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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

发布时间:2022-12-26 0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犯罪心理,供大家参考。

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时期身心发展特征与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曾经有专家学者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 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

 在我国, 青少年犯罪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 70%以上, 不仅如此,青少年犯罪在杀人、 抢劫、 强奸。

 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 青少年犯罪已经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这不得不引起家庭、 学校和社会的重视。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总的来说主要来自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观因素往往是由于青少年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 生理、 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发了反社会人格, 形成了犯罪心理, 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客观因素主要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客观环境, 主要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

 一、 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的主观因素 青少年时期正是处在“趋于成熟” 到“成熟” 这样一个特殊的年龄段, 发展“变数” 较大, 其生理各因素和心理各素质在变化中逐渐定型。

 在青春期, 一方面生理迅速发育成熟, 另一方面心理发展则相对缓慢, 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又普遍较低、 社会经验不足、 思想较单纯, 同时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身心发展之间便出现了矛盾。

 另外, 青少年需求膨胀, 少年在这一时期, 精力旺盛, 体力充沛, 对于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个人的情绪行为都不稳定, 但往往却能力有限, 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犯罪动机, 刺激青少年 “头脑发热”最终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 青少年普遍存在逆反心理, 这是其独立意向的集中表现。

 青少年犯罪者的这种心理逆反犹为突出。

 由于受认识水平的限制,行为控制能力较差, 心理调节能力不成熟, 青少年很容易在逆反心理支配下,无视社会道德和法律规的要求,采取极端行为。

 青少年时期特有的心理常常成为犯罪的诱因。

 例如对某种事物的“好奇” 心理。

 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 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 缺乏正确的、 良性的、 积极向上的诱导, 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 去体验某种享受, 比如:

 某少年看到电影打拳, 手中藏暗器可以战胜对方, 就好奇的模仿。

 在和另外一个少年的打闹中, 用小刀扎向对方, 导致了少年的死亡。

 青少年身体虽发育很快但是思想意识道德观念还不健全, 容易受不良影响, 受好奇心的趋势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因“贪慕虚荣” 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

 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 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 穿好、 玩好。

 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 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 抢、 骗等等, 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

 最后“青春期的浮躁” 心理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十分显著。

 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孩子, 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 好奇心强, 求富心切, 急不可耐。

 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 就情绪浮燥, 感情冲动, 丧失理智, 就走向极端, 不惜而走险。

 如“去年五月 , 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 不仅自己卖淫, 而且还介 绍容留他人卖淫”。

 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 对“性” 有无知感、探索感。

 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 某件事情, 不达目 的誓不罢休, 对于能赚钱的行业, 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 只要能赚钱就干, 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 青少年犯罪动因的客观环境因素 ⑴家庭方面

 家庭是一个人出生后首先面临的具体社会环境,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

 不良家庭因素会严重影响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是滋生青少年不良心理形成及诱发犯罪的温床和原因。

 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 家庭教育不当会对青少年产生极大影响。

 家庭内自觉地、 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其内容几乎包含了社会教育的全部过程。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形成、 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则直接表现为家庭教育缺乏理论意义上的科学性,教育方式出现偏差:

 ①放任型的家长不关心孩子成长中的精神和心理需求,这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得不到家长的关爱和正确引导,造成性格孤僻、 冷漠,责任感差,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这些不良个性就可能转化成犯罪心理而走上犯罪道路。

 ②溺爱型的家庭使孩子从小就养成惟我独尊、 以己为中心、 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 做事随心所欲的坏习惯。

 让他们逐渐地失去了自己拿主意的机会和能力,一遇到挫折就不知所措,往往产生怪异的想法甚至反社会的行为。

 ③重智轻德型的家长片面强调智力开发、 学业发展,忽视培养青少年的良好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活动和人际交

  往的技能训练,青少年无法经历完善的社会化过程,往往会造成社会适应能力差,人格与品德低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④高压型的家长对孩子滥施压力, 一旦压力超越孩子心灵能够承受的范围,则会使其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往往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一些青少年学生因家庭施加学习压力太大,最终导致“杀亲犯罪” 悲剧即是典型的例证。

 其次, 家庭环境不良很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

 家庭环境的好坏,常常是导致社会成员性格品质优劣初始的、 直接的因素。

 孩子的许多习惯、 品行的养成,以及走向社会后的行为取向,在家庭里就已初步定型:

 ①有些青少年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和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青少年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同意产生相同或类似的思想意识,渐渐由小到大,形成较为稳定的心理和行为缺陷以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②家庭气氛紧张也是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的直接原因。

 家庭经常处于“战争” 状态,矛盾不断,人际关系紧张,会使孩子心灵遭受创伤,情感饱受折磨,缺乏安全感。

 长此以往会出现人际交往方面的不适应,在生活学习上无法与他人协调一致而产生挫折感,严重的会造成心理扭曲和变态等人格障碍。

 ③如果父母的道德、 价值观与社会所倡导的格格不入,带有一定的反社会性,会直接导致孩子形成错误的道德价值观, 妨碍子女心理健康发展。

 最后, 家庭严重缺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青少年心理。

 生活在家庭结构缺损中的未成年人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怀,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受教育的机会明显减少或被剥夺。

 Erikson指出,如果个体没有得到父母的细心关怀,而被忽视、 抛弃,受到敌视,他们长大后就不信任别人,不信任周围环境,尤其是不信任自己的能力,感受到持续不断的焦虑并产生神经官能症的精神防御症状,而且他们将用这种方式去应付他们所看到的世界 ⑵学校方面 学校承担着文化传播、 社会一体化、 个人发展、 筛选和发掘个人潜能等重要功能,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学校教育, 特别是初、 中级教育环节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和失范现象。

 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中, 有很大一部分在犯罪前都在接受学校教育, 这样, 作为社会化重要场所的学校, 也就和未成年人犯罪之间产生了一定的联系。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 学校的德育工作存在失误。

 长期以来, 我国各级学校道德教育同未成

  年人身心特点相脱节。

 道德并非纯粹的知识系统, 而是需要践行的价值体系, 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差导致德育的危机, 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道德观, 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其次, 缺乏系统而完整的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在成长期间主要是在学校接受全面的素质教育, 这就决定了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

 法制教育中的弊病直接影响了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

 再次, 心理教育极度缺失。

 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断乳期”, 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增强, 但在封闭、 僵化的应试教育环境下, 未成年人本身所固有的创新意识和青春期特有的反叛精神必然会受到禁锢和挑战。

 面对未成年人的种种“怪异”、“反叛” 的行为, 大都以升学为主旨的学校教育忽略了理解和疏导, 反而是粗暴地去堵去封, 把这种发泄要求堵在了教育体制以外, 势必使他们寻求非正常的发泄途径, 向极端或暴力转化。

 最后, “标签效应” 的排斥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

 未成年人心理尚处于成长阶段, 还未形成固定的“自我意识” 和“自我认识”, 他们的“自我意识” 和“自我认识” 往往来自成人社会对他的评价。

 而在我国的学校教育中, 存在着极为明显的“标签化” 现象。

 学校对学习差、 思想差、 行为习惯差的学生不是积极转化,相反更多的是采取歧视方法, 给这些差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

 在“不良少年” 标签的心理暗示作用下, 这些逐渐接受这一现实, 并放弃了原本对“真、 善、 美”的追求, 继而认同自己“不良少年” 的角色, 走上越轨道路。

 ⑶社会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 在城市化、 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 传统的社会控制功能渐失, 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与犯罪关系密切的是不良文化, 由于受到外来腐朽思想和低级庸俗文化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 见利忘义、 坑蒙拐骗、 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 世界观形成时期, 势必会受到这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大众传媒中消极文化的影响, 歌舞厅、 酒吧等公共场所腐败风气的熏陶, 也促使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 青少年危害甚大。

 要解决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社会问题, 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面对青少年时期的

  特殊心理特征, 青少年自己本身要有预防能力。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增加抵御犯罪感染能力, 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应该培养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强自立的意识,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不仅青少年自身要有正确的观念, 更重要的是家庭、 学校和社会要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 承担起应付的责任, 青少年才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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