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16篇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16篇

发布时间:2022-11-20 11: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16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新出台的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10项工作职责从抓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16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16篇

篇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新出台的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10项工作职责从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等方面确定了校长的10项工作任务让领导的担当责任负责的参与领导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上错位工作上串位的现象

  。

  如何理解“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俗话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必然是既要有管方向、定决策的,也要有抓执行、抓具体的,这样才能决策有效率、干事有方向、部署能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这样一个好制度、好机制。

  评判一项制度的好与坏、优与劣,关键一点看其是否符合实际、适应实践。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性质的大学,其学校管理体制尽管不尽相同,但不论何种管理体制,其共同点就是不仅要符合学校的组织特点,更要能适应办学实践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高校领导体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巩固不能动摇。

  一说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党委领导”就是书记统揽一切;“校长负责”就是学校行政事务都应校长说了算。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把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割裂开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委领导,是党委在高校处于领导核心地

  -可编辑修改-

  。

  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是党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不是某一个人包揽一切;校长负责,是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完善学校的管理等工作。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比较典型的说法,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这种说法虽不无偏激之处,但也反映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职责不清的问题。职责清晰,方能各司其职。新出台的《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10项工作职责,从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等方面,确定了校长的10项工作任务,让领导的担当责任、负责的参与领导,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上错位、工作上串位的现象。

  好的制度,还要靠好的执行。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党政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党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统揽不包揽、领导不干预、决断不独断,集中力量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保证学校各项任务完成。校长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到位不越位、揽事不揽权、依靠不依赖,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可编辑修改-

  。

  (涿鹿闫华)

  -可编辑修改-

  。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编辑修改-

  

  

篇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内涵及重要意义

  摘要:本文对高等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及其内涵进行了探索,阐明了正确理解和把握其内涵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内涵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实行有效领导的制度保证,也是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根本制度。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于加强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对于高校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完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现行高校领导体制及其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高校领导体制也几经变化,先后实行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一种突出党委领导的体制,易流于党委包揽行政事务,行政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有悖于管理的规律;第二种强调校长负责,这种体制虽然责任比较明确,但可能产生校长独断等问题;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力求将党委集体领导与校长个人负责结合起来,发挥二者的长处,更加适合我国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1.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我国是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建立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要求,有利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推进高等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的根本任务。这种体制,在保证高校正常运作的同时,保持了高校稳定和高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这已经为高校发展历史所证明并为人们所认识。

  1.2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在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以在高校建立起一个决策科学、运行高效、保障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通过党委的集体决策,有利于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的慎重性与合理性。高校管理是一个行政过程,当然需要实行行政决策,否则就没有管理秩序和效率。然而对高校建设以及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建立一个集体研究决策的机制,通过民主集中制,依靠集体智慧决定重大问题,以防止偏误。同时还需要有一个行政监督机制,防止个人的独断专行,并在出现误差后能够及时而有效地实施救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将校长个人行政负责与党委的集体决策以及对行政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是高校管理过程最优化的有效形式,符合管理规律。

  2、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们党在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确立下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领导体制,是高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制度,是高等院校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向前推进的重要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但在实践中,虽然这一制度实施已有多年历史,但校长和党委的权利边界却一直不明晰,党政之间的矛盾和不协调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班子的整体合力。要预防和制止这种情况的产生,必须深化对制度的理解,正确认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内涵与关系。

  2.1深入理解党委领导的内涵。首先,党委领导是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要求和体现。高等教育作为党领导下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能充分体现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的执政地位。其次,这也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性质和要求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服务,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50多年的高校发展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领导,学校的发展就要受到影响,国家就容易出现不稳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管理体制,是适应我国高校性质、任务与管理实际的有效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三,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职责主要是把握方向、统领全局、决策大事、选配干部。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这是《高等教育法》赋予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

  2.2正确认识校长负责的内涵。主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对“校长”概念的正确理解。《高教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高校校长在高校中的法人地位,也就是说,高校校长是高校的最高行政长官。二是对“负责”内涵的正确认识。就是指“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高校校长握有与其责任相一致的权力。如对各项工作的决策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和奖惩权。从上述“校长负责”的内涵及其职权范围可以得出如下认识:第一,“校长负责”是“双向”负责。“双向”,是指对内、对外两个方向。对内,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工作,要向学校党委负责,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负责;对外,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负责。第二,“校长负责”是“有限负责”。这个“有限”是指校长在一定的层面和一定的范围内负责,即在“党委领导下”这一层面、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这一范围内负责。第三,“校长负责”是“分工”负责。这个“分工”主要是指党政分工。是中共党员的校长,在党委内部按照党内分工,认真履行“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非中共党员的校长要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同时,校长要注意发挥副校长和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作用,在校长的统一指挥下分解责任、分工负责确保校长职权的全面落实。

  

篇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作者:李春祖

  作者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团委,陕西咸阳712100

  出版物刊名:高教学刊

  页码:144-145页

  年卷期:2017年第8期

  主题词: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校长负责

  摘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是高校内部领导体制长期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历史选择的必然结果。从其发展的历史逻辑出发,深刻把握科学内涵,完善分工协调机制、议事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等方面构建贯彻落实的运行机制。

  

篇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1-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重庆XX学院自2008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下: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

  我院作为民办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

  -2-

  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

  -3-

  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教育党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学院和社会安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四,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总支的指示、决定;第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六,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第七,定期分析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八,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做好本单位专、兼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选拔、配备和考察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第十,在听取行政、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

  -4-

  级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来进行工作,第一,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坚持每两周组织各支部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第二,民主生活制度。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位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第四,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第五,党纪检查制度。各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学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纪委统一部署;第六,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取自我总结、民主评议、

  

篇五: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定义:

  什么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领导体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是既相区别又相依存的有机统一体。这种统一表现为:管理目标统一,决策思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它们的区别在于:集体领导主要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而言,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党委集体,个人分工负责主要是对集体决策的实施而言,集体决策的事项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责权范围,由个人负责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章指出:“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二、重要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那么。

  托依堡镇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

  -

  .word.zl-

  ..-

  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根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效劳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阔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开展等各项工作;坚持XX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立,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开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开展和根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立,保证学校的稳定。

  -

  .word.zl-

  ..-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视。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开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展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承受各种捐赠。〔六〕行使?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

  .word.zl-

  ..-

  对以下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展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效劳中重大事项确实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立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工程、校办产业重大投资工程。〔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制度与工作原那么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那么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展。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那么,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XX效。要认真处

  -

  .word.zl-

  ..-

  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那么,校行政那么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XX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XX集中制。其根本原那么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开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XX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XX,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XX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立,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XX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

  .word.zl-

  ..-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那么,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那么,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当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展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

  -

  .word.zl-

  ..-

  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XX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二、检查与监视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那么,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那么情况的监视;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XX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视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视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XX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展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承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视检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XX管理、XX监视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承受教代会的监视。

  -

  .word.zl-

  

  

篇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自2008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下: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我院作为民办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意见和建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教育党员坚定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学院和社会安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四,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总支的指示、决定;第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六,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第七,定期分析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八,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做好本单位专、兼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选拔、配备和考察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第十,在听取行政、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来进行工作,第一,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坚持每两周组织各支部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第二,民主生活制度。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位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第四,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第五,党纪检查制度。各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学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纪委统一部署;第六,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取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等方式。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第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第八,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各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三、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篇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学院落实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掌握并及时上报我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落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委每年向自治区高校工委报告学校贯彻落实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关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一次。

  二、各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单位以《XX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为主要依据,于每年12月上旬,向学校报告本部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

  三、由学校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完成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原则上于12月中旬结束。

  四、报告内容须提交校委会议审定后上报。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对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执行情况。

  

篇八: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大学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委常委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委统领导学校工作1.XX大学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XX大学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特色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校级领干和后备干

  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

  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特色理论体系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员和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工作,落实风廉建主体责任,推进风廉建和反腐败工作。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

  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委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委重要活动,协调

  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委领导下,贯彻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9)向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组织、民主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学校每五年召开一次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会对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干外,还应有院(部)、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学校委员会设立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常委会”)。委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6.学校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委常委会工作报告、X委工作报告、校长工作报告等。会议由委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委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委常委会主持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委常委会会议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委常委会委员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常委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委常委会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8.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委书记、副书记、X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见附件3。

  

篇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二章党委职责第四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依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党委工作.第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四)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领导学校人才工作。研究决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调入调出及其公派出国.(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马

  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第三章校长职责第七条学校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和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是:(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学校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三)拟订学校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行政中层干部。对副校长分工提出意见。(四)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五)负责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学校基建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十)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章基本工作原则与要求第九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

  第2/6页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三)民主治校原则。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学术组织以及专家学者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十条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要总揽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其他行政领导也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共同承担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依法履行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协调,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团结协调方面负主要责任,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第十二条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工作沟通制度.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行政工作由校长主动与党委书记沟通。自觉做到重要事项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第五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第十三条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一)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二)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学校副处级以上组织机构设置、变更和撤消,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原则和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六)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七)校财务年度经费预决算及其重大变更,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重大维

  第3/6页修项目立项、产业发展计划及政策,重要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方案,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预算外或超预算30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预算内100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决算情况。(八)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九)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十)学校重大改革方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十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十二)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第十四条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一般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1、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由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事先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见.2、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会讨论研究问题时,党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集思广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3、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集体做出决定后,党委书记和校长按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其他成员要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4、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责成有关领导或党委办公室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第十五条党委会(一)党委会应定期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其他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二)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四)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就会议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应当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的议题,应当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五)需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问题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第4/6页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人员一般为党委委员、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

  (一)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有关事项,对落实党委有关决定提出实施意见.(二)校长办公会应当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参加,相关人员列席.校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三)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做出决定.(四)校长办公会召开前,重要议题要与党委书记沟通。会议召开后,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做出的决定向党委通报。第十七条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第十八条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室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会议主持人应责成党委(校长)办公室及时编印会议记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第十九条凡行政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应当在15日内列入议题。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行政领导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第二十条会议形成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第七章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和校长是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总责任人.要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抓实抓好。第二十二条学校党委要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二十三条学校党委对本细则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细则的情况。(三)将领导干部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干部述职和评议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第二十四条党委要将本细则的执行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5/6页

  

  

篇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个人收集整理-ZQ

  新党组织地设置方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党员地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地联系地原则,按照“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教研组(年级组)’’地目标,及时、合理设置党支部,努力探寻组织设置与教学工作地最佳结合点.力求通过调整,建立一个能覆盖各个区域、每一名党.员地较为完善地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以有效加强党员地教育和管理,使学校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五)加强党员队伍地教育管理.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作用,通过组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举办党建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员教师地政治理论素养,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教育理念新、业务水平精地党员教师,真正发挥他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创新中地“领头雁’’、“排头兵”地作用.要在教师党员中深入开展“政治明白人,教育导航人、学科带头人、一学生引路人、家长贴心人、“党员示范课’’等各具特色地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在教学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地宗旨,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地长效机制.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采取专职配、兼职聘等办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至少有一名政治辅导员.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地“双培养’’活动,使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通过发挥好党员队伍地先进性更好地体现党组织地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在教职工群众中地威信,切实提高党组织地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地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地,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地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结合对困难师生地“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地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凝聚群众地有效途径.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地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地校长负责制工作地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地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地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地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方要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身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日常工作中,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从思想上引导、作上指导、行为上监督、绩效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作为协管方要把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地校长负责制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组织部门要加强宏

  1/2

  个人收集整理-ZQ观指导,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党组织领导下地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地重要依据之一.对于那些作风霸道、闹不团结、在班子内部搞无原则纠纷、搞拉帮结派、涣散班子力量、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发展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地干部,一经查实,将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党组织领导下地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作有序、保障到位地工作机制.

  2/2

  

  

篇十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大中小学有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自查自评总结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学校自20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办学方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我院作为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

  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

  2、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教育党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学院和社会安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第三,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总支的指示、决定;

  第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爱国、集体和社会教育;

  第六,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第七,定期分析^p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做好本单位专、兼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选拔、配备和考察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在听取行政、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来进行工作,第一,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坚持每两周组织各支部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第二,民主生活制度。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位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第四,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

  第五,党纪检查制度。各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学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纪委统一部署;

  第六,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取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等方式。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

  第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

  

篇十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大类平台课程的建设柳宗元华夷观从校训校歌的文化内涵探讨大学生素质教育辨析病句的教学探索外语院校经济学教学模式的探讨浅议民族高校推广土家族板凳功举重运动员比赛心理状态分析及对策浅谈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革开放是推动当代中国发展的强大动力黑龙江省文化发展与教育发展研究价值在追求和奉献中提升上海新升本高校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需求调查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发展守望和谐教育独立学院课堂教学现状分析与解决对策让师爱滋润留守儿童的心儿童兴趣观杜威对赫尔巴特的超越激发教育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研究数学本文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留言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度沿革、内涵界定与实践创新探究

  作者:杨波,祝湘陵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3年第9期

  杨波,祝湘陵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摘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领导体制。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两个重要构成因素。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贯彻落实这一领导体制的核心和要旨,在执行中必须明确党委和行政的定位,科学划分党委的领导职责和校长的行政职权;正确处理党委书记和大学校长的关系,规范党委的定期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和行政制度匹配建设;并加强高校学术权力建设,避免行政权力对其进行干涉,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功能的有效发挥。

  关键词:高校;领导体制;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制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9-0166-03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沿革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历经七次调整,即: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试行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每次体制的变革和调整都是根据当时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应运而生,都为探索并促进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发展提供了选择的路径,虽然由于各种原因以及某些领导体制存在的历史局限性,没能持续存续下去,但其实践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学校领导体制的探索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于1990年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高校党建会议后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的党的建设的通知》中确定并开始实施的。之后,1996年中央颁布了历史上第一个关于高校党建法规性文件《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99年1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至此,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层面上以制度的形式基本形成。

  多年的实践探索,总体而言,我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适合国情、适合高校性质和管理特点的有效的高校领导体制,有利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优势互补并可实现高校民主集中制。但是,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加以澄清和深化认识,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措施,推进这一领导体制的健全和完善。

  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界定

  正确理解并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决策运行模式的思想基础,而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高校已无异议。所谓“校长负责”,是指高校对外校长是法人,对内在党委领导下作为高校最高行政领导全面负责行政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校长负责是落实党委领导的关键,并且不仅要维护好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还要维护好高校法人权益。

  从典型意义上讲,教育组织分为三个基本层次:高层、中层和基层。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决策机制体现在这三个层次上,如图1所示,党委并非是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具体层次,而是居于三个层次之外,起到宏观指导作用,针对的是教育组织的整体长远发展,负责战略性和方向性的决策。校长则是高校决策执行体系中的最高层,是高校的总指挥,对整个行政组织体系实施协调和控制,并负责制定教育组织内部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关系协调。职能部门、学术机构和其他团体等虽然不能对整个组织做出决策,但可以对相应职能进行管理并对决策者提出建议。基层是决策的执行者,同时通过信息等要素影响决策。这三个层次在党委的领导下,是相互联系的整合体,同时又具有自己独立不同的决策权限。

  从本质上讲,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是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并贯彻落实这一领导体制的核心和要旨。

  首先,在领导地位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党委在高校中的核心领导地位,是高校中最高领导集体。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高校的全面行政工作,是高校的最高行政领导和法人实体。要求明确“党委领导”是“校长负责制”的党委领导,党委不能包办和代校长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校长负责”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不能削弱党委领导,更不能脱离党委领导。这是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所在。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党委的工作重点在于研究和决定高校的重大方针、政策。校长要负责并组织落实党委集体讨论、决议的高校重要工作,并执行党委的决议,在其职能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管理、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在运行方式上。党委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与组织上的领导,表现在高校的宏观与原则层面上的领导。校长负责则是将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即要对党委负责又要对全体师生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也就是说党委领导不是直接指挥行政工作,而是通过支持校长独立负责,使其卓有成效地完成工作。

  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创新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生产社会化的加速发展,我国高校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也在经历着调整和变革。而一个制度要想保持生机,必须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一)明确党委和行政的定位,科学划分党委的领导职责和校长的行政职权

  在进一步坚持并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鲜明地提出“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执行”的理念,明确二者之间的定位。在实际领导工作中,当务之急要处理的是要对校长和行政系统的职权进行界定,明确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下校长负责的具体内容。避免党委和行政体系的职权错位、缺位、越位。通过科学合理的职权责任划分,使党委和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方面,明确党委作为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发挥其在总揽全局、方向性把握、战略上决策的作用。另一方面,明确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管理职能的方面的权责。通过“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二者相互配合,有效地保证学校整体系统功能的高效发挥。

  (二)正确处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关系,并规范党委的定期换届工作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暴露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校长和党委书记的关系上,这一关系比较难处理。“党委领导”是一种集体领导,党委书记是党委的召集人,相当于带头人,党委领导校长并不意味着党委书记领导校长。在党委领导班子里,党委书记和校长在政治上处于平等关系,他们之间是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支持。

  高校党委的权力来自于全体党员,来自于高校党的代表大会。实施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规范好党代会的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党委定期换届不规范,客观上造成了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基础的不完备,进而导致高校行政实施的多样化,造成行政决策方向的不统一。因此,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必须规范高校党委的定期换届,避免领导层利益绑定或冲突现象的发生。同时,积极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在两届之间,实行年度党代会制度。在定期换届的基础上,选举党委委员或全委会委员。并在委员会构成上坚持统一原则,即委员会成员包括党员校领导、党员校长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三)切实加强党委和行政制度匹配建设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和保证在于制度建设,党政职权划分、班子成员权力范围、党政和行政议事的规则和决策程序必须依靠制度进行界定、明确和规范。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可操作性的、具有权威性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加强对高校对这一领导体制的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校;高校应从各自战略出发,结合自身特色建设,制定切实可行,适合自身发展的高校章程,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到实处;解决好民主与集中制关系,即实施集体领导,又实行分工负责,在保证决策科学性的同时,调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

  四、加强高校学术权力建设,避免行政权力对其进行干涉

  高校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学术共同体,高校的生机和威望、高校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效益取决于教授的学术权威、学术水平和治学能力。而在当前高校领导体制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行政化倾向的问题,高校的学术组织容易被党委和行政边缘化。因此,在加强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高校要正确处理好党委的决策权力、校长的行政权力和教授的学术权力三方面关系。一方面,要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涉,给予科研和学术探索一个自由环境;另一方面,教授治学不能脱离党政和校长领导,党政既校长要善于发挥教授的智慧,从中寻求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钟秉林.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3,(24):3.

  [2]李延保.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8,(18):8.

  [3]赵永贤.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J].求是,2011,(3):51.

  [4]魏雷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公立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3):26.

  

  

篇十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确立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它体现了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辩证统一。在这一领导体制下,党委既是政治核心又是领导核心。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

  这一体制中的“党委领导”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从党委在学校的地位来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党委在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的地位。党委是学校的最高领导集体。除党委外,在学校中不能有别的核心,不能有凌驾于党委之上或与党委平起平坐的组织和个人。党委和校长的关系当然是,也只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充分尊重和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这是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所在。其次,从党委的主要职责来看,党委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上。党委要对学校工作中诸如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系处级以上干部任免、晋职晋级工作方案、经费预决算、基建大项目安排以及校生产和科研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规定的高校党委的主要任务就体现了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再次,从党委的领导方式来看,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所谓政治领导,主要是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所谓思想领导,就是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师生员工的头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办好社会主义的大学。所谓组织领导,就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组织师生员工实现党和学校的各项任务。这一体制中的“校长负责”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从校长在学校的地位来看,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首长。作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校长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其次,从校长的主要职责来看,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执行党委的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结合各项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的学校重要工作。再次,从校长负责的对象来看,校长一是要向党委负责,在党委领导下工作,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二是要向师生员工负责,领导就是服务,校长服务的对象是师生员工;三是要向社会负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社会负责是不言而喻的。以上三个方面中,对党委负责是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为,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下,学校的决策权在党委,在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向党委负责同向师生员工负责、向社会负责是一致的;反之,学校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党委首先要承担领导责任。以上仅是笔者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两个概念内涵的理解。笔者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是“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简单相加。要从整体上把握这一体制的实质,还必须认清二者的逻辑联系。“党委领导”,最重要的是领导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校长负责”,则应在教学、科研、

  管理等方面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行政工作将其落到实处,切实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党委领导”。是通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来体现的;“校长负责”,则应通过校长将党委的决策变成学校意志,并运用行政手段予以贯彻、实施。

  “党委领导”,一般表现为宏观的、原则的领导;“校长负责”,则应将其分解为微观的、具体的领导,并通过具体的组织工作使党委的意图、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得以实现。

  “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较多地表现为动员号召、民主协商、组织协调、思想工作、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校长负责”,主要是运用行政职权,表现为规定、命令、布置、检查、督促等领导方式上,总之是用行政的方式与党委的领导方式相呼应。

  在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和校长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自发挥其优势和特长,既坚持党委在学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又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一些高校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总结出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的“四分四合”的原则,即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工作职责上分,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这个原则抓住了要点,体现了辩证法,很值得借鉴。

  (二)

  要全面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必须确立切合高校实际、可操作的的运行机制。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党委决策、校长组织实施以及党政协调。

  关于党委决策。党委决策的过程就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本校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和制定本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原则、任务、部署等等的过程。党委决策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环节。

  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党委会的集体讨论。党委每个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多方面进行论证,逐步统一认识,形成集中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书记既要善于按正确原则引导大家深入讨论问题,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不能以“书记拍板”来代替党委的决议。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既不能不议而决,也不能议而不决。

  关于校长组织实施。党委对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委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应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党组织的作用,支持校长按党委的决策做好学校工作。校长在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决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对于重要的行政工作要及时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以求更好地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问题也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但这里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原则,由校长拍板定案。应明确校长和副校长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工作,并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

  关于党政协调。在贯彻落实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中,校长着重抓组织实施工作,党委则着重于调查研究、总体指导,同时起保证和监督作用。这里,党委和行政工作能否协调一致是至关重要的。协调的办法,通常是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领导互通情报、统一思想,以便及时调整部署,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进展。应该明确:党政联席会不能代替党委会,不能否定党委会的决议,也不能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党政协调的关键,是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协调。书记和校长都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彼此是平等的同志关系。由于党委书记担负着主持党委工作的职责,因而有责任对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督促以至指导。党委书记要善于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学校行政工作适时提出意见,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书记和校长要经常通气、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特别是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要能取得共识。一般地说,书记和校长的团结状况直接影响到党政班子之间的团结,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产生影响;书记和校长的协调问题直接影响党政班子之间的协调,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协调产生影响。因此,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团结共事的意识以及驾驭全局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篇十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11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1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2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3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4

  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

  5

  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

  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

  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

  6

  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

  7

  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8

  

  

篇十五: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党支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学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科学民主决策。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支部的第一责任人,是集体领导的一把手。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行政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党组织进行决策。在实施过程中,由校长按照教育法赋予的职责,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认真做好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要监督、保证和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篇十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结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确立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它体现了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辩证统一。在这一领导体制下,党委既是政治核心又是领导核心。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含义:“党委领导”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从党委在学校的地位来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党委在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的地位。党委是学校的最高领导集体。除党委外,在学校中不能有别的核心,不能有凌驾于党委之上或与党委平起平坐的组织和个人。党委和校长的关系当然是,也只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充分尊重和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这是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所在。2、从党委的主要职责来看,党委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上。党委要对学校工作中诸如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系处级以上干部任免、晋职晋级工作方案、经费预决算、基建大项目安排以及校生产和科研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规定的高校党委的主要任务就体现了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3、从党委的领导方式来看,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所谓政治领导,主要是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所谓思想领导,就是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师生员工的头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办好社会主义的大学。所谓组织领导,就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组织师生员工实现党和学校的各项任务。“校长负责”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从校长在学校的地位来看,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首长。作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校长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2、从校长的主要职责来看,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执行党委的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结合各项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的学校重要工作。3、从校长负责的对象来看,校长一是要向党委负责,在党委领导下工作,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二是要向师生员工负责,领导就是服务,校长服务的对象是师生员工;三是要向社会负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社会负责是不言而喻的。以上三个方面中,对党委负责是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为,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下,学校的决策权在党委,在决策正确的前提

  下,向党委负责同向师生员工负责、向社会负责是一致的;反之,学校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党委首先要承担领导责任。

  笔者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是“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简单相加。要从整体上把握这一体制的实质,还必须认清二者的逻辑联系。

  “党委领导”,最重要的是领导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校长负责”,则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行政工作将其落到实处,切实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党委领导”。是通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来体现的;“校长负责”,则应通过校长将党委的决策变成学校意志,并运用行政手段予以贯彻、实施。

  “党委领导”,一般表现为宏观的、原则的领导;“校长负责”,则应将其分解为微观的、具体的领导,并通过具体的组织工作使党委的意图、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得以实现。

  “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较多地表现为动员号召、民主协商、组织协调、思想工作、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校长负责”,主要是运用行政职权,表现为规定、命令、布置、检查、督促等领导方式上,总之是用行政的方式与党委的领导方式相呼应。

  在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和校长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自发挥其优势和特长,既坚持党委在学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又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一些高校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总结出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的“四分四合”的原则,即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工作职责上分,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这个原则抓住了要点,体现了辩证法,很值得借鉴。实施:

  要全面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必须确立切合高校实际、可操作的的运行机制。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党委决策、校长组织实施以及党政协调。

  1、关于党委决策。党委决策的过程就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本校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和制定本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原则、任务、部署等等的过程。党委决策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环节。

  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党委会的集体讨论。党委每个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多方面进行论证,逐步统一认识,形成集中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书记既要善于按正确原则引导大家深入讨论问题,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不能以“书记拍板”来代替党委的决议。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既不能不议而决,也不能议而不决。

  2、关于校长组织实施。党委对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委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应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党组织的作用,支持校长按党委的决策做好学校工作。校长在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决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对于重要的行政工作要及时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以求更好地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问题也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但这里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原则,由校长拍板定案。应明确校长和副校长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工作,并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

  3、关于党政协调。在贯彻落实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中,校长着重抓组织实施工作,党委则着重于调查研究、总体指导,同时起保证和监督作用。这里,党委和行政工作能否协调一致是至关重要的。协调的办法,通常是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领导互通情报、统一思想,以便及时调整部署,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进展。应该明确:党政联席会不能代替党委会,不能否定党委会的决议,也不能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党政协调的关键,是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协调。书记和校长都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彼此是平等的同志关系。由于党委书记担负着主持党委工作的职责,因而有责任对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督促以至指导。党委书记要善于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学校行政工作适时提出意见,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书记和校长要经常通气、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特别是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要能取得共识。一般地说,书记和校长的团结状况直接影响到党政班子之间的团结,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产生影响;书记和校长的协调问题直接影响党政班子之间的协调,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协调产生影响。因此,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团结共事的意识以及驾驭全局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版权所有:袖书文档网 200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袖书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袖书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20026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