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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股份协议,菁华2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3-21 13:45:07 来源:网友投稿

代理股份协议1在投资人*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姓名,男,身份证号码:姓名,男,身份证号码:姓名,男,身份证号码:姓名,男,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股份协议,菁华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代理股份协议,菁华2篇(完整)

代理股份协议1

在投资人*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四、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七、 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八、 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九、 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年 月 日

股东:年 月 日

股东:年 月 日

股东:年 月 日

代理股份协议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委托标的:(此处为合同款或代理费)

2、转让底价:人民币 元(下称委托标的总额)。

3、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依据甲方委托的事项,在买受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确认书、付清款项,即为完成委托事项。

5、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承诺

甲方委托乙方出让项目的股权权属明晰,无任何瑕疵,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转让,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对本合同标的所涉及的一切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均按确认后的资产转让协议处理。

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转让的委托合同,否则有次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乙方按甲方委托标的成交总额的 %,收取差旅费等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在委托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 万元前期费用,余款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时一并付清。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委托标的转让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转让事宜所需的所有材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4、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

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6、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现转移,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权限要求和期限完成委托事项。

3、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事由外,提前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委托标的总额的 %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

2、若甲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给乙方的委托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标的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买受人各自承担。

2、甲方委托股权转让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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