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实质,切实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重大论断。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一年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强调指出,“三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重大论断,高屋建瓴,充满自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说明我们多年的工作已见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三年多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真反腐败,真治歪风,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增强了群众对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信任。
(二)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总体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势的总体判断,清醒坚定、令人警醒。“依然严峻复杂”六个字,包含三重含义:一是“依然”,过去是这样,现今虽有向好,但完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尚未根本实现;
二是“严峻”,仍然需要未雨绸缪,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
三是“复杂”,问题多发,矛盾交织,简单地以一因一果、一措一策之法来应对,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我市来讲也是一样,高压之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四风”问题尚未根治。严管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薄弱,党纪观念淡漠;
“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导致为官不为”等不正确言论还在混淆视听。
(三)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这一庄严承诺。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党章对各级党委的法定职责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纪处分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也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尽职尽职,不断推进“两个责任”抓细落实
(一)要从严履责尽责。各级党委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班子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更高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从严选人用人。我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把选人用人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要严肃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三)要从严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委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细则和我县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细则(试行)的内容逐条细化、具体化,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要将责任清单对口落实到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下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级责任清单和分工,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推动县级直属单位、镇和县级直属单位二层机构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覆盖、无盲区。直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筑牢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四)要从严追究责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主体责任写入党内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市纪委和我县纪委全会都提出了今年要开展“问责深化年”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化“两个责任”检查考评、“双重约谈”活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评议工作,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定期报告追责情况,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追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
(五)要从严改进作风。要以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严实作风,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要继续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中梗阻要等突出问题,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强大的执行力和落实的高效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升温加压,切实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我们要继续把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部署安排,通过长期抓、抓长期,久久为功,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一)要在目标靶心上再聚焦。从专项工作典型案例来看,所有“四风”问题基本是发生在群众身边,包括各个层级;
侵害群众利益、贪占民生资金也不是只发生在村一级。开展专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把最突出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我们要准确领会要求,瞄准目标靶心,不管是发生在哪个层级,只要是“四风”和腐败问题,都要列入专项工作范畴,确保专项工作对象不遗漏、方向不偏差、内容不减少。
(二)要在方式方法上再拓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边实践边探索,创造了很多鲜活经验,有力提高了工作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方式方法不对路,工作找不到着力点,成效不够显著。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学习借鉴,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向广度拓展和深度延伸。要在抓好省委“六个一批”的同时,根据**提出的“大化解、大督查、大整改”工作思路,按照选准一个领域或者问题作为线索排查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敦促一批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一批制度,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打造一个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要在查处问题上再发力。衡量专项工作的成效,最直观、最主要的指标就是看查处了多少“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要继续聚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五类突出问题,既要出数量,也要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选取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问题深挖细查,为开展纪律审查提供有力支撑。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要直接查办。对典型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要在成果运用上再强化。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
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要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党纪政纪处理也要及时跟上。要探索建立专项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惠民资源落实于民、民生事业造福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认同感。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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