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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上讲话(全文)

发布时间:2022-08-20 15: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上讲话(全文)

 

 在全省事业单位 登记监管 工作 业务培训班 上的讲话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登记和监管业务工作培训,研究部署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最近两年,随着职能调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任务逐渐加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三证合一”改革、机关群团统一代码赋码等工作都是编办、甚至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在同志们共同努力下,在各级编办的领导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等困难,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这里,我代表省编办领导班子,对大家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我着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 我省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始于 1996 年,目前已有 20 多个年头。回顾我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在这个阶段,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人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完善优化

 了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为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逐步提高法人登记率阶段。随着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机构的理顺和职能的加强,特别是编办独立以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的支撑和保障,我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逐年提高,2014 年底基本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覆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三是监督管理阶段。随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的提升,当前登记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重心开始从登记向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意义重大。

 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是登记管理机关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执行《条例》及《细则》的情况进行监管。“三定”方案中规定,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管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此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重点主要都在登记上,虽然在监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还不够。现在登记管理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的工作要以转到监管为重点,这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必须认真完成。只有做好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赋予登记管理工作新的生命力,才能使登记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否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将进入死胡同,登记管理机关将无所作为。

 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主力军,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部分事业单位偏离了公益性的宗旨,趋利性日益明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差距,制约了社会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可以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促进事业单位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坚持公益属性,强化公益职责,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供给侧改革,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是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多次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对“放、管、服”工作做了进一步进行了强调和部署,省政府也下发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可以看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是登记管理机关落实国家关于简政放权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对登记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需把握的原则

  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要目标明确,知道该管什么,不该管

 什么,要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缺一不可,总体上,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依法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要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要根据法律法规授予我们的职能开展工作。这里包含了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程序。有了依据,我们就知道要管什么和怎么管。

  二是适度监管。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是在事业单位自律基础上的他律,是有限度、有边界的,只是与事业单位登记后法人资格有效性相关联。我们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不能大包大揽,不能越位。在监管检查时也要注意频次和比例,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前提下,避免检查过多、扰乱事业单位正常运行。但是对一些特殊的事业单位,如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二类事业单位”,我们又要区别于公办事业单位,应该强化监管,确保这类单位的公益属性。

 三是公正监管。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杜绝执法不公、检查任性的问题。“双随机”的原则在国家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中也有体现,大家要做好贯彻执行,省登记局要牵头组织各

 地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还要加强与国家局的沟通,运用好国家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的功能。

 四是公开透明。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同时,还要建立检查内容清单和具体操作程序,明确查什么和如何查,检查的事项、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审慎监管。审慎监管是李克强总理在推动“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新概念,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也具有指导意义。当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既要支持创新发展又要防止出现偏差,是我们遇到的新课题,在监管中要注意掌握尺度,把握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

 三、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

 一是要善于运用网络监管。依托 “辽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及时发布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监督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

 二是要继续实行书面监管。改变年检方式,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并不代表登记管理机关完全放弃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审查。在对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让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登记管理机关还应该对一定比例或是被列为重点

 监管对象的事业单位报送的报告和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从中发现事业单位是否存在问题,书面审查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实地查验的动因。从过去的工作经验看,我们实行的事业单位年检,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上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因此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查仍应继续坚持。

 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就是指现场查验,它分为登记环节的实地核查和监管阶段的实地核查,这里我们主要说的是监管阶段。这项工作我们一直在开展,有的地区做的很好,每年都以三分之一或者更大的比例对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去年,国家登记局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今年省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这些都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大家在以后的实地核查中要严格按照新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在实地核查中,我们还可以同相关职能部门或者编办业务处室共同开展联合监管,这样更有利于加强检查的效果和检查结果的运用。应该说实地核查是最有力的监管方式,也是最能发现问题的监管方式,大家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这一部分内容,省登记局接下来会进行重点培训。

 四是要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们国家正在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做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就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事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事业单位加强监管的有力措施。信用等级评价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完成,目前有些省份已经在做,我们省还在摸索阶段。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作为事业单位的主要监管者,可以参考工商部门的做法,尝试探索事业单位异常名录,对事业单位存在的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违反登记条例及细则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对社会公示。同时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待我省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时,积极予以提供,实现信息共享。

 五是研究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事业单位监管的先进做法,从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看,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效果很好,特别是多部门联合参与,结合社会评价,形成了对事业单位的社会共治,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监管的方向。由于各省实际情况不同,我省目前不具备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的条件,但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之一,今后是一定要做的,因此省编办欢迎也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一些理论研究或实质性的尝试。

 四、对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既是登记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落实简政放权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因此,要把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放在编办全局工作中统筹考虑,加强组织领导,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事业单位监管提供支持和保障。

 2.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今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任务很重,要在年底前完成全部事业单位“三证合一”及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发证工作、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开展二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等,这些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而且有时限,要求因此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注重统筹协调,摆布好各项工作,在确保这些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的同时,做好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3.分级管理,不等不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是分级实施,各地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在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上,大家可以结合各自情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现在的大环境对我们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是有利的,在这种有利的形势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抓住难得的机遇,主动行动起来,乘势而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工作。

 4.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目前,全省登记管理机关共有工作人员 167 人,平均每个登记管理机关不到 2 人,有的县区登记局只有 1 人,甚至有的地区还是兼职的。人员配备与所

 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开展。因此,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从自身做起,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提升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事业单位监管是一项艰巨、繁重的工作,希望大家克服各种困难,抓住有利契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通过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和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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