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篇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1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
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2黄州区纪委实行派出机构改革,成立3个纪工委至今已
经一年多了,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虽然3个纪工委成立时间不长,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在新形势下,3个纪工委如何发挥好自己的职能,推进区直各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迫切地需要我们纪工委干部认真查找和研究当前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
当前,3个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积极配合完成区纪委机关各室的工作,紧贴区党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和廉政勤政的落实,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是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民生工程、惠农项目、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各类招考等,按规定均要求纪工委派员参与监督,监督在促进专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与不够深入和全面,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自成立以来,3个纪工委就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之一,在区直各部门的要求下,许多工作纪工委都派员参与了监督,但是实际上事前、事后诸多工作并没有在纪工委监督之下完成,此间工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纪工委没有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难以把握,所以,即使纪工委参与了现场监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是走过场,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招投标项目仅参与现场招投标监督,对其前期招投标对象的的申报资格材料、评估机构和所要招标采购的产品性能质量的确定,以及评估报告、底价的确认方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审核,招投标的详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二是重查轻纠,整改建议执行力度不够。纪工委发现了问题后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但未引起被建议部门(单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察效果的运用,如有的单位从本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出发,对违规违纪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整改建议存在抵触心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的功过关系,认为其在过去的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功大于过,因此在处理时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监察建议时出现推诿应付,重错轻处,甚至有错不
处。
三是认识不足,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阻力。有的部门(单位)以经济发展为首要工作,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手段引起重视,而是看成是挑刺、找毛病,认为是阻碍他们的经济发展。有的单位因人手不够等原因,没有配备专职监察员和成立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身兼多项工作的人员附带着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临时应付一下了事。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有些领导干部政治素养还不够高,对廉政建设认识还不够深,亟待纠正和提高。
四是学习不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今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傅明山要求3个纪工委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由于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参与面广,涉足诸多行业和领域,因此,必须提高纪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纪检工作的“多面手”和“复合型”的人才,要深入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所学指导监督检查实践,妥善应对复杂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财务账目、经济运行等情况。然而,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业务不精等情况。
怎样加强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这是纪工委干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监督实效。实体监督侧重于结果,程序监督侧重于过程,二者不可偏颇。程序监督是重点,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规范,必要时要深入实地现场监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今年,区纪委制定了《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在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召开监管部门(单位)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对监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范围、程序、监督人员职责、违规问题和人员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开招录、财务收支等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使各类监督检查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坚持全程监督,不留盲区。要对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的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资格资料审核和公告发布等安排准备情况进行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对竣工验收、后续服务、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加强巡视和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并进,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
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问题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期答复信访人。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要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一是要严格被执行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制。要求他们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地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二是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对下达到部门(单位)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作出明确的整改。此外,3个纪工委都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实行跟踪监督,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政策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工委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履职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土地、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纪工委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纪工委干部队伍。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
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
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
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
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
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
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二: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关于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不足之处【十六篇】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要性理解不深。
二、一些领导干部只是口头上讲要全面从严治党,却不具体采取行动,缺乏落实的有效措施。
三、有些领导干部在个人职务上表现优异,但在牵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却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少数领导干部没有自己的政治立场,缺乏政治担当,处理问题好像没有方向,缺乏决策力。
五、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涉及自己或者他人利益的问题时,常常顾及私利,不顾全大局,侵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六、少数领导干部不注重纪律约束,对党的纪律要求一知半解,对自己的言行不够审慎,存在玩忽职守等问题。
七、一些领导干部不善于通过沟通协商和组织协同,来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八、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在自己的部门和单位里建立起良好的反
腐机制,缺乏监督和管理能力。
九、个别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党委的决策和部署,缺乏服从指挥和执行力。
十、一些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人事决策上,没有充分履行从严治党职责,优秀人才得不到适当发挥,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和发展。
十一、有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没有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有错不改、改错不彻的问题。
十二、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追求形式的问题,重视表象而轻视实质,没有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
十三、有些领导干部在抓好纪律建设的过程中,过于重视惩戒和打压,缺乏引导和鼓励。
十四、部分领导干部对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理念、方针政策理解不足,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
十五、个别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没有主动担当,未能积极落实反腐措施,较为被动地应对。
十六、部分领导干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时,缺乏坚定的意志和决心,对治理腐败等问题不能做到雷厉风行。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反思和总结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方略,坚持不懈推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深入。同时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全体上下协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力量。
篇三: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实用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篇四: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研究我国政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之策
摘要:到目前为止,对权力的监督,尤其是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依然是各国政府及政党所面临的极为重要的问题。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保证它的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百分百的廉洁,当然,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出现了绝对的腐化现象,这其中政治监督的作用不可小觑。
关键词:中国;政治监督;问题;改进之策
一、中西方政治监督的思想来源
西方国家政治监督的思想来源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可以区分为不同职能的具体权力,“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洛克认为,要防止专制,保护个人自由,就要使政府权力分立设置。他将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以立法权至上为原则。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的基础上对三权分立学说又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一个基本原则。他认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基于这一理念,他将政治权力区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强调三权之间相互制衡的重要性。实践也证明,三权分立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民主政体的理论基础,为防止国家专制和权力滥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原则不同,我国的政治监督主要思想来源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我国政治监督模式形成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
对于国家来说,民主反映在人民对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集中则反映在人民代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上级国家机关对下级国家机关的监督,国家机关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我国政治监督体系是由人大、执政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个体公民与新闻传媒等不同监督主体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多元复杂系统,政治权力主体作为政治监督的对象受到多重监督。“所谓政治监督模式,是指监督系统中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反映的是政治系统的权力运行、整合和再分配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政治体系的结构。
二、我国政治监督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政治监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国家性质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内监督是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或者国家机关各系统之间进行的,包括上级监督,主要是以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党内监督,这是一种来自政党内部的对政党自身的监督;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范畴;司法监督,即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腐败几率高,直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监督尤为重要。另一类属于非国家性质的体制外监督机制,又称为社会监督机制。体制外监督来自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公民或者政协、新闻传媒等对政治权力主体的监督活动。体制外监督的主体是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监督的客体则是拥有法定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监督体系,然而,该政治监督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从而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制度功能,致使我国政治生活中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仍然相当严重。
(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和政治发展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民主法制建设却出现了滞后的现象。在民主建设方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这些环节都存在着一些不足;在法律建设方面,缺少一部专门针对政治监督的法律,虽然在宪法和部分法律中有部分条文涉及到政治监督方面的内容,但这些法律条文之间的协调性差,缺乏可操作性。在制度方面,如何处理执政党与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问题,还有党政不分的问题,我们还没有找到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更多的只是在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二)缺乏强制性的体制外监督
政治监督应该是体制内监督与体制外监督相互补充实现统一的。当前,我国的政治监督模式以体制内的监督为主,监督部门繁多,职责不清,形成多头监督,缺乏统一的监督领导核心,如果遇到不宜监督的对象,就出现谁也不愿监督,推诿的现象。而体制外监督一般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通常由公民个体、舆论或特定社会组织批评、建议、申诉、举报、控告等方式进行。近年来舆论监督发展使我们看到这一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但舆论监督立法严重滞后、管理体制混乱、新闻媒体缺乏独立性,使得这一监督手段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就政治监督的本质来说,体制外的监督应该具有较大的强制性,但在我国内主外次的情况下,我国的政治监督容易出现弱化或者乏力的情况,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监督主体往往受制于监督客体
我国体制内政治监督体系是由人大、执政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等不同监督主体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多元复杂系统,政治权力主体作为政治监督的对象受到多重监督。然而,当代中国政治监督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从而导致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而缺乏相对的独立性,从而影响了监督效能。例如,地方政府的纪委部门往往受当地政府的书记领导,财政上也受到当地财政的制约,这就使得纪委部门在监督上缺乏独立性,难以实现高效的监督效果。
三、如何改进我国的政治监督
当代中国政治监督体系存在不少问题,不利于对政治权力进行有力的监督,要提升当代中国政治监督的效力,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改善这一现象。
(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政治权力监督的基础
1.民主政治中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是代议制和选举制。代议制是政治民主得以实现的基本方式,而选举制的普及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当代中国建立并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中国特色代议民主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这是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最根本的政治制度。而且在国家机关及其人员中、在党内都在不断地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建设,将民主落到实处。
2.加强法制建设也是夯实政治监督基础的重要手段。以法律制约权力,将权力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并且维护法律的权威。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加强关于政治监督的立法建设,监督的过程要有法可依,更要加强对监督主体的法律监督,这样才能防止权力滥用。另外,对已有的相关法律予以整合,修改与政治监督相矛盾的法律,将政治监督纳入一条健康的法制轨道。
3.加强制度建设。邓小平十分强调从制度的角度考虑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早在党的八大上,他就提出了执政党监督中的制度安排问题,“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和政府的各项制度。
(二)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体系
现阶段,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拥有监督权力的部门出现多头监督,权责不清,监督乏力的现象。而且监督主体往往隶属于监督客体,十分不利于政治监督工作的开展。针对此种情况,需要建立由中央到地方的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在法律上要赋予这个体系以独立的法律地位,受中央最高领导层的领导,只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个监督体系应该有自己的一套监督机制,并且有专门的法律给予保证,例如《政治监督法》。这个监督体系的工作严禁受各级政府的影响,在人事和财政上要与各级政府脱钩,这样可以保证监督机构的官员在办案中不受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干扰,从而独立、高效、坚决地打击违法乱纪行为。
(三)加强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信息的传播越来越高效,新闻媒体逐渐成为反腐的一把利器。近年来许多反腐的大案、要案都是通过新闻媒体率先披露才成功破获。许多省市的一把手都开始在上体察民情,与民众展开直观的交流。有的地方政府专门开辟了投诉、举报腐败的站,成为民的关注焦点。要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必须要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在法律上给予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出台相关法律保证新闻工作人员的权利充分实施。这种体制外监督手段如果在法律上得到保障那么它就能公正、有效地进行政治监督。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也能够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利益是党和国家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人民群众通过投票、选举、结社、政治表达等方式诉求自己的利益,监督党和国家的政治行为。
(四)加强参政党的政治监督
我国有八大民主党派,实行的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政治中的那种相互倾轧、相互拆台的政党竞争不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的关系,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认真对待这种非权力性质的政治监督,即参政党的政治监督。虽然它不能直接改变被监督者的行为,而只能通过监督形成一种强大的政治、舆论的压力,促使被监督者自觉对其行为、政策、态度、作风作出调整,或者引起有权机关的介入以政治权力改变某种违法或不当的行为。参政党的政治监督包括两个域面:首先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其次是对国家公共权力机关的监督。当然,国家要在法律上保证参政党的政治监督权利,促使参政党不断创新监督的手段。
我国的政治监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完善政
治监督的目的不是要破多少反腐大案,而是要行成一种良性的机制,要让那些有违法乱纪念头的人想到有巨大的成本损失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改变传统的监督思维模式,加强预防,达到无案可查才是政治监督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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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思想政治工作不足及相关整改措施
1、缺乏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难以接受新鲜事物,思维僵化,工作保守,缺乏开拓创新,存在惯性思维。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惯于按旧思维、老套路来思考问题、研究工作;畏首畏尾、求稳怕乱,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善于用创新的办法解决难题,遇到困难一筹莫展、束手无策,坐等领导指示,貌似按程序办事,实则把矛盾和问题上交。
整改措施:
强化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工作。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科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工作标准不高。主要表现为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固步自封,安于现状,自满自足,自我陶醉。眼界不宽、站位不高,缺乏强烈的发展意识、忧患意识,不善于在大局中找定位、定目标;甘于平庸,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面对
落后局面依然无动于衷;惯于自己与自己比,XXX则满、XXX即安,没有新追求,缺乏新动力,一些工作长期徘徊在较低水平。
整改措施:
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实在加强事业心、责任感,奋发肉体、锐意进取,在各项工作中坚持高标准定位、高效力推进、高质量完成,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工作上程度。加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提高营业程度;兢兢业业,坚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肉体状态,厚实自己的阅历,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工作程度。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计划,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反思二、制度执行方面1、落实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抓得不紧,监督不力,重形式不重结果,重过程不重实效。工作推进不力,定了的事情迟迟不见落实;惯于提原则要求,不研究具体措施,不明确具体责任,抓而不细;工作布置后不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明确地分别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是实施严格的监督制。加大对科室、岗位、个人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考核不到位主要表现对绩效考核的定位模糊,对员工绩效考核达不到良好效果,原因是对通过考核办理什么、达到什么目的,缺乏清醒认识。而仅仅定位于一种管理手腕,为了考核而考核,这样做的成效虽然会对职工带来一定的鼓励作用,但也会加大职工生理上的负担,久而久之使职工对考核产生逆反生理。
对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敷。虽然建立了很多职工绩效考核制度,但都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在实际操纵中,总是借故工作忙碌,事务繁多无暇顾及,直到月底或年底才“重视考核”,匆匆进行一些客观考核和评定;或当职工出了问题时就强调考核的重要性,并亲自进行督查,而这样的考核,其效果可想而知。
整改措施:
1、调整工作思路,修订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强管理,落实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考核不能流于形式。对原考核方案进行了修订,使考核方案更符合实际工作。
2、调整考核指标,使考核与工作紧密相连3、加强监督,及时沟通,实际工作中绩效管理是一项基础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时间,这就需要加强对绩效考核的监督、检
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要及时更正,对考核结果产生的不同意见,上下协商,共同认可,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绩效管理的有序开展。
反思三、安全管理主要表现1、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安全知识竞赛按上级要求组织进行,但满足于形式,特别是考试结合生产实际不够,结果是你抄我抄,最后皆大欢喜,既得不到应有的效果。
2、安全会议只重形式不重效果,常常是单位开会,高度重视,千叮万嘱,中层布置,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班组传达,片言只语,不得要领,上情下达中的“衰减效应”明显,导致许多会议肉体得不到落实。
3、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检查时该问的不问,该看的不看,该查的不查,该解决的不解决,把“检查”变成了“简查”,致使安全检查经常搞,次次查,但查出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照样存在,甚至助长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和搞形式主义的风气,为各类事故隐患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整改措施: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必须密切配合,共同遵循“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规章制度的执
行及日常工作中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发挥群防作用,使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真正得到实现。
2)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下现场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现状,自觉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反思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平时工作重点基本放在日常工作上,大家一门心思忙于工作“硬任务”,而忽视了思想保障“软实力”。谋划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时间、精力减少,调查研究出现空缺,思想教育脉搏把握不准,没有针对性地观察和体会职工的所作所为,不知职工所思、所想、所求。面对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尤其在职工收入这个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科室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对接点”不到位,只是当好“传话筒”,一味地念念文件、读读领导讲话,上头说啥我说啥,能引起共鸣互动的话题很少触及,为“要求”而学使职工产生厌烦情绪。
整改措施:
1、落实以人为本,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力。一是针对实际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跟进整合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做职工需要的事、说职工想听的话、讲职工能懂的理,化解矛盾做到以情感人,处理问题做到以理服人,尽可能把无情的同有情的结合起来,让职工群众时刻感受到构造的理解与关怀,从而激发干好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紧密围绕稳定的主题,加强关键时期、重点阶段的思想政治融入工作,针对性地开展“解疑释惑”和“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和隐患解决在矛盾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全过程,通过宣传舆论引导,强化思想引导,稳定职工情绪,鼓舞工作干劲。
2、着力提升素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要建立一套灵活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体系,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素质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围绕中心想事、做事、行事,发挥榜样和典型的效力,提升劳模先进的感召力、辐射力和推动力,努力把职工的“爱国心转化为事业心、自豪感转化为责任感、凝聚力转化为战斗力”。
2、着力提升素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要建立一套灵活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体系,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素质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围绕中心想事、做事、行事,发挥榜样和典型的效力,提升劳模先进的感召力、辐射力和推动力,努力把职工的“爱国心转化为事业心、自豪感转化为责任感、凝聚力转化为战斗力”。
篇六:政治监督的不足之处
加强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在加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下面将就此问题进行点评。
一、存在的问题
1.缺乏自觉性:有些党员干部对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刻,缺乏自觉性,一些规定只是口头上的宣传,有时候并不真正践行。
2.官僚主义突出:有些党员干部在加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仍然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他们将纪律作为一项简单的、形式化的任务,而不是一种行动准则。
3.执行力度不够:有时候,对于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主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大,一些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一些不正之风还在蔓延。
4.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在加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各种涉及到纪律处理的程序不够规范。
二、解决途径
1.深入理解:只有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自知自觉意识,才能更好地树立规矩意识,加强纪律约束。
2.转变思维:要以实际行动为依据,真正践行规矩,把纪律规定体现在行动中,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
3.加强监督: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不正之风要根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4.规范机制:对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机制必须进行改进,形成更加规范的程序,在纪律执行过程中要公正、透明。
三、结语
加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是我国党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引起广泛关注。只有加强意识,抓住问题,才能真正解决不足之处,服务于我国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