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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2-08-10 0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篇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1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不畅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2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xx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xx)*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xx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xx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xx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天。

  2、20xx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20xx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xx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3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23个部门、387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12.54万件,办结率为99.61%,群众满意度达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

  (二)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2017年底的7个缩减到4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25件缩减至5件。二 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4459万元、生产要素成本920万元、物流成本1267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2800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2亿元。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38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审”“管”分离做法存在质疑,对于如何推进落实研究不够。二是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烦琐,存在“多头办理”“两头审批”的情况;一些部门授权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挂号室”;还有一些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聘用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三是存在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一些部门办事手续烦琐、随意性大,“拖等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同时,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恶意欺诈、恶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集中办理要到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在应进必进上下功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中心,确保驻厅事项在窗口实质运行。二是简政放权要到位。要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胆创新,不折不扣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确保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三是加强监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四是政府服务要到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方便企业开办、简化审批办理、降低信贷难度、优化纳税服务、降低运行成本”等方面,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环境保障要到位。要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下决心整治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故意设卡、无端刁难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向投资者索要钱物、敲诈勒索,以及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无理阻工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六是诚信建设要到位。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建立“红黑榜”,强力整治“老赖”、恶意逃债、公职人员欠贷等行为。要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诺的事项一定要严格兑现。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4

  乐观者在灾祸中看到机会,悲观者在机会中看到灾难。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对企业分区进行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xx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x个支撑、x项专项行动”,细化了x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xx年以来,共分x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x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x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xx年x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x人,划转x个单位的x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xx%,业务最高提速达xx%,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x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xx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x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x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x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xx%。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x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x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xx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x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x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x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x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x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x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xx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x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x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xx%,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县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5

  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转发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一季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窗口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现“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三集中、三到位”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有问题所在;

  二、在“网上办事”对支撑疫情背景下的“不见面审批”落实有差距问题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有问题所在;

  三、在“一窗办”事项存在材料多,环节多、办理时间长方面,我窗口还需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承诺制,让每一个办事群众都能感受到最快速、最便捷、最全面、最称心的服务;

  四、在数据共享存在重业务、轻数据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此类问题;

  五、在工作推进不平衡方面,我窗口还需积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等方面内容,促进工作各方面平衡,更好地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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