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10篇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落到实处 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落到实处&mdash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机关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落到实处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落到实处 ——施利民同志就《省直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答记者问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纪委认真贯彻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动各项责任在全省各级党组织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委、省纪委统一部署,2015 年 5 月 19 日,浙江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省直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这是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和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落到实处的具体举措。日前,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施利民就贯彻落实好《责任清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
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责任清单》研究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施利民:概括地讲,背景有两方面:一是上有要求,二
是下有需求。
从中央和省委要求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去年年初,省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省委夏宝龙书记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责任田’、守好土、尽好责”,“党委、政府和其他部门既要自觉承担起理应承担的责任和工作,给纪委减负,又要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为纪委添力”。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去年 6 月 20 日,我们召开了“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流会”,会前,省委书记夏宝龙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层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
从全省各级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需求看,我省 2010年就在全省各级机关部署机关纪委建置问题,2012 年省委贯
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凡设立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的单位,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于省直机关单位有的是设有派驻纪检组,有的是内设纪委或纪检组,有的既没有派驻纪检组也没有内设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与纪检组(纪委)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不少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于“抓什么、怎么抓”,存在较多的疑惑,甚至存在形同虚设的问题。随着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逐步深入,纪检组(纪委)逐渐把精力聚焦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如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机关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已经成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在今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省直机关第 27次党的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要“强化对归口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指导,建立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到底”。
为认真做好《责任清单》的草拟工作,工委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草稿进行了多次修改。一是实地调研。工委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赴省直机关、市、县(市、区)工委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二是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省委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司法厅等不同类型纪检组建置情况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的意见。三是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发函征求意见。我们对各单位、各方面
的意见充分吸收,认真梳理,据此反复进行修改完善,于 5月 19 日正式印发省直机关各部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同志对这项工作作了充分的肯定。
记
者:请问《责任清单》研究制定的指导思想、原则是什么? 施利民:在《责任清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促使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职尽责,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在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落到实处。在制定过程中,我们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于规有据原则。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在《责任清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注意与已有党内文件相衔接,比如制定机关党委责任清单,我们逐字逐句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研究。在制定机关纪委责任清单中,我们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材料进行了深入的学
习。总之,在两个责任清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党章、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贯穿始终,力求每句话都有出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权责对称原则。二是权责对称原则。《责任清单》规定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所承担的责任,原本就是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等赋予的工作职责。我们制定《责任清单》,注重把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的责任与职权相对称的问题,既不多加压,也不删减任务,如干部人事方面、财经纪律方面在《责任清单》中就没有涉及,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应尽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该部署的不部署,该亲力亲为抓好的不抓好、或抓得不到位,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三是责任传导原则。三是责任传导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责任分解是基础,责任落实是关键。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既要自身承担起责任,也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递到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省直机关就是各单位机关党委向本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机关各支部向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各支部就是“底”。只有一级抓一级,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才能使“两个责任”上下贯通、生根落地。四是务求实效原则。四是务求实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不能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必须真抓实干,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在制定《责任清单》过程中,我们注意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工作实际出发,讲求实效,既注意原则性,又突出可操作性,尽量
使责任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落实。责任清单条文都是必须做到的,且要做出成果,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不仅要抓好本机关,还要带好本系统,真正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为业务工作开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记
者:请问《责任清单》具体包括了哪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施利民:《责任清单》共 28 条,2000 余字,分为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和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两个部分,分别以清单的形式列举了具体责任和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键层级。主要负责三种性质工作:
一是部署传导的工作。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代表)大会,部署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机关党建工作;每年制定机关党的工作计划,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等;每年部署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党内法规集中学习等。二是自己承担的工作。二是自己承担的工作。如及时组织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学习宣传中央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每年组织所属机关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至少一次以上;每年至少分析一次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状况;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每年组织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
三是督促检查的工作。如检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会前征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议,会后监督整改落实,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每年协助部门党组(党委)与各级行政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责任落实;落实述职制度,每年年底组织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向本组织进行述职,同时本组织以书面形式向省直机关工委报告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机关党建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等。
机关纪委既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也协助机关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性工作。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首先,按照中央《条例》八个方面监督内容、八条主要监督方法,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其次,对本单位拟提拔任用处级及以下干部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实事求是提出意见。第三,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和
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第四,根据反腐败工作需要,在纪检组(纪委)的指导下,加强与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协调所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反腐败工作。第五,对本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根据处分批准权限决定或改变处分决定。第六,保障党员权利,对打击报复监督举报者,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第七,所在部门或直属单位一旦暴露重大作风问题或违纪问题,及时作出相关决定,重申和严明纪律,规范和约束广大党员行为。第八,每年协同机关党委就第13 条责任清单开展党员遵规守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第九,每年至少两次向党组(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年底向省直机关纪工委和机关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在协助机关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工作方面:在协助机关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工作方面:首先,协助机关党委认真抓好党内法规教育,中央、省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文件和决议的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其次,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第三,协助机关党委就第1、2、3 条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
务分解到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第四,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完善和落实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关工作。
记
者:请问在抓《责任清单》落实方面,工委有哪些考虑和具体举措? 施利民:研究制定这个《责任清单》,目的是要让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在省直机关落地生根,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清的问题,使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关键在能否得到贯彻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纪委领导的要求,重点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宣讲、政治学习、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浓厚氛围,使广大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和核心要求,切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更加有力;二是抓好制度配套。二是抓好制度配套。根据“两个责任”清单,结合机关党建工作述职和考核,进一步丰富述职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具体情形和问责制度,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供对照标准和把握尺度。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机关党建
工作检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抽查督查,强化指导引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责任在各级机关党组织层层传导,刚性运行,落实到位。
四是做好经验推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责任清单》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五是继续完善深化。五是继续完善深化。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将作出新的部署,出台新的文件。我们将紧紧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责任清单落实过程的反馈情况,视情对责任清单加以修改完善,努力确保责任清单能够紧跟新形势、适应新任务,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篇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监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篇 责任项目 责任人 责任内容及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第一责任人 戴石群(党组书记、局长)
1、确保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就责任内容进行研究和分解部署,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
全年
2、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制度;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带头做出廉政承诺。每年亲自讲授廉政党课一次以上。
全年
3、亲自研究、把握、协调、督促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等,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两次以上。
全年
4、加强对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的日常监管。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考评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测评排名靠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以及对机关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招呼提醒,批评教育。
全年
5、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件,要及时批办,并督促及时调查,及时上报反馈。
全年
6、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全年
7、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年
其他班子成员 1、章育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1、主动承担和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全年
2、组织抓好办公室、综合股、宣教中心、工矿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对办公室、综合股、宣教中心、工矿股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全年
3、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办公室、综合股、宣教中心、工矿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全年
4、督促办公室、综合股、宣教中心、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矿企业股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全年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每年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报告。
全年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股室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
全年
7、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全年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年
其他班子成员 2、林海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1、主动承担和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全年
2、组织抓好危化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对危化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全年
3、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危化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全年
4、督促危化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全年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每年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报告。
全年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股室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
全年
7、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全年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年
篇三: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类别
总体要求
责任清单
(一)
党委责任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1
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
党委会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时,应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3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
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按计划推进各个阶段工作。
5
每年年初研究并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把党风廉政建设
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6
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
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28 条办法”、市委“26条办法”、区委“25 条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党委责任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8
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9
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党委责任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16
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7
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2
对上级党委、纪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和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3
督促镇人大、政府、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4
每年按期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强化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
15
领导和推进本地、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委、市委和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问责职责。
18
加强本地、本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9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20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引导、氛围营造。
21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强化结果运用。
22
定期向本地本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
议。
23
坚持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体系,提升群众参与度。
24
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村级综合治理,解决村干部利益冲突问题。
25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党委主要
负责人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本地、本单1
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听取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
参加涉及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
加强党内监督,对班子成员和镇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组织开
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
坚持挺纪立规,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镇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
5
每年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6
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排除纪律审查中的阻力和干扰。
7
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8
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支持机关纪检组织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9
按照有关要求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10
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加强和改进作风。
11
勤政廉政,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决策等制度规范,防止利益冲突。
12
以身作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3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1
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分管办公室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2
按照党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报
任
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告工作情况。
3
指导和督促分管和联系的办公室(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4
对分管或联系的办公室(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与相关成员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5
受党委主要负责人委托,对反映分管或联系的办公室(单位)负责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提醒、约谈,并督促整改。
6
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情况。
7
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8
加强和改进作风,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
事项,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勤政廉政,防止利益冲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责任类别
总体要求
责任清单
(一)
纪委责任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违犯党纪的案件。
3
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
协助党委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
坚持抓早抓小,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6
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责,加强对镇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内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7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 条办法”、市委“26 条办法”和区委“25条细则”、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纪委责任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8
协助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加强村干部纪律审查工作,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积分管理和绩效考核。
9
牵头组织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0
协助党委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做好上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织做好行风评议有关工作。
11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12
充分运用科技监督等手段,加强对上级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13
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审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4
开展“一案双查”,按照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5
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纪委书记
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党委的立场思考问题,1
领导本地的纪检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部署,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责任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职责。
2
督促提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
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
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报告。
5
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协调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6
配合上级做好本单位巡察工作。
7
组织实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
8
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2016-08-03 浏览:分享人:叶云泰手机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2016 年 1 月 15 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大洛镇 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⒈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
整改期限:长期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 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积极查办案件。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查办案件方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
整改期限:长期
三遵规守纪巡查开展不扎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丰富巡查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考纪考规、集中座谈、查阅资料、查阅账册、受理来信来访、民主测评、延伸巡查等方式开民巡查。
⒉积极拓宽案源。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
控告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排查;要主动出击,多与相关部门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线索;加强对镇所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惠农强农、扶贫、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向老百姓要案件线索。
整改期限:长期
四村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到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辖区各村严格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村级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期限:2016 年 6 月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公务接待没有附派出单位公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接待清单填写不明细,部分接待事由不详。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根据规定的
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详细列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附派出单位公函。
整改期限:2016 年 6 月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善。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全现象时有发生。
责任领导:林福腾
责任单位:财政所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凭证手续不全的进行补全。
整改期限:2016 年 6 月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没有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存在车辆在多个地点维修的情况。
整改措施:车辆维修要求驾驶员须事先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党政办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凭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审批的,事后要补办审批手续,根据车辆维修审批单定期统一结算维修费用。
整改期限:2016 年 6 月
四村务开支不规范。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对
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屡有发生,现金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规范村两委干部误工性补贴,村主干所享受的村集体经济支付的误工性补贴,采取计算误工天数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包干的方式核定并及时公开。村两委干部除享受规定的补贴外,不再享受会议误工补贴、年终奖金、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
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凡是村级发生的支出凭证,都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章,并对取得的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支付凭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入账。对手续不完备的收付凭证,退还补办手续,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凭证,一律不予报账。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报账员现金留库比例不得超过 5000 元,超出留库比例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本村开户行。明确报账员负责保存现金支票,不得出租、出借现金支票,不得开空头支票。支付金额 5000 元及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整改期限:2016 年 6 月
三、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在山场转让、集体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整改措施:重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和捕捉线索和信访信息,建立案源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防止随意处理信访举报
线索,保证案源线索不流失。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一经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立即查处。在办案过程中,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采取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和包问题解决的机制,确保处理到位。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整改期限:长期
四、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单位及各村两委人员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梳理。通过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涉农涉企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为确保《大洛镇 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有关责任领导和单位按照
责任分解的要求,分别于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前上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至镇纪委。
篇五: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切实履行好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如下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以上部务会专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每年年初召开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部务会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日常监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三、严格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部务会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
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制度。
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和表率作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五、选准用好干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程序规定,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
强化谈话、函询、诫勉等措施抓早抓小抓预防,严格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
六、着力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差旅费报销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和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结对帮困等制度,积极倡导一线工作法。严明工作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着力培育良好工作作风。
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指导各科室(中心)规范工作流程,严密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落实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落实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廉政提醒制度。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强基固本工程,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完善与市委巡察办联系机制,加大巡察结果运用力度,突出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九、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组工
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制度,增强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大力培育廉洁文化,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家规、家风、家训教育,引导干部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
十、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纪检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组落实好监督责任,充分尊重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主动沟通交换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意见。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组工干部存在问题决不迁就、决不姑息,实行“零容忍”。
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
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市委班子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开展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负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来抓,强化对组工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风险防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五、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风党规党纪教育,强化谈话、函询、诫勉等措施抓早抓小抓预防,严格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积极创新党建载体,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七、指导和督促部机关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
八、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九、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坚持改进作风、反对“四风”,带头
廉洁自律,从严教育和管好亲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十、全力支持纪检组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
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部务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协助部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相关业务科室(中心)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教育管理责任。带头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和督促分管范围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四个合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分管范围干部认真落实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三、廉洁自律责任。带头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配套规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
四、协调配合责任。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对纪检组需抽查核实的问题,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赠送:
XX 书记在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授课内容
同志们:
今天的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是经 XX 市党委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的授课,也是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会议的性质是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是体现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关心、关爱和关注的有效手段。党内授课的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创新方式。今年以来,XX 市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累累硕果,在全省半年工作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作典型发言,全省和XX 政府领导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说明我们
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大家的努力是有收获的。但是,透过荣誉,我们要看到短板和不足,更要看到当前我们的系统内部、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主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三个方面给大家提个醒。
一、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约束性规范,是首要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确实存在着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离自己很远;有的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事实上,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
当前,我们的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方面主流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外部环境、经济利益和一些不良因素的诱惑和考验,出现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和苗头。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思想言论上任性,随意乱评妄议,犯“小毛病”。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是积极支持和拥护,而是乱评妄议,口无遮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坚定。有的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笑话,对一些贬损党的领导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抵制不力,不敢亮剑,随波逐流,丧失原则。二是在报告事项上任性,随意隐瞒情况,耍“小聪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是考验党员干部对组织忠不忠诚、考验党员干部做人诚不诚信的具体体现。而个别同志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随意隐瞒、无意漏报财产状况、身体状况、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经商就业等情况,不能光明磊落,实事求是,受到了组织处理。这个问题不是小事情,大家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引起足够重视,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以免引火上身,给自己和组织带来不良影响。三是在传播信息上任性,随意传谣信谣,传“小段子”。有的干部热衷于打探消息,不管
是否与自己有关,不该问的偏要问,不该知道的特想知道。特别是出现关键领导岗位空缺时,组织还没有开始研究干部,一些人就传开了人事调动消息。还有些干部看到别人提拔的快,心里就不平衡,不去关心别人做了什么工作,而是热衷于打听别人有什么背景。四是在交朋结友上任性,随意称兄道弟,搞“小动作”。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戒备之心,热衷于与社会单位上的人员纠缠不清,隔三差五就相约一起,吃吃喝喝,称兄道弟,变成“铁杆朋友”。不是建议大家“与世隔绝”,不与社会人员接触,而是希望大家擦亮自己的眼,与“别有用心的人”划清界限。有的人看似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相互利用,一些人被“温水煮青蛙”,身处“险境”却毫不知晓,最终被拉拢腐蚀,走向违纪违法道路。
这些都是一些苗头问题,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千万不要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在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着力增强“五种意识”:一是增强政治意识。讲政治规矩,是讲政治的表现,是从政人员的必备素质。不讲政治规矩的人,就不具备从政的资格。二是增强团结意识。讲政治规矩的核心要义,
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关键要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统一。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系统里没有“一把手”的提法,主官没有“谁是第一、谁是第二”的说法,只有分工不同。作为主官,对于党委作出的决议,要认真按照分工,带头抓好落实。在落实过程中,做到共同承担、相互支持;对职责内工作,做到独立负责、认真落实;对交叉性工作,做到相互谦让、密切配合;这一点既是全省党委对 XX 市党委的要求,同时也是 XX 市党委对县市区党委的要求。三是增强程序意识。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增强组织意识。个人重大事项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不隐瞒,不欺骗组织,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五是增强原则意识。能不能坚持原则,最能反映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思想品行和能力素质。要让那些原则性强、敢抓善管的优秀干部受益,谨防“老好人占先、圆滑人得好处”,着力营造讲党性、讲原则的正确导向。
二、关于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问题 近几年来,全国相继出现...
篇六: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p>中共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文件
怀工商党字〔2015〕11号
怀化市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
单和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怀化市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
单和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局内设机构、直属行政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办事
机构, 鹤城分局、经开区分局、工业园分局筹备组:
为认真落实《中共怀化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
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5 号)市
局党组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清单》、《怀化市工商局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怀化市工商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15 年 7月 16日
★
2
怀化市工商局党组及其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怀化市工商局党组及其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市局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一、市局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以及上级局关于党
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市局主要负
责人与下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组织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反
腐倡廉民意调查走访,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
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
5.组织召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联席工作
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所属机构认
真履行职责。
6.每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
内容向全市工商系统干部大会报告。
7.市局党组每年听取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3
8.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
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9.每年 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
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
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
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
“ 为官不为、不廉” 等问题。
(四)深化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条规定,认
真执行《怀化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 庸懒散” 行为问责
暂行办法》,坚决纠正“ 四风”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风” 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
项治理。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
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4
16.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
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
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7.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
运行。
(六)加强制度建设
18.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 四个
不直接分管” 、“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
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七)坚决惩治腐败
19.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
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0.全力支持市局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
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八)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21.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
传教育活动纳入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一次;每周通过市局信
息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党风廉政教育信息 1条;加强廉政
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 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 ,筑牢
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2.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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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富金同志第一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富金同志第一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及时研究
和传达上级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对市局机关及所属分
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及时布置重要
任务、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定期向
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2. 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
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
在的突出问题。
3. 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
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二)亲自组织推动
4.亲自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
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5.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
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
况。
6.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分
局领导进行约谈。
(三)当好廉政表率
7.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践行“ 三严三
实” 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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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9.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
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
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0.严格执行一把手“ 四个不直接分管” 、“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
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1.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
提醒,并督促整改。
12.每年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提交个人述责述廉
报告;每年向市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3.坚持原则,严抓严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机
构主要负责人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
科室负责人及分局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4.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
一堂廉政党课。
15.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 进机关、
进基层、进家庭” ,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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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组织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
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
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市局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三、市局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 担当分管责任
(1)协助市局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同检查,指导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
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强化风险防控。
(2)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合力。
(3)参与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
决策。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
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部门或挂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
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 带头廉洁从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
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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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条以及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8)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
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
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
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
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
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
人,自觉接受监督。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
守组织人事纪律。
(11)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
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每年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提交个人述责述
廉报告。
(13)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
不遮掩、不护短。
(14)支持执纪执法机构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 履行管教职责
(15)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定期
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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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
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16)组织分管部门或挂点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
从政
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 进机关、进基
层、进家庭” ,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17)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
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8)党组成员每月不低于一次,到各分管科室与干部群
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每季度与分管科室的干部群众要进行一次
单独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督促
检查分管部门或挂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
检查一次。
(二)个性责任清单
1.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树海同志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
政建设。
(2)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3)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督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分管部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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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市局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建
议和监察决定。
(6)协助局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
行。
(7)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作用。
(8)协助局长抓好队伍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
全局培训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
(9)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格落实干部考察纪律。
2.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益国同志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
政建设。
(2)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3)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督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分管部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
(5)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市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监察建
议和监察决定。
(6)协助局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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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助局长抓好与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
中级法院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协调、衔接工作。
(8)督促指导 12315 指挥中心及时将接到的有关投诉我
局管理的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移交市局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3.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国华同志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督促查处发生在分管部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市局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建
议和监察决定。
(6)协助局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
行。
(7)严格执行财经管理纪律,坚持财务基建管理制度。
督促落实“ 收支两条线” 各项规定,严格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预算规模,深化“ 三公” 经费公开
工作。加强对涉及离任审计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
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行政问责。
4.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中同志个性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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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市政
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协助局长建立健全市局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
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督促查处发生在分管部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市局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建
议和监察决定。
(6)协助局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
行。
(7)加强对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等重大政
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行
政问责。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规定,发现有关
执法办案机构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
查处。
5.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承龙同志个性责任清单
(1)全面负责市局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组监督
责任。
(2)维护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
篇七: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2016-11-02 浏览:分享人:萧玉裕手机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立行立改
紧扣“问题清单” 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市委主要领导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对厦门即知即改和落实“问责建议”情况严格把关,要求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印发《厦门市 2016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工》,进行细化分解。市纪委也针对“问题清单”在纪检监察系统内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督促主责单位落实整改。
8 月上旬,市委办、市纪委联合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各区、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也高度重视,针对具体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原因,全面对照检查,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长期性复杂性问题也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思明、湖里、集美、同安等四个区还将“问题清单”整改与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有机结合,一同整改、一同推进。
市委常委带队开展检查时,均要求将省检查组指出的
具体问题融入被检查区、单位的“问题清单”,作为集体约谈的重点内容,督促严格落实整改。例如,针对思明区存在的违规借车问题,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思明区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再如,市、区两级均开展下一级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工作,同时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思明区对评议排名末三位的党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湖里区委主要领导专门约谈 4 位整改进展较慢的区直部门领导。各区、各相关单位都把落实责任贯穿整改全过程,由“一把手”对整改报告签字把关。
市委除了将“问题清单”的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区和相关单位外,还发给市直各单位,要求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开展自查。
问责追责
集中核查督办问题线索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全市有 114 名领导干部和 1 个党委班子被实施责任追究,同比上升 178%,其中党政纪处分 16 人,同比上升%这组数字,正是厦门推动问责常态化,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延伸的具体体现。
在厦门,市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责任制检查,已然成为一种新常态。今年开展的检查,更加突出了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落实“五抓五看”,通过采取问题收集、“三公”经费查账、实地查访、延伸检查等方式,梳理出被检查区、单位
的“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在以往集体约谈被检查区和单位的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基础上,将约谈对象扩大到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和镇(街)党(工)委书记,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从而推动“关键少数”落实责任。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对整改情况严格把关,适时组织整改情况“回头看”。各区、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问题整改,问责追责 173 人。值得一提的是,市委今年首次将责任制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强化压力传导,接受社会监督。
还有这样一组数字:今年 1 月至 7 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84 起,处理 122人,同比上升%和 114%;其中党政纪处分 47 人,同比上升%;通报典型问题 36 期 59 起。以上数字充分说明,市纪委始终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
以集中核查督办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探索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查制度。首批选取海沧区新阳街道和翔安区内厝镇启动巡查,提出“问题清单”2 份、涉及问题 25 个、问责建议 12 条,并督促区纪委进一步核实问题,落实整改,通过以基层责任巡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刚性约束
健全完善制度规定 堵塞漏洞管住长远
“扎紧制度笼子,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委尤权书记来厦检查时提出的要求,厦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立足堵塞漏洞、管住长远,及时健全机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明确“六不准”纪律要求,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严格规范;市人大及时研究制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除无固定收入代表外,其他人员不再发放活动补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津补贴管理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津补贴管理;市纪委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规范追责程序、细化问责标准、明确追责文书、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刚性约束。
在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建设方面,省委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后,市委常委会立即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 6 个方面 28 项具体内容,提出 4 个方面落实保障机制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的要求,并进行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牵头和协办单位。市委印发《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建设的通知》,部署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工作,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的依
据、主要内容、制定的主体和任务分解等要求,强调 11 月底前完成各级的清单建设。
厦门还积极探索建立市委巡察制度,6 月份完成第一轮对市旅游局和市住宅集团的巡察,党政纪立案 8 人,已处分6 人;8 月初启动第二轮对市政集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巡察。严肃换届纪律,开展各区、镇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换届开展区级换届提名人选、“两代表一委员”等拟任人选的重点抽查核实,对少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督促纠正,对 1 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教育。
思明
两份“责任清单” 压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思明区结合省、市责任制检查移交的“问题清单”线索,处理党员干部 34 名,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 15 人次,及时调整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 5人、超编制配备干部 10 人,100%完成整改工作。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思明区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式管理办法。思明区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街道纪工委、纪工委书记责任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分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纪律审查、选人用人、组织领导、正人正己等 6 方面 28 个细项内容,将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细分为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严格纪律审查、加强队伍建设等 25 个细项内容,有效解决以往工作重点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真正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区委《关于 2016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通报》指出,在对全区 18 个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共发现问题 144 个,移交“问题清单”18 份,召开集体约谈会议 8 场,集体约谈领导干部119 名。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常委会,对《通报》中指出的整改事项进行再督办,要求冲着“全面”“从严”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问题倒查、突出问责追责,架起带电的“高压线”。
目前,全区在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 144 个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一、领导班子责任
(一)协助党委(党组)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主动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
任务和措施;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2.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落实责任提醒制度,按照省纪委“三个可以谈”、“三个不能谈”、“三个优先谈”的要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反映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除按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外,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市纪委在市纪委全会期间,协助市委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场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督促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班子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规范办理、回复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工作,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协助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年度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推进整改落实。
(二)监督执纪责任
4.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
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督促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党委(党组)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
5.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拟提任和转任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指导廉政文化建设;及时收集、研判和处置涉纪涉腐网络舆情信息,开展好反腐倡廉网络宣传。
6.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四种形态”标准,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进行分类处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审查轻微违纪行为。
7.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看住一个个
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压力传导。强化问责工作,坚持纪在法前,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强化震慑作用,创新通报方式,坚持典型问题集中通报、重点类型专题通报、问责案例专门通报、工作进展定期通报。
8.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纪委、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纪,通过明察暗访、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主体责任,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三)实施问责责任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坚持权责一
致,有责必问,有错必究,采取提醒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10.加强对主体责任的追究。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责问题,实行倒查追究,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1.加强对监督责任的追究。凡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对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严肃追究相关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12.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凡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责成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并开展以案例剖析为主的警示教育,对符合“一案双查”实施条件的,适时启动程序,及时完成责任追究工作。追究责任要坚持以上级纪委为主,保证责任追究的权威性。
(四)深化改革责任
13.贯彻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完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体制和机制,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
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
篇八: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1 -通用版精品范文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 年 2 月 28 日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包括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一)强化组织领导1. 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强化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玉溪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2 -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试行)》,抓好第一、二季度责任清单的落实。4.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抓好平时督查、半年检查,严格责任追究。5.认真履行党委(党组)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审查调查中的重要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6.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开展各类专项纪律检查、专项督查、巡察、调研等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提供保障。(二)做到 “ 两个坚决维护 ”7.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8.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区委二届四次全会、区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9.围绕区委“5366”发展总体思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抓好《玉溪市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七
- 3 -位一体”和全面推开农村家庭病床试点工作等决策部署,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重大战略决策落地见效。10.认真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 省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件办理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11.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情况。12.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等,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问题,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13.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情况。(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4.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落实党费日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五)加强党内监督
- 4 -1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1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六)严肃组织纪律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九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七)加强作风建设1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20.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学习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 “六个严禁”、 私设“小金库”、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等专项整治。(八)维护群众利益21.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
- 5 -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事务监督机制。22.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3.加强对落实惠民政策、农村“三资”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九)执行民主集中制2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十)加强巡察和审计监督2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十一)推进公开工作26.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十二)深化廉政教育2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公职人员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清单(一)强化责任担当28.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
- 6 -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讲授廉政党课、签订责任书、与班子成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带队检查等方面的情况。(二)运用 “ 四种形态 ”29.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约谈,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三)执行 “ 一把手 ” 监督办法30.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的情况。三、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情况(一)落实 “ 一岗双责 ”31.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二)加强督促落实32.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四、其他重要工作33.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的其他重要工作。
篇九: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清单
XXX 县委及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 2018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特制定县委及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县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保密纪律。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签订《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5.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委各部门、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6.强化检查考核,组织开展 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7.总结报告制度,年底县委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坚决纠正“四风”
8.切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9.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XXX 作风”。
10.严格执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紧盯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11.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发挥“领头雁”作用,县委理
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每年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县级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必须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内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 三)选好用好干部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思想铁、纪律铁、队伍铁、基础铁、责任铁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具有“XXX 作风”的“XXX铁军”。
14.认真落实“四提四必”要求,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15.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县管干部,在公示结束后,经县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对新任职的管理部门、站、所、中心、室、办负责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1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7.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如实填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维护群众利益
18.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持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19.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落实,落实好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机制,创新“双转”方式、健全直查快办工作制度,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20.健全完善全县脱贫攻坚督查检查体系,统筹协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两办”督查部门、扶贫主管部门、扶贫责任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强有力的督查检查措施,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
21.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组建专项行动组,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措施,打造脱贫攻坚“阳光监督”平台、拓宽反映问题渠道。
22.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将
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先查快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23.认真落实“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和县委、县政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相关规定,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
24.县委常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每年排查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落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政谈话、请示报告、巡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并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领导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谈话提醒。
2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
制度。
27.加强审计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规定。
28.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持续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和“三公”经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9.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0.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31.按照纪律审查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委在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中承担的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反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
32.健全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指导和协调,有效地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力量参与办案。
33.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并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
34.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
35.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
36.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法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提高制度执行效果,严肃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
3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
县委书记要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把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38.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39.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
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0.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4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42.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
43.严格执行《XXX 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44.亲自动员部署并带队开展 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4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班子成员责任
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又要积极协助书记抓好县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又要积极
协助党组(党委)书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46.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底向县委报告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站所(股室)、站所(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底向部门党组(党委)报告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47.每半年至少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 次,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48.每半年至少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 1 次廉政谈话提醒工作。
49.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50.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廉政法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1.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联系部门(单位)进行纪律审查。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要求,夯实责任担当,强化责任传导,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贯到底。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着眼统筹协
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地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举措,更好地发挥根本保证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克服压力层层递减现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拓展、延伸到基层,巩固发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局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