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3篇
乡镇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篇1
为了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按照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为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有效机制,现结合xxx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单位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区、街道、社区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单位化管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为两种类型7个单位体,两种类型为自管型和单位型,其中自管型为(原六道湾村一队、五队自建房片区)由社区单元组长,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单位型为(龙润锦城、卧龙a、b区、丽云小区、君悦大厦),由单位组长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及单位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五、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社区书记张宏国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书记(主任)——片区组长——包户干部——楼栋巷道长”四级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辖区的稳定,x六道湾建立健全了网格化模式管理制度并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社区对划分的七个单元分管组长和片区民警共同负责片区的工作开展。每个小组分配多名工作人员,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组长负责、组长向社区书记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六、各级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书记职责
社区书记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区分管组长及包户干部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分管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研判分析会,听取各包户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网格组长职责
网格组长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书记工作安排,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分别对各包户片区进行管理,对包户干部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社区书记研究解决。
七、联络通信
社区工作人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各网格组长第一时间与社区书记通报,社区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街道。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
乡镇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以加快现代城市建设和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为重点,以打造“文明公交、形象公交、满意公交”为抓手,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公交行业管理,全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努力为群众出行提供快捷、舒适、安全、便利、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优化公交通行环境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2、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
3、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南站换乘中心扩容、西站换乘中心动工和北站换乘中心南门拆迁工作。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逐年安排落实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路段规划和设置公交专用通道。
(二)建立补偿补贴机制,促进公交健康发展
1、建立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给予补偿。
2、建立经营性亏损补贴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开辟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给予适当补贴。
(三)提升公交优质服务,规范文明行车秩序
1、逐步改善运力结构。自年起,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步伐,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对超期或排放不达标的公交车辆,分批整改更新,全面提高车辆安全性能,杜绝“病车”上线运营,减少车辆安全事故。
2、大力改善车容车貌。加强公交营运车辆车身维护和保养,严控车身广告设置,确保车身完好无损、车内设施齐全整洁。
3、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倾力打造一批城市公交精品线路,全面提升城市公交窗口品牌形象。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1、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运营秩序。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企业行车事故月报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月查制度,重点检查公交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车辆检修台帐及公交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3、根据《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和综合考评细则,评选公交文明线路和先进单位。
4、加快推进城区公交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公交行业服务长效机制,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公交服务。
(五)深化改革,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
改革投融资体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在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或具有经济实力的法人企业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优质服务的格局。
三、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客管处)
认真履行城区公交行业规划、建设、监管职责,负责《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公交行业服务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督促公交企业车辆更新改造,不断提升车辆品质;负责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公交站场的管理整治工作,加强车辆技术设施检查,健全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机制,改善公交运营环境;负责制定公交企业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负责指导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市建设规划部门(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和实施承担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交专用道设置,确保公交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发改委)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形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各种政策和建议。
(四)市公安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负责对公交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治,切实提高公交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公交营运车辆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公交运行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市财政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建立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偿补贴保障机制,对公交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出财政补偿补贴和预算方案,负责城区公交服务提升工作相关经费预算审核和拨付,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城区公交提升服务工作安排5年左右时间(xx年—xx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年(xx年)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科学规范公交行业行车秩序、车容车貌和服务行为。在公交行业内开展“服务创一流、安全争先锋”安全标兵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安全行车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4、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0台(市国有公交公司30台,两家民营公交公司20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5、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72个公交站台,同步建设公交候车亭。(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阶段,规范年(xx年—xx年)
1、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线路和先进典型,在公交行业内推进公交线路责任联系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逐步建立现代公交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公交行业奖惩激励、考核评价、规范管理等相关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5、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76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6、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10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根据公交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适时建设公交枢纽站。(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阶段,提升年(xx年—xx年)
1、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建立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监督与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交运营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3、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4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5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5、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和施划公交优先通行道口。(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资金筹措
按照“补贴与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以下六个不同投入使用方向分别筹措城市公共交通资金。
(一)公交规划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安排。
(二)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统筹。
(三)车辆更新资金来源。公交车运行8年必须更新,鼓励提前更新。国有公交及民营公交企业车辆更新资金均全额自筹。市财政根据政府下达的更新车辆计划,年按新购车辆价格的30%对市公交总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今后根据财力逐步增加投入。
(四)新辟线路自年起全部由国有公交经营,增加车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增加国有资本金。
(五)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市财政给予补偿;城市公交企业开辟的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造成的经营性亏损,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六)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乡镇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篇3
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__、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