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制度 县长信箱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县长信箱件及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工作,加强回复办理的监督管理和运作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
县长信箱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
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县长信箱件及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工作,加强回复办理的监督管理和运作协调,确保回复办理高效、有序、规范运行,打造高效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成立回复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负责县长信箱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的集中受理、分发、跟踪、催办、督办,工作情况统计、通报和综合考评等日常管理。局属各单位是回复办理工作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回复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回复办理工作。
第三条
回复办理工作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由局12345热线办、相关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网络,按照“统一受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归口回复、过错问责”原则开展工作,确保所有县长信箱件及工单得到及时有效办理和回复。
二、工作程序
第四条
县长信箱件及工单回复办理程序包括收件、办理、退件、催办、督办和回复等环节,形成“集中受理,分散处理;
对外互动,对内联动;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办理机制。具体程序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五条
局回复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办公室提供的县长信箱件及工单回复办理情况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回复办理态度不端正、答复不认真、办理不及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安全保密
第六条
县长信箱件及工单办理所涉及的我局组织、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回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不宜公开的回复办理情况,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检举的对象,不得公开向利害关系人提供来电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
第七条
对于不宜公开的处理结果,各回复办理责任单位要向局办公室说明原因,并向来电人回复,不得向社会公开。
四、责任追究
第八条
被投诉和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对来电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追究当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回复办理责任单位、个人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因弄虚作假、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湘阴县文体广新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