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考核制度。 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关于社团的考核制度一、社团例会制度1.各社团社长须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社团会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会议,须在会议前做好请假手续.2.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考核制度。 ,供大家参考。
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关于社团的考核制度
一、社团例会制度
1.
各社团社长须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社团会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会议,须在会议前做好请假手续.
2.
会议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需要推迟到来或先行离开,须告知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会长。
3.
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以及背心出席会议,如有发现将记过一次并请该社团社长或负责人当场离席。
4.
不得无故旷会。
5.
请假若超过五次,以及如有发现两次慌假行为并被查实后,将撤销该社团社长职务.
6.
每个社团在参加会议时都应佩戴好社团的工作牌,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相关人员将在会议前点名时检查。
7.
会议期间,应遵守纪律,并如实客观的向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法,积极参与讨论社团活动及其具体事宜。
8.
不准抽烟、吃东西,不准大声喧哗,不说脏话,严禁酒后参加例会,严禁例会时打闹,所有通信工具应进行妥善处理,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9.
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一次将予以警告,两次将
在大会上予以批评,三次将撤销该社团社长的职务。
二、社团管理制度
(一)成立
1.
社团的成立由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审查,报院团委学生会批准.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院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有关当事人承担.
2.
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3.
成立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社团的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与其社团的性质相符,准确反应其特征.
(2)
由五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处分。
(3)
有规范的章程.
4.
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应向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1)
社团章程草案.
(2)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
上述材料经审定合格后,社团即正式成立。其中一项未批准前,拟成立的社团不得以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不予以批准成立:
(1)
院内已经存在性质相同或相近社团。
(2)
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3)
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
(4)
属于校外其他组织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6.
所有社团必须履行年度注册手续,每年九月社团负责人必须在新学期开始前两周内到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7.
登记注册社团时需向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上一年度的社团活动总结;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
(3)
社团变更情况;
(4)
社团本年度的主要活动计划。
8.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有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此表由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保管。
(二)监管
1.
各社团在纳新或者中途加入新会员,应及时上报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便及时更新该社团的详细信息。
2.
各社团做好社团内部的管理工作,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
3.
不得屡次违反社团章程的社团。
4.
不得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团.
5.
不得对社员有欺骗行为或者纳新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本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