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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8篇

发布时间:2022-08-29 13: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8篇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打通为民服务的“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8篇

篇一: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实施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创新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确保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

 2021 年,我县被列为全市社工站建设试点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在 9 月底前全县 X 个乡镇和 XX 镇 X 个社区全部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社工站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坚持规范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

 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规范推进社工站建设。

 3.坚持服务基层。坚持社工站建在基层、服务基层的基本定位,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4.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业社工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5.坚持统筹协调。社工站建设既要把握一致性标准,更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开展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受理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参与为老养老服务。协助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开展留守老人、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分散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服务。

 (四)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协助推进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力量、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对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五)参与社会事务服务。协助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协助开展残疾人家庭排查、需求评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服务;协助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参与基层社工人才培养。协助乡镇、村(社区)开展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培训资源链接、实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乡镇、村(社区)培养一批本土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七)链接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创造条件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城乡资源对接,实施精准帮扶,成为乡村振兴事业的得力助手。

 (八)参与基层司法工作。协助乡镇司法所开展基层司法

 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

 各乡镇(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未经县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四、建设方式 乡镇(社区)社工站(室)建设及运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由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

 (一)购买主体。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接机构。承接社工站服务项目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 件:一是依法登记的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章程中应有明确的社会工作宗旨、业务范围等内容。当地无相关承接主体的,可从外地引进,同时加快培育本地服务机构。二是具有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队伍。三是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三)运行管理。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同时设立县级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对承接机构和全县社工站点运行的业务指导、社工培训、日常管理、考核服务以及同民政局各科室的工作联系。

 (四)签订协议。购买主体应与承接机构依法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包括项目期限、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权利义务、绩效评估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原则上以 3 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

 (五)社工站项目建设经费及使用。

 购买社工站项目所需经费和县级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购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先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助。其中乡镇社工站项目购买经费预计 XXX 万元,县级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购买经费预计 XX 万元,共计约 XXX 万元。

 县级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购买经费包括:监测、督导、评估经费和平台管理服务人员费用。

 乡镇社工站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购买社工站项目建设经费总额中,社工站人员费用占项目经费总额的 90%;承接机构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机构运营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额的 10%。

 社工站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工资标准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上浮 10%执行,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绩效工资。

 承接机构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机构运营管理费包括:外聘督导、本机构督导的岗位补贴、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

 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交通、误餐、组织义工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设备设施及办公耗材、保洁、安保、水电、交通等日常办公费用;运营费、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

 县级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人员待遇参照乡镇社工站人员待遇水平。县级社工站监测、督导、评估经费和乡镇社工站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机构运营管理费可统筹使用。

 五、建设标准 (一)统一标识。乡镇社工站设置统一标识,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 社会工作标识+XX 县 XX 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设置统一标识,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 社会工作标识+XX 乡镇 XX 村(社区)社会工作室”。

 (二)场所设置。乡镇社工站为本乡镇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乡镇、村(社区)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水电暖费,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场所。

 (三)制度建设。社工站要制定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健全项目、督导、人员、志愿者、场所和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人员配备。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和任务量配备驻站

 社工。县级社工总站配备社工 9 名,区民政分局配备社工 2名,每个乡镇社工站配备社工 2-5 名,每个社区工作室配备社工 2 名,共需社工 76 名。身份为承接机构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优先,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新招聘的驻站工作人员,必须从招聘之日起 2 年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要将乡镇现有的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凡年度考核合格的均优先纳入驻站社工招聘范围之内。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县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社工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时间节点。

 (二)实施购买。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社工站购买计划,组织开展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三)开展服务。承接机构按协议要求开展建站、人员配备、岗前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需求调研,提供专业服务,按要求向县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

 (四)督导指导。县民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组建督导团队,开展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承接机构和驻站社工提高政治素养、熟悉政策法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绩效评估。每年年底前,县民政部门对社工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报市级民政部门。年度评估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釆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七、职责分工 (一)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乡镇、村(社区)为社工站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定期向市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依法依规实施购买并与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项目资金和服务监管,指导承接机构配齐驻站人员并专职专岗开展社工站工作。

 (二)乡镇、村(社区)。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负责安排在职在编人员兼任或分管社工站工作;协助县民政部门对承接机构和驻站社工开展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考核;完成县民政部门交办的行政和事务性民政工作。

 (三)承接机构。具体负责县级社工总站人员配备及乡镇、村(社区)社工站点工作人员招聘,并按照县民政局要求指导乡镇、村(社区)社工站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及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建设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

 指示的具体举措,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社工站点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在县财政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可以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超过上年度资金总额的 3%。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三)突出指导培育。积极培育、扶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项目管理和自治自律能力的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领导的社会服务事项。加强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领导,为社工站提供人才培养、专业培训、能力提升以及监测督导、项目评估等服务,培树服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品牌社工站。

 (四)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购买主体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机构要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

 络等媒体,深入宣传社工站点建设的有关政策、优秀人物及先进事迹,培树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对社工站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篇二: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明确目标 强化措施

  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工作会上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报告的题目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 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1 年,***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为中心,以“*****”为总体思路,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加强****力度为工作目标。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职工队伍纪律严明、工作积极;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硕果累累。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011 年工作回顾

  一、迎检工作备战积极,准备充分,取得圆满成绩

  2011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按照*********要求,提出 “******”的理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规范**行为和业务流程,提高素质,树立文明形象。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考核等劳动竞赛活动,为迎检工作营造浓厚- 1 -

  的氛围。四是公开征集以迎检为中心的“*****、****”活动。搜集意见建议,认真查漏补缺,明确管理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各项工作“零失误”。五是坚持每周开展“*****”的“四个一”竞赛活动,实行奖勤罚劣,使全体职工自觉树立起竞争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落实专职人员,积极备战,加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内业资料。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严明的纪律要求,单位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形象均得到大的提高,迎检工作取得圆满成绩。

  二、专项治理活动措施有效,长效机制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巩固**成果,我单位制定可行措施,严格执行《****》和《****》等法规,积极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1、根据工作安排,在春夏季节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散发宣传单、走访座谈等办法,全面打击违法行为,为环境整治和省市迎检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秋季以来以省、市、县《关于********活动》为工作重点,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主动向县政府、县**主管部门汇报,联合多部门采取统一行动;落实“***”政策和“***”规定,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

  3、针对单位实际,认真完善网络,充分利用****,深入***,重点布控,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力度不减。经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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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日常管理,规范队伍,树立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我单位努力在狠抓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年初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月检查考核奖惩办法及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劳动竞赛和月考核检查评比活动。二是结合《五个规范》和“五不准、六禁止”等规定,在单位对人员的**行为、**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使职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提高,队伍纪律严明,仪容整洁,单位容貌焕然一新,环境卫生保持良好,职工宿舍物品摆放统一,达到了职工上下班程序规范,着装整齐、工作文明、团结和谐的局面。

  四、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得力,单位廉政建设成绩突出,人员廉洁奉公意识不断增强

  不断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工作大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对此一是组织开展爱国爱党学习教育、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爱岗敬业职业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从思想上牢筑道德防线,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和问责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是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和中省市有关纪检监察廉政纪律规定,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窗口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四是由党员- 3 -

  领导干部带头,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五是积极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公开政风行风服务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积极搭建廉政文化建设平台,推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突出单位廉政建设学习和警示教育意义,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纵深发展。

  五、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得力,开展有序,单位安全

  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单位领导班子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合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从一开始就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其他各项工作的首位。

 1、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制和各分管部门的直接责任制等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单位安全管理“无真空”。

  2、坚持领导班子和业务部门 24 小时轮流带班制,确保安全管理“全天候”不间断;完善了各类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和考核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每个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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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 6 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开展安全预防教育,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4、开展安全排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排查目标,对单位易发事故的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深入全面的检查排查,消除隐患,营造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5、开展单位内部矛盾排查工作。针对站上工作人员来源、家庭条件和文化层次的不同,领导班子及时掌握信息,加强对职工的走访与交流,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全力确保单位大局稳定、队伍稳定。由于班子重视,措施得力,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在稳步中求发展,在创新中再提高。

  六、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开支合理,全年经费无超支

  由于目前单位资金缺口较大,形势严峻。对此我们认识清醒,积极加强内部控制,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一是严格执行“***的规定”,加强票据管理,落实各个环节人员职责,做到票款及时上解。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做好经费预算,控制经费开支,加强资产管理,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三是严格控制日常接待、办公、水电、福利等支出,精打细算,落实节约措施,保证各项经费不乱支、不超支。四是及时发放职工工资、办理职工“三金”,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使职工个人利益得到保护,确保单位整体和谐稳定。五是规范财经纪律,加强发票管理,坚强财务监督,坚- 5 -

  持民主决策,落实报销程序,确保财务人员清正廉洁。

  七、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我单位始终坚持以行风政风建设来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党、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带动全体职工树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思想理念。一是举办了“******”主题红歌会、参加县组织的“****”活动和****活动;二是建党 90 周年前夕,组织全体党团员前往革命纪念碑参观学习,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三是 8 月份,响应号召,开展了“爱心助学”活动,积极资助包扶村贫困大学生。四是开展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竞赛活动,激发单位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工作热情。五是在巩固以往的精神文

 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创建“*****”口号,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使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

  八、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对外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扩大单位宣传面,营造舆论氛围,展现队伍良好形象,年初就将宣传报道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分工,与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一是在单位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设立了宣传台,对***政策进行宣传。二是积极收集整理日常工作图片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彩页、幻灯片等,向上级领导和过往群众宣传展示工作成就。三是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动态。截止 2011年年底,单位在各类报刊和交通信息网站等刊登各类信息、报道***篇,超额完成了全年宣传任务。

  九、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6 -

  年初单位对党、政、工、团等工作做了明确分工,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分管领导,使单位党政工团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施、有结果。单位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互相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有效,全年未发生职工违法乱纪行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无职工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无计划外生育现象。同时完善了职工之家和乒乓球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为职工创造了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广大职工能够认真树立“*****”思想,积极主动的配合工作,单位班子团结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2011 年虽然我们面临工作压力大、经费十分紧张等实际困 难,但是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我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要始终牢记职责和使命,决心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提早部署,认真做好下年度各项工作。

  2012 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2012 年我单位工作指导思想是:按照省市******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深入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成绩和******创建成果,进一步扩大工作范围,为深化单位品牌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任务是:在市主管科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继续保持高压严- 7 -

  管态势,深入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坚持“***”的网络管理运行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大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维护好单位安全稳定大局,创造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主要从以下 8个方面抓起:

  一、认清形势,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力度

  2012 年是加快实施“十二五”计划之年,是贯彻落实****

  会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深化单位品牌形象之年。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早部署,不断加大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为开展全年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一是组织职工,从抓形势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入手,认真收集

 各方资料,采取以股室为单位,通过认真学习,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认清形势,进而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个人思想政治觉悟的目的。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要身先士卒,要带好头、起好步,认真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加强个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养,始终保持政治思想的先进性。三是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查找自身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问题的方法,以此提高认识,增强个人适应当前形势的能力。四是以班股室为单位,围绕如何干好本职工作这一主题,积极开展讨论,查找当前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 8 -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此消除畏难、懈怠、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和怀着混日子想法干工作的消极应付思想。五是认真制定计划,将个人日常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情况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落实班会学习制度,加强日常学习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将此作为个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六是充分利用资源,广开学习新路子、新方法,鼓励职工参加远程教育、电大、函授等形式各样的学习,通过学习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促思想进步,努力,使我单位不断成为学习型单位。

  二、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随着****工作进一步实施,我单位工作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

  (一)、全力加强高压严管态势,将***率牢牢控制在***%

  以下。

  1、加强调查摸排工作,要提前掌握其动向,准备充足的人

  力、车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要动员全站职工,做好心理准备,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严防死守,确保***率这条底线不被突破。

  2、克服一切困难,加强工作力度,做到******;认真查证,做好引导、复检,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工作力度,落实“*****”的政策和“****”的规定。确保高压严管态势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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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继续加强同上级和同级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努力

  寻求驻地政府部门支持,坚持联合*****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4、加大对*****管理力度,严格规范****管理程序和交接手续,严格核查《****》真实性,完善信息报送、反馈制度,完善交接签字手续,落实人员职责,实行责任倒查,完善**手续,全力打击****等违法行为。

  5、重视宣传工作,提高影响力。以宣传《****》为主,巩

 固常规形式宣传,在***、***等设施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事件报道,制作展板、幻灯片等,同时增加和创新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手机短信群发、电话留言、邀请电视台制作专题片等,增加传媒途径,增加影像内容,全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为全年工作渲染气氛。

  (二)加强工作力度,确保**率稳定控制在****以内。

  当前单位工作的重心依然是****治理工作,对此首先要结合实际,认真探讨,制定计划,确定重点。一是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加强工作力度,继续依托***车,在***设立稽查点,加大稽查、处理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及时完善网络,积极主动出击,上门走访宣传政策,签订合法协议,约束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综合治...

篇三: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评价规范》瑞安市地方技术性规范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全市现状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它是一种崭新的基层社会工作平台。不同于单一社会工作机构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站的功能定位是一个纵向统筹、横向链接的综合性、协调性、枢纽型平台和民生服务站,服务内容既包括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传统“小慈善”和民生兜底服务,又包括矫治帮教、应急处置、社会融入等新型专业服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议题日益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和省民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 号)以及省市社工站建设有关要求,温州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自 2021 年 6 月启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以来,瑞安市目前已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 15 个并全部投入使用,计划在今年 6

 2月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累计建成 23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每个站配置 3 名社工,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有序发展。(二)国内外、省内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与之关系1、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民发〔2015〕88 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和省民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规范。以《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操作手册》文件为依据,参考其中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制度建设等内容,结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编写,具有可操作性。2、国内外标准情况国外没有与社工站相关的现行标准,且因国情和政治制度与我国不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评价规范的制订也无参考意义。国内相关标准有 GB/T 39735《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MZ/T 059《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南》。其中 GB/T 39735 为上级标准,本次评价规范中“评价结果及应用”内容参考该标准;MZ/T 059 为上级标准,该标准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价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评价目标、原则、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但该标准范围覆盖广,内

 3容较为笼统,多为方向性描述。本评价规范中“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参考了该标准。其他引用标准有:MZ/T 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工作》、MZ/T 095—2017《社会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GB/T 10001.1—2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等标准。目前暂无与社工站相关的浙江省级和温州市级地方标准。(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乡镇(街道)社工站是组织载体,“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高质量发展”是社工站建立运行后的主要阶段任务。目前,瑞安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处于初期建设阶段,需要准确的角色与服务的定位,提升输出的服务质量。而在现阶段中,瑞安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存在着社工人才紧缺、服务质量水平一般、服务定位界限不清晰、专业知识与技能有待提高等开展困境,设定服务评价指标则能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切实加强项目服务绩效管理,全面促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本土化的发展。本次编制评价规范是在结合我市社工站的发展需求上,深入把脉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运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设计符合我市实际的乡镇(街道)社工站评价规范及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规范设定的目的包含三面:一是掌握现阶段中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在社会工作及社工站建设的最新政策要求;二是全面探析我市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运作现状与需求;三是制定我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及其配套工具。

 4(四)对政府监管、行业规范、产业发展所起的支撑作用本评价规范包含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流程、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及运用和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表格。指标体系将主要围绕对社工站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成效等内容进行评价。另外,社工站评价结果可作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后续参与运营社工站项目的重要依据,有利于今后社工站政策(服务标准、财政预算申请标准等)制定的科学化,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服务质量与管理能力,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由瑞安市民政局向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立项申请,经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就项目进行论证,通过并印发了《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瑞安市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函》(瑞市监函〔2022〕25 号),《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评价规范》被列入 2022 年第一批瑞安市地方技术性规范制定计划。(二)协作单位本次地方技术性规范研制的协作单位主要有:瑞安市社会工作总站…(三)主要工作过程1、2022 年 1 月-2022 年 3 月。瑞安市民政局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现有政策文件,经过多次研讨,结合瑞安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实践经验,编制标准草案及立项申报书,并进

 5行网上申请立项工作。2、2022 年 3 月底。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参与标准立项评估论证会,并结合立项论证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2022 年 4 月上旬-5 月上旬。标准征求意见阶段。4、2022 年 5 月中下旬-6 月上旬。针对征求意见时专家提出的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送审通过审核后,召开评审会。5、2022 年 6 月下旬。标准研制工作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报批稿,并进行报批申请。(四)主要起草人林栩、徐飞婕…三、详述地方技术性规范编制的原则、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论据;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还应当列出和原标准主要差异情况(一)地方技术性规范编制的原则标准研制工作组遵循标准“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编制原则,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民发〔2015〕88 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和省民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温

 6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操作手册》文件为依据,参考其中建设标准、服务内容、制度建设等内容,但文件中,缺少社工站的评价要求,因此,本次编制评价标准中结合社工站服务要求,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编写,具有可操作性。此外,本评价规范严格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范和要求撰写。(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论据1 2.1 标准主要内容及范围本评价规范规定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流程、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及运用等内容。适用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的评价。2 2.2 主要指标确定依据1 2.2.1 术语和定义①社会工作站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平台。说明: :社工站是一种崭新的基层社会工作平台,不同于单一社会工作机构和社工服务项目,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等服务,本条语句表述参考行业标准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中2.1条。

 7②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说明: :广义上来说,社会工作者包含在社会服务机构中运用专业技术服务于人民的服务人员、持社会工作证人员及读相关专业的人员,在本评价规范中,主要是指前者,本条语句表述参考湖州市地方标准DB3305/T 169-2020《社会工作站管理与服务规范》中3.1条。③个案工作以有需求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个别化的工作方式,增强其解决困难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其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种专业社会工作方法。说明: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中的之一,与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的主要区别为:该方法为一对一服务,以个别化的方式为感受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物质和心理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减低压力、解决问题、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社会的福利水平。该条款来源于MZ/T 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工作》中3.1条。④小组工作以具有共同需求或相近问题的群体为服务对象,通过小组活动过程及组员之间的互动和经验分享,帮助小组组员改善其社会功能的一种专业社会工作方法。

 8说明: :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中的之一,也称为团体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组为对象,并通过小组或团体的活动为其成员提供社会服务的方法。该条款来源于MZ/T 095—2017《社会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中3.2条。⑤社区工作以社区为对象,通过组织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通过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对社区事务和人际关系进行有效有序的协调的一种专业社会工作方法。说明: :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中的之一,指以社区组织、社区发展、社区服务为内容的社会工作基本方法,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2 2.2.2 评价原则(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4 4 章)本章节包括客观性原则、专业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旨在为构建标准评价体系及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使评价过程更具可操作性。3 2.2.3 基础设施1 2.2.3.1 场所(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1 5.1.1 条)社工站作为提供专业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平台,应按照“落在镇街、深入村居、问题导向、方便群众”的选址原则,选取在人流密集,辐射能力强、群众办事方便的位置,最好为依托现有的现有的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站、

 9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社工站活动场所布局应合理,配备基础办公设施、保障良好卫生环境。2 2.2.3.2 标志标识(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2 5.1.2 条)社工站应有统一标识,且组织架构、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应上墙公开,醒目位置摆放有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为方便村居民查看,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社工站的办事效率。3 2.2.3.3 硬件设施(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3 5.1.3 条)社工站应配备桌椅、电脑等基础办公设备,配备防火防盗、安全逃生等安全设施,并鼓励有条件的社工站购买公众责任险,同时应做好网络搭建工作,提供规范的接口数据,确保数据传输及时、顺畅、准确,创造信息共享、科技支撑的硬件条件。4 2.2.4 服务保障1 2.2.4.1 人员配备(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1 5.2.1 条)配备人员是保障社工站良好运行的基础。民政局支持社工站通过多种方式,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积极洗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工站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站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工站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社工站可采用引入、培育或选派的方式配备人员,要求每个社工站至少需要配备 3 名驻站社工,社工站应包含站长、副站长各一名,人员组织架构应健全。且驻站社工要求年龄 45 岁以下,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

 10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等社会 工作专业资质。每名驻站社工每年须接受不少于 40 课时的内外部相关教育培训,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党员应佩戴党徽。2 2.2.4.2 管理制度(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5.2.2 条)制度制定有利于社工迅速掌握工作规范、服务管理要求、业务开展要求等,有利于社工之间、社工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和谐性,提高社工站管理的效率。社工站应建立健全社工站管理和运行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场地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5 2.2.5 服务内容(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3 5.3 条)社工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内容,该部分内容参考《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将服务内容分为专业服务、人员培育、支持服务 3 大类,其中专业服务分为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儿童服务、老年人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服务、社会事务 7 大模块,并列出具体服务项目,同时在指标体系表中进行列项打分。6 2.2.6 服务成效(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4 5.4 条)该部分内容参考《瑞安市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将服务成效分为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满意度及社会效益,并纳入指标体系中,通过服务成效的反馈,能够反映出社工站的运行情况,如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专业程度等。7 2.2.7 评价流程(详见征求意见稿第 6 6 章)本章节包括评价准备(即评价主体确定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

 11价指...

篇四: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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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范本

 2 (

 )基金会

  年度工作报告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签,不接受电子签章等其他非手签格式)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二)理事会成员情况 (三)监事情况 (四)工作人员情况 (五)党组织建设情况 (六)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基本情况 三、业务活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 (二)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

 (三)公益支出情况 (四)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五)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八)委托理财 (九)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十一)应收账款及客户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十三)应付账款 (十四)工作总结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六、审计意见 七、监事意见 八、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 3 一) 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201 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二)在其他媒体上公布 201 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布募捐公告(公募基金会)

 (四)公布内部管理制度

 (五)公布收入和支出明细 (六)公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九、其他信息

 (一)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二)内部制度建设

 (三)涉外活动情况 十、年检审查意见

  (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二)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结论

 4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

 统一代码

 原登记证号

 宗旨

 业务范围

  基金会类型

 成立时间

 原始基金数额 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

 基金会住所(能够接收信件的通讯地址)

 秘书长 工作联系人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姓名及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传真

 工作联系 QQ 号码

 网址

 理事长

 邮政编码

 理事数

 监事数

 负责人数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负责人中现任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数

 负责人中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数

 分支机构数

 代表机构数

 专项基金数

 专职工作 人员数

 志愿者数

 举办刊物情况

  税务登记证号码

 说明: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04]270 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建设情况 5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年()月()日召开()届()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出席理事名单: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备注:

 2、本基金会于()年()月()日召开()届()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出席理事名单: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备注:

  (二)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理事会职务 在 登 记 管理 机 关 备案时间(最近一届)

 本年度出席理事会会议次数 任期起止时间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人民币元)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工作单位

 (三)监事情况 6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时间(最近一届)

 本年度列席理事会会议次数 任期起止时间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人民币元) 领取报酬事由 工作单位

 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构共有工作人员()位, 姓名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学历 所在部门及职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平均年工资为:

 说明:平均年工资值为领薪工作人员工资之和除以领薪工作人员数。

 (五)党组织建设情况 党员情况

 全体党员数

 理事、监事中党员数

 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基金会的人数

 党组织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党组织 □是(继续填写)

  已建立党组织类型 □党委

 □党组 □党总支

 □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 □其他(注明类型)

 开展的党组织活动内容:

  □否(继续填写)

  □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尚未建立 □有党员但不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 □无党员

 (六)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基本情况 7

  分支机构总数

 个 本年度新设

 个 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个 本年度注销

 个 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

 个 代表机构总数

 个 本年度新设

 个 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个 本年度注销

 个 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

 个 专项基金总数

 个 本年度新设

 个 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个 本年度注销

 个 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

 个 办事机构总数

 个 本年度新设

 个 其中已办理备案手续的

 个 本年度注销

 个 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

 个 实体机构总数

 个 本年度新设

 个 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个 本年度注销

 个 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

 个

  1、分支机构情况(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住所 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无)

 开户银行和账号 1.

 2.

 3.

 4.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2、代表机构情况(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住所 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普通账户或无)

 开户银行和账号 1

  2

  3

  4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8 3、专项基金情况 序号 名称 设立时间 是否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 1.

  2.

  3.

  4.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4、办事机构情况(已办理备案手续的)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备案时间 住所 1.

 2.

 3.

 4.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5、实体机构情况

 序号 实体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工商登记类型 总资本额(万元)

 本基金会出资额(万元)

 1.

 2.

 3.

 4.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三、业务活动情况 9

 (一)接受捐赠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 (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或不符合公益性目的赠与)

 (二)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填写)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现金 实物折合 合计 本年度组织募捐活动( )项,募捐取得收入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三)公益支出情况 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数额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本年度总支出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行政办公支出

 其他支出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综合近两年比例,综合近三年比例)

 %(综合两年%,综合三年%)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综合近两年比例,综合近三年比例)

 %(综合两年%,综合三年%)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

 综合近两年公益支出比例=(本年“公益支出”+上年“公益支出”)/(本年“上年总收入”+上年“上年总收入”;综合近三年公益支出比例为近三年“公益支出”合计与近三年“上年总收入”合计比例;综合近两年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为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合计与近两年“总支

 出”合计比例,综合近三年同理。

 10

 非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数额 上年度基金余额

 本年度总支出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行政办公支出

 其他支出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 %(综合两年%,综合三年%)%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综合两年%,综合三年%)%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上年基金余额为上年末净资产。

 综合近两年公益支出比例=(本年“公益支出”+上年“公益支出”)/(本年“上年度基金余额”+上年“上年度基金余额”;综合近三年公益支出比例为近三年“公益支出”合计与近三年“上年度基金余额”合计比例;综合近两年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为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合计与近两年“总支出”合计比例,综合近三年同理。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

  (单位:人民币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

 (单位:人民币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本年公益支出与业务活动表中“业务活动成本本年累计数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行政办公之和与业务活动表中“管理费用本年累计数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11

  本表列示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 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

 合计

 说明: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五)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本年度共开展了(

  )项公益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元 项目介绍:

 2、 项目名称 :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元 项目介绍:

 3、 项目名称 :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元 项目介绍:

 4、 项目名称 :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元 项目介绍: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说明: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12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 项目直接运行费用 总计 立项、执行、监督和评估费用 人员 报酬 租赁房屋、购买和维护固定资产费用 宣传推广费用 其他费用

 小计 1.

 2.

 „„

 合

 计

 说明: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 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 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 2 年以上的(包括 2 年)。

 二、“项目直接成本”按照《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列支。

 (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用途 1.

  2.

  „„

  合

 计

  说明: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项目支出 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

 (八)委托理财(是指通过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行为)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金额 委托期限 报酬确定方式 实际收益 实际收回金额

  合

 计

 (九)投资收益 13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

  2.

  „„

  合

 计

 (十)基金会的关联方 关联方 与基金会的关系

  说明: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其他与 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基金会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基金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和购买服务

 本年发生额(元)

 余额(元)

 本年发生额(元)

 余额(元)

  关联方交易有的,在关联方中没有的,提交表单时提示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项目余额 企业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应收账款:

 合 14

  计

 其他应收款:

 合

 计

 关联方未结算预付项目余额 企业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预付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预付百分比 预付账款:

 合

 计

 关联方未结算应付项目余额 企业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付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付百分比 应付账款:

 合

 计

  ...

篇五: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dquo;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 号)精神,组织实施“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 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广东社工实践经验,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兜底民生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党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和优秀社工党员发展等工作,确保社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社工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二)坚持服务基层。社工将基层一线作为兜底民生服务的主阵地,立足镇(街)、深入村(居),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贴近群众的优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肩并肩劳动,见人见事,在零距离接触中了解群众需求、提供专业服务,真正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落在基层、沉到一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三)坚持统筹整合。系统整合惠民政策和相关慈善、志愿服务等资源,以村(居)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统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妇女等开展服务,实现人员统一招聘调配、业务统一归集办理、资源统一配置使用、信息统一管理维护。

  (四)坚持专业引领。通过定期提供专业培训和督导,推动社工掌握和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能,充分发挥社工在推动社会治理、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 覆盖”的原则,到 2021 年底前全市 72 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到 2022 年底前全市村(居)分片区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以下简称社工点),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 100%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 持续发展路径

  一是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 号)和本方案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双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二是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各县(区)要根据省民政厅等 13 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更加有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宏大、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更加专业。各县(区)在完成“双百工程”事务性、服务性岗位设置配备的情况下,继续推动“三

 社联动”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点)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城乡社区社工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等社工专业人才协调发展。

  (二)

 健全“双百工程”社工站(点)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社工站(点)行政架构。社工站由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站长、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主任兼任常务副站长,由各乡镇(街道)挑选 1 名综合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社工担任副站长,挑选 1 名专业素质较好、沟通能力强的社工担任事务性岗位社工,在岗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事务性岗位社工;村(居)社工点由乡镇(街道)指定 1 名专业社工担任社工点联络人,原则上 1 名社工负责 1 个村(居)的服务。

  二是健全社工站(点)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按规定与受聘社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管理,聘期 3 年(期满后视“双百工程”推进情况可以进行续聘);要加强社工站(点)人事、财务、物资、档案、安全等管理工作,保障社工站(点)正常运作。

  三是完善社工站(点)考核机制。根据省民政厅制定的社工年度考核标准,每年 10 月底前由乡镇(街道)会同县(区)民政、财政等 5 部门对社工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市民政局。每年 12 月底前由市民政局“双百工程”工作领

 导小组参与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工站(点)实施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报送省民政厅和市“双百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四是建立业务督导协调机制。在省民政厅统筹“双百工程”督导工作下,市民政局建立督导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全市“双百工程”督导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督导工作,各县(区)设置 1-2 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需持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持有督导证优先,负责联络和配合市督导协调机制做好督导管理工作,并纳入市督导人员考核体系。原则上 1 名督导员负责 6 个社工站(点)的督导工作,每月对负责的社工站(点)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 1 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 16 小时。

  (三)

 健全“双百工程”社工人员薪酬体系

  一是明确薪酬标准。各县(区)民政部门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民〔2019〕49 号)及惠州市 2019年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区)社工站持证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障(含“四险一金”)待遇。

 二是加强绩效激励。各县(区)要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社工人员绩效金激励机制。采取学历、职业资格、业绩、岗位、工龄、荣誉、学术、学时及持社工证证书等级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定绩定奖、按劳取酬。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至 5 5 月 月 0 30 日)“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先期整合阶段。各县(区)民政局开展乡镇(街道)直接聘用的社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摸底和先期整合工作。

 一是明确社工队伍规模。事务性岗位设在社工站,原则上每个社工站设置 3 人,其中社工副站长1 名、专业社工 1 名,残疾人专员社工 1 名。服务性岗位设在社工点,原则上每个社工点不少于 1 人。服务性岗位具体人数由县(区)民政局与当地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研定,原则上总人数不少于乡镇(街道)所辖村(居)数量。对人口规模较大、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较多的乡镇(街道),各县(区)要适当提高社工站(点)人数配备标准,确保服务对象的需求得到保障。站与点、点与点的社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互相调配使用,但必须保证一线不缺岗、服务不断线。

 二是整合现有服务力量。按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依照程序统一组织人员整合工作。整合人员的劳动关系应在《劳动合同》签订有效期内,人、岗统一并实际工作在乡镇(街道)。

 三是明确社工薪酬待遇。自 2021 年 7 月起,按照“谁用工、谁管理、

 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街道)与社工建立直接劳动关系,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先期已整合纳入社工站管理的社工,在其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原合同执行,使用原渠道工作经费。社工薪酬待遇参照本县(区)社工站持证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各县(区)于 2021 年7 月前向市民政局报备本县(区)社工站持证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2022 年 7 月 1 日起,原则上只续聘持证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社工(残疾人专职委员),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社工薪酬待遇发放原则执行。

  (二)第二阶段(1 2021 年 年 6 6 月 月 1 1 日至 6 6 月 月 0 30 日)“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建设及保障阶段。一是设立乡镇(街道)社工站。由乡镇(街道)依托当地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设立社工站,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经办服务专门窗口按有关规定统一设置。社工站日常办公场所按有关规定统一悬挂社工站、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XX 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牌匾,社工站日常办公由乡镇(街道)保障,市、县(区)分级予以支持。

 二是设立村(居)社工点。社工点是社工站派驻村(居)的服务点。乡镇(街道)要根据配备社工人数情况,以就近片区 3 个村(居)为单位,重点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等现有资源,择优选址办公条件好、服务设施齐全的场所设置社工点,配齐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充分保障社工的办公条件;地处偏远、人口分散、情况特殊的村(居),可进一步集中统筹调配社工人员提供精细服务。

 三是统一站(点)标牌。市民政局统一制作社工站(点)标牌、社会组织联合会标牌,各县(区)民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于6 月 28 日前悬挂完毕。市“双百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组织实地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按要求落实任务,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县(区)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阶段进展情况。

 四是做好社工招聘。根据省民政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市民政局按照省的部署要求,组织统一招聘。招聘工作中的笔试、面试、场地、工作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五是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民政局统筹,采用委托或服务购买形式于 2021 年 9 月底前组织对整合纳入和新招聘人员的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要求、了解社会工作基本理论、掌握社会工作基本技能,培训时长每名社工不少于 15 小时。

  (三)第三阶段(1 2021 年 年 7 7 月 月 1 1 日至 2 2022 年 年 6 6 月 月 0 30 日)“双百工程”社工站点规范化运作阶段。2021 年 7 月 1 日,全市社工站统一挂牌开始运作。各县(区)民政局和督导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新招聘及整合纳入的人员的督促指导,按照“双百工程”明确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1. 规范站点工作。一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社工站经办服务窗口要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分办转办、限时办理

 等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跟踪。

 二是规范专业服务流程。社工点社工依照“识别对象—分析需求—制定计划—协调资源—专业介入—跟踪问效”程序开展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管理。社工点在抓紧做细做实一个村(居)后,将同类服务辐射到片区的各村(居),于 2022 年底前实现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三是推动经办服务融合。社工站(点)要在业务申请信息核对、政策宣传、紧急个案救助等方面密切协作,最大程度凝聚服务合力,逐步形成分工合理、无缝衔接、高效协同的运作机制。

  2. 明确服务内容。一是掌握基本情况及需求。通过入户走访,见人见事,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政策享有等基本信息,掌握物质、精神、社会等层面的需求,为服务对象建档、立卡、造册,做到“一户一档”“一事一案例”。

 二是统筹提供专业性服务。社工及志愿者要研究确定探访跟进频率、服务目标及工作步骤,做到“一人一案”,按照服务对象的类别,链接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通过交流引导,疏解服务对象的负面情绪,促进服务对象与家庭成员的良性互动,修复服务对象弱化的社会功能。

 三是推动“五社联动”服务。社工扎根村(居),结合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村(居)社会组织,动员各类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全面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治理专业化、精细化,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是孵化(登记)镇(街)社会工作与志愿服

 务协会。依托“双百工程”社工及志愿者,按照法定程序,在各有关县(区)民政局登记成立“镇(街)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作为接受活动经费、链接慈善资金和承接项目补助资金的载体,为“双百工程”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提供保障。五是支持登记(备案)成立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依托社工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成立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该联合会未达到登记法人资格前,可先实行镇(街)社会工作站与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利用社会力量培育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六是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聘任为镇(街)公共服务委员会委员。从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工作与志愿者协会中遴选优秀代表、领军人物通过法定程序聘任为镇(街)公共服务委员会委员。

  3.。

 加强业务培训。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实施社工政策和专业培训工作,针对社工日常服务需求,灵活采用“线上”或“线下”培训形式,聘请社会工作专家和业务骨干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妇女关爱、残疾人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推动社工掌握实务操作技能、提升社工政策水平和服...

篇六: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加强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及社工站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总体目标 2022 年,启动全县 X 个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社工站全覆盖,并逐步加强社工站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水平。2023 年,进一步提升我县社工站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内容,强化专业意识,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4 年,重点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服务专业、影响力大的示范社工站点。2025 年,巩固完善社工站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提升社工站专业服务水平,探索形成我县具有特色的社

 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三、建设方式 (一)购买主体。购买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未经县民政局、财政局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承接主体应在县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三)运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设立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县民政局监督、检查、督导、指导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社工站服务项目,加强对各项目的督导、开展绩效评估、人员培训,总结宣传交流我县社工站项目经验和其他由县民政局委托的服务项目。

 (四)经费保障。按照县级保障为主、省市分级补助的原则落实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并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范围和规定。社工站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县民政局从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县级财政配套。上级民政部门将从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对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县民政局及承接主体按照 1:1 的比例进行补助。

 (五)购买方式。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并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购买实施主体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

 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交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 45 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 3 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并完成登记。同时为全县 X 个行政村、X 个社区配备1 名村级社工人员,由村级(社区)网格员担任。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 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 号)要求严格执行。

 五、服务内容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

 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XX 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

 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以上工作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民政局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民政局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组织政府采购。县财政局、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三)签订合同(协议)。县民政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30 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监管评估。购买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县民政局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并将评估情况报市民政局。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民政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镇)长为成员的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

 (二)严格资金使用。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县民政局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

 (四)广泛宣传交流。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

 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篇七:社会工作服务站年度工作报告

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省民政厅 省委组织部等 17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XXX〔2021〕X 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XX〔2020〕XX 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XX〔2021〕X号)以及省、市社区办有关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精神和要求,支持社会工作参与社区近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理念为遵循,以近邻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方向,进一步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进街镇、入村居,聚焦“近邻+”服务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

 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围绕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稳妥推进街(镇)社工站建设,搭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基层服务平台,按照“量力而行、聚焦重点、由点及面”的思路,以街(镇)为主体,健全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围绕近邻敬老、济困、扶幼、助残、育德、医疗、关爱等城乡居民需求,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并逐步延伸至有需要的人群。2021 年 7 月底前,全市各街(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完成社工站建设;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下简称“社工室”)。2022年底前,逐步把社工站、社工室打造成街(镇)、社区(村)辖区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服务实施阵地、沟通协调枢纽、资源链接平台,推动社工站、社工室服务覆盖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各领域。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社工站建设、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从基层群众需求出发,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关切,回应群众期盼,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专业引领,注重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理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坚持社会化运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模式,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鼓励探索创新,不强求千篇一律,支持各区、各街(镇)、各社区(村)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建设服务站点。街(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建设社工站,站内配备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设施设备,并视情况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站外显著位置挂设格式为“厦门社会工作标识+××区××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标牌(见附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依托党群服务站(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设立社工室。有条件的区可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指导街(镇)社工站开展服务,形成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二)高标准健全站内制度。要加强站内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健全组织架构、行政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专业服务制度、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对象评价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将相关制度、规范张贴上墙。

  (三)高水平界定服务内容。街(镇)社工站是推广近邻服务模式、下移社会治理重心、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聚焦城乡居民“近邻+”服务需求,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

 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危机或已离异家庭,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创新社区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支持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其他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

  (四)高效率推进购买服务。各街(镇)可根据上述服务内容,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也可自行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服务内容,形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综〔2020〕18 号)精神和要求,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实施,支持承接机构依托街(镇)社工站、社区(村)社工室做实做细服务。街(镇)、社区(村)行政性事务不列入购买服务范畴。

  (五)高效益保障建设资金。各街(镇)要将社工站站点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市、区、街(镇)既有的财政预算安排。各区、各街(镇)也可综合运用社会救

 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民政领域及民政以外其他部门可用于购买服务的资金,依托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六)高要求做好监督评估。各区民政局、各街(镇)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不定期监督、检查、抽查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效果等。承接机构应在每一合同年度的中期开展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所在街(镇);街(镇)应于每一合同年度期末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一次期末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各区民政局应指导各街(镇)选择具备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服务评估机构。

  三、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统筹全市街(镇)社工站建设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导、检查各区工作情况,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报告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区民政局负责及时下达上级及本级购买服务经费,督促、指导辖区内的街(镇)建设社工站、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不定期检查街(镇)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报告全区工作开展情况。

 (三)街(镇)负责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建设社工站,为社工站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作为主体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配合项目承接机构开展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承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评估服务项目,并每半年向所在区民政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社区(村)建立与街(镇)社工站定点联系工作机制,优先安排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两委”成员对接、支持项目承接机构开展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村)社工室建设,为项目承接机构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支持。

  (五)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合同确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配备驻站社工,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定期向所在街(镇)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和评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5 月底前,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及时间节点。6 月底前,各区民政局制定本区实施计划。

  (二)启动运行。2021 年 7 月底前,各街(镇)全面落实社工站服务场所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制度上墙、挂牌运作,统筹推进有

 条件的社区(村)建设社工室,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社工站、社工室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跟进提升。市民政局会同各区民政局及时跟进各街(镇)社工站建设及服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并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抓好典型树立与宣传,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提升社工站、社工室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工业务处(科)室主建、其他处(科)室主用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各街(镇)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社工站建设,按期实现全覆盖,并扎实推进社区(村)社工室建设。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参与社区近邻服务、促进“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宣传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注重实际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高质量推进街(镇)社工站建设,高标准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调查研究,精准把握群众“近邻+”需求,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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