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2020最新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副主任叶长荫带领调研组赴黟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最新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副主任叶长荫带领调研组赴黟县、歙县,深入卢村、碧山、瞻淇、许村等传统村落,实地察看和了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听取了其他区县的书面汇报,并赴浙江省丽水市、湖州市学习考察相关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坚持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在充分挖掘、科学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有效遏制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快速消失,大批传统村落作为重要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利用。
一是注重系统保护。对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启动早、力度大,20xx年起就深入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20xx年又陆续开展共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推动保护工作由单幢、点状向成片、块状转变。目前,全市有451个村落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其中27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数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为确保保护利用的科学系统、有规可依,所有传统村落都以“一村一档”形式登记建档,前四批的92个中国传统村落均单独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第五批179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及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也已启动。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如,成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黄山市古民居认领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充分用好用活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以及文物保护、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等各类资金,累计争取、投入资金52100万元,启动实施环境整治、民居修缮、文物保护、步道建设等项目1870余个,切实改善了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
三是探索开发利用。各地依托传统村落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开发新型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做好传统村落开发利用文章。如,徽州区的西溪南镇通过利用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开发,实施民宅保护利用项目30个,吸引社会投资2.2亿元,收储农户民居36幢。黟县的宏村、西递、碧山等地积极盘活传统村落内的闲置农房,既有农民自己投入资金改造成民宿的,也有外来客商通过流转打造精品民宿的,形成了塔川书院、驿境文化酒店等民宿小集群。
二、存在问题
1、保护意识还需提升。
一些地方的干部和群众保护意识还不强,对传统村落的资源价值认识不足,尤其是对一些地处偏远的传统村落,认为保护投入大、效益低,对保护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紧。表现在:
一是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一些地方在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或省级保护名录后,认为牌子已经拿到,后续的保护工作应有中央或省里牵头实施、负责投入,在保护上存在等靠要思想,未能较好地落实保护主体责任,传统民居建筑的破损、自然损毁现象仍较为严重。
二是格局风貌管控还不严。一些地方仅仅是把保护重心放在几幢重要古建筑上,忽视了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的`整体保护,或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对村落进行现代化改造,将村落变得“不洋不土”;或是对农民建房管控不严,不少新建民房的建筑选址、风格与整个村落风貌格格不入;或是在传统村落周边无序开发建设,破坏了村落的自然风貌、生态环境。这些“建设性”破坏一旦形成将很难恢复,极大影响了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
三是群众参与程度还不高。目前的保护工作还是自上而下为主,大部分群众认为保护传统村落是政府的事,参与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传统村落本地就业机会少,基础设施、公务服务较为落后,许多村民举家迁出,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依恋感正在减弱,也导致很多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亡。还有一些群众认为房产是自己的,怎样处理是自己的事,出现了拆毁重建、私自倒卖房屋或构件的现象。
2、保护压力仍然不小。我市传统村落点多面广,受保护意识、保护措施、维修资金等诸多因素影响,面临着不小的保护压力。
一是自然衰败增多。传统村落大都处于偏远地区,由于村民向村外搬迁,“空心村”、“空巢村”增多,特别是无人住的老旧房,长期受雨水、白蚁等侵蚀,自然老化、损毁、倒塌现象较为普遍。如,歙县昌溪乡沧山源村,全村基本无人长期居住,大批民居历史建筑自然倒塌损毁。
二是保护资金不足。目前中央只对中国传统村落一次性给予每村300万元的补助资金,其它传统村落没有专门补助,并且该项资金主要用以基础设施类、环境整治类项目,不能用于民宅保护。我市传统村落中徽派建筑多,保护修缮成本高,一幢老房子维修一下动辄几十万,资金缺口很大。
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古建筑的“八防”技术含量和技艺要求高,部分技艺已经失传,这方面的能工巧匠匮乏。另外,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且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不能适应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需要。
3、开发利用仍需强化。
一是开发利用率不高。全市451个传统村落,目前真正得到开发利用的不足百个,还有不少有特色、有潜力的古村落“养在深闺无人知”。
二是开发形式单一。产业以乡村旅游居多,同质化明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不活、办法不多,造成潜力释放不充分,发展氛围不浓。
三是规划的龙头作用发挥不够。从已编制的各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来看,规划编制经费不足、调研不深,与村落的特色、资源价值结合不够,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同质化现象比较普遍,村落开发利用方向不明确。相比我市,浙江一些传统村落业态多样,活力更足。如,浙江省松阳县大力实施传统村落+工程,融合了特色民宿、生态精品农业、摄影写生、电商文创、健身骑行、民俗文化等多种产业,形成了较好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氛围。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压实保护责任。要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考核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形成合力、协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要发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乡镇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保护利用方式,抓好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
二是要加强规划管理。要以传统村落全域保护规划和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为契机,全面梳理我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实现规划全覆盖。要提高规划编制层次水平,邀请专家论证修编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提升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好发挥引导作用。乡镇政府要严格规划执行,尤其是要把好风貌审查关,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防止建设性破坏,保护延续好村落的传统风貌。
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中国传统村落”项目编报工作,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尽快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等资金的整合利用,集中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要积极对接市场,创新投入模式,及时出台政策,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管理利用促进有效保护。要建立市级专家人才库,选派专家深入乡镇就项目谋划、建设方案进行技术指导。要组织开展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稳定全市传统建筑工匠队伍。
四是要突出产业培育。要充分挖掘我市传统村落的资源价值,针对不同村庄的状况,差异化发展民宿客栈、农业观光、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新业态、新产业,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内生动力。当前,要抓紧落实《黄山市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方案》,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多途径激活闲置民宅的模式。要建设一批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让更多的传统村落依靠产业发展,实现活态传承发展。
五是要扩大群众参与。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主体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村民的发展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村民因保护发展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