其倾力工作解决后顾之忧。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党建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履责能力。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委组织部调研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四化”方面的表现及解决对策[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7,(3).

[2]龚 睿.政党权力视阈下的国企党建生成逻辑与路径转型理论与改革[J].2017,(6).

[3]祝灵君.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J].当代贵州,2017,(9).

[4]刘 云.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如何整治党建“灯下黑”[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70106.

责任编辑:何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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