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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三方合同,菁华4篇【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1-21 1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1合同号: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营业执照号:承租人:(以下称乙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菁华4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菁华4篇【精选推荐】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1

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置详见附件一楼层*面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自 年月 日起正式计租。

2、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月 日起)为每月每*方米人民币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3.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 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 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 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2

编号:XXX-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XXX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方米 27 元人民币。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项目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情况

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项目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立即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租房屋内乙方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方和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接受丙方的监督和考核,完成乙方运营的孵化器考核指标(参照附件1:《投资合作协议》);

2、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须接受丙方的复核和监督,复核通过后须与丙方及乙方签订三方入驻协议,此项指标须列入丙方对乙方孵化器考核内容;

3、乙方关于房屋的安装、装修、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参见第十条相关内容;

4、租赁期间,乙方若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的公共区域及公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内设备及系统空间、区域、部位等(包括但不限于新风机房、电井、强弱电桥架等),以上公共区域的管理和使用权归丙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及使用。

7、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否则,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或一切相关责任。

8、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园区内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二)丙方责任:

1、丙方整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引入培育创新型孵化器和其他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2、丙方按合同及时、完好地将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由乙方负责组织入驻企业或团队的评审,丙方对照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工商税务关系、产业领域等进行符合性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或团队与丙、乙方共同签订三方入驻协议,三方入驻协议最长不超过一年。

4、丙方负责收集和整理乙方运营的孵化器的考核资料,形成该孵化器的季度、年度运营报告,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对孵化器的考核依据。

5、丙方协助乙方办理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入园等手续。

第十条、安装、装修、改装及保养和维修

1、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等(含内外墙的标识安装、形象墙安装),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改变。否则,甲、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在装修工程开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丙方或*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图纸。在获得甲方、丙方或*有关部门所有必要的批准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作业。否则,乙方必须对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3、乙方如在承租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丙方或物业的书面同意,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于安装上述设备、仪器或机器给甲、丙双方或其他人员等造成危害及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对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外墙、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装修、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维修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位,不得在承租房屋外立面和公共部位等非乙方所租赁该房屋内部区域设臵任何物件(如广告牌、标识、标牌等)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如确有需要,乙方须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且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

6、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或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退租时须将归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地移交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产产权:

(1)电梯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2)空调多联机与配电设施设备。

7、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所租赁房屋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计划的协议变更日或终止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在1个月内协商确定变更或终止合同事宜。

2、如乙方公司名改变,或发生任何收购、重组、合并、清算等使承租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给予甲、丙方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在乙方及变更后的承租方承诺承担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列所有条件和义务,并与甲、丙方签订相应的变更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此等变更不构成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擅自退租的;

(2)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引进入驻企业或团队的;

(3)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7)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或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9)拖欠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各项费用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超过丙方指定的接收房屋时间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甲方和丙方根据对乙方孵化器的运营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乙方通过考核,且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甲方有权根据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租金和其他因使用房屋而须缴付的相关费用,以甲、丙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相应价格为准。

6、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实地勘察该房屋,已清楚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条件,(包括所属楼层、楼栋的内外部可用区域、公共区域)对于所租赁区域内遗留的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乙方自行评估其使用可靠性并判断是否留用,如乙方需留用的,乙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需留用的,则须由乙方自行承担处臵责任,但乙方对该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处臵须书面告知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2、乙方在收到丙方的接收房屋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指明的时间内接收该房屋。逾期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则甲、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以保证金抵付违约金。

3、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时,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甲、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时,乙方须按照交付标准(参见附件2:《XXX房屋交付标准》)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交还丙方。乙方申请不恢复原状的,则须经丙方书面认可并确认房屋交还的状态。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改动和损坏,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的,则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或恢复,乙方须足额偿付该等维修或恢复的全部费用,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付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丙方有权通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维修费用,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验收时丙、乙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国家规定有补偿的,所获得的相应补偿分别归各方所有。

2、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改造或拆除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丙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保证金据实结算后,予以退还。

第十四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丙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经本合同第一页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专人送至前述地址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容的修改、删减、增加、涂改处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甲 方(盖章):代 表: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3

编号:XXX-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XXX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方米 27 元人民币。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项目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情况

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项目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立即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租房屋内乙方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方和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接受丙方的监督和考核,完成乙方运营的孵化器考核指标(参照附件1:《投资合作协议》);

2、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须接受丙方的复核和监督,复核通过后须与丙方及乙方签订三方入驻协议,此项指标须列入丙方对乙方孵化器考核内容;

3、乙方关于房屋的安装、装修、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参见第十条相关内容;

4、租赁期间,乙方若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的公共区域及公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内设备及系统空间、区域、部位等(包括但不限于新风机房、电井、强弱电桥架等),以上公共区域的管理和使用权归丙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及使用。

7、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否则,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或一切相关责任。

8、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园区内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二)丙方责任:

1、丙方整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引入培育创新型孵化器和其他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2、丙方按合同及时、完好地将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由乙方负责组织入驻企业或团队的评审,丙方对照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工商税务关系、产业领域等进行符合性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或团队与丙、乙方共同签订三方入驻协议,三方入驻协议最长不超过一年。

4、丙方负责收集和整理乙方运营的孵化器的考核资料,形成该孵化器的季度、年度运营报告,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对孵化器的考核依据。

5、丙方协助乙方办理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入园等手续。

第十条、安装、装修、改装及保养和维修

1、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等(含内外墙的标识安装、形象墙安装),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改变。否则,甲、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在装修工程开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丙方或*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图纸。在获得甲方、丙方或*有关部门所有必要的批准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作业。否则,乙方必须对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3、乙方如在承租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丙方或物业的书面同意,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于安装上述设备、仪器或机器给甲、丙双方或其他人员等造成危害及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对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外墙、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装修、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维修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位,不得在承租房屋外立面和公共部位等非乙方所租赁该房屋内部区域设臵任何物件(如广告牌、标识、标牌等)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如确有需要,乙方须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且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

6、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或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退租时须将归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地移交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产产权:

(1)电梯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2)空调多联机与配电设施设备。

7、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所租赁房屋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计划的协议变更日或终止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在1个月内协商确定变更或终止合同事宜。

2、如乙方公司名改变,或发生任何收购、重组、合并、清算等使承租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给予甲、丙方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在乙方及变更后的承租方承诺承担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列所有条件和义务,并与甲、丙方签订相应的变更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此等变更不构成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擅自退租的;

(2)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引进入驻企业或团队的;

(3)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7)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或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9)拖欠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各项费用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超过丙方指定的接收房屋时间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甲方和丙方根据对乙方孵化器的运营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乙方通过考核,且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甲方有权根据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租金和其他因使用房屋而须缴付的相关费用,以甲、丙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相应价格为准。

6、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实地勘察该房屋,已清楚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条件,(包括所属楼层、楼栋的内外部可用区域、公共区域)对于所租赁区域内遗留的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乙方自行评估其使用可靠性并判断是否留用,如乙方需留用的,乙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需留用的,则须由乙方自行承担处臵责任,但乙方对该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处臵须书面告知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2、乙方在收到丙方的接收房屋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指明的时间内接收该房屋。逾期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则甲、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以保证金抵付违约金。

3、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时,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甲、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时,乙方须按照交付标准(参见附件2:《XXX房屋交付标准》)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交还丙方。乙方申请不恢复原状的,则须经丙方书面认可并确认房屋交还的状态。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改动和损坏,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的,则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或恢复,乙方须足额偿付该等维修或恢复的全部费用,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付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丙方有权通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维修费用,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验收时丙、乙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国家规定有补偿的,所获得的相应补偿分别归各方所有。

2、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改造或拆除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丙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保证金据实结算后,予以退还。

第十四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丙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经本合同第一页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专人送至前述地址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容的修改、删减、增加、涂改处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甲 方(盖章):代 表: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4

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20xx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 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

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

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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