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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7:55:05 来源:网友投稿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公布日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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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21.11.05?

  【字

  号】洪人社发〔202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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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21.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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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洪人社发〔2021〕232号

  各县区委(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湾里管理局党群部,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良好氛围,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99号)要求,我市将开展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健对象

  参加南昌市(市级或县区级)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含已退休)的高层次人才: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国家重大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百

  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含青年项目);

  (3)

  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人选、“井冈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不含青年项目);

  (4)

  博士生导师;

  (5)

  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含受聘后退休的人员);

  (6)

  南昌市已被认定为A、B、C、D类的高层次人才。

  二、保健内容

  (1)

  安排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按照男性2000元/人、女性2500元/人的标准执行。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办安排体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核定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但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待遇可重复享受。高层次人才体检待遇仅限本人享受,不得转予他人。

  (2)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可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3)

  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后,可在本年度内享受该机构的相关医疗保健服务。

  三、办理程序

  每年年底前完成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申报、受理、审核确认工作。

  (1)

  高层次人才首次资格确认

  用人单位按照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范围,于每年11月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填写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和单位属地原则向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

  申报,经审核后,市级主管单位或县区人社部门汇总报送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进行资格确认。

  (2)

  高层次人才后续资格认定

  已进行了首次资格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不需每年再次进行确认,因调离等原因不再具备医疗保健资格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提供名单,报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四、体检时间

  从2022年开始,每年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体检服务。体检时间为每年1月至9月,在规定体检时间内,高层次人才可自主选择体检时间及医疗保健定点医院。

  五、医疗保健定点医院

  2022年、2023年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定点医院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南昌医院;2024年及以后的定点医院另行通知。保健对象每年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凭本人身份证选择定点医疗保健医院,进行体检并享受年度内的医疗保健服务。

  六、有关要求

  (1)

  市人社局牵头并负责对相关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进行资格确认;市卫健委负责医疗保健定点医院的遴选和管理,指导相关医院落实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做好高层次人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待遇落实,负责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保险费用按定额标准报销经办,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体检;市财政局负责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2)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集中优质医疗资源,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健康管理等优质服

  务。

  (3)

  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医疗保健待遇资格,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报销服务等工作。对高层次才人享受待遇后不具备资格的,应及时向所属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提供名单,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门向市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部门办理待遇资格核销手续。

  (4)

  严格工作纪律,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取得高层次人才保健对象资格的,将要进行追责,除按规定取消资格和医疗保健待遇、追缴有关资金外,还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在市高层次医疗保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和体检流程等进行操作,做到人才优先、服务到位,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中止合作协议。

  (5)

  医保隶属关系在南昌市的中央驻昌、省属驻昌单位参照执行。用人单位逐级向省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申报,由省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对高层次才人享受待遇后不具备资格的,省级单位或主管部门需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供名单备案,市级人社部门办理待遇资格核销手续。

  (6)

  2021年材料报送具体流程及要求

  市直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县区直单位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非公单位高层次人才按单位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

  1.各用人单位填写《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人单位)》(附件1);收集资格确认所需材料:人才荣誉证书、博导聘任文件、正高级职称证书与岗位聘任备案表及身份证等复印件(企业类人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表格及材料盖章后逐级报送至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

  2.各县区人社局或市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形成《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汇总)》(附件2电子版、盖章PDF版),附资格确认所需材料(PDF版),于11月30日下午前发送至邮箱******************。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联系方式: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发展服务科

  83884296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健科

  83983596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8853150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86297273中山大学附属南昌医院干部保健科

  8886252附件:

  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人单位)

  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汇总)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人单位)

  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医保高层职务工作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月

  证号

  称)

  誉

  县区出生身份(职领域

  类别

  才荣性质

  休

  专业人才次人单位或退号

  级或在职手机(市隶属

  级)

  填表说明:

  1.“人才类别”一栏中,请填写“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南昌市A类人才”、“南昌市B类人才”、“南昌市C类人才”、“南昌市D类人才”;每名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只进行一次填报,存在多类别的,可在“人才类别”栏中多类别填报。

  2.“高层次人才荣誉”一栏中,按最高级别选择其一进行填写;如:同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双千计划”的,只填写享受国务院津贴。

  3.“单位性质”一栏中,请填写“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4.请在原表上进行填报,勿更改表格框架内容!

  附件2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汇总)

  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汇总)

  所在县身区工作序号

  或单位

  主管部门

  市

  姓名

  别

  性出生年月

  证份(职职务业才人专人次位高层单在职或领类性称)

  才退号

  域

  别

  质

  荣休誉

  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市

  (盖级(盖章)

  章)

  人社部年

  门

  月

  意

  年

  级(盖章)

  医保经办年

  机月

  日

  月

  日

  见

  构日

  意见

  填表人:

  联系方式:

  :1.“人才类别”一栏中,请填写“国家级人才”、“省”、“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南昌才”、“南昌市B类人才”、“南昌市C类人才”、“南人才”;每名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只进行一次填报,存在多可在“人才类别”栏中多类别填报。2.“高层次人才荣中,按最高级别选择其一进行填写;如:同时享受国务院、省“双千计划”的,只填写享受国务院津贴。3.“单位一栏中,请填写“机关”、“事业”、“企业”、“其。4.请在原表上进行填报,勿更改表格框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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