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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16:05:06 来源:网友投稿

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1各学院、部门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X〕54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

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1

各学院、部门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X〕549 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成教安〔201X〕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开展一次开学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环境提供有利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

  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漏洞、薄弱环节,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并了解师生对一些国内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治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自查,认真贯彻和落实省教育、市教育局相关要求,认清学校新学期安全和稳定工作形势,克服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复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促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更加到位,确保“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着重检查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促使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等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更加落实到位。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为重点展开检查,具体分为:

  (一)、安全自查阶段

  各单位(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8月31日—9月2日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安全核查阶段

  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织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将于9月3日—9月4日在校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各单位在自查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是:校园治安、消防、校车、楼道、食品卫生、班额等是否存在隐患风险点;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电器及电线、设施设备等是否安全;安全日常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是否落实。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 、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在20XX年9月2日下午17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保卫处,保卫处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按要求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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