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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木门供货合同【10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1-03 15:30:05 来源:网友投稿

木门供货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木门供货合同【10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木门供货合同【10篇】(2023年)

木门供货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交货时间:_________

  运输及装卸方式:_________,供货单位送货到达购货单位指定地点(地面),其运、装、卸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供货单位承担卸货及验收合格完毕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供货单位提前交货的,供货单位承担购货单位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含货价、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保险费用、税费等,详见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

  2、如供货单位包装品需要回收,回收费用则由供货单位负责。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1、结算数量: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进场确认单》计算。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_________

  3、每期收款的同时,由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开具有效等值收款收据。

  4、为保障供货单位的利益,由购货单位在建设单位各地区的支付中心设立材料款共管帐户,建设单位按经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货款通过共管帐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购货单位负责制订材料进场计划(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供货单位按《供货通知书》供货;

  (2)供货单位供货后,与购货单位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附件四),盖单确认后作为月度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供货单位当月供货的材料款支付在第二个月的23日前办理;

  (4)每月由购货单位根据《材料进场确认单》汇总当月应付材料款并编制《月度材料款汇总表》(附件五),《月度材料款汇总表》及《材料进场确认单》,在工程款支付时作为当期总进度款中本合同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5)建设单位支付中心将材料款支付至共管帐户,通过共管帐户支付给供货单位。

  (6)材料款支付比例按月度确认量的90%,余款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二个月内通过共管帐户全额支付;如非供货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无限期停工,则在供货经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三十日内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购货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供货单位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供货单位,否则供货单位及时向购货单位投诉。

  2、供货单位不得对购货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否则购货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单位处以当供货金额20%的违约金;给购货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贿购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购货单位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3、购货单位逾期付款:从合同应付款的第二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

  4、供货单位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1%向购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如供货单位逾期交货超过10天,购货单位除了要求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合同供货总价的10%向供货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向供货单位索赔。

  5、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产品不管是否已被购货单位使用),购货单位有权视实际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要求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第第4款处理。

  6、供货单位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购货单位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并有权按当月累计货物价值的10%追究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7、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如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购货单位索赔致购货单位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向供货单位追偿。

  8、供货单位供货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使用后造成购货单位或第三方损失的,供货单位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在内的赔偿责任,及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双方明确本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及保质期限制,本条款属于独立性条款。

  9、供货单位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购货单位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授权委托书》,否则购货单位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供货单位负责。

  10、供货单位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联系办法(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更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购货单位,否则,因无法联络供货单位而造成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供货单位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建立在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的基本上,如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2、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_________;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_________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7、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供货单位执____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9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木门供货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检验标准

  产品信息及供货价格详见附件1 《产品价格单》、附件2《木门结构材料说明》、附件3《日上木门成品检验标准》。产品交付与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的,反馈给甲方。

  2、生产订单下达:甲方以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外协加工订单》订购产品,甲方订单中应载明以下事项: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价格、交付日期等。

  3、生产订单接收与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1个小时内应书面回复确认。如对甲方订单存在异议,应在订单下达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认可订单全部内容。

  4、交付周期:自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后 25 日内。

  5、乙方负责到用户家进行测量与产品安装

  6、交付方式:由乙方负责将产品交付最终用户。

  7、收货验收:以客户签字验收为准(含安装验收)。

  8、乙方的测量与安装人员应遵守《日上公司测量安装工作规范》

  9、乙方负责产品一年内的产品免费售后服务工作,五年内负责维修。

  10、日上木门产品包装材料与规格说明;甲方提供日上图案、材料要求,乙方负责印刷包装。

  第二条 价格与结算

  1 产品供货价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价格单》。

  2 价格调整:乙方价格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填写由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价格调整申请单》,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作。

  3 结算方式:

  每月1日至5日乙方应与甲方采购人员对账,确认款项后开出相应票据;每月的10日-15日结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不能及时交货给客户,给甲方或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产品到货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确属乙方的,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若产品因侵犯他人权益给甲方或任意第三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为乙方自行制造的符合验收质量标准的产品;如乙方供货产品与前期双方确认的封样产品的检验标准品质不符,乙方需承担甲乙双方合作以来所发生采购金额的三倍罚款。

  5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义务、权利,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配给第三人。

  6 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之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内容及效力。

  7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商业机密

  1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合作细节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2 甲乙双方应积极维护双方声誉、信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对方的言论或行为,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协议变更、终止或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变更本协议中条款。

  2 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好终止合作手续后,方可停止供货。此处停止供货仅指未生效订单,已生效订单乙方不得以任何原由终止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 以下事件发生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提出终止本协议:

  3.1 一方无偿付能力或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2 因*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

  3.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能在守约方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拥有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延期等造成退单、投诉、索赔或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 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6 双方合同终止时,甲方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伍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返还。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2 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本协议一式叁份,签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3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供货合同3

  甲方:__乙方: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诚实、守信、*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及产品: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及其它如下表:

  4、生产厂家:

  5、质量要求:按__门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采用电喷烤漆及木质内筋复合而成(以样品门为准)。

  6、产品保质期限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质期限内乙方免费保修服务。

  二、合同总价: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合计人民币总金额为__元。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动,按实调整。

  三、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__元。

  2、乙方将货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__元。

  3、门按装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其余全部款项__元。

  四、交货日期及地点:

  1、乙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日内将产品运到甲方工地。

  2、在__日以内完成安装并交付甲方验收。

  五、产品验收

  1、以乙方提供的样品门为标准验收。

  2、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产品验收,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

  3、因甲方使用、保管、安装不善或第三人因素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负质保责任。

  4、乙方必须提*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名、颜色、数量、规格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者向乙方要求换货、退货。

  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如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将其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价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产品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当日起一年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因甲方人为引起产品损坏,其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则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七、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八、不可抗拒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七日内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可免除违约责任。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至对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对方扩大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买受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乙方__地址__地址__电话__电话

木门供货合同4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交货时间:2 3、运输及装卸方式:供货单位送货到达购货单位指定地点(地面),其运、装、卸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供货单位承担卸货及验收合格完毕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供货单位提前交货的,供货单位承担购货单位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第七条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含货价、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保险费用、税费等,详见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2、如供货单位包装品需要回收,回收费用则由供货单位负责。第八条结算与付款

  1、结算数量: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进场确认单》计算。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3、每期收款的同时,由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开具有效等值收款收据。 4、为保障供货单位的利益,由购货单位在建设单位各地区的支付中心设立材料款共管帐户,建设单位按经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货款通过共管帐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购货单位负责制订材料进场计划(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供货单位按《供货通知书》供货;

  (2)、供货单位供货后,与购货单位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附件四),盖单确认后作为月度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供货单位当月供货的材料款支付在第二个月的23日前办理; (4)、每月由购货单位根据《材料进场确认单》汇总当月应付材料款并编制《月度材料款汇总表》(附件五),《月度材料款汇总表》及《材料进场确认单》,在工程款支付时作为当期总进度款中本合同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5)、建设单位支付中心将材料款支付至共管帐户,通过共管帐户支付给供货单位。

  (6)、材料款支付比例按月度确认量的90%,余款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二个月内通过共管帐户全额支付;如非供货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无限期停工,则在供货经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三十日内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

  1、购货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供货单位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供货单位,否则供货单位及时向购货单位投诉。

  2、供货单位不得对购货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否则购货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单位处以当供货金额20%的违约金;给购货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贿购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购货单位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3、购货单位逾期付款:从合同应付款的第二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

  4、供货单位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1%向购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如供货单位逾期交货超过10天,购货单位除了要求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

  有权按照本合同供货总价的10%向供货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向供货单位索赔。

  5、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产品不管是否已被购货单位使用),购货单位有权视实际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要求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第第4款处理。

  6、供货单位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购货单位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并有权按当月累计货物价值的10%追究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7、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如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购货单位索赔致购货单位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向供货单位追偿。

  8、供货单位供货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使用后造成购货单位或第三方损失的,供货单位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在内的赔偿责任,及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双方明确本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及保质期限制,本条款属于独立性条款。

  9、供货单位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购货单位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授权委托书》,否则购货单位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供货单位负责。

  10、供货单位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联系办法(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更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购货单位,否则,因无法联络供货单位而造成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供货单位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

  1

  2、本合同建立在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的基本上,如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4、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本合同一式份,供货单位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10、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供货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交货规定: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安装结束

  第二条、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货到一次性结清。

  第三条、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质保量按时提供货物给甲方,如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有责任返厂修复或重新制做,但不能退货和经济补偿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五条、乙方按合同数量送货,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使用,多余部分结算时依据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时,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履行后作废。

  第九条、产品价格、每套__________元,总数量36套,合计银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税金由甲方承担_________元

  第十条、材质;实木颗粒板,喷漆套色,厚度为_________厘米,整柜板材按双方商议图纸为准。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户名:_________

木门供货合同6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项目名称:地址:

  兹有需方与供方就订购下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标的(供应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供方供应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指定样品和技术标准验收要求,供货时供方必须提*品合格资料及资质资料。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破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供方应在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止将需方订购的产品分批全部交付需方。

  四、需方指定的签收负责人为,电话为。供方应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点:大良凤翔工地仓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费用):由供方按照合理运输的要求承担。需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或短缺,应在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情况,供方应在收到通知且确定需方反映情况属实后的天内补发货物,所需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方法结算。

  1、货物到达工地后,经需方人员验货后,即付清当批货款。

  2、定金:本合同签订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定金元。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即合同生效。

  3、所有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支付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能按时供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按延期供货的货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2、如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需方必须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滞纳金。

  八、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九、不可抗力:双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五份,供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地址:地址: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日期:日期:

木门供货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 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 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 一 年

  八、 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门供货合同8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交货时间:2 3、运输及装卸方式:供货单位送货到达购货单位指定地点(地面),其运、装、卸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供货单位承担卸货及验收合格完毕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供货单位提前交货的,供货单位承担购货单位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第七条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含货价、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保险费用、税费等,详见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2、如供货单位包装品需要回收,回收费用则由供货单位负责。第八条结算与付款

  1、结算数量: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进场确认单》计算。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3、每期收款的同时,由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开具有效等值收款收据。 4、为保障供货单位的利益,由购货单位在建设单位各地区的支付中心设立材料款共管帐户,建设单位按经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货款通过共管帐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购货单位负责制订材料进场计划(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供货单位按《供货通知书》供货;

  (2)、供货单位供货后,与购货单位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附件四),盖单确认后作为月度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供货单位当月供货的材料款支付在第二个月的23日前办理; (4)、每月由购货单位根据《材料进场确认单》汇总当月应付材料款并编制《月度材料款汇总表》(附件五),《月度材料款汇总表》及《材料进场确认单》,在工程款支付时作为当期总进度款中本合同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5)、建设单位支付中心将材料款支付至共管帐户,通过共管帐户支付给供货单位。

  (6)、材料款支付比例按月度确认量的"90%,余款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二个月内通过共管帐户全额支付;如非供货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无限期停工,则在供货经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三十日内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

  1、购货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供货单位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供货单位,否则供货单位及时向购货单位投诉。

  2、供货单位不得对购货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否则购货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单位处以当供货金额20%的违约金;给购货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贿购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购货单位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3、购货单位逾期付款:从合同应付款的第二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

  4、供货单位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1%向购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如供货单位逾期交货超过10天,购货单位除了要求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

  有权按照本合同供货总价的10%向供货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向供货单位索赔。

  5、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产品不管是否已被购货单位使用),购货单位有权视实际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要求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第第4款处理。

  6、供货单位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购货单位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并有权按当月累计货物价值的10%追究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7、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如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购货单位索赔致购货单位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向供货单位追偿。

  8、供货单位供货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使用后造成购货单位或第三方损失的,供货单位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在内的赔偿责任,及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双方明确本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及保质期限制,本条款属于独立性条款。

  9、供货单位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购货单位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授权委托书》,否则购货单位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供货单位负责。

  10、供货单位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联系办法(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更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购货单位,否则,因无法联络供货单位而造成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供货单位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

  1

  2、本合同建立在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的基本上,如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4、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本合同一式份,供货单位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10、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供货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 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 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 一 年

  八、 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门供货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定做实木复合烤漆套装门、实木复合窗套,尺寸、数量以现场测量或甲方提供为准,每套单开门价格为 980元 /套(双开门每套按1.8倍计算),方形窗套按50元/米计算,圆形窗套按80元/米计算,此单价含五金、安装费用,不含发票税金等费用。

  二、乙方须保证货物的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在无人为损的坏情况下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在合同签订日起,甲方应支付乙方预付货款30%的定金,乙方均可安排生产;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需付货物60%的货款(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乙方可分批给甲方供货);乙方在货物全部安装到位后,甲方需付货物10%的货款。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20日内交货给甲方。

  五、货物明细单请看附件,式样以甲方选定的图册为准。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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