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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3篇

发布时间:2022-11-20 1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3篇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24页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  随着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和家庭小型化,传统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3篇,供大家参考。

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3篇

篇一: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24页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

  随着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和家庭小型化,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越来越弱化,人们对社会化养老保险的需求,尤其是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养老后顾之忧日益加重。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成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顺利推进,

  各项指标有望基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

  (一)“十三五”规划及完成情况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于2017年2月28日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就我国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夯实居家社区养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24页

  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从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等方面健全健康支持体系,从丰富养老服务业态、繁荣老年用品市场等方面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从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的生活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等方面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等方面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以及从培育积极老龄观、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等方面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范围,从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从强化工作基础保障、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强化工作基础和规划实施保障,做出了全面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导向性指标,特别是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性指标,主要是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o

  根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16.8万家,养老床位合计达到727.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9.1张。其中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2.9万家,床位379.4万张;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4.5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9.1万个,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达到347.8万张。[1]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我国养老机构达到2.99万家,养老床位达到392.8万张

  “十四五”时期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展望24页

  [2],养老机构数和养老机构床位数均较2018年度有一定增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数据,截至2018年,全国设有国家

  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医疗卫生机构1519个,设有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的医疗卫生机构276个,65岁以上老年人占住院总人数的29.2%o在90个城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联合工信部、民政部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工作,确定了26个示范企业、48个示范街道(乡镇)、10个示范基地。[3]

  总体看来,“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顺利推进,各项指标有望基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

  (二)“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大体上讲,2000年前,我国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新世纪后,在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的同时,才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到了应有的重要位置。但在“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实际上是放在机构养老方面,为此出台了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激励措施,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增加床位供给。'‘十三五”时期,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思路有所调整,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得到重视,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养老服务政策框架基本确立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颁布以后,国务院办公厅又相继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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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2016〕91号)和《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纲领性文件。民政部及相关部门配套出台了50多件具体指导性文件,涵盖了养老服务各领域。养老服务业在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后,继续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养老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包括从提供基本服务、满足多元需求、提升支付能力、支持社会参与、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解决养老服务“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等问题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集中“清障”的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综合监管,完善标准体系等破解养老服务行业良莠不齐、监管薄弱难题的政策措施;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等守住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底线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等提升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社会认同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举措,是为养老服务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让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篇二: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体系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依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省养老服务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始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为主线,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市场更加丰富、富有活力,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发展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完成市级养老条例立法,推动贯彻执行,养老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政策有效衔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爰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广,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全面发展,县域化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广,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服务质量安全更加可靠。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护理人员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至少开展1次。

  ——养老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养老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产业规模显著提升。

  ——老年友好环境持续优化。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指标

  2020年实际值2025年目标值

  1.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

  ≥60%

  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3.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70%

  100%

  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3%

  ≥60%

  6.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0.3

  ≥1

  7.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56%

  100%

  8.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60%

  9.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86%

  100%

  10.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100

  明显增长

  11.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二、主要任务(-)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100%

  100%

  1.健全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加强特困老年人兜底服务保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到2022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充分发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前提下,重点为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满足相应资质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及时补充更新。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爰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3.健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具有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障政策,明确对象范围、筹资渠道、护理服务范围、待遇支付水平、费用结算方式、经办管理方式以及失能评估方法和标准等。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总结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专栏1: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工程1.加强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

  以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爰等制度,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3.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1.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成1处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打造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服务社会老年人功能,多村联合建设中心食堂,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送餐等上门服务,2025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发展农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

  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

  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探索开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鼓励设立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养老服务组织。

  专栏2: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工程1县级层面至少建有1处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2022年底前县级敬老院覆盖率达到100%。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2.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2025年底前覆盖60%以上乡镇。3.村(社区)层面,发展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4.家庭层面,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2.优化机构养老资源布局。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提升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引进连锁化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落实同等优惠政策,培育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本土连锁运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盘活养老机构存量资源,加强资金补助力度,优先支持新增护理型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2025年底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提高到60%以上。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鼓

  励单独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日常生活照护、自理能力训练、社会融入参与等专业服务。

  3.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鼓励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明确上门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助洁、助浴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系。

  4.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及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家庭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巩固家庭养老功能。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I,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完善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适老、助老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对市区所有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

  老年人,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分期分批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5.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布局。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

  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强护理功能,2022年底前,全市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2000张,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优化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升级成为镇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实施“建+养老”模式。加大岚山县域一体养老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县域一体、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养老发展路径,打通农村养老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农村老年人获得实惠。

  6.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升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驿站、服务项目"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服务于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并向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延伸服务。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创新"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培育整合更多的线下服务实体,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引导更多的加盟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紧急呼叫、

  生活帮困、居家上门服务、主动关怀、医疗保健、休闲娱乐、老年教育、定位服务、食品服务、居家安全等服务。

  7.支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包",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鼓励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业。有序稳妥推动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养老、以房养老、康养小镇等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专栏3:养老服务机构优化提升工程1.优化结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提升专业照护能力,2025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2.优化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企业,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托管运营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机构,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3.优化供给。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

  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一批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业。有序稳妥推动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

  (三)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1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类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合一",推动医养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发展。2.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加强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一社区诊疗康复服务。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比例大幅提升,占比分别达到75%和100%。

  3

  .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医务室、护理站,对养老机

  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2025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100%o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专栏4: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工程1,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到2025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o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融合发展,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2.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

  3.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四)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1•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信用体系。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失信主体,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并加入失信养

  老服务机构"黑名单"。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与"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结合,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通过强化信用

  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提升养老

  服务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服务发展环境。

  2

  .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强化养老服务标准贯彻实施,分级分类培育标

  准化示范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

  100%。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

  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

  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

  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重要依据。

  3.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分工科学、协同密切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各

  司其职、各尽其责,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

  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与消防、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联合监管、联合

  执法、联合惩治,全面加强对安全质量、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用地建设等方面

  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托省养老管理平台,加强与户籍、

  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与应用,形成全市养老服

  务大数据,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加强行业监管、在线审批管理提供支撑。加强对非

  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审核监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

  (五)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

  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进学

  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开展“敬老月"

  "敬老文明号”等敬老助老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

  形成敬老、孝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2.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发展群众基础好、积极健康向上、引领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体组织,充分开发和释放老年潜能,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2025年底前,区县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学习服务。依托"终身在线学习"平台等平台和直播大课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

  3.引导老年人扩大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活动。参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2025年底前,全市至少打造15个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4.建设惠及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各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在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

  5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各类老年人

  优待政策,实现与省内其他市互认。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

  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和地持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养老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l+x证书制度试点,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校企合作,将养老服务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2.强化在职人才培训I。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鼓励培养"养老顾问"、养老职业经理、养老护理员师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各类涉老人才。2022年底前,全市培养培训100名养老院院长、IOOO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社会工作者,2025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o大力

  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25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1名社会工作者。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会同人社部门,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建立从业人员褒扬机制,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和谐

  使者"选拔,不断健全完善奖励机制,对在养老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4.培育敬老志愿服务队伍。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爰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试点推广"时间银行",实行"订单式"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服务缴费、陪同就医、法律援助、智能设备培训等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持续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专栏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加强学历教育。鼓励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2.加强在职培训。2022年底前,全市培养培训100名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社会工作者,2025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o3.加强评价激励。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继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和谐使者”选拔工作。4.加强志愿服务。试点推广"时间银行",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

  (七)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1.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

  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推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优先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持续推动"积分养老"普及应用,引导更多的银行、企业、老年人接受、认可"积分养老",拓展养老服务模式。

  2.扩大老年产品供给。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加快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产品的研发,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支持依托乡镇(街道)、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具器具销售和租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利用等一体化服务。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

  批示范企业、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区县,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

  专栏6:养老产业提升发展工程1.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打造"没有围

  墙的养老院"。2.推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

  竞争力的行业品牌。3.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示范企业、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

  区县,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

  (八)加强养老要素支撑1.加强规划引领。市、县根据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由民政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四同步”机制,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加强用地保障。各区县应当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地区,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用与相关税费之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3.加强财税支持。市、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留成的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因难以计量等操作性原因无法执行的,探索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4.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积极推动"积分养老”新风尚,引导更多的银行、老年人参与积分养老探索实践。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养老行业特点,优化信贷服务,推广"养老保障贷"等信贷产品,并适当给予利率优惠;围绕老年客户群体需求,不断丰富理财业务品种。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力推动工作。建立完善并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二)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重点、堵点问题,强化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整体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统筹要素资源,强化改革集成,深化巩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建示范效果,积极抓好推广应用,力争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普及。鼓励争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全面开展服务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创新、要素支持创新、适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三)实施评估激励。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202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

  的区县或部门予以激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区县或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依法依纪约谈问责。

  

  

篇三:十四五期间养老业发展目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作为全国唯一一个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5项国家试点的特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9064”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养老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民政部批复支持广州发挥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先行示范作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多个经验做法被中央改革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委深改委等复制推广。但也存在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不紧密,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增强等短板。面临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等挑战。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200万,但老年人口增长曲线相对平缓,健康活力老年人数较多,养老服务现实压力相对较小,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逐步从低层次的生存型需要升级为对美好生活的更高层次需要,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是我市实现从“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的转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规划》立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补齐短板和破解瓶颈问题,

  谋划我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产品丰富优质,要素支撑更加有力,宜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监管科学有效,以“大供给、大平台、大保障、大监督、大产业”充分发展为特征的“大养老”服务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多元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有效满足,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打造国内领先的“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三、规划设置了那些指标?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设置17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0个,预期性指标7个,支撑总体目标的实现。1.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街镇覆盖率100%2.村居颐康服务站村居覆盖率100%3.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5%4.基本养老服务床位占比70%5.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6.医养结合机构170个7.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85%8.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9.社会力量提供的养老服务占比90%1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达标率100%11.认知症障碍照护床位4000张12.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25平方米13.全国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10个14.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率100%15.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的比例50%16.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17.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覆盖率100%

  四、“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主要任务有哪些?

  五项主要任务推动以“大供给、大平台、大保障、大监督、大产业”充分发展为特征的“大养老”服务格局全面形成。(一)提升养老服务“大供给”能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宜居环境,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医养康养”服务发展,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二)构建养老服务“大平台”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将信息技术引入养老服务各个领域,实现广泛参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系统整合。做大做强广州公益时间银行等,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三)提升养老服务“大保障”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强化医疗保障支撑,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落实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打通养老服务发展瓶颈。(四)建设养老服务“大监管”体系。坚守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主体的服务活动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五)推动养老服务“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跨境合作,重点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辅具用品、智慧养老、老年宜居、老年旅游健康等养老产业发展。

  五、“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有哪些?

  (一)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居村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辖区面积

  较小、常住老年人数较少的社区可临近合设)。形成“1+N”服务网络,增加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型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为街镇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辅具租赁等服务。(二)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在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的基础上,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纳入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根据需求提供紧急援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至2025年,全市各区均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率达到100%。(三)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以户为单位,支持对全市有改造需求的居家老年人现有住宅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家养老环境。到2025年底符合条件并有家庭适老化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全部完成改造。(四)家庭护老者培训计划项目。以实训式的“集中教学”和“个体辅导”等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性服务,缓解居家照护压力。鼓励发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群体的家庭养老支撑作用,定期为护老者提供心理慰藉、技术指导等。全市每年培训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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