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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对于建立乡镇“一办三中心”运行模式,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8 15:3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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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对于建立乡镇“一办三中心”运行模式,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乐安县关于建立乡镇“一办三中心”运行模式,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化 365 便民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着眼于便民、利民、惠民,创新乡镇行政机制,对乡镇的机构、人员整合优化,建立“一办三中心”运行模式,集中力量服务群众,让乡(镇)干部工作重心下移,使乡(镇)干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长效化、制度化,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乡镇党委政府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我县拟在公溪镇、南村乡进行此项工作试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适应乡(镇)干部进村服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统筹乡(镇)各方面力量,突出完善“365 便民服务网络体系”,推行“一办三中心”机构设置模式,优化机构设置,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委、政府,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建设“五个乐安”提供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便民利民惠民。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革除群众最不满意的弊端,创新机制体制,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 (二)转变工作职能。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重点,理顺职责和条块关系,确定机构设置,提升乡(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本区域工作的能力,改进对乡(镇)干部的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乡(镇)干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

 (三)保持队伍稳定。原站所“对内统筹,对外保留”,现有编制不变,人员身份性质不变,既不增加编制,也不增加人员。

 (四)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创新服务载体,健全党组织服务群众模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好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机构设置。

 按照“对内统筹、对上保留”原则,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将乡镇 5 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 7 个乡镇事业站所(即: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进行整合,全力打造乡镇 365 便民服务中心平台,下设“一办三中心”,即: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由乡镇统一调配使用,“一办三中心”主任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

 1、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整合纪检)。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党务工作,开展党员服务,组织和指导机关后勤工作。

 2、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信访维稳、司法、安全生

  - 产、公安等服务)。负责社会管理、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财政、民政、文化广播、统计、建设规划、土管、环境卫生、新农保、新农合、人口计生等服务)。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财政、民政、文化广播、统计、建设规划、土管、环境卫生、新农保、新农合、人口计生等服务)。负责民政扶贫、社会保障、国土、建设、交通、计生、科教文卫、新农合和新农保等工作。

 4、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技、农机、经管、乡企、水管、农产品质量监管、林业、畜牧兽医等服务)。4、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技、农机、经管、乡企、水管、农产品质量监管、林业、畜牧兽医等服务)。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等工作。

 (二)运行模式。“一办三中心”将乡镇相关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人员整合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内业固定服务队伍和外业流动服务队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 365 便民服务开展网办、代办和联办等服务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

 1、领导方式。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一办三中心”工作,成立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组成的领导机构,完善例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一办三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督查、督办各项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执行例会和联席会的决策、布署,统筹协调安排“一办三中心”工作。“一办三中心”在各中心(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中心、村便民服务站服从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安排。

 2、业务办理方式。(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电话通知、绩效考评及机关后勤,统筹协调三中心日常工作,协调党群、人大、武装工作。(2)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对上联系政法、信访、安监等县级职能部门,负责本乡镇的社会管理、信访接待、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指导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调解、安全生产工作。(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群众办理事项,超出职能范围的通过网办、代办、联办方式,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衔接办理,并受理村便民服务站代办业务,做好村便民服务站已办

  - 结事项的备案管理。(4)经济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有关惠农资金发放,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负责农技培训,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设立咨询热线,提供产业信息。

 (三)理顺条块关系。

 1、按照“对内统筹、对上保留”的原则,实行“一办三中心”改革后,原站所办公场所继续保留,原站所的牌子、公章、账号继续使用。

 2、统筹人员管理。乡镇党委负责财政所、林业工作站、土管分局等垂直管理单位人员年终考核绩效评定及工资、福利发放,进行统筹管理。对其单位的正副职任免有否决权,其单位干部任免必须书面征得所在乡镇党委同意。实行竞聘上岗选任乡镇垂直管理单位正副职的,乡镇党委参与选聘工作。其工作不力、群众反映不好的,乡镇党委有权要求县直主管部门调整,凡乡镇党委书面提出调整要求的,主管部门原则上在半个月内作出调整。

 3、部分依法依规仍需垂直管理、保持机构、人员等相对独立的单位,如法庭、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单位,作为相关中心的成员单位,以联席会议形式协调工作,服从、服务和配合乡镇中心工作,重大工作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4、 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涉及全局决策协调的工作,由乡(镇)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主任、中心成员单位领导联席会进行协调部署。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 至 2 次。

 (四)明确下放权限。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支持“一办三中心”改革,县级职能部门(如:计生、土管、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职能权限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将原来由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改为由乡(镇)政府直接审批,能下放到乡镇的下放到乡镇。由乡镇提出,县级职能部门研究,做到应放尽放。简政放

  - 权事项见附表。

 四、管理模式 1、落实“一办三中心”运行保障制度。落实组织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管全面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别兼任“一办三中心”主任、副主任;乡(镇)因地制宜设置 365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办公条件,整合利用乡(镇)原有的基础资源,完善“365 便民服务中心”的办公设施;落实经费保障,将“一办三中心”工作经费和绩效奖金纳入乡财政预算,划拔到乡镇管理的垂直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不低于主管单位原标准。

 2、 2、 推动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群众需要,进一步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网络,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站,村小组设立便民服务点(以村小组长为主)和便民服务户(以党员中心户、村民代表为主)。建立“民事代办”制度,明确代办事项、时限及联系人,设立民情需求信息收集箱,及时收集村民需求,作为乡镇流动服务队服务内容。实现群众办事能在组上办的不出村,能在村里办的不到镇,能在镇上办的不去县。

 3、实行 AB 岗交流制度。建立固定服务和流动服务两支办事队伍(即 AB 岗)。AB 岗人员由各中心主任定期调配轮换,所有人员挂牌上岗,是党员的要求亮明党员身份。A 岗(机关服务岗)在乡镇 365 便民服务中心固定服务。B 岗(驻村流动服务岗)成立流动服务队,可实行分组管理,与包村工作相结合,巡回在各村直接受理、代办群众事务。流动服务队每个队员至少要交 10户农民朋友,每月进村入户不少于 15 天,及时发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帮助群众发展油茶、蚕桑、蔬菜等产业。

 4、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把为群众办理

  - 审批等服务事项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办公系统内容,逐步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365 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三级联动办理信息化。推行便民服务网办、代办和联办,试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5、探索建立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需求出发,根据试点乡镇的工作实际,从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申报“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项目,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试行“政府承担、财政保障、公开招标、委托经营、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的“以钱养事”模式,不断推进农村公益性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节约管理成本,提高公益服务效率。试点乡镇各申报一个“以钱养事”项目。

 6、实行“一人多能、一岗多责”制度。适应乡(镇)工作事多人少、综合性中心任务加重的需要,原则上中心工作人员除精通一项专业岗位业务知识外,还要熟悉 2—3 项相关相近的工作业务知识。建立县、乡分级培训制度,开展乡(镇)365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执法、审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有关程序取得相应的资格。

 7、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7、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制定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 365 便民服务中心“一办三中心”岗位考核办法,实行绩效考核等次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严格考评兑现,实行无为问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 年 4 月 1 日前)

 试点乡(镇)要深入村组进行工作调研,根据全县“一办三中心”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乡(镇)开展 “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方案,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召开本乡(镇)

  - “一办三中心”改革动员大会,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乱,有序转换,顺利对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 年 5 月 31 日前)

 县成立“一办三中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试点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一办三中心”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全县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定员上岗等工作任务。5 月中旬,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签订委托协议、统一规范操作流程、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授牌授印”的要求,做好权力下放工作,并制定每一项审批、执法权下放或委托乡(镇)的简政放权实施细则,并分别与 2 个试点乡(镇)签订委托协议或授权乡(镇)管理协议书;5 月底前,组织试点乡(镇)“一办三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同时负责对乡(镇)“一办三中心”的执法、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办理相关执法证件,监督、指导乡(镇)依法行权,规范执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 年 9 月 30 日前)

 试点乡(镇)要认真总结开展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于 2013 年 9 月底前上报阶段总结报告。在阶段总结中重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应对措施,不断深化完善“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县“一办三中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不断规范“一办三中心”运行机制,为全县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提供经验借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一办三中心”试点改革工

  - 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做好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县委组织部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衔接沟通,确保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试点乡(镇)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妥善处理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做好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各种宣传报道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具体指导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公务员、事业人员上岗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相关部门预算调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支持改革,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指导组,对乡(镇)“一办三中心”改革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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