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范本6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最新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根据《泉州市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泉城管〔2022〕5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要严格区分涉疫生活垃圾和普通生活垃圾,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涉疫生活垃圾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收运,并参照涉疫医疗废物管理。
(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涉疫生活垃圾要有专人收集,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后放在暂存点。暂存点要远离人群,设置围挡,专人进行管理,设有明显的涉疫生活垃圾警示标识字样。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雨水渗透影响环境。管控区内生活垃圾要消杀套袋后进入中转站或由乡镇直接转运至高内坑填埋场安全处置。
(三)规范生活垃圾转运。各乡镇封控区要及时通知县环卫处涉疫垃圾转运队伍将暂存点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至绣溪垃圾中转站暂存点暂存,后由第三方物流转运至翰蓝(安溪)公司处置。县环卫处要加强对转运队伍的管理,杜绝普通生活垃圾、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混装混运现象;要优化安排收运队伍力量,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调度,提升涉疫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强化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要密闭,运输过程车辆窗户不下降,司机不下车,全程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
(四)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县环卫处要安排专班人员现场协调,严禁涉疫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封控区、管控区其他垃圾,防范区及未列入管控的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既有处置模式管理。
(五)规范各环节消杀。所有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填埋厂必须加*生保洁,严格落实各项消杀措施和频次,并建立专门的消杀工作台账。分类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转运车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进行消毒;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进入填埋场垃圾要及时覆盖。要强化对本行业负责防控消杀工作的人员培训,规范消毒操作,提高消杀水*,防止二次污染。
(六)规范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落实一整套行业规范标准,配备好相关人员的口罩、手套、洗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作业。涉疫生活垃圾保洁人员要和普通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分开管理,避免生活、工作交叉。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应急机制。各乡镇、县环卫处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和队伍,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工作等准备,提升生活垃圾的收集、消毒、转运、处理能力,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要督促村(社区)按要求规范收集、消毒、转运生活垃圾,县环卫处要做好垃圾的转运处置。县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将每日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过程开展督导,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2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
队员: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3
一、消毒对象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正常使用的重点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和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侯车(机)室、办公楼、电梯、楼道、公共卫生间、垃投收集点等人群经常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包括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措施。
二、场所卫生操作指南
(一)清洁与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2、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加强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保持衣服、被褥、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可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6、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二)通风换气
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三)洗手设施
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各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垃圾处理
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五)设立应急区域
在公共场所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六)健康宣教
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三、个人防护指南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冼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时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4
01、消毒区域
秉承“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原则,对两校区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公共场所每天做到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02、消毒方法
(一)常规消毒措施:
1、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应自然通风,多开门窗通风换气。
2、台面、门窗把手、等日常接触的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3、公共区域室内地面每天用含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4、公共场所空气消毒:房间密闭后,用有效氯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及时开门窗通风换气。
5、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至少一次对校园各类垃圾桶及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消毒,杜绝病毒滋生。
03、隔离区域消毒措施:
1、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min)。
2、隔离区房间密闭后,用有效氯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30~60min。作用时间结束后,再开门窗通风换气。
3、对地面、墙壁表面等进行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4、每天至少二次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消毒。
04、注意事项
(一)消毒操作时应佩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工作鞋,做好个人防护。
(二)消毒时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等;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三)使用消毒剂应合法、有效,并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四)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5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xx)等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原则
1、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对于未封闭、通风较好的非流行区公共场所,日常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执行即可。
3、对于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4、如公共场所内发现有发热、呕吐、干咳等症状病人时,可以对其活动过的特定场所,在特定时间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
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范围和职责
全县各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原则实施。
1、县级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消毒,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
2、陇南机场、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国道省道留验站的消毒,依据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站工作规范的通知》(甘疫防办发〔2020〕2号)由各留验站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县城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城关卫生院、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分别住建局和所属单位督促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4、各乡镇及辖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
5、各单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6、超市、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经营场所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具体按照预防性消毒的内容和方法,对场所的空气、场所的物表,场所的地面、场所的垃圾规范操作进行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旅局
7、城区垃圾站点的消毒由县执法局组织开展消毒,各乡镇辖区垃圾点的消毒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各乡镇
8、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对废弃物和存放场所按要求开展消毒,由成县绿色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10、省、市、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正常营运后,由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所有出租车的消毒工作由经营业主自行开展消毒,并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运管局
11、其它公共场所,由其经营、管理主体负责消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方法和内容
1、场所空气
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勤开门窗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在窗户安装向外流向的换气扇。每天停止工作,集中开窗(门)通风不低于30分钟。
2、场所物表
对人员经常触摸的公共用品物表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180份冷水,得到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至少在停止工作后彻底消毒一次。留观人员转换频次多,增加随时消毒次数。
3、场所地面
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90份冷水,得到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和浸泡拖布擦拭地面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地面消毒用量(以湿而不滑为标准)。每日不少于2次,即工作结束后和每日中午。
4、场所垃圾
场所内必要的地点必须有留观人员,废弃垃圾有集中收集的容器。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4份冷水,配制成含氯消毒剂进行收集时喷洒。根据84消毒液的浓度不同配制的比例也应不同。
四、消毒物资保障和技术指导
1、消毒物资。全县各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各乡镇、各单位、各经营场所业主自行采购。
2、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要全面负责加强对卫生消毒的技术指导,制定疫情消杀技术指导方案,强化对各医疗机构、卫生院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既要保证消杀效果,又要保证消杀药物的使用安全。
五、个人防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随时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2、选择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消毒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及方法按说明书进行。
3、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4、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县疫情联防联控物资保障专责组统一调配,各经营场所的消杀用品由经营业主自行采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严格按照《成县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合力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方案明确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预防性消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各经营业务消毒工作的落实。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城乡群众开展群众性预防消毒工作,切实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检查组将对全县公共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及时相关单位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环境消杀应急演练方案6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控的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特制定须知。
一、重点场所消杀要求
(一)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垃圾站、污水井、果皮箱每日消杀不少于2遍次。
(二)办公场所。楼道、步行梯每天不少于2次消杀,卫生间、食堂、垃圾箱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门把手、办公楼电脑键盘、电梯按钮、扶手等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擦拭消毒后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酒店(宾馆).除按办公场所做好消杀工作外,客房公共用品用具富“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
(四)商城、超市。人员密集对出入口、卫生间、垃圾箱、电梯扶手要加大消杀力度,每天不少于4次。
(五)农贸市场。对出入口,公厕、垃圾箱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其它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
(六)餐饮场所。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收银台等高频率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餐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餐厨垃圾消杀后要及时清运。
(七)公共交通工具。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车内扶手、把手、*衡杆等载客前要用75%酒精擦拭处理。
(八)生活小区(村庄)。对楼道步行梯的消杀,每日不少于2次,对电梯、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九)公园游园广场。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其中公厕垃圾箱、果皮箱不少于4次。
(十)道路(含公园、游园)。用喷雾车进行喷洒消杀,每日1次,条件允许可增加消杀次数。
(十一)生活垃圾。垃坂箱和周围地面每天消杀不少于4次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要采用密闵方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垃圾处理厂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
(十二)建筑垃圾。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天至少消杀1次,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工作,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天消杀至少2次。
(十三)中高风险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正常标准上
(十四)出入市口封堵点位。对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住宿、休息等场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4次;对临时设置的简易厕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8次;对过往与辆进行消杀,主要是车门、车窗、车轮(建议用75%酒精),车辆驶离后,用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及空气进行消杀;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视不同情况进行消杀。
(十五)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行业规定。
二、消杀药物使用配比参数
(一)八四消毒液。推荐室内1: 40倍,室外1: 30倍, 疫情期间,建议1: 30倍,对空气、地面进行喷雾消毒。
(二)酒精消毒。桌面、扶手、电梯按键等人体接触表面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酒精擦拭后用干抹布擦拭,以免腐蚀物品表面。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
(三)二氧化氯泡腾片。疫情期间建议1: 160倍,6片配一壶药(18升),喷洒消毒用。
(四)其他药品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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