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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最低工资规定,荟萃2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08:30: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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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最低工资规定,荟萃2篇

深圳最低工资规定1

  深圳最低工资规定是多少?中国人才网小编来为大家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大家敬请阅读下文:

  20xx年2月1日,20xx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实施,调整为1808元/月,目前,该标准为全国最高。

  20xx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于明年2月1日上调。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xx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截至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

  据介绍,深圳市20xx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于明年2月1日实施,具体包括: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08元,涨幅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5元,涨幅13.8%。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质量建设。”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本次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安排在春节前实施并发布,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劳动者发出明确信息以利就业选择,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将加强对20xx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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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工资规定2

  答:《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哪些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如何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如何批准和发布?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剔除哪些项以后的工资?

  答: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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