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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9篇

发布时间:2023-04-28 17:2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二: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关于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十二篇】

  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全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党支部纪检委员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加强党员教育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党员克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查处党内违纪行为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认真履行查处党内违纪行为的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采取严肃的纪律处分措施,确保党员一如既往地维护党的形象和形象。

  三、加强党员监督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加强对党员监督,发现并纠正党员错误行为,及时处置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杜绝任何可能危及党的领导地位和群众利益的现象。

  四、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及时向上级反映各种问题,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工作。它们必须高度重视吸取经验和教训,加强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和审查。

  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培训,让党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基本规范。

  六、扩大监督渠道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积极与各方面相联系,扩大现场监督的范围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提高党员公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七、推动责任落实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和权责,推动责任落实。同时,加大工作调查力度、加强对党员风险评估,为防范风险提供有效的信息。

  八、参与选举工作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认真参与各级党组织和选民干部选举工作,监督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须坚持公正、公正、公正,以确保选举工作的公信力。

  九、加强自身建设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对党纪工作的理解。他们必须掌握党纪工作知识和经验,深入了

  解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加强对党员知识的宣传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积极开展对党员知识的宣传,让党员充分了解党内有关纪律以及主管党纪领导的权力和权责。在这个过程中,它们必须讲究方法论、讲究效果,采取积极的方式和策略。

  十一、加强对党员立场和态度的监督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加强对党员立场和态度的监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错误思想,为党员最终达成党的意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十二、积极反馈党员意见

  党支部纪检委员应该积极反馈党员的意见,履行对党员权益的保护责任,帮助解决党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应根据实情、大力发挥优势,为党组织提供深入分析的基础数据、为领导班子及时提供反馈,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篇三: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58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_移动文库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58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_移动文库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责任书例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

  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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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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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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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本文由首发,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和**、**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定期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并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肃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乙方职责

  1、组织落实。单位第一负责人亲自抓安全工作,安全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了安全监察员;

  2、思想落实。深入广泛地对职工、家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与先进典型,使职工群众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

  3、措施落实。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把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委会批准执行;

  4、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奖罚分明,强化监督管理;

  5、责任落实。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三、目标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0;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

  4、特种作业人员特证上岗率100%;

  5、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四、奖罚

  1、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单位当年工资不能晋级,不能参加评先,安全责任人扣发全年奖金不能晋级晋职,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超死亡率、重伤率分别扣单位工资总额的2%和1%,分别扣安全责任人三个月或一个月奖金;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扣罚安全责任人半年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扣罚安全责任人全年奖金,扣罚全部职工三个月奖金;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安全责任人罚款100~2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300~5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按生产经营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奖金,政绩作为评先和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责任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

  乙方:(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

  学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工程部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本文由首发,车间班组安全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活动的特点,强化生产安全工作,落实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下列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认真严谨地学习贯彻好公司《岗位操作规范》、《员工手册》、《安全协议》等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工作中要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班组每月必须至少要有一次安全检讨会和班组安全培训并且要做好完善的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4、负责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进行岗位三级教育之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完善的培训教育记录,且要做到经常监督指导。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刻叫停,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消除,只有在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该岗位继续作业。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并制定班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督促、教育员工合理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及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8、任何人都有权利有义务跨车间、跨部门、跨班组、跨职务发现、制止、解决和预防不安全隐患,对于表现突出的可申请公司给予奖励。

  9、班组长要将巡查本组安全工作日常化,坚持并及时做好培训记录及会议记录,记录表格由班组长统一到生产部领取并负责保管。

  10、如因思想松懈,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岗位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班组长及协管员直接或连带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的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两份均有同等效力。公司及个人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盖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组安全目标责任书

  班组安全责任书

  架子工班组安全责任书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施工班组安全责任书

  电钳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部班组安全责任书

  本文由首发,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

  发布时间:2018-09-0范文一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双方安全施工责任,保障施工双方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责任状如下: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

  2、各单位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程现场进出证。

  3、各单位严格管理各自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废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材料因需要运出现场时,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送达甲方项目指挥部相应部门核实,由甲方项目指挥部开具出门证明并盖章方可运出。

  2、施工过程中废弃材料的处理,要服从甲方项目指挥部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把废品收购人员带入施工现场,造成施工现场混乱防止出现偷盗现象。

  四、乙方要认真配合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乙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相应安全负责人,凡是动火动电施工都应有安全负责人监督。

  2、甲方项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将勒令该单位停工整顿并做相应处罚。

  3、乙方各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巡视、纠正,甲方保安人员进行协助,共同维护秩序。

  五、乙方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乙方要严格对伤亡事故的查处工作,事故及时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规定》等安全技术文件。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定期组织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4.甲方应定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

  习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安全技术文件,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开工前乙方应与每位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技术责任书》。

  3.开工前必须编制《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供甲方审查。

  4.施工中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5.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范文二

  装饰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

  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

  工程主管签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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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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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局纪检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017年以来,XXX纪检组在市局、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狠抓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监督制约,严肃纪律审查,通过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主动履责担当,“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县局党组始终坚持统筹谋划,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及时部署,明确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和主体责任承接部门,签订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切实推动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党组和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以严格日常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视问题整改等工作,有效推进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局纪检组不断增强监督责任意识,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主业,主动作为,实现了“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共同发力。

  学习参考

  ..

  .

  ..二、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更加扎实

  (一)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以严明纪律为起点,以教育培训为切入点,以制度约束为重点,以监督追责为落脚点,从严管理、从严带队、从严落实。一是,一级带一级学准则学条例学纪律,正心修身、对照检查,把规矩立在干部作风上,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检查,把纪律落实到管理执法上。县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各单位人员上下班、在岗、下户外出、仪表着装、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变。二是,对发现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线索“零容忍”“零放过”,严厉查处为官不为、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执法不公以及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二)把作风落到实处。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重要环节,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一是,党组班子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高标准带队伍,立好“严”字规矩。通过党组会议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及时传达各级会议精神和纪律要求,念好“紧箍咒”,把规矩烙在干部思想上。二是,组织领导干部上党课,举办学习参考

  ..

  .

  ..专题讲座,研读廉政书籍,开展家庭助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抓好“清风XXX廉洁双节”集中教育,做好廉洁过节提醒;对新提拔及调整岗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前移监督关口。三是,推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的良好作风。

  三、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聚焦主业是核心。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才能聚指成拳、精准法力。县局纪检组凝聚力量,严格执纪纠风,认真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全局中心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全面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在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廉政准则》、XXX工作人员“八条禁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等制度规定方面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地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权力运行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行为公开制度,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干部任职征求纪检组意见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谈话函询、学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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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诫免、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不廉风险,做到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监督执纪要把牢。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平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做到有件必查,严防“灯下黑”。开展“五查五促”执纪审查安全集中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初核、立案审批制度,做好安全预案,建立完善谈话室,坚决守住执纪审查安全底线。

  四、严明纪律,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高度认识,提升站位。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新时代的需要,要从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税务部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升思想站位,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勇于担当,履职尽职。安排部署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始终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和支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做到不落伍、不掉队、不脱轨。

  学习参考

  ..

  .

  ..(三)阳光规范,自律为先。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自律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着装制度、值班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监督制约,严明纪律。严格按照驻省局纪检组《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期间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文件列明的“六个不准”、“六个严禁”的具体规定,围绕“人财物、征管查”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求全体XXX干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时刻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触碰“高压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税务机构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五、存在的问题及以后的打算

  我局纪检组虽然主动作为,履行了监督责任,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深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虚化、形式化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廉政,责任意识不强,工作魄力不够,不敢抓不敢管不敢问责。

  (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不够完善。党内政治生活还不严格,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力度还需进一步学习参考

  ..

  .

  ..加大。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还存在偏差,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

  (三)作风建设和担当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认识还不到位,对干部职工要求不严,管理失之于软,缺乏针对性有效措施;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精神不强,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现象。

  (四)基层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还较为突出。基层XXX机关不会利用大数据查找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与税收执法行为和税收岗位责任相脱节,个别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

  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早抓小不仅符合党章规定,也是反腐败“政治”属性的体现,更是保护爱护干部的需要。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行谈话提醒教育,通过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关心保护一批干部,将不良作风动态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统筹监督力量,发挥有效合力。严格按照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加大内控机制建设,与党组及各级纪委监督部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突出主责主学习参考

  ..

  .

  ..业,加大执纪力度。综合运用制度赋予的措施办法,履行好监督执纪,为XXX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立足纪检监督的本职,突出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化,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学习参考

篇五: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纪检组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

  市委第*巡察组:

  根据《关于开展****年第*轮常规巡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纪检组就****年以来履行监督责任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及时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局党组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增强廉洁意识的同时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紧盯住日常的责任落实,抓好督办检查,敢于动真、勇于碰硬,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加强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一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全系统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以案说例警示教育;召开专题研讨会、参观白茅岭监狱、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和*南事变烈士陵园和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使每位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廉政自律意识、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县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以来共签订***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制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我局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四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即《*城市国土资源系统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中共*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汇编成册,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二是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上。我局除每年对实际政府权力廉政风险评估修正外,还围绕外部职能和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对可能发生不廉政行为的关键节点进行逐一排查,评定风险等级、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年来每年进行评估修正,现清理出职权**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个,查找廉政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条。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重大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帐外帐、小金库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内审检查”。连续两年针对局本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审计。主要是检查全局****年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土地批、供、用、补、查及耕地保护等情况;登记发证、抵押登记、矿业权审批、年检等情况;土地开发、复垦等各类项目批准、实施验收情况;土地和矿产信访、投诉受理、处理情况等。找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和机制制度缺陷,****年发出整改意见**条,****年发出整改意见**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出台规范文件*个,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督办业务工作。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

  的及时办理,做到批则必办、办则必果、报则必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督办领导批示件***件。为保证我局重点工作有序、按时、高效推进,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坚持周督办工作制度,三年来督办局重点工作,****年***件、****年***件、****年***件。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我局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上下班制度、地质灾害汛期值班情况等随时开展明查暗访,春节、元旦、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年以来纪检组共工作约谈*名科级干部,通报*起,诫勉谈话教育*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有力的促进了我局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

  *、加强主业工作,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

  ****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整风肃纪活动,深入检查自身“四风”方面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中的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在全系统内发放收回调查问卷***份,其中市局机关**份,局属单位**份,基层所**分,五个县市局共***份。我局针对查摆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切实改进作风。全面开展干部“房地产清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会员卡专项清退”,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年,深入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不到位的,对“四风”和“小四风”问题突出的,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市局压缩会议**场,压缩文件简报***个,减少各类领导小组**个,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项,清理办公用房****余平方米。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年“三公”经费与****年相比下降**%。****年,我局公务接待次数和公务接待费用双下降,公务接待费用与****年相比下降**%。认真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行为。

  ****年,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全面排查基层所、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开展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征地信息公开、发布“征地公告”、全面落实统一年产值标准等情况自查。****年市本级主动公开**个批次征地信息;同时妥善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工作,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各**个,并完成房屋、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

  ****年,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反工作回避、津补贴发放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人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圆满完成违规经商

  办企业和违反工作回避、津补贴发放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召开整治“酒桌办公”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作出公开承诺,签订《国家工作人员杜绝“酒桌办公”现象公开承诺书》***份。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办公”陋习。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工作。

  (三)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聚焦主业。一是纪检组长不分管或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根据*国土资党组〔****〕**号文,我局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负责督查、督办、机关效能、行风政风和作风建设,联系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是纪检组长向纪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每月汇报纪检组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安排、明查暗访月报、“八项规定”月报、案件线索月报等情况,定期掌握局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

  *、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所有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室都及时登记,填写《信访举报处理单》,按照程序处理。不存在压信不查、拖案不办、不认真调查核实、延时不报情况。纪检组及时向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上报当月的信

  访线索,不存在漏报、缺报、瞒报和延报情况。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并提出初核、谈话函询、暂存等处置意见。****年以来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件**件,全部办结。****年以来,纪检组办理违纪案件*件,政纪处分*人。

  *、转作风,抓好主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培训教育,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习会议、专题讲座等,连续四年参加省国土厅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

  *、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作风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部门和党员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

  *、对“四风”隐身衣的问题研究不够,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违纪违法案件在国土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在土地复垦、耕地指标交易、矿权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在理念思想、方法举措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以贯彻实施《廉洁准则》、《政治生活准则》、《处分条例》和《监督条例》等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活动,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在实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党内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机关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把党的好传统恢复起来,浓厚党内监督氛围。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个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最大的主业,时刻不可忘记、不能推卸。年初要有工作部署,年度有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季度安排,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考核。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市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我们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内容,划清责任边界,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全面推进压力传导。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于主体责任之中,推动责任压力向党的基层组织、二级机构和基层国土所传导延伸。

  坚决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扭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这四个“牛鼻子”,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化纠正“四风”问题

  纠正“四风”一寸不让。坚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执行力度,推进“数字国土”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城市国

  土资源局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咬住“常”、“长”二字,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高度警惕“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从重处理。

  加强督查一刻不停。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坚持上级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局重点工作周督办制度。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专项行动,强化干部职工亲商、服务、便民意识,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职能保障作用,但绝不允许官商勾结搞利益输送。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在农村宅基地审核审批、土地征收、矿产资源领域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在为群众办事中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四是践行“四种形态”,深化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好“四种形态”。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加重处分。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

  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要经常使用,使党员干部少犯和不犯大错误。

  五是提素质练内功,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工作职责、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化“三转”,确保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集中主力、专司主责,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五严守、十不准”规定,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纪律约束,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年**月**日

篇六: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要职能,注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违纪违规问题查办和责任追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纪律保证。现将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基本情况

  1.落实好组织协调责任。公司纪委注重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大监督”、“大宣教”实施方案,有力指导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为指导,认真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规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安排进行讨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重点和方式方法。编制印发了《监督责任运行大表》,清晰界定了纪委、职能部门的职责,将责任人“应该干的事”汇集起来,清晰而明确,让责任人责无旁贷、主动履责,防止工作越位、错位和缺位。注重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监督部门联席会,掌握各监督部门监督工作动态,面临的问题,下步工作思路,指导

  各监督部门围绕分管业务,结合廉洁风险防控,构建大监督体系。

  2.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一是注重加强对上级纪委、公司党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注重政治纪律的检查。持续监督各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本级党委、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坚决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在政治上与上级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指导意见》,针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权力影响、履职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干部用好手中权力,防控廉洁风险,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强了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根据领导分工,对公司党政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联系单位和部门,要求领导干部落实好定期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制度,规范填写“三联单”记录,并把定期检查作为督导“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四是注重加强对业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再监督,各监督部门定期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纪委报送廉洁风险防控监督执行情况。公司纪委每季度对2-3个监督部门履行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各牵头部门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认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将基层单位教育、监管员工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增强基层单位落实好监管责任的主动性。五是扎实开展了合规监督工作,制定了《合规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及《推进

  方案》,完成了科研及信息管理、即时清结、物资仓储管理等××项合规监督的立项工作。组织汇总上报了科研及信息管理、即时清结项目××项。在今年的合规监督工作中,共提出管理建议××项,在物资仓储管理的合规监督中,发现问题××项,已经反馈到相关部门,同时上报公司纪委。六是落实好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信访件亲自部署、督导,确保信访核查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七是落实好“一案双查”,对于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能够按相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八是认真协助党委督促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3.落实好惩治腐败的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好集团公司“六个必查”要求,凡涉及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和班子成员的问题必查,涉及违反党纪党规、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必查,涉及利用中石油平台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侵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必查,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的问题必查,涉及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必查,对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必查。二是严格落实信访核查审批程序、信访核查安全责任制、组长负责制,2018年以来,对于公司信访件和公司转办件,公司纪委首先要求纪委监察相关人员写出核查方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问题分析、核查思路、核查步骤、时间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廉洁注意事项、核查人员

  的组XX一一进行明确,在实现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的同时,提高了信访核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办成果的运用,坚持有件必查、查必查清、有责必究、违纪必惩的原则,坚决维护企业利益,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今年1-10月,公司纪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另外,配合公司纪委调查案件××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人,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10月下旬对近两年来的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10月29日迎接了公司纪委的专项检查。

  4.落实好正风肃纪的责任。一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每逢中秋、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公司纪委都能够利用发送廉洁短信、在公司主页下发通知等方式进行廉洁提醒,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二是注重了信访渠道的畅通。在公司门户网站公开了公司纪委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地点和邮编,建立了举报平台。三是深入督促检查了“三超”等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在公款送礼整治方面,按照公司纪委要求,扎实开展了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清查登记申报、领导人员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增强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努力营造各级领导人员“不敢拿、不能拿、不想拿”以及所属单位“不敢送、不能送、不想送”的良好局面。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二十条规定”、公司

  “十条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履行报告备案程序。五是扎实开展了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公司属各单位1054名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分××批组织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共255人到公司反腐倡廉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每月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在月度工作会上播放、宣讲。开展了以“三个明知”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巡回宣讲活动。组织694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洁从业知识考试答题,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持续开展了一季一案例、发送廉洁短信、印发廉洁漫画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了忠诚职守、廉洁从业的浓厚氛围。

  5.落实好“三转”责任。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公司党委、纪委充分认识到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性,为使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好监督责任,通过日常工作梳理、分析、研究,公司纪委监察科退出了参与性配合性的工作,明确不再参与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等参与性工作,不再牵头管理公司拉卸油点的工作。并且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使纪检监察部门从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探索落实好监督责任的方式和方法。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以案代培、以干代训、业务培训工作。两年来,共参加公司纪委组织的以案代培训1次,以干带训2次,业

  务培训1次,提高纪检干部的理论素质、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能力支撑。

  二、落实监督责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系统,监督成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还不够扎实深入,少数单位和业务部门风险点梳理不够细致,针对性不强,防控措施比较笼统。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完全到位,问题意识不强。三是执纪问责、“一案双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缺乏有效责任追究。

篇七: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精品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以下简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参照《中共XX省纪委、XX省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进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办法,推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条

  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规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批准的职责和权限,有效利用各种监督途径和手段,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可编辑

  精品

  第四条

  驻在部门要关心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章

  监督的重点内容

  第五条

  对驻在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二)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整改党员干部在思想、队伍、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党的纯洁。

  (三)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监督。围绕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六条

  对驻在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

  (一)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可编辑

  精品

  (二)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清事实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七条

  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对驻在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促进驻在部门重大决策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第九条

  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部门和行业工作规划、机构调整、专项整治或专项工作等重大决策事项及集体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驻在部门干部任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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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驻在部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大宗政府采购等项目的设立、安排、使用和进展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驻在部门大额度资金的调动、使用、运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对驻在部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一)督促驻在部门深化管理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和时间,监督驻在部门按规定下放审批权限。

  (二)监督驻在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对推行“阳光执法”、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工作进行监督。

  (三)根据工作需要对驻在部门业务活动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第十一条

  对驻在部门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绩效管理等情况的综合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

  (二)了解掌握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就业、收入、房产、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掌握驻在部门科级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在用车、住房、出国(境)、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活动、配偶子女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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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和接受礼品、支付凭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和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加强对驻在部门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

  对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三章

  监督的主要措施

  第十五条

  召开、参加或列席会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有关业务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

  (二)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参加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党风廉政会议、民主生活会议、领导班子述职述德述廉会议等重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有关会议。监察室主任(监察分局局长)列席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还可派员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各类业务工作会议。

  第十六条

  通报重要情况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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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市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并主动向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廉政鉴定

  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应事先征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由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党风廉政鉴定后方可提交党委(党组)会研究讨论。对驻在部门干部拟提拔为市管领导干部的,由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按要求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提供党风廉政情况。

  第十八条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对驻在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监督,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的风险防控,建立和实施廉政风险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处置机制、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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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驻在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干部个人在用车、住房、出国(境)、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和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含防止利益冲突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情况。

  (四)信访、案件查处、作风建设、执法效能监察、纠风治乱等方面有关问题的反映及调查结论。

  (五)经济责任审计及涉及的其他审计情况。

  (六)受驻在部门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情况。

  (七)受处分、处理情况。

  (八)廉政方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需要,对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

  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对所属单位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信访处理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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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

  (二)受理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决定等的申诉。

  (三)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交办件、转办件、督办件。

  (四)根据需要协助办理反映驻在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工作。

  (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和集中管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查办案件

  (一)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问题,并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需立案调查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可参与调查。

  (二)立案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相关情况同步报市纪委、市监察局。

  (三)经批准,给予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

  开展问责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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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制度规定,按规定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二十五条

  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一)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监察分局局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发现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监察分局局长)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六条

  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可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下属单位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报市纪委备案。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议,有关党组织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可编辑

  精品

  (二)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上级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建议、监察决定。按照工作职责及人事管理权限,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检查、调查结果,经市监察局批准,可以向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和有关人员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第二十七条

  重要情况报告

  按规定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以下情况: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情况和问题;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重大事件;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发现驻在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查办驻在部门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八条

  廉情报告

  每年年初,应向市纪委、市监察局递交驻在部门上一年度廉情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驻在部门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德述廉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与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等。

  廉情报告递交前,应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主要负责人可将相关说明材料附后一并呈报。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室(中心)根据廉情报告及委局领导批示要求,督促驻在部门进行整改。可编辑

  精品

  第二十九条

  重要情况建议

  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按规定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或成员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函请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班子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由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与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或者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托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

  (三)对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第三十条

  科技监督

  利用电子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对驻在部门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实施动态监督。积极探索科技监督防控的新方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第四章

  监督的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工作保障

  (一)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职责,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工作保障,不得向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委派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并受驻在部门党委可编辑

  精品

  (党组)委托,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可以分管内部审计等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不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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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工作,不得分管所负责监督的工作。

  (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认真听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就有关问题提出的意见、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如有异议可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情况,听取市纪委、市监察局意见。

  (三)驻在部门内设处室及下属单位要积极配合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有关情况的了解、核实,相关台账资料的查阅、复制等工作提供便利。

  (四)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可协调驻在部门业务处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力量共同参与有关工作。在实施重大复杂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中,可提请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相关业务室(中心)支持配合。在查办案件中遇到力量不足等情况,可向市纪委、市监察局申请启动办案协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后勤保障

  (一)驻在部门应确保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应严格按照财经纪律使用相关经费。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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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驻在部门应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履行监督职责必须的办公设备、交通保障等,并安排案件查办、信访谈话等所需要的场地和设备设施等。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本实施细则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第三十四条

  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监督工作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依照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一)参与研究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工作中,发现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有关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案件不及时组织核查、调查,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案件造成涉案人员伤残、死亡、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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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擅自对外泄露监督情况和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应积极协助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对影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商驻在部门或提请市委、市政府处理,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发现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市直属其他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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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编辑

篇八: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党组主体责任

  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及省市相关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党组主体责任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注重协调保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公司新员工招录管理办法》、《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树立正确的用人向导。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重政治、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一是着力解决拆迁安置户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通过加大人员投入、简化流程、上门服务等措施,更加高效、便捷为老百姓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二是做好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工程款拨付及时、调度有序;三是盘活运营国有存量资产,妥善做好房产租赁事宜,及时高效解决房屋维修等问题;四是结合亲情服务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4.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化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党组议事规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监督机制,涉及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拨付、干部任免实行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积极听取汇报,主动研究和部署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支持和保障公司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公司纪检组落实“三转”,聚焦执纪办案主责。

  (二)公司党组书记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扎实有序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党风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中需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部署落实。公司党组书记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经营发展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履行好“一岗双责”。

  4.当好表率。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问题,以身作则,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1.落实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教育管理。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公司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1.协助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公司纪检组制定并实施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通过统一部署、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有序推进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业务监督全覆盖。涉及公司员工招聘、干部提拔任用、土地出让、资产处置、资金拨付等敏感环节和关键领域,全程参与、严防死守,杜绝腐败案件发生,并做到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

  4.狠抓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和约谈机制相补充,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引导干部职工做到公私分明、廉洁从业。

  5.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协调解决公司内反腐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重要工作情况。

  6.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理清、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健全公司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使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篇九: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

  

  聊城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

  第一篇:聊城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

  聊城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

  况汇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

  聊城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一、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夯实履职尽责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一名纪委派驻机构的负责人,面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视角和新定位,如何理解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关乎工作定位,关乎履职尽责。派驻纪检组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是党内监督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是执纪、监督、问责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主要任务,是在市纪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围绕协助协调、维护教育、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受理保护五大责任展开工作。重点是发挥出党内监督机关作用,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二、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立足新形势新机制新任务要求,围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全面落实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实践了“三个六”的工作机制,即:“六紧”、“六着力”、“六解决”,取得一些成效。一是紧跟形势,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的监督,解决了部分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淡、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紧扣责任,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解决了个别部门(单位)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空洞、考核简单的问题。三是紧贴实际,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解决了行政权力异化,“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四是紧守红线,着力加强正风肃纪,解决了有些干部执行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廉政意识麻痹,工作作风“庸懒散”的问题。五是紧密融合,着力加强与驻在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解决了有些部门(单位)在抓廉政教育上重形式、轻内容,重说教、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不重效果的问题。六是紧抓“三转”,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规范执纪监督行为,解决了自身存在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

  三、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当前,各驻在部门虽然没出现严重违纪和腐败问题,但从过往的教训来看,“现在没有问题,不等于将来不发生问题;现在没发现问题,不等于现在没有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有很长的路走,绝非一日之功。对此,作为派驻机构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监督责任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来不得半点虚假糊弄,更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需认真把握“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在工作中,坚持把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职责和第一要义,把监督的实效性作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敢于监督重点、善于重点监督,突出监督的靶向性,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当前工作。一是提认识,巩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基础。“两个责任”为辩证促进、依存互动的关系,各驻在部门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区别。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问责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说到家两者之间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故此,我们以今天会议为契机,利用2个月的时间,到各驻在部门开展学习调研,一方面,通过深入交流探讨,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摸清底数,共同依据部门(单位)的性质、功能、职责,探索列出“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抓住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和监督重点,为更好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和监督依据。二是重教育,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我们派驻机构既是监督者,也是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协调配合者和推动参与者。年底前,我们将协调配合驻在部门,按照“广拓渠道、形式创新、主题突出、注重实

  效”的廉政教育理念,统筹开展“寓廉于教”活动,共同营造出守廉光荣、违廉必究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教育,突出抓好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开辟“清风讲堂”,由派驻机构统筹内容题目,各驻在部门每月轮流主办主讲;在驻在部门集中开展“四廉”活动,即:“读书思廉、观案思廉、访贫思廉、学先思廉”,切实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传统文化,扎紧驻在部门干部职工“不想腐”的篱笆。另一方面抓载体,丰富廉洁从政教育的内容。计划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参观1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1次廉政主题书画展;举办1次廉洁从政演讲比赛;测试1次县处级干部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切实通过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堤坝,为落实“两个责任”营造出浓厚氛围。三是抓检查,促进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首先,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重点抓好对驻在部门2014年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确保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到位。其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严肃要求,抓好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切实推动驻在部门的科学民主决策和相关权力的正常正确运行。第三,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各种节点时机,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庸懒散”的检查力度,严抓驻在部门干部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严厉惩治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混天度日的惰性行为;保护多数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四是树形象,打牢履职尽责的政治基础。派驻机构干部的能力素质决定责任落实、决定监督成效、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为此,我们将长期坚持以能力素质提升,促监督责任落实;以严格管理考核,促履职尽责到位;以文明规范执纪,促良好形象树立。有信心决心把派驻第一纪检组,塑造成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起“公平正义、文明高效、铁面执纪”的社会形象,让组织领导放心,让驻在部门信服,让干部群众满意。

  四、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1、建议各驻在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解决好“两个

  一公里”:一个是“起步一公里”,就是驻在部门党组要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真正扛起来,形成责任链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个是“最后一公里”,就是主体责任真正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关键要把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地,在干部职工心中真正扎根,级级重视,层层见效,对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成效的要敢于严肃追究责任。

  2、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洁水城”品牌。应当说,以往我们在廉政文化建设上作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探索,但尚未形成具有聊城鲜明特点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我想是不是可以深入探索一下,借鉴党建品牌的创建,在全市可以创建“廉洁水城”的品牌,选一些驻在部门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形成具有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出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更好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廉洁理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3、试点建立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五不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是其他地市加强对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做法。其核心内容就是,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不直接分管行政执法、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就是在研究“三重一大”项目时,主要领导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先由班子其他成员先发表意见和看法,然后再由主要领导综合性的发表意见和看法,最后以票决方式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决定。通过制度的形式,真正把权力管起来。最后,我坚信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坚强领导和宝泉书记的关怀重视下,派驻第一纪检组与驻在部门肯定会心中有责、携手守责、并肩尽责,自觉做到敢于担当有为,忠诚履行“两个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在实处,为推动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贡献出绵薄之力。

  (2014年9月11日)

  第二篇:纪检组(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工作职责

  1.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

  政建设的决定,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法规教育。

  2.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

  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配合党组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报告有关问题。

  4.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5.负责一般违纪案件的掌握立案、调查工作。

  6.协助县纪委抓好要案查处工作。

  7.承办县委和县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篇: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

  墙头农业园区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

  监督责任任务书

  2015年4月3日

  墙头农业园区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

  为了落实园区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依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并签订《府谷县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园区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积极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协助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起草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助党工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确保任务签订到位,责任到人。

  3、按照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办法,加强平时监督检查、年终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5、协助党工委每半年定期向园区党工委和园区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党内监督

  1、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各项要求及中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省市县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要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2、监督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督促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制度,突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3、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同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对有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及时按照程序呈报园区纪委。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1、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协助党工委落实党政机关铺张浪费专项整治有关对顶。加强村务的监督检查,降低公务支出。

  3、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检查。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

  行情况,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风问题专项检查。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监督检查权利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党工委开展厘权、亮权活动,明确权利家底、理清权力边界,向社会公布权利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情况。协助党工委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

  3、监督检查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监督检查“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和便民服务“星

  级挂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完善纠风监督专线制度。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切实解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拖”的问题,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4、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工委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三委”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党工委、纪委述廉制度。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报》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加强对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级财务审查和村级财物定期公示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清查。

  5、协助村“两委”负责人制定完善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相关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1、做好上级转办信访件和结果信访件的登记、办理;按规定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并对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按程序上报园区纪委。扎实开展村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做好初核化解工作和信访档案装订管理管理工作,按时报送信访信息和信访统计报表。

  2、、做好安全材料的管理、装订和归档工作,不发生失密、泄密和材料丢失现象。

  (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1、推进警示训戒防线建设。健全警示训戒防线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全年实施警示训戒不少于3人,并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2、协助组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3、配合园区纪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抓示范点1个。

  4、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报道,全年采用不少于1篇。

  5、加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全年采用不少于1篇。

  (七)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1、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加强检查考核,督促村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滥用职权。

  二、考核办法

  1、本任务书的考核工作由园区纪检组组织实施,园区纪检组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的办法,对本任务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具体考核按《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3、本任务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园区纪纪检组对各行政村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年底考核出于不合格等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任务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共墙头农业园区纪检组组长(签字):

  各行政村监委会主任(签字):

  第四篇: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

  施细则

  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深化“三转”职能,根据《市教育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教纪工委〔2014〕12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协调1.协助区教育局党委贯彻省市区委全面深化改革中

  心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局上下完成教育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协助区教育局党委及时抓好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重要部署和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提出贯彻意见,督促抓好落实。3.协助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4.协助区教育局党委建立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体系。对学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局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室、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区教育局党委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并加大对违反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5.协助区教育局党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6.协助区教育局党委开展局机关正科级干部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学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7.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指导局机关支部、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执纪监督8.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教育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促进教育系统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9.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党章要求,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10.开展党内监督,督促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和党员权利保障的监督。11.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六个严禁”以及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查纠“四风”问题。突出对公务接待、学习培训、国内考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2.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督促局党委和各学校(单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13.加强对干部任用、人事招聘、各类招生、评先评优、设备采购、基建工程、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阳光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14.加强对审计以及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教育提醒15.完善校(园)长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个别警示谈话、廉政培训等教育活动。16.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廉政电教片,宣传“师德楷模”优秀事迹,开办廉政讲座解读热点、分析案例,编印《清风校园》杂志,发放廉政提醒卡,发布廉政提醒短信等各种形式,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自警自律、警钟长鸣。17.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督促落实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廉洁教育主题活动,筑牢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8.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将廉洁文化与校园文化、学科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

  四、信访查处19.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和上级纪委信访交办件,按规定处置举报线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20.加强信访监督,对信访反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通过了解核实、信访约谈、提醒教育等形式,抓好督促落实。21.认真落实案件责任追究、线索情况报告和案件处置通报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制度。22.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五、情况报告23.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每年向区纪委报告上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并向区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通报。24.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区教育局党委、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举措、成效、经验,领导干部廉情等情况。25.落实区教育局党委每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开展,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26.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应向区纪委报告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出国(境)以及离杭外出等有关情况。27.积极向区纪委、市教育局纪工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的宣传报道、网络舆情。

  六、自身建设28.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开展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执纪监督水平。并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篇: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19日

  [此件增发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

  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盟市、旗县(市、区)(以下简称“盟市、旗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使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区盟市、旗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一是改革领导体制。派驻(出)机构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执行“三重一大”况的监督。三是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使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提高工作成效。明确并履行派驻(出)机构的职责与任务,确保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二、工作关系和机构设置

  (一)工作关系。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派驻(出)机构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出)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以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予以协助和配合。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在盟市、旗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设派驻(出)机构,或分区域、分行业设立若干联合纪检组(监察室)。联合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关系和职责、任务参照派驻(出)机构执行。

  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组长(书记)的职务排序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前。派驻(出)机构的组长(书记)人选由盟市、旗县纪委商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报同级党委任免。根据实际

  情况和工作需要,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可设科级检查员、监察员,比例配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盟市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掌握。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一般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的酝酿协商。纪检组副组长(副书记)参加同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职责。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驻在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请示和报告工作,承办同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主要任务。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制度,切实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开展有效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权力公开运行。大力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重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驻在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探索整合力量、联合办案等形式,认真查处盟市、旗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发现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员干部有违纪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报告。如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发生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长期失察,要追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一)干部管理。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考核监督和交流使用,不断提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1、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编制单列。

  盟市、旗县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派驻(出)机构应设纪检组长,相关事项参照盟市、旗县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新任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每两年内普及培训一遍。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的培训和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培训,由盟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

  有计划地选派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3、加强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的考察考核,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考核,以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派驻(出)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派驻(出)机构每年要向盟

  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4、突出抓好派驻(出)机构干部的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5、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不得从驻在部门产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切实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在派驻(出)机构、同级纪委监察局、驻在部门或纪检监察系统外的转岗和交流力度。纪检组长(书记)、监察室主任任职满三年的应适当交流,任职满五年的必须交流。逐步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6、关心爱护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支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打击报复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行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注重培育树立和宣传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后勤保障。驻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各驻在部门要为派驻(出)机构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办公办案设备、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以改善。办公办案所需工作经费要列入盟市和旗县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

  盟市、旗县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工资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负责,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办案补贴。

  五、积极稳妥和大胆创新

  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创新,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客观需要。要认真总结和借鉴经实

  践证明的成功做法,在遵循相关原则、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倡和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创新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程序、业务联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六、组织领导

  盟市、旗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盟市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盟市和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指导,并督促旗县党委和政府加强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组织建设。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应设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办公室。各盟市纪委监察局要把加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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