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16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精选16篇)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
为深入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明确学校与班主任师生安全目标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对学生暑假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万宝镇红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目标责任:
一、学校利用散学式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安全意识。
二、组织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安排领导班子值班工作,及时排查校内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开业等活动。
四 、落实“减负”规定,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班。
班主任目标责任:
一、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放假前,班主任老师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三、要了解本班学生假期中的表现,做到严格要求,及时指导。
四、如学生发生危险事故,不论在校内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并迅速告知学校及学生家长协同解决。
五、严禁私自为他人向学生作入口食物的宣传,严禁随意向社会推荐学生参加任何学习培训班,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六、班主任与学校要及时联系,协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签字人: 签字人: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3、学校在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7、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8、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0、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以上诸条望学校、家庭、学生共同遵守,确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3
一年一度的暑假来临了,这个热情的暑假期间,我们“三下乡”服务队伍将和您的孩子共同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您的孩子在暑假补课期间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我们在安排好自己教学工作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您孩子暑期人身安全问题。为了确保学生补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在此诚挚地作出以下承诺:
1、孩子无论是身在学校,还是外出校外,我们都会督导他(她)注意人身安全,并且在最大范围内给予您的孩子以保护。我们会教育孩子外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未满12周岁小学生不能骑车上街、上路;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参加的二年级的学生还小,顾希望家长能亲自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三、四、五年级的学生,我们会组织小孩排好队有秩序地上下学,对此,我们会分好小组护送小孩上学和放学,特别要注意在马路的两旁专门安排负责护送小孩安全过马路的人员,以保证活动期间小孩子的安全问题。此外,请家长在孩子回到家里之后,给我们打个电话报平安。
2、暑假补课期间正值炎热季节,我们会教育孩子们多补水,做好防暑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发霉、腐烂食物,防止疾病的发生。
3、我们会通过教育的方式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我们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孩子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我们会教育孩子不攀爬高处或危险地带,不翻墙,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玩火、不玩电。
6、我们会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7、我们会教育孩子要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打架,若与同学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我们会进行合理的处理。
8、我们以上的的工作需要您的配合,在孩子出现任何不良状况时,及时与我们联系,希望家长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9、为了孩子的安全得以保障,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若是在家或则在我们所负责的范围之外,我们概不负责!希望家长理解、配合、支持。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4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鲁甸县乐红中学20__年3月1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5
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
班级:六年级(一)班 班主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X年6月6日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结束后除录考西藏班的学生外其他孩子有监护人领回家中休息。于在X年6月14日上午10:00召开毕业典礼,六年级全体学生正式毕业并发放《毕业证》,毕业典礼结束后学生由家长亲自带回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时时刻刻想着安全第一,特签定《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请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要务必做好各中学下发录取通知书为止这段时间的安全工作。
1、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组织召开班级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向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2、家长对学生毕业离校至初中入学期间的安全要全面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4、预防溺水,不准游泳或到坑、塘、河、沟、渠边玩耍。遇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不在高大物体下避雨,以防雷击。
5、教育您的孩子不准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等。
6、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教育您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密集区或其它公共场所。
7、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与此同时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高发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8、教育您的孩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赌博,不扰乱社会秩序。
9、不听、不信、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宗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远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11、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2、节假日期间,家长、同学要安排好假期活动,学校也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请家长督促孩子适当复习功课,做好初中教材的预习。希望各位同学能严格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管,争取“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13、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6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动安全,如外出活动须家长亲自陪同,以防不测。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七、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车或已报废的车辆运载子女。
十、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请假获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一、教育学生不在铁索桥上玩耍、嬉戏打闹,小心过桥。不在悬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树,不随意采食山果和蘑菇。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7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的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加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3.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8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9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班学生: 家长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联系电话: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和家长的申请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期间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长申请,经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或租住地监护人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农村在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手印):
租住地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0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__、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__0”、“__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____X学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1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教师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东马学校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2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3
20xx年元旦假期来临,今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1日。为确保学生安全,让每名同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请同学们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森林防火安全。冬季干燥,学生不私自进入山林,不带火种上山、不玩火、不纵火,保护森林资源,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将受到法律制裁。
2、交通安全。行车、走路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三无”的车辆及其它违规车辆,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须小心谨慎,应在家长的带领下燃放,远离人群及居住区。
4、人身安全。学生外出应由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亲访友、外宿或远游,防止诱拐、绑架等恶性事件发生。
5、饮食卫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和无证摊点食品,不暴饮暴食。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各种传染病发生。
6、不进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学生上网应在家长监护下进行。
7、防溺水安全。不到沟渠、河塘、水库等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8、遵纪守法。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礼貌待人,做一个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好公民。
各班主任放假前开好班会,强调以上安全问题。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同学严格执行,如因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安全事故,应由学生及家人负全责。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政教处
20xx年12月31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走读生有事、有病,其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没有请假,没有按时到校上课,在路上逗留或进网吧、游戏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自己承担。 16、住校生在睡觉、课间休息时、爬大门外出上网、打电子游戏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17、学生在校期间逃学,由家长、学校配合寻找,并及时教育,如需在本校继续就读,需交保证金300元(叁佰圆),在本学期结束前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退还保证金。如果出现第二次逃学的,办证金变为罚款,且交保证金500元(伍佰圆)。
18、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19、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问题责任书 篇16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安全管理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和学习,我园在完善园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设备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也将努力做好幼儿保教工作。为使家园教育同步,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由本班教师与幼儿家长签定责任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幼儿的安全。以下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当值教师共同履行、各负其责。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家长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承当和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共同遵守幼儿园的收费和请假制度,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
2、新入园幼儿要持健康证明入园,有特殊病症或其它情况应向本园和教师如实说明否则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本园幼儿要每学期健康体检一次,如果发现幼儿有不合适在本幼儿园集体生活的情况,本园将予以退园。
3、家长要凭接送卡(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家长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方可接幼儿离园,并提前通知本班老师。
4、 幼儿来园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5、 送幼儿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班上当班教师;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6、 为保障幼儿的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一般情况下不能带食品与保健品回园,确实需要者,要与班上老师沟通,做好书面交接,发生意外幼儿园一概不负责。
7、 因生病要带药回园的幼儿,家长必须亲自/致电与班级教师做好孩子服药交接登记,将所服药量、次数和时间交代清楚。
8、 幼儿被家长接离班级后,其安全由家长负责。
9、幼儿在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意外,如果不是教师失职或教师过失造成,请家长理解。如需入院治疗,幼儿园已为孩子购买了意外保险,剩余费用家长自理。如是因教师过失或园方管理不善造成,园方将视情况经行赔偿。
10、幼儿在园如发烧,或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家长一定要及时带幼儿就医,并在医生证明没有传染性后,才可以入园上学。
11、幼儿有先天性疾病的要将病情及相关注意事项如实告知园方,家长如有隐瞒,后果将由家长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