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1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 公积金封存后是不可以继续缴纳的,想要继续缴纳,在没有注销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只需要去办理启封业务即可,启用原来的账户。 住房公积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1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
公积金封存后是不可以继续缴纳的,想要继续缴纳,在没有注销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只需要去办理启封业务即可,启用原来的账户。
住房公积金状态封存怎么办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1)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3篇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1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类
Q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缴存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Q3.买卖契约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Q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利率自2012年7月6日起,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
Q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Q6.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答:(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3)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Q7.借款人配偶方为部队军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在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后,可贷额度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Q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Q9.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的还贷方式有哪些?
答:缩短贷款期限和减少月还本付息额两种。
Q10.如果本人是外地城镇户口,但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但在申请贷款时除提供户口簿以外还须提供南京市*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Q11.进行房屋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申请办理。
Q1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证明材料?
答:(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城镇户口还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Q13.什么是组合贷款?
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资金仍然不足,可以向商业银行同时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此类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Q1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Q15.购买哪些房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Q16.一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Q17.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首付款有何要求?
答:购买商品房的,具有开发商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具有卖方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
Q18.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什么时候开始?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日为贷款发放后次月15日。
Q19.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有何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除外)。
Q20.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有几种方式?
答:提取公积金还贷分为柜面提取还贷和委托提取还贷两种方式。
Q21.什么叫委托提取还贷?
答:委托提取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职工通过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通过银行间的转账方式由贷款银行将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Q22.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按月好还是按年好?
答:各有所长。按月还贷可以在每月还款额中冲抵一个月的缴存额,直接减少每月的还款压力,但须预留1年的缴存额在公积金账户中;按年还贷可以充分使用公积金提前还贷,但每月须自己准备还款资金。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及资金支出计划合理选择。
Q23.夫妻均有公积金,能否一人签订委托逐年还贷协议,另一人签订委托逐月还贷协议?
答:不行,一笔贷款不能同时使用两种委托还贷方式,应选择一种委托还贷方式。
Q24.贷款还清后,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答: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撤销抵押申请书》,并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类
Q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Q2.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依据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
答:(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四个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06]170号)。
Q3.哪些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Q4.单位开立公积金账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5)加盖单位公章的《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Q5.单位办理职工个人开立公积金账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录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证明文件;(2)职工身份证;(3)经办人的身份证。
Q6.每个职工应当有几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和其身份证对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Q7.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加上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Q8.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3)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4)贷款职工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
Q9.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1至12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
Q10.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
答:凡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提取归还贷款。已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的职工,不再办理柜面的提取还贷手续。
Q11.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的顺序是什么?
答: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贷款,须坚持先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有节余再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则。若职工在当年归还个人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商业性贷款的,应于次年再办理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
Q12.银行支票的有效期多长?
答:10天。
Q13.缴存职工到银行办理查询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职工本人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卡。
Q14.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本人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Q15.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经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携带产权证、契约副本)等;(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3)职工身份证;(4)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6.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房屋所有权证》;(2)《契税完税证》;(3)《房地产买卖契约》;(4)职工身份证;(5)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7.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区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2)《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户口簿、职工身份证;(4)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8.职工信息变更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 (1)职工身份证或*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2)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2)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交 (菁选2篇)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交1
西安个人可以设立自主缴交人员专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2、在西安地区连续近6个月缴纳够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设立自主缴交人员专户。
二、申请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自主缴交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及委托收款协议》2份
3、建设银行储蓄卡(一、二类借记卡);
三、建设银行缴存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
网点查询入口:http://zfgjj.xa.gov.cn/ywwd/jc/1.html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交2
提取额度和时间
部分提取:
1、购房
购买商品房(现房+预售)、二手房、单位公房
提取时间:自购房合同签定(网上备案)或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1)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2)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购买西安市拆迁安置房的
提取时间: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申请提取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时限为安置时应补缴款项的"缴纳时间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提取申请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时的应补缴款项。
2、租房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3、还贷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
提取额度: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提取时间: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1)提前部分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本年度内可以提取一次
(2)提前全部还清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在还清贷款的次月月底之前可以提取一次
4、建造翻建房屋的
提取时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5、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提取时间: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6、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时间:一年办理一次提取。
提取额度: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注意: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提取:
提取时间:自加建电梯项目取得住建、*门通知起5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每名缴存职工只可申请一次因加建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加建电梯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且个人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3)
——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1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苏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6、最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4)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篇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2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xx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3
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xx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xxx中心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
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 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4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xxx
xx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6
xxxx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于xxx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7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8
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xx年x月 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9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
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于xxxx年x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5)
——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中的问题3篇
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中的问题1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国家先后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财务工作提供了依据。但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这些办法在某些方面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笔者就财务核算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关于抵债资产的问题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前发放的项目贷款,在清收时除收回货币资金外,债务方可能以土地、房产甚至动产等实物进行抵债,由于各方面原因这些实物变现能力差,甚至几年内无法变现。另外,随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增长,个人不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也在日益加大,中心可能会以强制执行其抵押房产方式来进行抵偿。
对于收回抵偿房产如何进行财务核算,两个“办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对这部分资产的财务处理不尽相同:有的随意增设“固定资产”科目予以处理,也有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记载;更有甚者不作任何账务处理,使这部分抵债资产成为账外资产。
建议增设“抵债资产”科目,按资产类别或债务人分设明细科目,按以下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抵债资产时,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意见的评估价值加各项处置费用(评估费、过户税费等)入账。当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低于“逾期贷款”科目余额时,按入账价值,借记“抵债资产”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与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差额,借记“贷款风险准备”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按支付相关税费,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反之,入账价值高于“逾期贷款”科目余额的,按入账价值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与相着税费的差额,贷记“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抵债资产是否计提折旧?笔者认为,中心收回抵债资产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尽快收回属于住房公积金职工共有的资金,不应对该资产进行自用,也不能以该资产出租方式获取收益,所以不宜参考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无需对资产折旧的提取、资产出租收益等方面的核算进行明确,但需要考虑处置资产的收益与损失。
处置抵债资产时,按变现金额与相关税费差额即实际收到款项,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抵债资产”科目,两者差额,借记“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或贷记“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二、关于管理部门间款项调拨问题
按照《条例》的要求,市中心与下设分中心或管理部,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四统一原则。但是,统一核算还是要建立在分级管理、独立运作、单独账套、账户分立的基础上的,对于管理部门之间的资金划转还是要“亲兄弟明算账”,否则造成混户核算,账实不符。
对此方面的核算,各地使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处理者居多。笔者建议增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市中心与管理部或各管理部之间的资金往来。
三、应收、应付利息的核算问题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作为住房公积金核算的依据,首先应该明确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基础,但恰恰又没有明确,由此造成各地区或采用权责发生制或采用收付实现制,无章可循、口径不一。
笔者认为,为了正确划分并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核定属于当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各地中心信息系统开发中应当考虑对预提利息收入、预提利息支出的自动,按季度列支利息支出和预提利息收入。每季末,按每笔定期存款或国债金额在当季存在天数核算属于当季应确认的定期存款或国债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业务收入”科目;按照信息系统试算当季应付职工利息,借记“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结算费用问题
《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关于业务支出,只规定了三个明细科目:公积金利息支出、归集手续费支出、贷款手续费支出。实际工作中,又会发生许多诸如账户维护费、电汇手续费、支票工本费、网银转账费等账户结算费用,这些费用发生时由银行从账户中直接扣划的。各地有通过管理费用账户转*然后报销的;也有直接在业务支出列支的。建议《会计核算办法》明确在“业务支出”科目增设“其他业务支出”明细科目,用以核算上述结算费用,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五、关于事业基金问题
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定向用于风险准备金、中心管理费用、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三个方面,当年增值收益无节余。但是,管理费用是按照年度财政预算进行计提的,对于动辄数百万元的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办公场所更新改造等费用不是一年的增值收益所能承担的。建议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经费后,建立城市廉租房补充建设资金前,按增值收益一定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同时,因为提取资金数额一般较大,须纳入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而不是提取后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以减少资金挪用风险。为此,需增设“事业发展基金”科目,年终决算时,按增值收益比例,借记“增值收益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发展基金”科目。
1.《浅探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 张国成、胡建华、洪敏 财务月刊(综合) 2008-2
2.《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的思考》 黄美华 住宅与,2005-11
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中的问题2
不少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依照*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和有关规定执行,如前所述,贷款利率的增减和贷款额度的多少对于高收入者来讲并无大碍,因为他们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并非特别需要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住房。可是对于低收入者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却好比雪中送炭。但由于低收入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较少,即便是执行首套购房的贷款利率,因受多重因素的制约,贷款数额不过是杯水车薪,依然难解购房资金之困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我们在举国企盼和研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不妨将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一并列入其中,为此,拟提如下建议及对策:
1.适当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的范围。目前,未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无业、待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人员,相当一部分正面临着择业和经济方面的困难,同时也是最需要安身居所的人员,许多地区将其排除在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受益的群体之外,显然有失公*。国家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应当将上述人员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的范围,可采取个人自愿缴纳为主,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为辅的方式解决所需资金。如此,不仅可以缓解地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压力,也为这一群体自购住房或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2.规范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高低不一导致了效益好、职工收入高的单位缴费额度的大幅增加,一些职工甚至视住房公积金为一种额外的储蓄和福利。而效益差、职工收入低的单位却长期承受着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匮乏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此种状况如果延续下去,不仅有违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而且极易造成新的收入分配不公,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不和谐的因素。规范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明确单位和个人最低缴存比例,严格控制缴存额度的上限,降低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差异,使之逐步趋于合理化,让更多的社会群体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的优越性。
3.有条件地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现实生活中,刚参加工作不久、工资收入不高以及个体经商、务工且居无定所的人员亟需解决住房问题。有条件地降低对此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帮扶他们筹措和解决购房资金的困难,真正体现和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互助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央和地方*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督促机关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严禁随意挤占、挪用和套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加强公积金缴存的监管力度,对以高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名而有意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戒,使住房公积金缴之有据,用之合理,公开、公正、透明,真正成为一项利国惠民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6)
——住房公积金离职证明模板3篇
住房公积金离职证明模板1
兹证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住房公积金离职证明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住房公积金离职证明模板3
兹有我单位 (男/女),身份证号码 ,已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工作至 止,住房公积金账号办理封存时间 。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扩展7)
——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3篇
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1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均月收入(税后)为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2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 ,在本单位担任:______ 职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______ 年。年内每月*均收入为______ 元。
特此证明!
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员工向贵行申请贷款之用。
人事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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