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拟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出发,对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和中国新音乐三大主流音乐的概念、分类方式进行梳理与总结,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期使读者较为全面的认识与辨别三种音乐。
关键词: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新音乐
中图分类号:J6 文献标识码:A
从上个世纪初开始开始,很多学者都致力于研究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与中国新音乐,到了二十世纪80年代,更是掀起了巨大热潮。但凡一门学科的兴起,必定是从概念界定开始,然而笔者在收集资料时却发现我国民族音乐,传统音乐,以及新音乐的概念及三者间的关系解释不一致,到底是涵盖的还是并列的关系?笔者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中国民族音乐、传统音乐、新音乐概念及其分类进行梳理。
1、中国民族音乐的界定及分类依据
1.1民族音乐包含传统音乐与新音乐
王耀华(1999)指出广义的民族音乐就是各民族的音乐,是在民族或者一定的文化和社会集团中所共有的被延续传承的音乐总体。对中国来说,包括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等传统音乐,同时也包括近现代中国作曲家接受欧洲音乐影响创作各种各样的音乐作品。
刘正雄(2005)将民族音乐界定为按照人群和地域分属的各不同民族创造的音乐艺术,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我国的民族音乐是中华56个民族从古至今共同创造的音乐财富。他将民族音乐分为“传统音乐”和“新音乐”。
以上两种观点认为只要是中华大地上产生的音乐都是“民族音乐”。只是历史的发展将我国的民族音乐划成了两大块:中国传统音乐和新音乐,它们是涵盖的关系。
1.2民族音乐就是传统音乐
蔡际州(2000)指出中国民族音乐是建国后才逐渐推广的概念,相当于建国前的国乐,后来学术界称为中国传统音乐。作者用时间段的划分方式将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画上了等号。
杨久盛(2009)认为我国的民族音乐仅指传统音乐和按传统音乐模式创作的音乐;“新音乐”更多的是受外来影响形成的音乐。应强调其“国民性”,没有必要强调“民族性”,而把中国的民族音乐。新音乐合称为“中国音乐”。作者将民族音乐等同于传统音乐以及按传统音乐模式创作的音乐,而新音乐与民族音乐属于两种音乐体系。
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从时间段来进行的划分,前者认为民族音乐包含传统音乐与新音乐,后者将民族音乐等同于传统音乐,不包括新音乐,出现了涵盖与并列的两种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传统音乐,什么是新音乐?它们的概念又如何界定?
2、中国传统音乐的几种主要界定及其分类
2.1以时间段进行界定
萧梅(2009)提出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历代产生并流传至今,及古代时期由外族(包括现属我国少数民族)传入并在我国生根发展的音乐品种及作品。不包括近代由西方传入我国的以欧洲音乐为中心的各种音乐,以及中国人(或外国人)按照欧洲作曲技法所创作音乐作品。
刘再生(2001)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包括我国古代社会宫廷音乐,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世代相传而遗留至今的作品,不包括“当代人”创作的“传统音乐”。
以上二者是用时间段将传统音乐予以定义,即中国近代以前的,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音乐都是“传统音乐”。持这种观点的还有董维松《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及其分类》,冯步岭《传统音乐基础教程》等等。
2.2以音乐形态进行界定
王耀华,杜亚洲(1999)指出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固有形态和特征的音乐。包括历代产生并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蔡际州(2000)认为传统音乐是20世纪以前,在中华民族的文化背景中历史的形成的音乐,还包括其后按自身规律而发展延续至今的那一部分。
程天建(2009)提出传统音乐的范畴是清代以前形成的音乐及其后形成的具有传统音乐形态的音乐。包括历史上产生并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以及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以上学者将传统音乐的界限划分的不是很明显,他们认为只要是包含中国传统音乐的元素的音乐都可以称为“传统音乐”,并没有时间上的界限。
2.3传统音乐的分类
八大分类法——这种分类首先是由吕骥在1948年发表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中提出的,他将这种音乐称为“民间音乐”。包括:民间劳动音乐,民间歌曲音乐,民间说唱音乐,民间戏剧音乐,民间风俗音乐,民间舞蹈音乐,民间宗教音乐,民间器乐音乐。他是按照表演形式来进行的细致分类,却显得有些重复,如民间劳动音乐,民间舞蹈音乐,民间风俗音乐,这三者在表演形式上是可以相互融合的。因此,后来的学者在八大分类的基础上概括出五大类和四大类。
五大分类法——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编著《民族音乐概论》(1964)中按照音乐的表演形式提出五大分类:民歌与古代歌曲,歌舞和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器乐音乐。
四大分类法——王耀华(1990)提出按照传统音乐流行层面分为: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综合性乐种),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四大类。
理论与作品分类法——田耀农(1996)将中国传统音乐分为两大块: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中国传统音乐作品,他的划分图示如下:
除此以外,还有从其他视角来进行的分类方式,比如袁静芳(2000)提出在五大类的基础上加入了宗教音乐(佛教音乐,道教音乐),和祭祀音乐:黄翔鹏(1987)从史学角度将传统音乐分为:先秦钟鼓乐,中古伎乐,近世俗乐;苗晶,乔建中(1987)提出了十一种近似色彩区的划分观点;费师逊(1988)提出将音乐放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六大流系中进行考察。
由此可看出传统音乐分类比较清晰,但传统音乐究竟有没有时间上的界限?学者们给出的答案不尽相同,我们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引入另外一种概念,即“新音乐”。
3、“新音乐”概念界定及其主要内容
3.1以时间段为标准的概念界定及其特征
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几次“新音乐”的概念,有很多学者按照历史的进程将这一概念进行了阐述,比如刘靖之(2009)提出中国新音乐是指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学堂乐歌”开始,经五四运动(1919),萧友梅,黄自时代(1920-1936),抗日战争时期,内战时期,新中国成立直至现在各时期所形成的音乐。
那么每一个时期的“新音乐”又有什么特征呢?张映兰(2006)中解释道:“学堂乐歌是为新民,新学,爱国,救国的思想下引进西学而产生;五四运动后萧友梅提出借鉴西方音乐创作方法创作的音乐,与传统音乐相对,目的是为建立一种新的音乐文化传统提出的理想模型,建立了新的音乐机构,创作时用西方技术加中国素材或改进中国国乐;黄自提出的新音
乐是建立中国的民族乐派之音乐,创作使用西方技术加入中国都市化文人化的材料;左翼音乐运动中指无产阶级的革命音乐,是抗日救亡运动的手段,用西方技术加中国民族民间素材而创作。”
3.2以音乐体裁为标准的概念界定
岳汀(1964)指出自五四以来。新音乐包含着三类体裁:第一类是传统五大类新形式,即新民歌,新说唱,新戏曲等:第二类是在现代人民革命生活在兴起的新体裁,如群众歌曲,新歌剧等;第三类是纯粹意义上的外来体裁,如交响乐,大合唱以及其他各种西洋乐器体裁。
3.3以作品和理论为标准的概念界定
与传统音乐一样,新音乐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对各种音乐类型的划分,也应该包括理论方面的内容,魏延格(1990)指出19世纪20到40年代的中国新音乐是指不同于古代的音乐思想观念的全部中国音乐实践,包括音乐创作、音乐教育、音乐理论、音乐生活等各个领域。他把新音乐分为:群众革命歌曲(救亡歌曲),艺术歌曲,使用西方乐器的器乐创作,使用中国传统乐器乐器的新创作。流行轻音乐,歌剧与歌舞音乐。
现将以上几种新音乐划分法用以下图示表示:
4、结 语
综上所述,是目前音乐界对于中国民族音乐、传统音乐、新音乐的概念及分类,至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至今都有很多不同的见解及理论支持。在笔者看来,这三者不管是或以包容或以并列的关系来界定,其音乐本身已经不是独立存在的。中国音乐也是世界音乐的一部分,我国从周代开始就有和外族交流的历史,中国音乐文化经过长期的碰撞与融合,外来音乐早已内化成我国本土的音乐形态,成为了中国传统音乐,如果真的把“传统音乐”和“新音乐”按照某些界限来进行划分,那么我们传统音乐中的本土成分和外来元素怎样来进行区分呢?现在我们所称为的“新音乐”再过了几千年,我们又该如何将它进行定位呢?所以,我们区分各种概念是为了找出各类音乐的契合点,但是音乐本身无界限,在继承中融合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加扣人心弦的音乐。
参考文献:
[1]王耀华,杜亚洲,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
[2]袁静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3]田耀农,民族音乐概论的逻辑体系辩答,中央音乐学院报(季刊)。1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